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的报告(一报告两评议)
**单位**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的报告
***8
(****年**月**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近年来,**党委以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为抓手,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完善了**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机制,有力地推进了**“四个文明”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年,共调整干部**人,提拔**人。其中,提拔正科级干部**人,副科级干部**人,科员**人。未出现超职数职级配备干部的现象。
现在我代表**党委常委会就****年度干部选拔任用情况作如下报告,请审议。
一、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情况
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党委始终将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坚持学习与落实双管齐下,不断增强对“四项监督制度”精神实质的把握和理解,切实提高了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并不断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严格要求,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一)做到“两个坚持”,强化用人标准和原则。一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党委始终坚持“四化”方
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重实绩,重“公认”,把一批有本事、能干事、干成事、好共事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二是坚持以实绩选人。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我们注重对德、能、勤、廉的考察,更强调工作成绩和贡献,把工作业绩作为考察提拔干部的重要标准。
(二)严把“三个关口”,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我们牢固树立细节意识、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严格按程序办事,做到执行程序一道不少,履行程序一道不乱。工作中,注重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严把推荐提名关、组织考察关和讨论决定关。坚持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谈话作为必须履行的程序,未经民主推荐和集体研究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多数人不同意推荐的不考察,多数人不赞同提拔的不上会,全面推行了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制度。**党委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免坚持做到“三个不研究”,即:未经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不研究,未经组织考察的不研究,程序不符合规定的不研究,使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落实“四项权利”,充分发扬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
一是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被考察人选、考察组成员、考察目的在考察单位进行考察预告,给职工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二是落实职工群众“参与权”。在推荐、测评工作中,明确规定职工群众参与推荐、测评的范围、人数和比例,扩大职
工群众参与面。三是落实职工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测评中得票数相对较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四是落实职工群众“监督权”。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和任职试用期制,对职工群众反映较大的干部坚决不予任用;对试用期满的人员,经考核胜任后,才办理正式任职手续。
(四)健全“五项机制”,增强干部工作活力。
一是积极探索正职拟任免人选征求全委会意见制度,对**人选向全体党委委员征求了意见。二是坚持任前谈话制度。党委对干部作出任免决定,在宣布任免前,均要组织党委主要领导、分管干部领导和纪委、组织部门与每位任免的干部进行谈话。三是坚持领导述职述廉制度。在年终进行干部考核时,要求每个干部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述职述廉。四是改革用人机制。根据近年来我**单位干部管理中出现的一些实际问题及基层连队职工管理的现实需要,结合以往工作经验,选拔了三名表现优秀的基层治安员和一线职工党员到农业单位担任技术员职务,起到了较好的效果。五是积极推行公开选拔人才制度,对财务人员进行了公开招录。
三、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是建立从机关到各基层干部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建立完善各行各业目标责任,将收入与工作业绩、能力相挂钩,
从根本上改变部分干部懒、拖、庸、散的现象。
二是要建立健全干部能“上”能“下”的工作机制,坚持凭政绩用人的工作思路,拓宽“上”的途经,畅通“下”的渠道,确保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使干部队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三是积极推行干部公开选拔制度,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四是积极推行新提拔任用干部党委常委会票决制及连级以上干部提拔党委全委会票决制。
各位委员、同志们,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四项监督制度”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党章》和党的干部政策,选贤择能,为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的组织人事基础。
扩展阅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一报告两评议)(BD)
县委关于201*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的报告
张家俊201*年12月
同志们: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建立设县市、县(市、县)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评议制度的意见(试行)》的要求,县委常委会应每年向县委全委会报告一次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并接受全委会的评议。201*年2月,我曾在这里代表县委常委会向县委全委会报告201*年县委干部选拔任用的情况,一年的时间很快过去了,今天我再次代表县委常委会向县委全委会报告201*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接受全委会的评议。
201*年,县委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积极探索“为发展配备干部”的导向机制、“靠制度选任干部”的选拔机制和“让群众评价干部”的监督机制,使全县干部工作形成了一个严密、完整的运行系统,步入了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201*年县委共提拔科级干部50人,其中正科级20人,副科级30人。主要做法如下:
一、以强化学习宣传为抓手,提高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
学习宣传《条例》是贯彻执行《条例》的前提和基础。
县委始终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坚持学习与宣传双管齐下,加大力度,拓宽途径,营造氛围,不断深化干部和群众对《条例》的认识,增强对《条例》精神实质的把握和理解。县委坚持把《条例》纳入单位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推荐考察前的必学内容,纳入各单位年度党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形成了常抓不懈的学习宣传机制,提高了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了干部群众对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以规范程序为主线,坚决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严密的程序是选准人用好人的基本保证。牢固树立细节意识、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严格按程序办事,做到执行程序一道不少,履行程序一道不乱。工作中,注重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严把推荐提名关、组织考察关和讨论决定关。坚持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必须履行的程序,未经民主推荐和集体研究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多数人不同意推荐的不考察,多数人不赞同提拔的不上会。201*年,县科技局和县检察院各有1名因在民主测评中和征求群众意见中群众公认度不高而被暂缓使用。全面推行了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制、考察结果集体通报,实行了全委
会票决乡镇党政正职拟任人选等制度。县委委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免坚持做到“五个不研究”,即未经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不研究,未经组织考察的不研究,未经组织部部务会讨论的不研究,未按规定征求意见和民主协商的不研究,程序不符合规定的不研究。随着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执行,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工作,防止了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在干部调整和使用中,主要领导能带头遵守《条例》,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按照“凭实绩、重德才、看民意”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自觉遵守干部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定职数配备干部,没有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它亲属,或者指令提拔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的现象发生。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考察工作质量,县委聘用一批素质优良、业务过硬的干部考察人员,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干部考察员队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做到记录完整,考察材料、任免职审批表等资料齐全、规范,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干部选拔任用的运行过程。
三、以坚持群众公认为准则,不断扩大干部工作的民主坚持群众公认原则,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干部群众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四权”的具体体现,是防止和纠正
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确保选准干部用好干部的重要前提。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积极构建开放的工作体系,打破神秘感,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群众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群众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群众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群众了解,民主测评结果适时适度向群众公开,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给广大群众,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
把群众公认原则贯穿于选拔任用的全过程,扩大各个环节中的民主。在推荐环节,对人数在10人以下的单位,把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扩大到与其业务来往密切的单位或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积极引导群众增强责任感,认真履行民主权利。在考察环节,除了要求准确掌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外,还要求把社交圈、生活圈纳入干部考察的范围。在任用环节,坚持酝酿在前,广泛征求意见。对拟提拔干部在书记办公会议中酝酿,党外干部征求了县委统战部领导成员的意见;双重管理干部的任免以书面形式征求了协管方的意见;对乡镇党政正职的任免、事业单位进入公务员队伍、低学历、超过50周岁、及涉及乡镇科技副职调整的均征求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予以调整。实行问卷征求意见制度,凡拟提拔干部必须征求纪委(监察)、政法(综治)、检察、计生、安全等部门的意见。
四、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重点,有效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建立健全能“上”能“下”的工作机制,是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条例》的客观需要。县委坚持“凭政绩用干部”的工作思路,不断优化机制,拓宽“上”的途径,畅通“下”的渠道,确保证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使干部队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县委采取公开选拔等措施,变“缺位竞争”为“全员竞争”,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开辟了“绿色通道”。坚持公开职位、公开程序、公开办法、公开结果推进公开选拔工作,201*年共有11个职位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报名参加考试的人数有126人,开考的有7个职位,另外4个职位因报名人数不符合公开选拔的有关规定无法开考,公开选拔正在按步骤有序进行。认真落实职务任期制、处置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辞职实施办法等规定,将不称职、不胜任现职或超过任职期限和任职年龄的调整“下”来。坚持正常“下”与强制“下”双管齐下,突破了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的瓶颈。积极推进科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有计划地做好科级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丰富了领导经验、改善了领导班子结构、发挥了领导干部的特长,增强了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强化对党外人士、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的使用力度,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
坚持以“用”的角度出发,有针对性的做好“备”的工
作。对后备干部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实行优胜劣汰、滚动培养,使后备干部始终保持充足的数量和合理的结构。坚持拓宽后备干部的培养渠道,采取上挂、下派和轮岗交流等方式,切实加强后备干部实际工作能力的锻炼,增强了后备干部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能力。
五、以健全机制为保障,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没有监督的权力是滋生腐败的根源,流于形式的监督则是对腐败的纵容。县委坚持关口前移,未雨绸缪,狠抓监督工作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认真执行述职述廉、亮牌警告、诫勉、谈话打招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一系列制度,逐步完善了干部监督管理的各项措施,初步形成了一套适应全县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的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实行了信访接待制度、信访举报制度、信访办理制度、信访接待反馈等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有效地激发了群众参与干部监督的积极性。一年来,共接到群众举报8件(次),均进行了调查核实;对6名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3名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有4名科级干部受党纪、政纪处分。201*年12月,县委结合年度考核,对201*县委新提拔的干部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从各考核组反馈情况来看,群众对县委201*年新提拔的干部总体还是比较满意的,公认度比较高。
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制度,结合年度考核对全县的科
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并推行考核结果通报制,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原汁原味地进行反馈,增强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警、自省、自励的意识。
一年来,县委在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干部作用条例》方面总的情况是好的,但对照上级关于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对此,我们作了认真分析和深刻反思,将努力在以下几方面加以研究和改进。
1、学习宣传再深入。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是一项长期任务。为了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质量,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深化提高,在学习领会的深度、掌握使用的程度上下功夫。一是把《干部任用条例》列为各类干部培训班学习的重要内容,注意巩固领导干部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的效果。二是继续发动组织人事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干部任用条例》,使他们不断提高认识,深化理解,吃透精神,把握本质,对《干部任用条例》了如指掌、了然于心,精通《干部任用条例》,熟练运用。三是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干部任用条例》学习宣传活动,注重学习宣传活动的深度挖掘和广度延伸,如组织后备干部学《干部任用条例》、入党积极分子学《干部任用条例》等活动,进一步营造学《干部任用条例》、守《干部任用条例》的良好氛围。
2、贯彻执行再加强。在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基础上,注重抓规范、抓深化、抓长效。抓规范,就是今后进一步注重“四严”:严格坚持原则,正确把握干部工作方向;严格执行标准,准确把握选拔任用尺度;严格履行程序,
规范选拔任用过程;严格遵守纪律,恪尽职守,公正廉明。抓深化,就是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的相关规定。我们将一步搭建择优平台,让能干者有位置;拓宽选人视野,让想干事者有机会;加大激励力度,让干成事者有地位;疏通“下”的渠道,让无为者腾位置。抓长效,就是树立《干部任用条例》不仅是管一时管一事,而且是管全部管长久的意识,在今后的干部工作中始终遵循《干部任用条例》要求,一以贯之,常抓不懈,确保《干部任用条例》深入持久地贯彻执行。
3、完善制度再落实。下一步,我们将对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逐步健全完善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的配套制度体系,使《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落实有更可靠的保障。一是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制度。探索实行差额推荐、多层面投票推荐和推荐结果分析的办法,把多层面推荐的结果加以分析,既看票数,又不简单地“以票取人”,扩大群众的参与权、选择权,拓宽选人知人渠道。二是进一步健全干部考察制度。实行考察预告制度,对考察中反映的问题要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反馈。在常规考察和提拔性考察中,要求被考察对象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汇报任职期间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接受群众的评议和测评。三是进一步规范干部任用制度。落实任前公示制度,防止干部的“带病上岗”。落实全委会票决制度,体现按多数人意见办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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