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派10名优秀学校干部到晋江市教育局挂职锻炼
我市首派10名优秀学校干部到晋江市教育局挂职锻炼
来源:人事科作者:人事科日期:201*-2-27
近日,市委教育工委从我市各级各类学校中选派首批10名优秀学校干部到市教育局挂职锻炼一年,时间从201*年2月27日至201*年2月8日。这是我市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培养的又一个举措。
市委教育工委要求挂职科室要制定具体的培养方案,为挂职干部开展工作配备相应的组织资源。挂职结束后,还应对挂职干部的实际表现进行考评、写出鉴定,市委教育工委将组织考核,经考核表现优秀的,列入校级后备干部人选进行管理。市教育局办公室及挂职科室要为挂职干部工作、学习、活动提供良好服务。
挂职干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融入到挂职科室,遵守市教育局的一切规章制度。要积极参与科室的一切活动,完成科室交给的任务,确保对挂职科室有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和认识。挂职结束前向市委教育工委及原单位提交一份201*字左右的书面总结材料,并在一定的层面汇报交流挂职心得,要把学校实际和挂职体悟结合起来,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我市教育工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原单位职务不变,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由原单位按标准执行。市委教育工委今后还将就学校干部市内挂职锻炼工作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附:首批挂职干部和挂职科室:
池店镇小教支部宣传委员吴良坤挂职办公室;松熹中学副校长颜国镇挂职人事科;高登中学会计王金钗挂职计财装备科;
晋江五中政教处副主任林清海挂职中等教育科;青阳普贤小学校长许华闽挂职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安海菌柄小学校长朱永龙挂职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教师进修学校学前教育教研室负责人苏海云挂职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
华侨职校办公室副主任陈英英挂职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侨声中学政教处主任许灵韬挂职宣传德育科;
晋江二中总务处副主任陈明旭挂职教育财务管理中心。
扩展阅读:晋江市学校领导干部培养管理办法
晋江市学校领导干部培养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我市学校领导干部整体素质,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晋江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晋委发【201*】9号),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培养对象。本办法所称“学校领导干部”是指我市具有独立法人办学资格的教师进修学校,各类中学、职业中专学校、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在职校级领导干部、校长助理和后备干部以及各镇教委办书记(教育工委建议任命的副书记)、副主任和各街道教育办书记(教育工委建议任命的副书记)、主任。
第二条培养目标。要从我市实际出发,着力提升学校领导干部的教育理念、领导能力、战略思维、业务素养、管理水平和执行艺术,造就一支懂政治、善管理、能创新、重实绩、比贡献、讲廉洁的领导干部队伍,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后备干部队伍。
第三条培养思路。深入探讨学校领导干部成长规律,坚持培养和使用相结合、过程和结果相结合,着眼未来需要、实行分
类培养、采取多种措施,在全面提高的基础上,特别注意重点培养和典型培育。要制定并实施科学可行的培养方案,采用有效的评价方式对培养效果进行评价,参照评价结果对培养方案或学校领导干部进行调整。
第四条培养原则。学校领导干部的培养要坚持以下原则:党管干部与群众路线相统一,改革创新与严肃纪律相统一,注重潜力与培养提高相统一,个人发展与组织规划相统一,典型培育与全面提升相统一,备用结合与动态管理相统一。
第五条常规培训。贯彻落实《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教育部令第8号)、《福建省实施暂行办法》(闽教【201*】人44号)和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的各种干部培训规划,通过及时选送参加各级各类岗位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研修培训等,确保全市在职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完成国家规定时数的提高培训。
第六条委托培训。与国内重点院校联合举办不同类别的学校领导干部培训班、研修班。通过短期集中培训、组织名校考察、分批外派挂职相结合的形式,使学校领导干部不断更新办学理念、开阔办学视野、获取先进的管理经验。
第七条基地培养。按照职校、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等不同学校类别,分别选择几所办学效益较好、管理水平较高的
学校,作为干部培养基地。结合每年干部考核,坚持每年选拔一批校级后备干部到相应的培养基地任校长(园长)助理,加大后备干部队伍的培养力度。同时,也可以从培养基地选派后备干部到农村、薄弱学校任校长(园长)助理。
第八条挂职锻炼。异地挂职锻炼,分期分批组织学校领导干部到国内先进地区知名学校挂职校长助理,跟班学习一个学期或一年;本地挂职锻炼,试行教育工委、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与学校互派干部挂职锻炼制度,互派挂职锻炼时间为一年。
第九条人才引进。根据特殊岗位需要,适时向全国公开竞聘校(园)长。通过引进或外聘校级领导的方式,充实我市校长队伍,发挥典型人物的引领作用。
第十条学历提高。鼓励校级领导干部参加学历教育,对经单位批准攻读硕士学位或学历的,由市财政报销一定比例的学费。同时,可以联系国内重点高师院校到我市举办校级干部研究生学历班。
第十一条重点培养。实施“名校长工程”,重点培养一批名校长,组织制定《晋江市名校长评选与管理方案》,定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评选各级各类名校长,充分发挥名校长的引领、示范作用。
第十二条创设平台。通过举办校长论坛、组织校际研讨交
流等形式,及时交流工作经验和办学成效,实现共同促进、整体推进。同时,要采取措施支持校级领导开展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提升校级领导的治学能力。
第十三条经费保障。设立校长培训培养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校级领导培训培养提供物质保障。
第十四条目标管理。市委教育工委根据工作开展需要和干部岗位职责,与学校领导干部共同制定任期、年度和学期工作目标,引导、支持和鼓励学校领导干部发挥主观能动性,并采取有效方式进行跟踪管理。
第十五条约谈制度。对学校发生重大事故或在考核中发现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领导干部及时进行约谈。约谈时,根据约谈对象和内容的不同,指定教育工委负责干部工作的工作人员参加、记录并汇总备案。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中共晋江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晋江市学校领导干部异地挂职锻炼实施方案》
附件:
晋江市学校领导干部异地挂职锻炼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学校领导干部队伍的培养,根据《晋江市学校领导干部培养意见》,经市委教育工委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分期分批从我市各级各类学校选派一批优秀校级领导干部到省内外名校挂职锻炼。为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原则和目的
选派学校领导干部异地挂职锻炼,应坚持“严格标准、分期分批、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要通过有针对性的异地挂职锻炼,使学校干部进一步学习先进地区的办学理念和学校管理经验,丰富岗位阅历,提高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切实提高学校领导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二、选派对象和挂职学校的确定
1、基本条件。选派对象应是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质的优秀中青年校级干部,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挂职时间和名额。每批挂职锻炼的时间一般为一学期或一学年;每批选派10名左右。
3、挂职学校的确定。挂职学校原则上选取泉州市以外的设区市以上重点学校或省级达标示范校。
三、挂职干部的管理
1、挂职干部的日常管理委托挂职学校负责。挂职干部是中共党员的,组织关系按规定办理,参加挂职单位的组织生活。挂职干部为学校法人代表的,事前需办理财务审批相关授权手续。
2、挂职干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融入到挂职学校,遵守挂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要积极参与挂职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完成挂职学校交给的任务,确保对挂职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有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和认识。要保证有一定时间深入教学第一线,每周听课不少于两节。同时,还可以根据挂职学校情况适当承担学科教学任务。
3、挂职锻炼期限结束后,每位挂职干部要向市委教育工委提交一份书面总结材料(3000字左右),并通过讲座、座谈会的形式,在一定层面汇报交流挂职工作体会。
4、市委教育工委要加强指导和监督,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不定期地对挂职干部进行跟踪考察。
5、学校领导干部在挂职锻炼期间的表现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保障措施
1、挂职锻炼期间原职务不变,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按原标准执行。挂职期间差旅费、生活补贴按照《晋
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文【201*】86号)精神执行,差旅费原则上一学期报销往返一趟。
2、异地挂职所需的培养费等由校长培训培养专项经费支出。3、市委教育工委负责挂职锻炼的组织实施,并负责与挂职锻炼学校签订委托协议书。
本方案的适用范围包括教育系统中的教师进修学校、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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