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新源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201*年10月12日[字号:大中小]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文件精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根据自治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县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县委的总体部署,做了大量工作,为我县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有力推进打下了一定基础。按照自治州《伊犁州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检查验收方案》的要求,我县于201*年2月1日至2月25日,对全县201*年以来规模以上的投资项目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的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项目自查情况
(一)细化分工,明确主管单位职责。州《实施方案》下发后,我县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落实。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要求由县纪委监察局全面负责检查验收工作,并由纪委监察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为确保检查工作全面彻底、验收工作圆满完成,县治工办制定下发了《新源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检查验收方案》,方案初步确定了县发改委、建设局、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水暖公司、交通局、国税局、财政局、文体局等14个主管单位、47个具体工程建设项目作为检查重点,同时对各主管单位、业主单位、项目负责人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具体职责。治工办适时进行跟踪督促,催办工作进度,强化责任落实。并做到经常性督促,不定期检查,多次开会协调。
(二)认真排查,梳理确定检查项目。由纪委监察局会同县发改委对全县201*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建设项目进行排查。初步确定排查重点项目为: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总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总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经排查我县自201*年以来规模以上已立项批复及上级计划的工程建设项目共计51个;其中未实施项目9个,占18%,已动工在建的项目8个,占15%,主体完工未验收项目7个,占14%,已完工交付使用的27个,占53%。政府投资项目及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34项,其中在建项目7项,续建项目2项,已完工交付使用项目18项,未实施项目7项,主要涉及教育卫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非政府投资总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项目17项,主要涉及单位职工集资住宅楼,企业自筹资金住宅楼及办公楼等建设项目。
重点排查项目概况:
一是新源县阿热勒托别镇、坎苏乡两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该工程实施方案于201*年3月完成,并得到上级批复,201*年10月底开始施工。工程总投资2798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000万元,自治区财政配套369万元,县财政投资1429万元。资金于201*年10月先后到位,拨付到县财政局统一管理,工程款按照合同及工程进度由县财政局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因工程尚未完工,未做竣工验收工作。
二是新源县那拉提镇塔依阿苏牧区6800亩节水灌溉示范项目。该工程总投资156万元,其
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04万元,地方投资52万元。201*年7月立项批复,目前尚未完成招投标工作。
三是新源县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农业厅关于下达201*年第二批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新发改投资【201*】1877号)文件精神,农业部核定201*年新源县201*年第二批农村沼气建设项目规模为:1、户用沼气201*户,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00万元,财政配套30万元,农户自筹670万元;2、乡村服务网点30个,总投资27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35万元,财政配套13.5万元,农户自筹121.5万元;3、联户沼气项目10处,总投资3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8万元,财政配套1.8万元,农户自筹14.2万元。目前项目中央投资及项目财政配套资金均已全部到位。目前此项工作正处于筹备进行当中。
四是新源县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工程总建筑面积928.3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22.42万元。目前,资金到位1000万元,其中,201*年国拨资金400万元;201*年自治区配套资金500万元;地方债券100万元。工程现已开工建设,工程计划201*年7月30日竣工。
五是新源县排水改扩建工程。项目于201*年3月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201*年6月经自治区发改委新计投资【201*】961号文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后前期手续审批完成,计划总投资3400万元;201*年8月经伊州发改投资【201*】126号文件,下达该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其中中央预算内:800万元;自治区配套:245万元;地方配套:105万元。201*年10月组织开工建设,完成了现场踏勘、施工放线,基础开挖至2米深时气温骤降,导致无法施工,经核实批准停工。目前该项目未完工验收。
(三)各负其责,明确检查任务内容。项目排查任务明确后,主管单位及业主单位对所属工程建设项目对照项目执行、招标投标、资金管理、工程管理、信贷资金、违规违纪、专项治理执行、党风廉政八个方面进行了自查自纠。县治工办又对伊犁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中的考核细则进行分析研究,将方案中8个方面的53项考核内容,结合我县实际确定分别由县发改委、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负责项目执行情况、招标投标情况、工程管理情况、违规违纪情况;财政局、审计局主要负责资金管理和信贷资金情况;监察局主要负责违规违纪、专项治理执行、党风廉政情况。主管单位分别牵头主抓,各下属业主单位积极配合,上下合力齐抓共管。实施方案下发后,发改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新源县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投资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的通知》,其他主管单位也迅速牵头业主单位,分别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具体检查验收内容,并要求各部门按照职责及所属项目内容,及时将自查情况汇总上报。
(四)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整改落实。根据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检查验收方案,各单位自查结束后,县治工办从县纪委监察局、发改委、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审计局、环保局、水利局等部门各抽调了一名领导,组成检查小组对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开展检查验收工作。检查小组对规模以上重点项目分教育、卫生、水利、城建等系统组织检查验收工作,同时对已立项项目及国家计划项目、续建项目进行了核查。经过各单位自查,治工办检查,具体项目抽查检查,检查情况总体较好,但仍然存在个别问题,如手续办理不及时、档案管理不规范、资料整理不齐全等问题,检查小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迅速通知了各主管及业主单位,责令及时整改,确保检查验收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二、专项治理落实情况
一是在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凡涉及中央和自治区投资项目,都严格按照州发改委下达投资计划进行建设;对我县本级政府或自筹资金项目由县城乡建设规划委员会对该项目的规划、效果图等内容进行讨论,并形成建委会会议纪要。项目在立项前,均按照项目的要求办理立项、环评、可研等前期手续,项目审批后,办理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工程经建设部门审核备案。工程决策依法合规,不存在违规审批,擅自调整投资计划、未批先建、决策失误等问题。
二是在规范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对中央和自治区投资项目,由业主委托在州发改委备案的并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投标工作。在指定的媒体和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并由业主及县发改委对投标企业进行资质审查,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企业方可报名,并将备案表及招标文件送县纪检委执法监察室接受监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现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监管不力等问题。
三是在对工程建设领域国拨资金和县财政资金项目涉及的物资采购项目检查过程中,各项目的工程物资采购都通过了政府集中采购或发改委招投标,并有相关监督部门进行监督,不存在采购监管薄弱的情况,招投标环节不存在违规行为。在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所有资金都由国库集中支付,也无违规使用资金等情况。
四是在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的管理过程中,我县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投资项目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在拨付工程预付款时,必须将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方可拨付。工程开工前施工方必须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按照工程造价的3%预存在劳动局专项账户上,工程开工后,严格质量监管和安全生产监督,要求施工方按照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通过检查,工程中不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擅自改变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施工监理不到位、工程质量低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不落实等问题。
五是在违规违纪专项治理执行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我县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各主管单位及部门领导均能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工程建设中未发现违法违规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认真落实质量和安全责任制度,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三、存在的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整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建设进度缓慢。受资金及气候影响,一些在建、续建工程项目划拨资金到位不足,建设进度缓慢,有些工程跨年度仍未竣工验收。二是管理水平不高。工程管理方面,因专业技能限制,业主单位仅能从程序上确保工程项目进度,但是对具体实施项目还存在缺乏基建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无法开展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在项目验收中,合不合格只能以主管部门或上级部门说了算。三是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位因建设项目较多,档案保存管理还存在混乱现象,档案资料未分类存档,有合项集中放置的,自查验收时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四是对于惠民工程,上级催办工程,小项目工程,还存在有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未按规定程序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的问题。
四、做好下一步专项治理工作的措施
我们将在今后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一是继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二是加强对相关法规政策的学习,严格按要求组织监督项目实施。三是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做到招标投标信息公开透明,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四是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秩序,严把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继续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的管理。五是加强业主单位与项目主管部门的对接,增加项目实施的透明度。六是加大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检查工作查办案件的力度,对于专项治理中出现的问题严惩严办。
为切实抓好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我县将以此次检查验收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检查,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落实,扎扎实实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整改落实,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着力加强项目资金、质量、安全管理,加大项目全过程监管工作力度,确保工程建设领域健康有序稳步发展,为我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应有的贡献。
【关闭窗口】
扩展阅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市审计局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审计工作情况汇报
@@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自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各级审计机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统筹兼顾、系统治理”的工作方针,贯穿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条主线,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揭示和反映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切实发挥审计保障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促进中央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现将开展此项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采取措施,切实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首先是领导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市审计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出台了《@@市审计局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思路;统筹审计机关力量,抽调精干力量投入专项治理工作,并明确牵头科室,指定了专人担任联络员,工作责任到人,措施要求到位,确保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其次是部门联动,与审计工作实际相结合。与市纪委和具体
任务牵头部门做好协调配合,坚持专项治理工作与依法履行政府投资审计职责相结合,投资审计与其他各个专项审计相结合,项目审计与开展审计调查相结合,重点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与事后审计相结合,审计处理与促进整改相结合,审计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工作方法联系实际、注重实用、突出实效。
第三是明确要求,加强内部协调与自查自律。专项治理工作主要是投资审计部门负责,审计机关内部的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行政事业审计、经贸金融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部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共同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对审计发现的共性、典型、突出问题,进行深层次分析,揭示体制、机制、制度等层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有针对性提出宏观层面的措施建议,发挥好审计的建设性作用;加强自查,一方面对各级审计机关自身实施的建设项目开展自查,确保不出问题,另一方面狠抓审计纪律,加强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二、审计工作中,我们重点关注以下七个方面内容:第一,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决策情况。主要检查项目决策程序是否合规,建设规模和标准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国家中长期规划,有无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是否存在投资建设高污染、高能耗和低效益项目,有无严重重复建设问题,有无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违反决策程序或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科学、规划合理和审批公开透明。
第二,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情况。主要调查城乡规划是否按
照法定程序编制,是否存在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擅自批准城乡规划或修改已经批准的城乡规划,有无擅自改变用地性质,是否存在违规调整房地产开发的容积率指标,城乡规划和工程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工程建设过程中是否采取了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促进规范城乡规划,加强环境保护。
第三,国家土地政策和矿产资源保护政策执行情况。主要调查是否存在超出国家批准范围征用土地,有无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闲置弃荒,是否存在过度占用土地,有无强拆占地、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社会和谐等问题;检查征地拆迁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否合规,有无挪用、截留、克扣拆迁补偿资金的问题,土地出让金和矿产权出让费等规费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征收、管理和使用;揭露和查处违规征地、非法批地以及违规审批和出让探矿权和采矿权、低价出让土地和采矿权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全面调查加强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及其效果,推动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促进建立健全规范的土地、矿产权等要素市场,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第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检查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招标,有无通过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或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挤潜在投标人,招投标程序是否依法、合规,评标是否公平、公正,是否存在预先内定中标人、“暗箱”操作等问题;是否存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借用他人名义承揽工程或出卖资质,规避
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和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促进招投标活动公平、公开、公正。
第五,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情况。主要检查是否存在违规转包或分包以及分包工程被再次违规分包或者转包的问题,尤其要关注层层转包中的利益分配,以及因此而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检查建设项目是否存在重大设计缺陷和施工质量问题,重大安全质量问题及其原因是否查清,责任是否明确,是否得到及时处理,处理方式是否符合规范规定和合同约定;材料、设备进场和使用前,是否经过严格的检验检测程序,主要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承包单位是否设立了职责明确的项目管理机构,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工程管理规章制度,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施工工艺是否安全可靠,有无擅自改变施工方法,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重大问题;监理单位和人员是否按照工程监理规范和合同约定,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促进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
第六,物资采购和管理使用情况。主要检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程序采购工程建设材料和设备,有无通过关联单位层层加价或其他形式侵占建设资金的问题;设备安装前、主要材料使用前,是否经过严格的检验程序,有无以次充好、以假冒真、串换掉包等问题;采购的设备数量、规格、型号以及主要材料质量是否符合原设计要求;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以采购设备、材料为名,收受回扣和变相挪用、侵占建设资金问题。
第七,资金管理和投资控制情况。主要检查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是否合规,并按国家投资计划及时、足额到位,地方政府承诺的配套资金是否到位;主管部门是否滞留建设资金,形成大量闲置;建设单位是否建立了严格的资金和概预算管理制度,是否存在严重超概算现象;建设资金的拨付、支出是否经过规定程序,是否存在转移、挪用、侵占建设资金问题,以及通过虚报、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套取工程建设资金,形成“小金库”甚至私分国有资产等问题。
三、对工程建设领域开展审计情况
(一)总体情况。201*年7月至201*年6月底,我市各级审计机关先后投入103人次共757天,对63个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审计资金总额160888万元。通过审计或审计调查,发现问题项目10个,涉及金额1947万元。针对发现问题,提出审计意见与建议9条,被审计单位已采纳并整改2条,金额为140万元;已采纳正在整改7条。目前暂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审计建议。(1)未按规划内容实施、擅自变更规划内容项目7个,违规金额140万元,占审计项目总数11%。主要是变更或调整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未按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原因是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足,如可行性研究和工程设计缺乏充分论证,可行性差,工程变更或调整多。对此问题,审计已要求相关单位纠正,并建议相关单位要充分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提高其科学性,减少其随意性。有关单位
已报上级批准,同意变更投资规模。(2)财务制度不健全、账务管理混乱项目8个,违规金额1730万元,占审计项目总数13%。主要是中标单位私设会计账核算施工队收支情况、施工队未在账上如实反映工程成本并使用不合格票据入账。针对这些问题,审计已要求相关单位纠正,并建议相关单位在原有已建立起来的制度基础上,针对这些项目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制订出行之有效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方责任并进行追究。(3)资金管理和投资控制其他问题项目2个,违规金额77万元,占审计项目总数3%。主要是工程结算未按设计变更扣减造成多计工程款和未严格控制开支造成建设单位管理费和业务接待费超支。就此问题,审计已向被审单位提出认真核实工程量,严格控制开支,从各个工程环节把好工程成本关的建议。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继续加大工程建设专项审计力度,对中央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和涉及国计民生项目以及部分严重超概算项目开展专项审计调查,突出重点,坚持把专项治理与加强日常审计监督相结合,把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相关事项作为重要内容,及时发现问题并归纳和总结,分析原因,提出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的审计建议。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汇报》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汇报: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