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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乡安置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15:33:56 | 移动端:朱明乡安置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朱明乡安置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201*年朱明乡安帮教工作自查报告

县安帮办:

201*年我乡安帮教工作在乡党委、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及综治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地、县有关刑释解教人员安帮教工作文件精神,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工作情况自查后报告如下:

一、认真抓好教育改造工作,努力提高改造质量。

(一)认真做好人员信息核实,拟定帮教措施。当收到县安帮办转来的在教在戒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后,我们在第一时间内到乡派出所核实基本信息,并联系所在村村干部,一起研究制定帮教方案,落实帮教责任人。对于在教在戒人员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我们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给予一定的救济和帮助。

(二)认真做好在教在戒人员的帮教工作,解决其后顾之忧,积极改造。一方面我们根据监所寄回的在教在戒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认真仔细排查,了解在教在戒人员家庭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另一方面,我们通过监所寄来的《帮教告知书》,对罪犯家庭的的困难细致核实。堆在排查和核实中发现的在教在戒人员家庭困难、子女辍学、老人无人赡养、婚姻不稳定等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沟通,协调帮教措施和解决办法,帮助他们的了却后顾之忧,让在教在戒人员在监所安心接受改造教育。

二、积极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衔接机制。

(一)开通并成功运行了全省刑事结交人员信息系统。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和相关要求,我乡开通了开通中央安帮教信息系统及依托公安金盾网建立的安帮信息系统,并正常使用这两个系统开展信息传递工作,实现了在教在戒及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全网上便捷进行。

(二)积极实现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与帮教工作。对于刑满释放的犯罪人员,我所接到通知后,及时与其所在村联系,通知刑释人员按时到司法所报到,自觉接受帮教,对不愿接受帮教的,我们要求所在村村干部做好动态跟踪工作;对于刑满后不愿回到原籍,而在外地打工的,我们积极取得与其家人的联系,定期或不定期的了解其生活工作情况;对于刑满释放后没有工作能力,生活情况极其困难的,我们积极协调民政等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救济,符合低保条件的给予低保;对于刑满释放人员,因其特殊的经历,很有可能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因此,我乡把这类人员作为重点人口对象,司法所也积极做好帮教工作。

(三)积极完善安帮教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

按照黔综治办[201*]41号文件精神,我乡比对《刑释解教人员监(所)接回工作制度》和《贵州省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安帮教管理工作流程图》及其它相关制度,制定了我乡安帮教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

三、积极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的服务管理水平。

(一)切实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生活、就业和就学问题。

1、为了是刑释解教人员能有一技之长,凭借自身努力重新适应社会。我乡积极引导刑释解教人员参加各种就业培训。在劳动力输出转移中,尽量安排有一技之长的刑事解教人员参与,以解决他们的生计问题。

2、在给予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生活救助以外,我乡对此类人员的子女就学问题也是格外关注。对于因经济条件或其他原因无法正常接受教育的,我乡积极联系教育等相关部门给予一定的减免,切实保障他们的就学及受教育的权利。

3、对回归农村的刑释解教人员积极落实土地。因部分刑释解教人员服刑时间长,出监所后土地荒芜或被他人耕种的情况,我乡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对土地荒芜的由所在村协调,确保其土地重新开垦,重新耕种。对土地已被他人耕种的,我乡协调故土等部门,实地调查,中心勘定地界,要求侵权人返还土地。这样,重新回到农村的刑释解教人员有

了土地,经过一年的努力后,基本上都能解决温饱,重新犯罪的几率大大降低。

4、积极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各种保障措施。对于刑满释放的刑释解教人员,我乡都积极纳入新农合的范围,对经济条件差,缴费困难的,我乡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减免。对患有严重疾病的,我乡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为其办理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等优惠政策。

四、努力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一)努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刑满释放人员因其特殊的经历,重新返回社会以后,由于受歧视等种种原因,部分人员的思想状况较差,需要一定的思想帮教。因此,我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为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一名帮教责任人,帮教责任人一般由所在村村干部担任。此帮教责任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刑释解教人员家中,了解其思想、生活等情况,发现异常的及时向乡司法所、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反映。司法所及时落实帮教措施,对其开展教育转化。

(二)积极推进社会帮扶。安帮教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仅靠司法行政部门难以完成,需要个部门、各单位、乃至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我乡开展安帮教工作,积极有效地利用机关、单位、社会团体的组织管饭开展帮扶。党委、政府、妇联、团委等在重大节日对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给予探望。

五、进一部加强组织领导,为安帮教工作打造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年初,我乡成立了朱明乡安帮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亲自挂帅。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安帮办)在乡司法所,落实了工作人员(乡司法助理员)。同时,整合了乡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资源,为安帮办配备了电脑等办公设施,成功连通了中央安帮教信息系统及依托公安金盾网建立的安帮信息系统。

六、自评情况。

对照《贵州省201*年度刑释解教人员安帮教工作考核细则》中涉及乡镇部分,通过自评,我乡此项工作得分应在90分以上。

七、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201*年,虽然我乡安帮教工作稳步开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体现在四个方面:

1、人力不足。朱明乡目前有28000多人口,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朱明司法所应有4人,而目前,朱明司法所仅有一个编制,仅有一名工作人员,很难完成所有司法行政工作。

2、没有经费保障、没有办公设施。充当安帮教重任的司法所,迄今为止,没有任何经费、没有办公设施,可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3、乡镇主要工作占用时间过多。整个司法所仅有一名工作人员,却担任着安帮教、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多想工作,本来不堪重负,确还要参与或担任大量乡镇主要工作,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时间、经力比例不足10%。

4、部门推诿严重,无意中加大了工作量。目前存在一种怪象,凡是吵架、打架、矛盾纠纷或是法律问题,村里推乡里,乡里其他部门推派出所,派出所推司法所,隐形中加大了司法所(安帮办)的工作量。

八、下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完善制度,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

2、加强帮教力度,按时定期开展帮教工作。3、积极协调多方力量,做好相关救济救助工作。4、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完善帮教档案。

朱明乡司法所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扩展阅读:睢阳区安置帮教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睢阳区安置帮教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一、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的安帮教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关心和重视在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和互相配合下,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目前,全区共有列管的归正人员486名(其中刑满释放人员435人,解除劳教人员51人),帮教率达98%,安率达92%,重新犯罪率连续二年控制3%以内,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归正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一)坚持组织协调一体化,着力夯实工作基础

1、健全工作制度。为了使安帮教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我们制定了落实安帮教工作的九项制度。即:报到登记制、司法所长首谈制、档案管理制、回访谈心制、了解考察制、工作目标责任制、例会分析制度、信息情况报告制、年终考核评比制度。为了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帮教工作的领导,把此项工作纳入全区创建平安江北的一项工作内容,列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

2、深入开展对归正人员的重点排查工作。坚持季度回访制,司法所工作人员坚持每季度对回归人员进行一次回访,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向和生产生活中的困难,认真做好回访记录,做到一人一档,确保不托管、不漏管。每年都要对回籍的归正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基本情况,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归正人员列入重点帮教对象,

由司法所、派出所、村(社区)干部组成帮教小组,进行重点帮教,落实帮控措施。同时,每年对归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分析对策,以便对今后的工作进行指导。(二)坚持帮助教育科学化,着力提高帮教质量

1、帮教工作社会化。根据省司法厅的会议精神,要求建立归正人员安帮教志愿者队伍。结合睢阳区实际情况,我们已着力开展了安帮教志愿者队伍建设的试点工作,把热心社区帮教安工作的离退休党员、干部等组织成帮教安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一帮一”、“二帮一”和重点对象“三帮一”的结对帮教活动。

2、关心生活、注重实效。每年的元旦、春节期间,各乡(镇、办事处)司法所都联合民政、计生等职能部门开展了对重点帮教对象和生活困难的归正人员进行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今年三月份,冯桥镇归正人员陈某,由于父母年纪已高,又有一残疾孩子,又无其他特长,一直找不到工作,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情绪极度低落,司法所了解这些情况后,多次向有关部门联系,为他学习新技能提供便利条件,并送去现金1000元一解燃眉之急。

3、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实行司法所长对归正人员首次谈话制度。为使回归人员顺利渡过从“大墙里”走向社会的适应期,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在全区范围内对归正人员实行司法所长首次谈话制度。对刚回归的人员,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帮助他们重新树立人生奋斗目标,鼓励、帮扶他们重新就业或引导自主创业。平时注重了解归正人员生活近况,对确有困难的及时给予救助。通过对归正人员定期的

走访、谈心、慰问,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政府和社会的关怀,消除他们的顾虑,从而也消除了社会不安定因素隐患。

二、存在的问题

依照中央综治委等六部委《关于做好释放解教人员的安帮教工

作的意见》这几年来的安帮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安帮教工作政策、法规不够完善。目前实施的《河南省归正人员安帮教工作办法》,主要着眼于归正人员的按时报到、安排落户、落实帮教等内容,对安工作如何衔接则显得不够;安与帮教工作两者是紧密联系、相互影响的,如果安工作不能及时跟上,归正人员工作无着落、生活无保障,将直接影响帮教效果,甚至导致重新犯罪。区司法局及下属司法所由于职能所限,不可能成为安工作的主导力量。这也给帮教工作的开展带来难度。

(二)衔接管理难。归正人员的衔接管理包括监狱、劳教所与归正人员原籍街道、镇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的衔接等,环节较多,必须做到环环紧扣,而目前对归正人员的衔接管理仍处在逐步磨合和完善的阶段,加上归正人员外出务工经商增多,以及城区新农村改造、人户分离现象严重等原因,要做到不脱管、不漏管难度极大。(三)安帮教工作缺乏足够的思想认识和社会大气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中,人们的视角往往只盯在经济工作上,肩上承担的压力大,对安帮教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主要表现在:一是与已无关论,认为归正人员的安帮教工作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与已无关;

二是吃力不讨好,抓归正人员工作是要投入人、财、物的,是吃力不讨好的事,从而放松了这项工作;三是有的部门认为帮教机构设在司法行政部门,就由司法行政部门去管,放弃了自己应尽的职能和政治责任,形成了一个部门唱独脚戏的局面。

(四)安帮教工作缺乏过硬的措施。安帮教工作涉及思想教育、就业安、生活保障等方方面面,甚至包括解决归正人员的宅基地、住房问题、家庭问题等。而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比较单一,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协调众多的部门和单位。一些单位和个人都知道归正人员安帮教工作是促进社会治安和维护稳定的大好事,是“安民工程”、“新生工程”,但一旦需要有关部门参与,要安归正人员,做好帮教工作,则过分强调自己的困难,不能积极支持和配合,难以形成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的局面,没有过硬的措施。

(五)缺乏有关优惠政策和必要的经费支持。如何对安帮教工作的政策的支持,目前没有很好的办法。我们区的优惠政策制定是没有吸引力的,优惠政策的力度不大,应该与民政企业的优惠同等对待。帮教活动经费问题逐渐成为帮教工作的突出矛盾,也将直接影响帮教工作质量的提高,没有经费事情办不成、办不好。区级归正人员帮教经费不能列入区财政预算,而乡(镇、办事处)则更没有专项经费,平时以民政救助为主。

(六)城镇归正人员就业安难。城镇归正人员一般都是青少年,他们犯罪时多数是待业或无业人员。当前企业改制、下岗待业职工增多,其本身再就业也存在困难,而作为原来就是待业或无业人员的归正人

员,安工作就更难了。目前,我区各乡(镇、办事处)依托市场、企业建立的安基地,由于优惠政策的力度不够,有的形同虚设,发挥不了作用。一方面,如何安归正人员,无具体规定;另一方面,社会对归正人员就业的安心理承受有限。其一,这类人员始终被怀疑是否改造好了,安他们会不会成为包袱;其二,下岗待业的人员尚未安,还优先安归正人员,岂不是遵纪守法的人反不如违法乱纪的人。正是由于上述种种的原因,归正人员回籍后工作安难是普遍现象。这些人一旦工作得不到妥善安,没有生活出路,游手好闲,有可能影响社会治安,甚至走向重新犯罪的道路。三、具体对策

(一)明确指导思想,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区归正人员安帮教

工作网络

1、要解决一个认识问题。只有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安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安帮教各项工作的开展才有可能开展的更好。只有紧紧围绕预防、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充分认识做好安帮教工作是落实综合治理的有效措施,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从维护稳定的战略高度,切实做好归正人员的安帮教工作。2、要突出两项重点工作。两项重点工作是指安和帮教工作。这是工作的内涵和目标,必须规范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同时,要处理好安和帮教的关系,不能只重帮教而轻安,更不能重安而轻帮教。

3、要做到三项措施到位。一是组织建设要到位。着重抓好指挥协调、部门配合、建章立制、检查落实和考核奖惩等工作,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区、乡(镇、办事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三级安帮教工作网络。二是队伍建设要到位。这里的“队伍”是指综治办、司法、公安、检察、法院、工商、财政等主体的专业化队伍,街道(镇)村(居)干部、共、青妇社会各界组成的群众性组织。三是经费要到位,这是开展安帮教工作的基础条件。

(二)加大力度、大胆实践,把握好安帮教工作中的各个环节,推动工作的全面开展

1、认真抓好归正人员的安工作。归正人员回归后能否得到妥善安是做好帮教工作的首要条件。只有“安其身”才能“安其心”,安的重心是“就业”,使他有事做,有饭吃。在目前下岗职工较多的情况下,对归正人员的就业安确实带来更多的困难,但从市场经济角度来看,就业渠道多也是一个有利的方面。要转换概念,采取双轨运行。把以往安工作由政府行为转变到社会行为为主,逐步过渡。一方面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如办实体企业,依托现有企业建立安基地等为归正人员解决就业安问题,另一方面鼓励协助归正人员积极参与劳动市场竞争,自谋职业。对归正人员待业期间,确无生活来源的应予临时性救助,对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人员,办理最低生活保障。2、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帮教的实际效果。归正人员的文化水平,知识结构,性格脾气,追求目标及对生活的欲望,悔改的心态、决心、行为等不同,必须搞清对象的实际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此

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实行分层次管理。对一时失足确已悔改的人员由家长、亲属、村(居)干部帮教;对常有不良行为的人员由村,社区帮教小组进行帮教;对在服刑和劳教期间表现差,反复多的;社会背景复杂,人际交往混乱的;个人经历特殊、安困难的;服刑和劳教后家庭情况变化大,表现不稳定以及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应列为重点。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帮教工作。一是落实重点对象的帮教责任人。明确责任,加强工作,负责到底。建立由司法所、派出所、村(居)干部参加的重点帮教小组,对重点对象,实行重点帮教,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二是落实重点对象的考察,每月至少一次走访帮教,每季进行一次现实表现考察,并记录入档。三是落实重点对象的帮教措施。针对重点对象的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在帮教工作中讲究工作方法,坚持“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采取超前帮教、跟踪帮教、引导帮教、联合帮教等形式手段,教育挽救,促进转化,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3、建立信息网络系统,加强对归正人员安帮教工作的管理。当今社会正处于信息高速发展时代,计算机应用十分普遍,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归正人员帮教安管理数据库,并组建网络,便于查询。使归正人员出监所前,住地安帮教组织机构能够全面掌握情况,在他出监所时,及时衔接上,有针对性落实帮教措施,及时掌握归正人员的现状,行动去向,减少漏管失控。每年,对归正人员开展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并将情况输入信息系统。

4、开展综合治理,实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是解决社会治安问题

的根本出路,也是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以及归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重要手段。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和重新犯罪,单靠某个部门是不够的,必须依靠各部门的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在“打击、防范、教育、管理、改造”等方面狠下功夫,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要把安率、帮教率和减少重新犯罪率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把安帮教工作作为综治政绩的主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并同年度考核和奖金挂钩。在就业安、救济补助方面要与其他公民一视同仁,不得歧视。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预防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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