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坯跨30 30T吊车岗位作业制度
出坯跨30+30T吊车操作岗位作业制度
1、岗位职责1.1岗位职责:
1.1.1根据调度、工长指令及指吊人员指挥及时完成生产任务1.1.2严格按作业制度进行作业
1.1.3对天车本岗位操作运行的实绩进行月分析和总结,寻找差距,持续改进。1.1.4参加本班操作、设备事故的分析、调查和处理,落实改进措施。
1.1.5每班对本岗位设备点检,及时发现问题并汇报。遇本岗位的设备检修时,协助检修。
1.1.6按安环体系要求进行本岗位的一切作业活动,查找安全隐患,杜绝违规违制,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1.1.7参加各种培训,开展师带徒,培养后备人才。提出作业标准和工艺技术改进建议,提高效率和效益。
1.1.8按照标准化作业要求,负责本岗位设备管理、贯标、安环及6S管理等工作。1.1.9落实本岗位成本指标。
1.1.10按要求进行本岗位交接班,为下班创造良好的交班条件;负责本岗位的信息接受和传达,及时做好沟通汇报。1.2岗位要求:
1.2.1学历:初中(含中专、职高和中技)及以上学历1.2.2技术等级:起重工初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
1.2.3工作经验:能熟练掌握吊车操作技术及设备点检技能,有较好的安全防护能力1.2.4持证要求:《起重工特种作业操作证》
1.2.5特别知识:具有较好的天车操作水平,掌握天车设备的性能、特点及维护,熟悉所辖区域生产工艺和作业管理特点,了解炼钢基本知识及行业技术动态,掌握点检员基本的工作方法。
1.2.6技能要求:能熟练掌握吊车的操作技能和天车指挥标准,了解设备的基本性能及点检维护方法
1.2.7其它:身体健康,两眼视力各不低于0.7(天车起升高度在2Om以上,两眼视力各不低于1.0),无色盲,无听觉障碍,无癫痫、高血压、心脏病、眩晕和突发性昏厥的疾病,无妨碍起重作业的其它疾病和生理缺陷,能满足本岗位8小时满负荷工作需要。2质量作业指导书
2.1、操作前的检查、确认:2.1.1天车工操作时,严格执行本作业制度。
2.1.2接班后进行静态点检。发现问题未经处理,不能试车、投入工作。2.1.3检查运行轨道上及轨道附近有无妨碍运行的物品。
2.1.4在主开关接电之前,司机必须将所有控制器手柄转至零位,并将所有的门关好。2.1.5动态试车
2.1.5.1送电先合总闸,后合主接触器。2.1.5.2动车前必须鸣铃示警,确认安全。2.1.5.3控制器按顺序逐档扳动。
2.1.5.4空试车。倾听、观察传动部分有无异常,有问题未处理,不能投入工作。2.2.运行中注意事项:
2.2.1起重机运行中,严禁上、下车。必须上、下车时,首先以信号通知天车工,经确认待车停稳后方能上、下车,无天车工指令,严禁私自上下车。检查人员停留在车上应事先同天车工取得联系,并停留在安全位置。
2.2.2起重机正常工作时,任何人员不得停留在主、付小车上。2.2.3起重机上保持清洁,不准堆放各种物品,以防振落,造成事故。
2.2.4不准在人上方吊运,如有人须发出信号,待人躲避后才能通过。如不躲避,天车工先停止工作,并立即汇报调度室。
2.2.5吊运时,原则上不允许在重要设备上通过,如必须通过,应有专人指挥。2.2.6吊运时,空钩、吊具与重物必须提升到最高障碍物0.5米以上。2.2.7起重机运行中,严禁同跨间起重机猛烈相撞和顶车。
2.2.8起吊重物时,地面人员必须确认在垂直位置,不允许用起重机牵引和拖动重物。不允许斜拉、斜吊、吊物相撞、推拉其它设备和车皮。
2.2.9操作中,原则上禁止打反车制动。带有调速装置的起重机应采用低速启动、高速运行和慢速定位的方式进行操作,严禁各机构长期工作在低速状态。2.2.10各类起重机不得超负荷使用,吊运时必须有专人指挥。2.2.11运行中天车工得到紧急停车信号,要立即停车。
2.2.12吊运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或线路停电,必须迅速停车并将总开关切断,有关人员检查处理无误后,方可重新起动。
2.2.13接近限位时必须停车,不准用限位开关作为停车手段。
2.2.14除翻、吊铁水包、钢水包、渣罐斗、废钢斗需双钩配合工作外,其它情况尽量避免两套以上机构同时工作。
2.2.15天车工有权不予起吊的规定,详见《5米宽厚板天车通用教材》第十一章“十不吊”。2.2.16起重机进行维护和检修时,严格按操作牌制度执行挂牌停电。
2.2.17严禁天车工私自改动调压、调速和PLC装置的输入参数,改变装置操作性能。2.3.运行中异常情况的紧急处理
2.3.1运行中设备出现异常现象的,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放下重物,停车检查,直到查出原因,经处理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2.3.2运行中提升机构制动器突然失效时,操作人员要沉着冷静,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有效的措施,在环境允许时,可把重物直接落下,否则应一边示警响铃,一边反复起落,同时开动大小车,选择安全地段,把吊物放下。
2.3.3电磁吊遇到意外停电故障时,应立即使用点动下降功能落下所吊物体,再进行处理。
2.4.停车注意事项
2.4.1停车时,在地面人员指挥下把吊物放下。电磁铁、抓斗落地,停车。其余起重机,吊钩起升到限位附近,小车停于端梁附近,整车停于指定停车位置,并切断主接触器电源。
2.4.2当吊钩上悬挂有重物时,天车工不得离开驾驶室。
2.4.3当吊运工作完成后,所有控制器置于零位,先拉分闸,后拉总闸,经确认无误后方可离车。
2.5.设备点检与维护的规定2.5.1点检规定
2.5.1.1工作前必须按点检本内容、标准执行点检,并将点检情况及时准确地记录、填写在点检本上。
2.5.1.2点检中发现的主要缺陷,必须及时向维修人员或有关部门反映,以便安排检修。并将故障缺陷填入点检本中,未经处理不得擅自操作。
2.5.1.3配合专职点检员定期商量对点检内容,标准的修改,使其行之有效,不断完善。2.5.1.4不得在点检本上乱写乱画,保持卡片整洁,并妥善保管。2.5.2维护规定。
2.5.2.1每天交班前必须对设备及环境进行清扫,保证设备外观整洁。2.5.2.2保持设备各部分完整无缺,地脚螺栓应紧固无严重锈蚀变形。2.5.2.3保证润滑油路畅通,督促相关人员按周期对设备进行润滑。2.6交接班的规定
2.6.1接班者提前15分钟到达班组参加班前会,提前5分钟到达岗位,对口交接所属岗位设备运行情况,当接班者未到岗接班时,交班者及时向领导汇报,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离开岗位。2.6.2当设备发生事故或处理事故时,交接班双方协同处理事故,查找原因,妥善安排后,方可交接。
2.6.3交接班时要做到交清,接清,交接内容包括:2.6.3.1设备运行情况。2.6.3.2事故故障处理情况。2.6.3.3维护清扫情况。2.6.3.4安全保护装置使用情况。2.6.3.5上级有关通知和要求。
2.6.3.6接班者在接班后发现的设备问题,由接班者负责处理解决,安全设施有问题时原则上不准交班。
3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作业指导书3.1上、下班
3.1.1上、下班前,检查交通工具是否正常,确保无故障。
3.1.2上、下班途中,骑摩托车要戴好头盔,严禁穿拖鞋驾驶车辆。行车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汽车行驶速度应低于30km/h,摩托车速度应低于25km/h。
3.1.3上、下班在厂区行走时,要按指定的安全路线行走,不能随意穿行。不走情况不熟的路径,不走有安全隐患的捷径。3.1.4不能乘坐证件不齐的机动车辆上下班。3.2作业前准备
3.2.1作业前工长组织召开班前会,作业前对安全、环保交底,并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本的记录。
3.2.2交接班时,人员必须走安全通道,不能在煤气区域内逗留,不能翻越安全护栏及吊车运行中上下吊车,接班应对吊车主、副卷钢绳、限位器、制动器、联轴器、电磁系统、报警装置和各部位的极限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3.2.3在检查、清扫和工作中的检修,应将车停在指定的安全位置,切断电源,禁止带电检查和处理故障
3.2.4正确配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3.3吊车操作作业
3.3.1工作前必须保证有足够的睡眠,班前、班中不饮酒,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开好班前会,填写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本》,详细检查所使用的工具。
3.3.2交接班时,人员必须走安全通道,不能在煤气区域内逗留,不能翻越安全护栏及吊车运行中上下吊车,接班后,应对机电设备润滑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特别对三大安全部件(钩头、钢绳、制动器)作细致检查。3.3.3在交接班、检查、清扫和工作中的检修,应将车停在指定的位置,切断电源,禁止带电检查和处理故障。
3.3.4操作前必须先响长铃,并确认大车轨道和小车平台上无人和障碍物时,无自然灾害及其他影响,方可动车。
3.3.5熟悉吊车指挥制度,司机只听从挂吊工发出的信号进行操作,如遇危险情况时,不论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司机都应立即停车。
3.3.6吊动物体时,吊物不得在人头或重要设备上越过。吊物高度应超过所经路线上各物体高度0.5米以上。
3.3.7吊车在运行和钩头吊有重物时,不允许进行修理、注油及清扫工作,更不允许调整制动器。
3.3.8司机上、下吊车,严禁携带物件,应双手扶住护栏,物件上下传递应用绳子,禁止从吊车上扔任何物件。
3.3.9司机如遇吊车因故障,未停在指定位置,不得从一台吊车直接跨入另一台吊车,防止高空坠落。
3.3.10吊车如发生突然停电,所有控制器应立即拉回零位,切断电源,吊车进行分部检修、抢修或因故停用时必须切断分部电源,如吊钩上吊有重物时,操作人员和挂钩人员应共同看守设置禁区,禁止行人在吊物下通过。
3.3.11吊车上所有的传动部分的保护罩和安全装置不许损坏和任意取掉,并经常维护检查保持良好。
3.3.12检修后的吊车,司机应进行试车验收,确认设备正常工作方可运转。3.3.13两台吊车同吊一物件时,必须相互发出信号,并有专人指挥,否则不得吊运。3.3.14原料装卸时,板坯必须逐块吊运。如遇特殊情况时,应由调度室统一指挥采取可靠防护措施,方可吊运。
3.3.15熟悉触电急救法,发现有触电者,禁止赤手拉触电者,应先切断电源,同时采取防止触电者从高空摔下的措施,并使用人工呼吸法抢救。
3.3.16掌握灭火器使用方法,保持吊车上灭火设施的完整、良好。灭火器用完及时更换,灭火现场及时清理。
3.3.17司机在工作中,发现吊车存在有缺陷和隐患应及时报告和整改。3.3.18吊车检修时,驾驶室必须有吊车司机配合作业。
3.3.19严格遵守《操纵牌使用制度》,“十不吊”及《吊车吊运作业指导书》。操作做到吊钩接近吊物慢、起钩慢、运行稳、吊物接近地面慢。
3.3.20带有调速装置机构操作应做到逐级推档,平稳运行、平稳制动,非特殊情况严禁采用紧急制动。3.3.21吊车停车或等待作业期间,必须切断整车电源;吊车分部检修或分部因故停用而其他机构正常工作时应将分部电源切断,确保检修人员的安全,防止司机误动作。3.4工作结束后应做到:
3.4.1将车停在指定位置,所有控制手柄转到零位,断开主刀开关,切断电源。3.4.2清扫和擦抹吊车设备,搞好本区域卫生工作,破布垃圾送至指点地点。3.4.3在操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记在点巡检记录本上,并作好岗位交接。3.4.4一旦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抢救,并立即通知厂调度室3.5应急措施
3.5.1灼烫:轻度灼烫时,作业人员回到休息室,立即涂上烫伤药水后休息;中度或重度灼烫时,立即送保健站或联系送职工医院救治。
3.5.2触电:立即拉闸断电或用干燥绝缘棍杆挑开电线,再做人工呼吸,立即联系并送职工医院救治。
3.5.3物体打击:伤害程度较轻时,到保健站处置包扎;伤害程度较重时,不轻易移动受伤者,立即联系职工医院医师前来专业救治。
3.5.4高处坠落:保持受伤者现场状态,不轻易移动受伤者,立即联系职工医院医师前来专业救治。
3.5.5高温中暑:立即将中暑者背离高温地点,到清凉温度较低的地方平躺,有十滴水时口服一瓶十滴水,再视中暑者具体情况送保健站或职工医院检查治疗。
3.5.6煤气中毒或窒息:5分钟内通知调度室和相关领导。立即将中毒人员移到上风口空气清新的地方。中毒程度较轻时,待恢复正常后回班休息;中毒程度较重时,立即解开中毒者衣扣、松开皮带,做人工呼吸和胸外挤压按摩,并联系送职工医院救治。3.5.7火灾:发生火灾时,应立即使用灭火设施灭火,如火势太大不能扑灭的话应拨打厂内火警电话119并立即通知调度室,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
扩展阅读:吊车司机HSE岗位作业指导书
吊车司机HSE岗位作业指导书
吊车驾驶员岗位HSE作业指导书
本作业指导书主要描述吊车驾驶员岗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及工作过程中涉及的主要风险、可能导致的事故和应急措施,以及涉及的其它应知应会知识等。1主要作业内容
听从指挥的指挥,控制起重机,通过吊、索具完成物资的装卸作业2本岗位的HSE基本要求
2.1吊车驾驶员必须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驾驶证、集团公司颁发的内部准驾证和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操作证、交通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技术等级初级证书后方可上岗。
2.2吊车驾驶员必须按照设备巡回检查图对所驾设备进行每日“一日三检”,岗位HSE的“巡回检查”。2.3参加HSE活动要求:
2.3.1上岗前参加班前安全讲话。服从班长工作安排,对本岗位工作的风险进行识别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3.2每周按时参加周一安全例会,认真开展自学活动,做好学习记录。2.3.3每季度参加一次应急演练。2.4正确穿戴劳保上岗作业。2.5作业许可
2.5.1装卸36吨以上货物应办理二级作业许可证2.5.2双机以上联合作业应办理二级作业许可证2.5.3一般吊装作业应由本队或本班组批准。
2.6有关违章处罚的要求:
违反本作业指导书规定要求,将遵照《物资供销公司HSE奖惩管理办法》执行,每发现一起一般违章行为视情节轻重处责任者300-500元罚款;每发现一起严重违章行为视情节轻重处责任者500-1000元罚款;每发现一起特别严重违章行为视情节轻重处责任者1000-201*元罚款。违章年积分达到4分的,给予批评教育和口头警告;违章年积分达到5-8分的,给予1-3个月的待岗培训处理;违章年积分达到9-14分的,给予3-6个月待岗培训处理;违章年积分达到16分记以上的,给予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同时视违章情况给予取消技能鉴定资格、先进评比资格、取消年终安全奖等处罚。2.7实施“两卡”的有关规定
作业时随身携带“两卡”(三违行为登记卡,危害识别与隐患登记卡),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并上报。
2.8岗位实行员工自学吊车驾驶员HSE学习(主要学习内容岗位“两书一表”)每周至少一次,每次时间不少于1小时,认真做好学习记录,记录篇幅不少于3页。(主要自学也可采用统一办班、集中学习)3作业过程中的风险控制3.1作业过程描述
1)明确任务和要求,班前会由班长分派任务,本人确定并签字后,把证件携带齐全,并加好油料。作业前按照车辆“一日三检”、“巡回检查”制度认真检查车辆。2)参加出车前的班前安全讲话。
3)出车作业前识别风险,熟悉并掌握风险削减措施。
4)在作业过程中,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一切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5)作业后,要按照“巡回检查”制度对车辆进行认真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6)安全、圆满的完成任务后,吊车驾驶员应对车辆进行“三交一封”。3.2风险控制
1)杜绝无证或证件不齐(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准驾证、特种作业证)上岗,以防无证人员私自驾车造成起重伤害事故。
2)吊车驾驶员要劳保穿戴齐全,以防造成误操作,引发起重伤害事故。
3)严禁吊车司机酒后上岗和身体状况不佳的情况下上岗,以防身体状况不佳,造成起重伤害事故。
4)吊车驾驶员作业时精力要集中,不准有吃零食、接打手机、闲谈、吸烟等妨碍起重作业的行为,以防精力分散,造成起重伤害事故。
5)吊车驾驶员在起重装卸中持续作业不能超过3小时,超过3小时应停止作业,休息1至2小时后再进行作业,以防身体状况不佳,造成起重伤害事故。6)吊车司机明确指挥信号后方可作业,以防发生起重伤害事故。7)起吊重物时,吊臂作业半径内有人严禁起吊,以防发生起重伤害事故。8)严禁斜拉歪拽或起吊埋在地下不明重量的物体,以防发生起重伤害事故。
9)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不允许同时利用主、副钩工作,以防操作不当,造成被吊物损坏或人身伤害事故。
10)起吊作业现场视线不清时,严禁进行吊装作业,以防发生起重伤害事故。11)严禁超过吊车额定负荷作业,以防发生车辆倾覆,人员伤害事故。
12)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物体吊离地面100mm检查吊机的制动器、安全装置是否灵敏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作业。
13)起重作业时支腿应完全伸出,垂直缸完全着地后方可作业,,若作业场地倾斜或松软时,应使用垫板加强支撑,提高稳定性;以防吊重后车辆倾覆。汽车起重机移动位置和停放时必须收好支腿。
14)回落重物时,卷筒绳应保留3圈的安全绳,以防发生卷筒反卷现象,造成起重伤害事故。15)起重机带载回转要平稳,防止快速回转引起吊载外摆造成货物倾翻事故。在旋转时,无论周围是否有人,都要鸣笛示警。16)吊车司机在起升或回落重物时,应做到平稳、准确、安全、合理的操作设备,应防吊物游摆,造成物体滑落发生起重伤害事故。
17)起吊作业时,车皮内有人严禁进行起吊作业,以防发起重伤害事故。
18)起吊作业时,被起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严禁起吊,以防发生人员伤害事故。19)吊车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以防吊装物摆动滑落,发生起重伤害事故。
20)吊车作业时,应封闭作业区域,如有外来人员和车辆需要进入时,应暂停作业。以防发生起重伤害事故。
21)在物件处于悬吊状态时,司机不准擅自离开司机室,只有将重物落地后方可离开,防止吊机失控,造成货物损坏或人身伤害事故。
22)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每台起重机都不得超载。吊运过程应保持钢丝绳垂直,保持运行同步,以防吊机吊载不均,造成吊机倾覆事故。
23)流动式起重机的稳定性是后方大于侧方,在从后方向侧方回转时,要注意控制转速,防止倾翻。汽车起重机应避免在前方作业。
24)在大雨、大雪、大雾和6级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以防事故发生。25)需办理二、三级作业许可证作业时,应见到作业许可证后方可进行作业。26)驾驶检验合格的车辆,严禁开带病车,以防车辆故障引发交通、起重伤害事故。27)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司机都应立即停止。
28)在库内行车应限速10Km/h,经过铁路道口时应减速至5Km/h,以防发生与车辆、行人或火车碰撞事故。
29)起吊作业现场视线不清时,严禁进行吊装作业,以防发生起重伤害事故。30)需办理二、三级作业许可证作业时,应见到作业许可证后方可进行作业。3.3与本岗位相关的其他违章行为
1)脱岗、串岗、乱岗、睡岗;(特别严重违章)2)不按规定保养和维护本岗位的设备;(一般违章)、3)发现他人违章,不按规定进行制止和纠正;(一般违章)4)不按规定开展岗位“巡回检查”;(一般违章)5)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活动;(一般违章)6)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一般违章)4应急行动
4.1可能发生的事故或紧急情况
根据岗位实际情况和危害因素分析,可预见的事故为:起重伤害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4.2起重伤害事故应急行动
1)当发生起重伤害事故时,由第一发现人向现场作业人员大呼报警,现场人员应采取正确的避让措施,同时对伤者进行简单的救护并向运输装卸队应急领导汇报。
2)运输装卸队应急领导接到报警后应及时拨打急救电话“120”(座机)或“25921111”(手机),(报警人员应简洁明确报告人员伤亡情况、具体位置)。4.3交通事故应急行动
1)当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撤离事故车辆50米以外,并于事故现场前后100米处放置警示标志,立即拨打122报警(油田内部2592201*)及向车队领导报告。如果发现有人受伤时,驾驶员或其他司乘人员应立即拨打总医院急救中心(25921111)或120报警。2)驾驶员负责保护现场,协助交警人员勘察处理事故。4.4初级火灾应急行动1)大声呼救报警。
2)当发现火情时,驾驶员应立即逃离车辆,撤离到安全地带,同时向119、122(手机报警电话259201*9、25921111)报警,并利用车载灭火器进行灭火;如果火势难以控制,应立即撤离到安全地带。
3)车辆发生火灾后,如有人员伤亡,驾驶员应立即拨打120(手机电话25921111)急救中心求救,并做好现场急救工作。5HSE应知应会知识5.1基本常识
1)四懂三会:懂性能、懂原理、懂结构、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2)“十字作业法”: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3)“三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伤害自己。4)“五害”:害自己、害家庭、害他人、害单位、害国家
5)消防四懂四会:懂火灾危害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逃生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险肇事故;会选择逃生路线。5.1自救互救知识。
5.2.1起重伤害事故急救要点
发生起重伤害事故后,现场人员不要害怕和慌乱,要保持冷静,迅速对受伤人员进行检查,根据受伤情况进行抢救,如抢救无障碍,立即抢救伤员脱离险境,等待120急救车到达,同时做止血、包扎、心肺复苏等紧急救护;5.2.2急救电话拨打方法
拨打急救电话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在电话中应向医生讲清伤员的确切地点,联系方法(如电话号码)、行驶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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