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治违9月份的工作总结(J5)
怀通高速第五监理处
关于9月份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的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打非治违”的工作成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我监理继续积极开展各项相关工作,现将9月份开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继续贯彻落实“打非治违”工作的指导思想
我监理处将继续全面落实省交通厅《关于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通知》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转作风、严监管、保平安”作风建设主题月和“工程质量安全年”活动的开展,深入排查治理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治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怀通高速第五监理处所辖标段的安全生产体系正常运转。
二、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监理处专项检查小组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强力推进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严格依法打击,对安全生产不规范的进行整改,对违规违法多次不听劝告,屡教不改者,进行严肃处理。
1、不按照规定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含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规避监管,非法违法从事交通建设的;
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3、证照被撤销、吊销,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仍擅自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4、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5、工程项目未按要求提取、使用、计量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的;6、施工安全监管制度和设备进场验收制度不全或执行部到位、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
7、使用不合格材料和机械设备的;
8、现场专职安全员数量按要求配备,一线人员经安全培训上岗,办理施工安全意外伤害保险。
三、继续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责任不落实的,隐患排查治理、紧急撤离等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
2、施工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未组织演练的;
3、为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
4、未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5、违反国家规定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和设施的、安全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不当,带病运行的;
6、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通畅、安全警示标志缺失的、未依法依规落实防塌方、防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
四、结合实际做好打非治违工作
目前我处所辖标段的主要工作:19标新增服务区路基施工、城墙中桥桥面系施工以及路面底基层施工;
22标磨石隧道加固处理;23标路基施工和防护工程。
监理处针对以上工作,重点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继续严格责任追究、狠抓责任落实。对安全生产监管和打击安全违法行为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尽职、不到位、不落实的,一但出现安全事故,将首先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狠抓责任追究落实到位,督促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五、下阶段工作安排
自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以来,我监理处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今后将继续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集中整治工程施工安全隐患,加大对典型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排查出的问题重点责令整改,确保我监理处所辖标段剩余工程安全顺利地进行。
怀通高速公路第五监理处
201*年9月24日
扩展阅读:六月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小结
六月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小结
根据市农业局《关于印发肇庆市农业局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农函[201*]58号)的总体部署,我所能认真按照文件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做好农机生产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6月份,我所组织了6个(次)检查小组共26人次对我市部分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及对19个农机行业的生产经营企业、销售或维修门店进行了专项检查,打击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共9起,其中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1起,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8起。通过深入开展农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督促了农机生产经营企业、销售或维修门店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自觉做到守法经营;又教育了广大农民群众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农机安全生产作业,共同促进我市农机事业科学、持续、稳定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部门联动,打治深入。6月份,我所深入到广宁县木格镇和四会市江谷镇,分别会同广宁县、四会市农业局和农机监理站,在当地政府农办、公安、工商等部门的积极配合下,联合组织开展农机行业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分别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及农机生产经营企业、销售或维修门店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全月共打击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共9起,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驾驶拖拉机的
机手发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对违反国家部颁标准和操作规程的农机生产经营企业、销售或维修门店进行了纠正教育,既震慑了违法违规的生产经营者或农机手,又教育了广大农民群众,营造了良好的生产经营氛围,打造了和谐的作业环境。
(二)打宣结合,相得益彰。我所把农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机结合起来,6月11日和21日,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分别在广宁县木格镇和四会市江谷镇开展农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时,同期也举办了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有效增强了广大农民群众和农机手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遵章守法的自觉性。我所在开展农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过程中,注重打治及教育相结合,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到每次行动之中,让违规违章的农机手及农机生产经营者清楚认识到违规经营或作业造成后果的严重性,达到自我纠正和自觉守法经营的目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由于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没有上道路执法权,对上道行驶的拖拉机的违法违章行为打击力度不大,只能对违章农机手进行宣传教育及劝其纠正违章行为。
(二)农机生产企业、经销网点、维修门店的生产经营许可主体不是农业部门,故农业部门对其生产经营行为难以有效监管。
三.下阶段工作设想
(一)要继续争取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共同打击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的违法违章行为。
(二)要积极争取工商、质监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对农机生产企业、经销网点、维修门店的经营行为进行深入检查。
(三)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农机安全生产意识和农机生产经营企业、销售或维修门店依法依规经营的意识。
(四)要结合拖拉机联合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继续做好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
肇庆市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所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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