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报告
阿用乡人民政府关于
201*年以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报告
201*年7月31日在阿用乡第九届人大主席团第32次会议上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李政兵
乡人大主席团:
我谨代表阿用乡人民政府向乡人大主席团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年以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运转情况(一)报销情况
201*年全年,全乡报销医药费52.53万元,其中:住院补助21.36万元,门诊补助31.17万元,报销人数15355人;201*年全年,全乡报销医药费59.37万元,其中:住院补助16.18万元,门诊补助43.19万元,报销人数22163人;201*年上半年全乡报销医药费38.89万元,其中:住院补助13.57万元,门诊补助25.37万元。
(二)定点医疗机构工作情况
全乡共有7个定点医疗机构,乡村医生18人。目前开展合作医疗业务人员14人,其中阿用村委会2人,者兰村委会2人,那翁村委会3人,那来村委会3人。由于多种原因,其余3人尚未开展业务。
(三)主要措施
1、领导重视,完成体系建设。3年来,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监督下,我乡新农合工作已步入规范化轨道并得到长足发展,农民群众对新农合政策的认知程度逐年提高,满意度不断上升,农民个人医药费用负担逐年下降,新农合资金最大地发挥了效益,我乡新农合现已覆盖六个村委会、118个村小组。新型医疗卫生保障服务体系已完全形成。
2、严格医疗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按照县合管办制订的相关要求,将所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全部进入代理银行基金专户储存、管理,由县合管办负责审核汇总支付费用,做到乡合管办管帐不管钱,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高效运转。同时,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的具体收支、使用情况,保证农民的参与权、知晓权和监督权,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情况作为公开的重要依据,每月张榜公布一次,接受参合农民的监督。
3、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为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使用和医疗服务过程管理,按照《富宁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了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住(转)院管理、药品使用管理、住院医药费用公示等一系列管理规定,使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依、科学规范运行。为增加合作医疗基金使用的透明度,合管办报销费用进行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
4、强化管理,优质服务。乡合管办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定期、不定期地到各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加强医疗服务
和药品监管。督促、指导各定点医疗机构制定和完善诊疗规范,规范医务人员诊疗、用药行为。各定点医疗机构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医疗质量,积极为农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
二、20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收缴工作情况为做好20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缴工作,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缴工作,与各村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奖惩制度,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顺利开展。截止目前,全乡共完成农民个人自筹资金28500元,占任务数的3.2%。现还继续收缴,必须保证11月底完成任务。
三、存在问题
1、由于地处偏僻、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等原因,部分群众没有得到实惠,群众报销率低。
2、医疗报销补助资金到位不及时,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转。
3、农村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能满足参合农民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
(1)是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尤其是村委会卫生室基础设施和设备大多数没有完全达到规范标准,仍不能满足临床需要,还不能根本解决农民就近医疗的问题。
(2)是基层医疗机构人才短缺,是困扰新农合长期稳固发展的严重问题。基层医疗机构尤其是村卫生室人员学历低、专业技术水平不高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5、外出务工人员和在校生参合率低,影响每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缴进度。
四、下步工作打算
1、建立完善村卫生室制度,提高村卫生医务人员素质,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2、加强对乡合管办的管理力度,提高服务水平,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正常运转。
3、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顺利开展。
4、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20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收缴工作。
扩展阅读:关于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9月15日至10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翠兰带领教科文卫工委的同志,先后深入到市卫生局、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和交城、文水、石楼、柳林、临县、离石的6个县级医疗单位、12个乡镇卫生院、7个新农合管理中心、10个村卫生所,就我市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工作情况进行调研。10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明勇亲率调研组对离石区开展新农合工作情况进行调研。通过查账目、阅病历、审处方、验清单、随机询问当事人、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比较全面地了解了我市目前新农合工作运行情况。通过调研,对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了较为客观的认识。
一、近年来新农合工作开展情况
201*年,文水县作为全国首批新农合试点县,在我市率先开展了新农合工作。201*年,临县、柳林、孝义三县(市)开展了新农合工作。201*年,离石、交城、汾阳、岚县、方山、中阳六县(市、区)开展了新农合工作。201*年,石楼、兴县、交口三县开展了新农合工作。至此,新农合制度先后用了5年的时间,覆盖了全市13个县(市、区)的所有农村。201*年,参合农民262万余人,参合率达到了90.08%,全市新农合基金达到了2.37亿元,大病住院补偿12.9万人,补偿资金达1.4亿元。201*年,参合农民达262万余人,参合率达到了92.42%,新农合基金达2.6亿元。截止201*年8月底,我市新农合基金共支出1.5亿元,其中大病住院补偿10.26万人,补偿资金达1.37亿元,为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初步形成了农民群众得实惠、医疗机构得发展、党和政府得民心的良好格局。
调研组认为我市开展新农合工作有如下特点:
(一)高度重视、健全机构,新农合工作平稳、健康发展。新农合制度实施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都把新农合工作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真正作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各县(市、区)都按照规定健全了组织机构,成立了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组建了新农合管理中心,形成了政府组织领导,卫生部门牵头,经办机构运作,相关部门配合,医疗机构服务,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的运行机制。参合人数逐年增多,参合率不断提高,各级政府投入的配套资金逐年增加,农民群众得到的实惠明显提高。
(二)广泛宣传、创优环境,农民参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惠民政策的落实,宣传工作很重要。调研中我们看到,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新农合政策的宣传,结合各自的实际,利用多种形式在宣传的广度与深度上做了很多工作。如:将新农合的政策、规定、制度、实施程序及细则、小知识等内容编印成宣传资料、宣传手册,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利用广播电视、召开会议、书写标语等形式大量宣传;还采用《县长致全县农民公开信》的方式向农民介绍情况,号召农民参合。通过广泛的宣传,我市农民参合的积极性不断增强,新农合工作稳步推进,从一个县的试点到目前的全覆盖,从当年全市参合人数仅22.5万到目前参合人数达262万余,参合率达92.24%。
(三)健全制度、加强监督,形成合理的运行机制。基金的合理规范运行是新农合的核心工作。党的惠民政策能否落到实处,依规、科学、规范管理是保障,为此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的操作性强的工作流程与工作制度。如:基金筹集财政管理国有商业银行设立专门账户住院确认中心备案住院治疗检查核实出院补偿中心复核公示监督的工作流程,经实践的确实用可行。在补偿环节也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流程,保证了补偿工作有章可循。为了更加便民、快捷和保证农民就医质量,全市推行了县级和乡镇医疗机构定点制度和直补制度,以及专项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形成了合医中心报账、财政审核、银行支付的运行模式,实现了账款分离,封闭运行的管理办法。与此同时还加大了监管力度,各定点医疗单位实行参合农民住院费用月示制,新农合基金实行定期审计制。这些制度措施的落实,对我市稳步推进新农合工作,保证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减轻农民群众医疗负担,提高健康水平,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矛盾,促进和谐吕梁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的宣传与参合农民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表现在:部分农民群众对新农合具体政策了解不多,特别是未住过院的参合农民或初次入院治疗者对新农合制度的筹资方式、补偿办法、补偿比例都了解甚少;部分农民的参合行为比较盲目,没有真正了解了它的自愿性、共济性、利民性、优越性,给新农合政策的全面落实带来了一定影响。
(二)新农合基金的筹集目前还存在一定的困难。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县、乡政府重视、组织力度不够。如:文水县向农民筹集基金主要靠乡村两级卫生部门及医务人员;石楼县201*年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农民筹资任务,新农合经办人员全员垫资,其中一个职工个人垫资10万。二是经济形势影响筹资。调研中我们看到在历年筹资过程中,各县(市、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集体代交,有的甚至连续几年代交,这样造成部分参合农民互助共济意识不强。较长周期的金融危机影响,使集体经济、个人收入都受到直接影响,一旦集体经济支撑不起代交款,势必造成筹资困难。另外,201*年农民筹资的金额由20元增加到30元,尽管只有10元的增加,但对贫困山区农民家庭而言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加之,要有二分之一的县(市、区)要将门诊账户改为门诊统筹,这样也给筹资带来一定的困难。三是少数农民宗教思维影响筹资。如:石楼县有两个村无一人参合,原因就是村民信奉基督教,而又不能正确理解宗教的实质精神,误认为有主保佑就不会生病,生病也不用医治会自然痊愈,也就不必参加合作医疗。虽然这是少数现象,但应引起高度重视。
(三)管理工作较便民利民要求还有明显不足。新农合经办机构编制短缺,技术力量薄弱、监管水平还不适应工作需要。部分县(市、区)医疗服务机构代替了监管部门的审核监管职能,这样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式的工作模式,给新农合工作带来不少漏洞和问题。调研中发现,部分医疗机构还存在用药首选贵药、甚至用不合格药品、随意增加检验项目、加大患者开支、住院病人挂床现象时有发生等侵害参合农民利益的问题;个别县、市新农合医疗证只有户主照片,无其他成员照片,有的医疗证甚至没有照片或不加盖公章,导致冒名顶替、移花接木问题屡禁不止;部分经办机构服务能力有限,直补等制度的执行还不尽民意,据部分参合农民反映,他们有时报销住院补偿需要跑县城四五趟,有的出院一个多月还领不到补偿。
(四)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滞后。乡(镇)、村医疗机构基础设施落后,设备简陋,医务人员严重短缺、服务能力差是目前新农合制度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调研中我们看到,近年来国家给乡镇卫生院配备的X光机、B超、心电图等设备,由于部分县(市、区)乡镇卫生院没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一直闲置未用,有的甚至连包装都没打开;有的县乡镇卫生院近10年未正式录用一名大专及以上专业人员,勉强支撑工作的是年龄较高,所谓“自学成才者”或聘用的临时人员。这样致使大量的参合农民不得舍近求远,到收费高、补偿比例低的县和县以上医疗单位就医。以文水县为例:201*年全县参合农民住院总人数为6352人,在乡镇卫生院就医的只有2338人,所占比例为36.8%;201*年全县参合农民住院总人数为8908人,在乡镇住院就医的只有3153人,所占比例为35.1%;201*年参合农民住院总人数为10548人,在乡镇卫生院就医的只有3015人,所占比例为28.58%。乡镇卫生院的现状很不适应农民群众看病治疗的需求,使新农合解决农民看病贵、看病难政策打了折扣。村级卫生所情况也不容乐观,全市尚有522个空白村,有的县无法开展村级卫生所的合医定点工作,致使参合农民门诊用药都要去乡镇卫生院购买,否则不能享受门诊补偿。
(五)部分县市新农合基金的使用还不够科学、合理。经调查:石楼县201*年、201*年两个年度,当年新农合基金结余分别占各年基金总数的24.2%、31.5%;临县201*年、201*年两个年度,当年新农合基金结余占各年基金总数的41.46%、23.5%,均超过了15%规定。临县201*年累计结余占当年基金总数的48.3%;交城县201*年累计结余占当年基金总数的52.2%,均超过20%的规定。基金结余较大,说明我们的工作还没有做好,资金的使用还不够合理、不够科学,同时也说明党和政府给参合农民看病就医的基金还没有及时补偿到位。201*年省卫生厅针对全省基金结余偏大的问题,下达了二次补偿指令,我市有8个县被列入名单之中。
(六)新农合机构的工作经费不足,办公场所居无定处。按照有关规定,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的工作经费应该是,市级按每个农业人口0.3元的标准拨付,县级按每个农业人口1元的标准拨付,不足20万元的按20万元配足,每年由各级财政按规定核准列入预算。但在实际工作中,市、县财政难以如期足额拨付到位。201*年,我市农业人口不足20万人的7个县中,无一家配足20万元,有的县只有5至6万元经费;超过20万农业人口的6县(市)中,只有孝义、柳林、汾阳足额到位,兴县、文水、临县都缺口较大;市新农合管理机构经费也明显不足,只有4.5万元业务经费。由于经费短缺,出现了监管、指导工作缺位现象。截止现在,市、县两级共有14个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只有孝义是政府提供的固定的常规办公场所,其余均为临时租赁。这些都不同程度影响了新农合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调动农民参合的积极性。各级政府要继续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新农合制度的各项利民政策、工作程序、补偿比例,要典型引路,现身说法,针对性地做过细的思想工作,教育广大农民增强互助共济,共同抵卸疾病的自觉性。同时要继续落实新农合基金的筹集、使用、公布制度和住院补偿结果公示制度,增加政策的知晓度和补偿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农民对新农合的信任度,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合的积极性、主动性,最大限度地提高参合率,使更多农民群众得到惠民政策的实惠。
(二)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保证新农合政策利民、便民。要加强新农合经办队伍建设,落实编制,配备专职人员,增强基层工作力量;要完善管理制度,堵塞各种漏洞;尽快实行参合人员“一人一证制”;要尽量简化补偿手续,在县和县级以上医疗单位,推行补偿“存折制”,将所补的资金直接打入个人存折,这样更便民快捷;要积极探索在全市建立补偿基金统一运行机制,偿试全市参合医疗费用“一卡通”的办法;完善大病救助体制,实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社会互助的工作平台;基金的筹集要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多途径探索符合国家政策、符合农民意愿、符合农村实际、简便易行的参合农民个人筹资机制,保证足额筹资。
(三)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保障参合农民群众正当权益。要进一步改进、完善监管办法,加大对定点医疗单位的监管力度,统一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绩效挂钩责任制管理考核办法;对就诊、用药、补偿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定期不定期地对用药的合理性、治疗的准确性、费用的合规性、服务的优质性、补偿的及时性进行认真考核,辅之必要的行政手段,真正杜绝“小病大看”、“小病开贵药”、“做不必要的检查”、“补医不惠农”的现象;要强化新农合基金的管理、使用制度,保证基金的安全性、科学性、合理性,严格执行新农合基金定期审计制度,建立、完善新农合基金使用的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特别要创新监督工作的考核办法,加强对监督质量的考核,对监督机构的工作质量和水平用科学的办法进行考核。以此来确保基金运行安全,运用合理,保障参合农民正当权益。
(四)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市、县两级政府要加大对新农合工作的扶持力度。对两级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的经费应按规定标准及时拨付,要结合实际情况,提供急需的、固定的、适宜工作的办公场所,并配备必要的交通设备,以适应工作的需要,保证新农合工作正常运行。在乡镇卫生院建设上,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研、评估,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分期分批补充人员编制,逐步提高工资待遇;改善卫生院的基本工作条件,加强基础实施建设,尽快配足必要的、急需的设备、设施;建立引进人才机制,确立市、县医疗单位医务人员到乡镇卫生院轮岗制度,充实基层力量。同时,乡镇卫生院要注重自身能力的提高,规范工作行为,建立健全严格的药品采购和医疗收费管理制度;强化培训制度,财政部门要保障培训经费,通过各级各类培训使乡镇卫生院及人员在医技、医德、管理、服务上不断得以提高,真正满足参合农民群众需求。
(五)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各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对新农合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形成党委、政府负总责,卫生部门具体抓,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应明确自己在新农合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充分发挥各自的工作优势,要将工作绩效列入综合责任制考核范畴量化考核;市、县两级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要建立正常的例会工作制度,制定严格的检查考核办法,充分发挥其职能,真正承担起新农合工作的管理监督重任,保证我市新农合这项利民的大政策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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