嘉城社区“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嘉城社区“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社区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我社区成立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居委主持工作季静珠任组长,安全干部陈丽斌、社区民警朱耀南为副组长,全面负责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成员由全体社工、协管员、大联勤队伍组成,认真抓好专项行动工作的部署、实施、整治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三、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
根据镇生产和消防安全委员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要求,明确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
(一)重点领域。对小区居改非、违章搭建、街面密集场所、小区地下空间、非法加工点等重点开展专项治理。(二)重点内容。居住小区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楼道、阳台、天井是否有堆物,来沪人员居住地、私房出租乱拉电气线路,群租、居改非;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包括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占用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不完备、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其他违反生产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四、工作步骤
组织协调“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立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生产状况,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影响恶劣典型的、屡禁不止的、顽固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分析和排查。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单位及个人上报镇安全办,按要求上报情况报表。定期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全面的“回头看”,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成果,并做好总结,确保本辖区范围内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四、广泛宣传发动,加强舆论引导。
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告知书等各种形式,广泛发动联勤志愿者、居民骨干,增强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居民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各类安全隐患,积极营造有利于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的舆论氛围。把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依法打击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的轨道。
嘉城社区居委会201*年3月8日
扩展阅读:201*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凤政[201*]号
凤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凤城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凤城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凤城镇人民政府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抄送:县政府,县安委会,镇党委、人大,镇党政领导,存档期
凤城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永定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永定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安委【201*】5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我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制定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务院、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意见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有关文件要求,在我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加快形成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范围、时间要求、重点内容和工作分工重点范围: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渔业、特种设备、消防安全等行业和领域,以及各社区、各部门明确的有关重点行业和领域。
时间要求:从4月下旬至7月上旬,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
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重点内容:各社区、各部门要重点打击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把打击不符合消防安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重中之重。
(一)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4、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二)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道路交通。(1)机动车超载、超速行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的;(2)酒后驾车、高速公路不按道行驶的;(3)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4)机动车超载超限、客运车辆夜间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或不按规定客运班线行驶的。
2、建筑施工。(1)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2)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3)建设工程项目不办
理施工许可、安全监管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4)建设单位随意压缩工程项目建设合理工期,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干涉施工单位正常项目建设管理的行为。
3、危险化学品。(1)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2)未及时办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的。重点做好永佳树脂厂及加油站的消防安全工作。4、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1)非法生产、无证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礼花弹的以及违规使用氯酸钾的;(2)不按规定配送、储存烟花爆竹的;(3)分包、转运经营和出租、转让经营许可证的。(4)民用爆炸品生产销售企业存在“四超”(超时、超产、超员、超量)、“三违法”(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行为的。(5)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品,或民用爆炸物品爆破作业单位存在超量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和“三违法”行为的。重点打击城区非法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5、消防安全。(1)“三合一”、“多合一”场所;(2)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的;(3)公共聚集场所装修材料不符合要求的;(4)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个消防栓等消防社区配备、管理不符合规定的。
6、特种设备。(1)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制造、安装、改造,以及压力管道原件制造的;(2)违法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及未注册登记擅自投入使用特种设备的;(3)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的;(4)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
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而上岗作业的。三、方法步骤
(一)部署发到阶段(4月下旬)。
各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范围和重点内容,结合201*年以来开展的安全生产执法、治理行动查出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今年以来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找出主攻方向,明确打击重点,针对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非法违法行为,认真研究制定本社区、本行业(领域)和单位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社区、各专项治理牵头单位于5月30日前将方案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二)集中打击阶段(5月上旬6月中旬)。各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公开严惩一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发动群众和媒体举报,并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惩。
各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按照镇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打非”工作有关数据的统计上报。
(三)检查督导阶段(6月下旬7月上旬)。各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要通过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执法不严、检查不实、流于形式的弊端,发现
和解决工作不深入、打击不严厉、整理不彻底的问题。各级社区要加强督促指导,采取随机检查、重点抽查、跟踪督办和交叉检查等形式,增加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镇政府,将于6月上旬带队对各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进行专项督查。6月20日前,各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要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书面报送镇政府安办汇总,由镇政府安办报告县政府安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围绕镇党委、政府“五大战役”各项部署,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省政府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和重要抓手。镇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专项行动的领导、督促和协调。各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要相应成立专项行动的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检查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强化打击治理措施。要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责,严格责任分工,周密部署、措施果断,强力推进、打击到位。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和领域特点,加强工作指导和推动,强化专项整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实施联合执法。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对本通知确定的6个“打非”重点行业(领域),各牵头单位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打非”工作合力。要注重源头治理,加强与司法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强各社区之间的联合执法,查清斩断非法生产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经济链条,深挖根除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防止前纠后犯、死灰复燃,防止新的非法违法行为发生。要创新手段措施,充分运用电子设备监控等先进科技手段,及时发现各种非法窝点,增强打击实效;利用各部门现有信息平台,积极推进非法违法行为信息共享。
(三)依法严厉打击。要抓住关键环节,明确打击重点,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公开严惩,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人的嚣张气焰,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威慑力。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形成强有力的、快速反应的监督机制。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兑现奖励,并注意保护举报人相关权益。要
坚持和完善“黑名单”制度,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猖獗、后果严重的地方和企业,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五)严格责任追究。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强化地方社区“打非”工作的责任,对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非法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惩处、安全生产秩序混乱的地方,要严格追究有关政府和部门责任人的责任,据情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严格事故查处,对非法违法事故查处实行挂牌和跟踪督办,对非法违法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生产经营单位和负责人,依法从重处罚。
(六)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远近结合,治标与治本结合,集中打击与长效治理结合,一手抓集中开展“打非”专项行动,一手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健全完善。要把开展“打非”专项行动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上升为制度规范,把“打非”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要建立实施激励机制,将“打非”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和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针对非法违法行为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三个责任”,切实加大安全防范、安全监管、责任追究“三个工作力度”,不断巩固提升“打非”工作成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附件:凤城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
凤城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为加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镇政府决定成
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郑初城(镇综治副书记)副组长:李彩娘(凤城镇副镇长)成员:童章新(镇党政办主任)曹祺玉(镇综治办主任)江竣华(镇纪检副书记)
温洪元(城关派出所所长)
吴清林(城区工商所所长)林法才(镇安监站站长)
马元伟(城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苏国强(镇国土资源所所长)许银书(镇农业站站长)谢寿成(镇水管站站长)林艳兰(镇畜牧水产站站长)曾晓华(镇工会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镇安监站站长林法才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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