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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建设局201*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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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建设局201*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栖霞区建设局201*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落实《南京市区县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评分标准》和《栖霞区201*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中的相关工作要求,以强化法制观念、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服务科学发展为重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履行规划、建设、管理三大职能,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网络建设,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根据区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及时对现有的行政许可和非许可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目前,我局行政许可事项有2项,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其他行政事项有9项,主要涉及局机关和局属质监站、市政综合养护管理所、建管站等三家事业单位的部分职能。我局作为承担全区规划建设管理职责的职能部门,局领导始终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并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全局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考核目标。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建立了由局工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每年与各科室及下属单位签订工作责任状,将相关工作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形成“人人身上有担子、一级一级抓落实”的良性互动工作局面。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直接关系到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水平和质量,为了确保执法人员在工作中能够严格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我局始终将执法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基础抓紧抓实,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加强队伍建设。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从局领导到局各科室、站所负责人,都能自觉将普法学习作为一门必修科,通过局办公会、所务会以及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种培训等形式加以落实,工作中特别注重与部门工作、职能相关的专业法律和法规的业务学习和运用,在系统内营造了良好的学法、用法、守法的氛围。二是开展专业讲座进行知识普及。今年以来,局系统共开展了各类讲座5次,对系统内76名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专业知识的培训。三是参加行业培训进行专业学习。我局承担的行政事项涉及到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道路、河道、绿化等市政设施的养护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等等方面,专业分类不同,对执法人员的工作要求也不一致。因此,在工作中,各科室、站所除了参加局系统组织的各类普及性培训和学习外,也积极参加上级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培训和考核,针对承担的执法职能进行专业性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执法工作水平。通过各种类型、各个层面的学习和培训,我局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得到了巩固和提高,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三、严格审批流程,规范依法行政工作行为

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859件,其中办理国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7件,面积为13.99万平方米;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9件,面积为1.96万平方米;办理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37件,面积为8.84万平方米;临时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6件,面积为6.46万平方米。办理城市绿地占地初审31起,750平方米;办理市政占用初审29起。审批工作中,科室严格审批制度,坚持首问负责制,对申请单位报建材料不完善的,及时向申请单位一次性说明报建要求,帮助完善报建手续;对不符合报建条件的,向申请单位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坚持服务承诺制,对报建材料齐备的,在承诺时间内安排两名及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工程现场进行踏勘,核实报建材料,并向申请单位提出规划要求,确保规划与建设工程的有效衔接。对审核通过的建设工程项目,科室都确保在承诺时间内办结相关审批手续,并严格按照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要求及时上报审批案卷进行备案,使得科室的审批行为始终在各项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下,在法定的审批程序内。同时,按照权力阳光运行电子监察工作要求,我局按照网上运行的规范要求进行了行政许可事项的电子录入和运行工作。到目前为止,这项工作在区法制办、监察局、阳光办等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网上运行情况基本正常。

四、强化服务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服务效能

随着全区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依法行政工作已不能仅限于对各种规划建设行为的管理和规范,同时还要为全区的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和支撑。在全年的工作中,我们将服务意识贯穿工作始终。一方面强化规划编制工作。规划是指导地区建设发展的蓝图,也是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依据。今年以来,结合《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我局组织开展了五项规划编制工作,分别是燕子矶老街周边地区城市设计研究、栖霞山风景区西入口地区城市设计研究、马群地区土地整合暨东入口空间景观特色规划、迈皋桥地铁站点周边地区交通组织设计和八卦洲总体规划修编暨重点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各项规划编制工作正在推进之中。随着各项规划的编制完成,我区的规划体系将更为丰富和完善,行政执法工作的科学性和系统性也将得到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强化对区级重点项目的服务。服务重点项目是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日常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工作中,我局主动加强与相关街道、建设单位的沟通与配合,对各街道的重点项目,强化服务意识,主动介入、提前了解项目情况,帮助落实项目相关规划条件与要求,使得项目能在规划的指导和控制下落地,避免了因规划矛盾而带来的投资浪费,有效地服务了地区发展。

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区法制办的指导和帮助下,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强化制度落实、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履行好规划建设管理三大职能,服务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栖霞区建设局

201*年10月29日

详文参考:-11/24/1631108426.html

扩展阅读:201*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普洱市201*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普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普洱市的的依法行政工作以贯彻执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主线,全面落实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在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推进政府工作创新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构建平安普洱、法治普洱、和谐普洱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一年来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加强贯彻落实《纲要》、《决定》,201*年,市政府对原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和充实,继续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市法制办负责组织实施的组织领导体系,确保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能够按照要求及时传达贯彻上级的精神和要求,安排部署全市依法行政的目标和任务,按时落实完成全市依法行政的措施和工作。各级各部门按照市政府的总体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配备了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形成了贯彻实施《纲要》、《决定》逐级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切实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为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推进和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201*年6月3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锦昆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对201*年3月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以来,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六个方面的成效进行了客观总结,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应着力抓好的六个方面的工作。省政府法制办张学武副主任到会作了重要的指导性讲话。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市人民政府与辖区内10个县(区)及市直44家部门签订了201*年度依法行政责任状,将县(区)及市直部门全面履行法定职能,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法及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五个方面的内容纳入依法行政责任状进行考核。这是自普洱建市以来,首次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会议的召开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推进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促进作用。

3.制定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年度实施意见。201*年7月,市政府印发了《普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五年规划》(普政发201*133号),规划对今后五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任务和具体推进步骤、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其是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导性和纲领性文件。市政府印发了《普洱市20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意见》,对201*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201*年年度实施意见的制定为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推进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基础。

4.深入贯彻落实《决定》。201*年2月,市政府转发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文件的通知,结

合我市实际提出了三点贯彻实施意见。201*年10月,副市长梁正军带队,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相关领导和业务骨干参加了省政府法制办组织举办的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培训班。201*年11月27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会议,对《决定》、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突发事件应对、群体性事件处置等依法行政知识进行了重点讲解,市直及驻普70余家单位分管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各县(区)政府领导及所属部门分管领导400余人参加了培训。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努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市政府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审查工作。对市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除责成市政府法制办严格审核把关外,还通过召开座谈会、协调会、书面及网上发布公告等形式,广泛听取和征集社会公众、专家学者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在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审查工作中,始终坚持把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紧密结合起来,着力推动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的解决,切实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201*年,共对《普洱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暂行办法》、《普洱市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普洱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修订稿)等10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市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制定的《普洱市城市公共汽车管理暂行办法》、《普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举行了听证会。对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部门报登记的1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前置审查。

201*年,市政府对《云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云南省水文条例》、《云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条例》等18件云南省地

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征求意见稿进行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建议进行了反馈。对《普洱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法》、《普洱市处置涉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普洱市人民政府设立人民法院涉诉特殊困难群体执行救助金的实施意见及管理办法》等20余件部门报送的文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三)完善决策程序,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云政发[201*]40号)精神,成立普洱市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及时制定下发了《普洱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普洱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评价和重大事项集体合议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了重大决策的程序和制度保障。201*年全市共举行重大决策听证71次,其中市直部门组织召开重大决策听证会25次,县(区)组织开展46次。

(四)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年,我市进一步加快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采取有效举措加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规范工作力度。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下发文件组织相关部门对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的九项原则,以及国务院、省政府明确的五个方面的主要依据,对清理结果在合法、合依据的前提下进行审核确认。201*年7月7日,市政府组织召开第二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有审批职权的40个市级部门、12个驻普单位共报送行政审批项目917项,其中:891项纳入清理范围,其余26项不属于行政审批或属重项。经过认真审查,决定

取消和调整284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44项,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40项(22项下放管理层级或调整管理部门,102项合并同类项,16项采用内部管理),精减率达31.9%,符合省政府精减1/5以上项目的总体要求。保留实施行政审批项目607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336项,非许可类行政审批项目271项,保留的项目审批时限均要求压缩1/3以上。201*年7月9日,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普政发201*109号),授权市政府法制办对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审批依据和实施主体等向社会发布公告,并通过普洱日报、普洱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等载体对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进行了公布。

201*年7月中旬,省政府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专项督查组到我市督查。通过抽查部门、听取汇报、实地查阅相关资料,督查组对我市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清理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履行法定职责,努力做好行政复议和其他应诉工作1.切实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监督指导。201*年年初,及时印发了《普洱市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州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文件的通知》(普政发201*7号),《通知》对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对今后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促进了全市行政复议工作的整体推进。201*年10月,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的统一要求,开展全市行政复议专项检查工作,通过组织自查和抽查,切实掌握和了解全市行政复议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全市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2.积极开展行政复议法宣传日活动。201*年9月,由市、县

(区)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行政复议法颁布十周年宣传纪念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条幅、上街设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等广泛宣传行政复议法律法规,活动日当天累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万余份,接受了100余人的相关法律咨询。

3.强化行政复议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复议调解、行政复议听证、行政复议决定集体讨论研究等体制机制;二是完善规范行政复议文书,清理历年行政复议案件卷宗,逐步实现行政复议文书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4.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努力化解行政争议。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及时受理。在审理复议案件过程中,始终把是否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作为衡量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的重要尺度,进一步规范案件审理程序、制度和方法。201*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各类行政复议申请105件,已审结90件,占上期结转和本年度受理案件总数的88.2%。已审结案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66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73.3%;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13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14.4%;达成和解协议的1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1.1%;申请人撤回申请的8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9.0%;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撤回申请的2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2.2%。201*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发生行政应诉案件12件,人民法院已经审结11件,占行政应诉案件总数的91.7%;已审结案件中,判决维持的7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63.6%;判决撤销1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9.1%;撤诉2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18.2%;驳回诉讼请求1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9.1%。通过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既维护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较

好维护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促进执法工作规范化

1.及时安排部署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年云南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云政办发201*29号)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及时下发了由市政府法制办拟定的《普洱市201*年行政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方案》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重点的综合类行政执法检查,以民政、交通、水务、环保等18部法律法规为重点的专业类行政执法检查作了安排部署,目前各级各部门已按要求完成了相关执法检查任务。

2.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201*年2月初,市政府组织以市政府法制办为牵头单位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组对10县(区)和市直37家行政执法单位20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评议考核。评议考核结果经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通过市政府办公室文件进行了通报,有4个县(区)人民政府、28个市直部门被表彰为201*年度全市优秀行政执法单位。

市人民政府因为行政执法工作取得的优异成绩,被省政府表彰为201*年度全省优秀行政执法单位。

在认真总结201*年及历年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围绕市委、市政府201*年重点工作,结合实际,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反复讨论修改后,对《普洱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完善。

3.强化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一是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公告和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公布工作。依法认真清理审查

后,201*年,市政府法制办通过《普洱日报》分3期对32家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公告,16个市直部门设立并上报了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二是组织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持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通过采取分级负责、条块结合、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摸底清理,目前全市共有1万余人执有云南省行政执法或委托行政执法证件,另有321人的行政执法证件因离岗或其他原因应予注销。三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培训,抓好行政执法证件审验管理工作。201*年,在景东县、思茅区、市气象局各组织举办1期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培训行政执法人员600余人,申报办理行政执法证件371件,审验行政执法证件1172件。

4.着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141号)要求,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汇报,积极与建设、编办等部门沟通协调,着手起草普洱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同时督促市政府所在地思茅区制定并上报工作方案。

(七)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推行公开与建章建制并重,健全考核机制与强化监督检查并举,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落实和完善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主动公开制度、依法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年度报告制度、公开时限制度、考核评议制度、举报调查制度、信息协调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责任落实制度、救济制度和保障制度等一系列完整的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对

政务公开信息的内容格式、程序、方式和公开时限进行了规范,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国务院《纲要》和《决定》内容非常丰富,涵盖了政府行政管理全部过程,决定了依法行政工作也是循序渐进,不断推进的过程。总体来说,我市201*年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仍存在诸多体制和机制方面的问题,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与不足。主要表现是:一是依法行政观念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县和部门对学习贯彻国务院《纲要》和《决定》重视程度不够,对依法行政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片面地认为依法行政工作是政府和部门法制机构的事情,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主动性有待增强;工作推进措施不多,制度还不够完善;法制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依法行政相关制度还不够健全。主要表现在行政决策的听证还未制度化,行政决策的后评价制度操作不够规范,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良性互动缺乏衔接机制等。三是评议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虽然我市制订了依法行政考核的相关制度,但政府法制机构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经验还不够丰富,考核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执法行为仍需进一步规范。主要表现为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存在未正确告知行政相对人权利救济的渠道和途径等现象。个别部门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填写不规范,未按统一的格式制作法律文书,案卷装订不规范;少数单位在执法活动中还存在执法不文明、服务意识差等现象。五是行政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政府法制机构代表政府对部门的监督缺乏强制性手段,缺乏权威性;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力度不够强;人大监

督、司法监督、行政监察、审计、行政复议等各种监督没有形成整体监督效能,且多侧重于事后监督。六是法制部门建设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人员严重不足,被动性工作多,很多工作无法主动开展,不能适应依法行政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年,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将继续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国务院《纲要》和《决定》为主线,进一步创新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依法行政的指导、考核,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重点是抓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推进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以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契机,研究制定我市推进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依法行政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全面动员部署。要强化领导干部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必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职责。要继续组织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普遍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和教育,有针对性地解决依法行政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行政执法队伍。同时,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作为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二)进一步巩固完善依法行政的基础工作。要继续健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现行有效的各项决策制度,促进依法、民主、科学决策。各级政府要全面执行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定期清理公布制度,依法及时向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政府规范性文件,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抽象行政行为的合

法适当。继续组织各级行政机关按照《纲要》和《条例》的规定,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增强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并在开展清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和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工作的基础上,围绕分解执法职责、完善评议考核机制和落实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重点环节,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三)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首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加强对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引导和规范,减少行政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投资创业环境上来,完善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其次,加快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整合政府网络系统和信息资源,建设电子政务,加快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办事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第三,继续完善执法体制。有序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工作,探索建立快速有效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适当下移行政执法重心,减少执法层次,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等问题,逐步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第四,继续健全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罚缴分离制度,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行政经费统一由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四)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加强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和市直部门审批窗口的规范化管理,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狠抓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的落实,促进行政机关合法、合理、规范行政。要重点组织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根

据法律授予的权限、程序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逐步健全及时惩处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教育比处罚先行,执法与疏导结合,实行文明执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切实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五)进一步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司法机关的监督,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加强执法监察和审计监督,积极主动地听取来自各方面的批评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要健全完善政府层级监督制约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综合运用实地调查、听证、和解等审理方式,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要探索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对象、以行政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为主要内容的行政问责制度,强化行政过错责任追究,重点查处对企业和群众故意刁难、“吃拿卡要”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政乱作为和不作为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增强震慑效果和警示作用。要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并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同志们,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的法定职责,国务院对市县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市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总结经验,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勇于创新,努力把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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