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自查自评报告
卫生监督所201*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绩效考核工作自查自评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促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的落实,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宁食药监局[201*]22号)的精神和要求,我所于201*年4月9日开始,进行了201*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工作,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情况
为了更好的完成食品安全工作,我所完成监管职能交接并履行监管职责,专门成立了食品、公共场所卫生科,设科长1名,负责食品卫生工作,下设朝阳、小桥、马坊、大堡子、廿里铺五个检查小组,分片包干,落实到人;我所卫生监督员及助理监督员均配发了监督服、执法证,要求在监督检查时必须统一着装,亮证执法,并配备一辆监督执法车辆。
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我所认真完成上级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符合本区实际的工作方案,在工作结束时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开展了学校、建筑食堂、一次性塑料餐盒、筷子、地沟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专项整治工作;抽检餐(饮)具样品1495份;参加了20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建卫”日等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设立宣传点,摆放食品安全方面的展板,组织卫生监督专业人员发放《食品安全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指导手册》等食品安全宣传资料。
城北区政府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考核;城北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订了工作责任目标书,正在进一步完善的监管信息化网络;建立了投诉举报机制,且由专人负责。
201*年度,我辖区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完成食物中毒事故处置率100%。
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我所选择了城镇居名、农村居名、学生各30人,进城务工人员10名,共100名的调查对象,对本辖区餐饮服务安全满意度进行了现场问卷调查,经调查发现,大部分被调查者不了解食品安全问题仅限于问题奶粉、染色馒头等重大事件的关注,对其余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是很了解,投诉意识差,基本满意辖区的餐饮服务安全状况。
20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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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年餐饮食品安全工作自查自评报告
为全面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监司《关于报送201*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相关信息的通知》(食药监食函〔201*〕193
号)文件精神,我局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
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依法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探索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以加大专项整治为突破口,从组织领导、管理体制、法规制度等多方面入手,抓好关键环节,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着力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一年来,相继开展了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地沟油”专项整治、夏季餐饮业预防食物中毒专项整治、问题乳粉的彻查、清查、清缴专项整治等行动。通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打击了各种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我市未发生一
起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一、以整治小餐饮食品安全为重点,着力提高餐饮行业整体卫生水平为切实加强我市小餐饮食品安全,提高小餐饮业主的主体责任意思,构建小餐饮行业的安全消费环境,逐步提升我市餐饮行业整体食品安全水平。根据《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1*年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试点工作的通知》(鄂卫办发〔201*〕46号)精神及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对我市小餐饮进行了专项整治,一是制定了小餐饮的整治标准,向管理相对人及社会群众开展了宣传培训,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提高了公众消费安全意识。二是本次整治严格按照整规要求,分区域、分类别集中治理小餐饮单位。对证照齐全的小餐饮,通过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现了提升改造,推进C级跨向A、B级的行列。对无证小餐饮单位进行指导整改,对能够积极整改提高经营条件并符合基本要求的,我局及时发放了《餐饮服务许可证》;对于暂不符合条件但可整改的,给予一定整改期限并组织进行复查,复查符合要求的准予经营;对一些基本条件不具备、食品安全设施极差、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小餐饮,取缔其无证经营行为。
整治期间共发放宣传册3431份,共出动执法人员646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215车次,检查单位3870家,行政处罚46家,处罚金额3.15万元,取缔无证单位54家,通过本次专项整治,我市小餐饮食品安全卫生有了明显提高,小餐饮业主的主体责任意思明显增强,提升了我市餐饮行业整体食品安全水平。
二、以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为突破口,规范食品添加行为
按照国务院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方案,迅速行动。一是召开会议贯彻。我们组织了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等单位负责人,传达贯彻《全国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共300多家单位参加;二是通过电视、报纸、新闻网及卫生监督局网等媒体向消费者进行对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危害的宣传,公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三是在监督检查中向各餐饮单位负责人进行宣传政策及非法使用的后果,并在每个单位公布张贴九部委发布的“公告”,与餐饮单位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四是重点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学校周边及涉及中高考的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小餐饮尤其是饮品店、早点的巡查和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意识,并按规定要求其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到我局备案,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
专项行动期间,先后出动卫生执法人员3057人次,车辆777车次,检查餐饮单位2253户,张贴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1600份、签订《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承诺书》1565份。三、以开展瘦肉精、地沟油、餐厨废弃物的专项检查为契机,强化索证索票的管理
一是针对老百姓对地沟油、餐厨废弃物的高度关注,我局对辖区内餐饮业的食用油使用情况和餐厨废弃物的流向进行了重点整治,先后出动卫生监督人员250余人次,车辆87车次,检查餐饮单位1860户次,没有发现使用地沟油情况,餐厨废弃物的流向大部分明确,有登记和联系方式。对加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65户经营户给予了警告、责令整改。二是为切实加强餐饮服务环节肉及肉制品监管,严厉打击采购使用含“瘦肉精”肉及肉制品的违法行为,根据《湖北省餐饮服务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我局自201*年4月以来对各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幼儿园)食堂、医院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开展了“瘦肉精”专项整治。三是为确保我市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按照《荆州市食品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问题乳粉清查清缴销毁的通知》(荆食安办发【201*】5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在餐饮消费环节清查问题乳粉的专项整治工作。本次清查中以大中型餐饮、学校食堂为主,重点检查了餐饮单位是否使用乳粉、使用的乳粉是否是问题乳粉、是否进行乳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登记。共检查餐饮单位209家,其中学校食堂24家,出动执法人员104人次。其中有56家餐饮单位使用乳粉,使用的品种主要是雀巢、蒙牛、伊利、金星等,均为201*年生产,大多数在超市和两湖市场购买,未发现有使用问题乳粉的现象。对部分餐饮单位采购食品索证索票不齐全,验货记录不规范的行为,卫生监督员现场进行了指导并下发了限期整改意见书。通过此次清查工作,有效的消除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杜绝了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我们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旅游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场所,以景区周边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对象,以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餐饮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外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有效为重点内容,对全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8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54车次,共检查餐饮单位1453家。未发现餐饮服务单位的违法行为。五是开展湖北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年湖北省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食药监食[201*]325号)。根据通知的要求,我局成立了《荆州市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试点工作方案》。对全市小饮食店、小农家乐、小饮食摊点等小型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987人次,检查餐饮单位683家,按照要求对小型餐饮单位进行了排查,排除食品安全隐患53起,责令改正85家,提高了全市小型餐饮服务业的整体食品安全水平。在上述各项专项检查中,我们一是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增强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国家标准及国家政策,开展“雷霆行动”宣传使用“瘦肉精”、“地沟油”等有害物质的危害性和规范餐厨废弃物回收的政策要求等,形成工作的强大声势。二是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畜禽肉品、酒类、乳粉的索证索票与台账登记情况,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的要求,对购食品原料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明确专人负责验收,要求所购食品原料均能进行溯源。禁止采购使用来路不明、无合格证明的。通过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严厉打击了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非法使用的违法行为,增强了餐饮服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法治观念,强化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四、存在的问题
我市的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职能调整未到位,在餐饮监管中存在一定难度。(二)部分餐饮单位食品采购索证资料不完整,台帐记录不完善。(三)部分餐饮单位负责人管理意识淡薄,管理松懈,不能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做好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逐步完善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加大对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科普知识,不断提高广大城乡居民的法制观念和卫生意识,提高卫生从业人员和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形成人人和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继续做好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督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增加监督频次,规范餐饮行业管理,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提高餐饮服务准入门槛。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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