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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16:27:59 | 移动端: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总结

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总结

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总结

为了继续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201*年,我局迅速行动,在第一时间内召开党组会议,统一认识,并召开全局职工大会,对工作进行布置落实。下面将我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推行行风软环境建设工作责任制根据党组会议研究,我们调整了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领导及局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发现哪个科室、哪个单位行风软环境建设出现问题,就追究哪个科室和单位一把手的责任。同时把全年行风软环境建设工作任务以文件形式下发,层层签订行风软环境建设责任状,把行风软环境建设纳入全局总体工作之中,一起部署。二、强化教育,出台软环境建设相关制度

长期以来,我局始终认真执行学习制度,每周一都要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软环境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通过学习,广大干部职工较好地树立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愁的宗旨意识。

三、建章立制,为软环境建设提供保障

在本次活动开展中,我们通过党组生活会,党组扩大会,

评议代表座谈会以及向各乡镇民政办、各科局和有关群众团体发放征求意见表我局牢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工作宗旨,以为保份,多方位,多层次等征集意见,使我们真正摸清了自身存在的方方面面的不足,明确了目标,为制定整改方案提供了科学依据。先后出台了软环境建设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有效落实,深化了我局软环境建设工作。

四、突出重点,强化软环境建设监督力度

今年,为使民主评议软环境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根据制定的软环境建设目标和要着力解决的重点问题,全方位构建监督网络。

一是建立了行风暗访组。定期组织对系统内窗口单位、重点职能股室、热点岗位人员的行风建设工作进行暗访活动。二是强化社会监督。定期向社会发放行风及软环境建设征求意见函,请社会各界公开监督,对民政系统行风软环境工作进行公开评议。三是实行政务公开,增强行风软环境建设透明度。今年,我局在办公区内设立《政务公开栏》,对重要事务、重点工作、重大支出等重点、热点问题定期在公开栏内公示,不断增强民政工作透明度,扩大干部职工知情权。四是对重点、热点岗位的行风软环境建设重抓、重评。比如:对救灾救济资金分发使用实行公开,同时实行跟踪督查制;对财务资金分配调度实行党组集体研究,局长审批,

全方位规范民政服务行为,提高行风软环境建设水平。五、加强考核,注重结果运用

为加大软环境建设力度,我局构建了软环境建设考核体系,做到层层抓落实。一是规范考核内容。坚持两个突出:即突出考核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对职责范围内的软环境责任制执行情况,突出各部门和单位领导抓软环境建设成效;二是落实考核方法。坚持分级考核。我局一直坚持按分级考核的要求,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考核,局党组抓好对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抓好所分管的条块单位和部门考核,单位和部门抓好个人工作情况考核,规定凡在局行风软环境建设检查、考核、考评中,不满意率在30%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年度不能被评为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

回顾今年我局软环境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促进了民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塑造了民政工作者的良好形象,赢得了社会群众的广泛赞誉。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强化领导,规范制度,加大行风软环境建设力度,促进全县民政系统行风软环境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扩展阅读:连云港市财政局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

附件1:

连云港市财政局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

考核评议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的意见》,牢固树立为民理财思想,加强长效管理,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优化局投资发展软环境,依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连委办发[201*]31号)《连云港市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考核评议暂行办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局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考核评议工作由局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具体工作由局优化办牵头负责。

二、考评对象(26)家

考评对象:基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并根据各单位的业务性质分成三类进行考评。

1、一类单位(13家):

预算处(预算审核中心)、国库处(国库支付中心)、政府采购处、综合处(预算外结算中心)、经济建设处、企业处、外经金融处、行政政法处、科教文处、社会保障处、农业处、契税所、政府采购中心。

2、二类单位(9家):

税政法制处、绩效评价处、会计处、财监处、基层局、税改办、中华会计函校、注册会计师协会、投资评审中心。

3、三类单位(4家):

办公室(信息中心)、人教处、机关党委、监察室。三、考评方法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软环境建设长效管理的要求,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的考评采取日常工作考核与服务对象测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日常工作考核和服务对象测评分别占总分的60%和40%。四、考评内容及分值(一)日常工作考核

1、长效管理工作情况(10分)。与业务工作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经常在各种会议、场合强调、重申软环境工作;定期分析软环境工作形势;及时纠正和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认真落实并完成局优化办安排的工作任务。凡措施不具体,落实不到位的扣1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局优化办安排布置的工作任务的,每件次扣1分。

2、落实制度、规定情况(10分)。要认真贯彻落实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各项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办事限时制、A、B角工作转换制、一次性告知制、优质服务制等制度。切实做到“环境优化、效率提高、作风过硬、服务到位、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软环

境建设的目标要求,自觉维护财政部门的良好形象。凡因制度落实不到位或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和事,被局优化办督查发现的,每人次扣2分。凡被市优化办督查发现的,每人次扣4分。

3、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情况(20分)。依据《市级机关作风与行政效能建设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化机关创建活动,努力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规范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开展创建“服务对象满意处室”活动,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该项内容由局机关党委负责考核。

4、宣传报道、信息报送工作(10分)。各处室、单位每年上报有关软环境工作方面的信息不少于2条(一类单位上报信息不少于4条)。信息每少1条扣2.5分,信息被局优化办采用的,每条加2分,被市优化办及市级以上报刊杂志采用的每条加5分。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该项内容由局办公室负责考核。

5、投诉受理情况(20分)。因执行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制度不到位,被服务对象投诉的,被投诉到局优化办经查实的每件次扣5分;因工作不到位,服务态度不好等,造成群众上访、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或被投诉到市优化办经查实的每件次扣10分。各处室、单位要积极配合局优化办查处投诉。对查办投诉不配合的或给单位造成恶劣影响的,(每件次扣10分。)并取消其评选先进处室资格,该项

内容由监察室负责考核。

6、损害投资发展软环境行为责任追究(10分)。认真执行《关于对损害投资发展软环境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连发[201*]31号)。被局优化办作出组织处理的每人次扣10分;被市优化办通报批评的,所在处室在软环境考核中不得分,并取消参加年终相关评先资格,对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要按照《连云港市财政局行政责任过错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该项内容由人教处负责考核。

7、行政审批、服务收费工作(5分)。严格遵守国家物价管理法规,行政审批收费、服务收费做到公开、透明、规范,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收费,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服务变相收费或其他未公开项目标准、依据的乱收费行为。每发现一起或被投诉查实一次扣5分,该项内容由综合处负责考核。

8、财政监督检查(4分)。认真执行市关于对企业经济主体行政执法检查报备、处罚报备制度。局各相关处室及部门的行政执法检查报备、处罚报备工作,统一由财监处扎口管理并负责上报市有关部门。有关处室不按规定报财监处汇总的,每件次扣4分;该项内容由财监处负责考核。

9、行政执法、行政执法质量及行政处罚报备情况(行政复议)(6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提高行政执法质量;行

政执法质量、行政执法年检工作由税政法制处负责考核。

10、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服务及窗口建设工作(5分)。市审批中心财政局窗口、政府采购中心窗口和东部城区审批中心财政局窗口分别参加各自中心的考核,我局在软环境工作考核中将运用市行政审批中心、招投标中心和东部城区审批中心的考核结果。财政局窗口在市审批中心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十佳”单位中的前三名时,局对派出首席代表的处室加5分,对派出工作人员的处室各加2分,对与窗口审批业务相关的处室各加2分;被评为“十佳”单位中的四至十名时,局对派出首席代表的处室加2分,对派出工作人员的处室各加1分,对与窗口审批业务相关的处室各加1分。在市审批中心年度考核中,财政局窗口没有被评为“十佳”单位时,局对派出首席代表的处室扣5分,对派出工作人员的处室各扣2分,对与窗口审批业务相关的处室各扣2分。后方处室要负责对行政审批窗口的业务指导、审核把关、监督管理,与窗口要密切配合、及时沟通。政府采购工作在市招标办考核中被评为前3名的,对政府采购管理处和政府采购中心各加3分;未被评上先进的各扣3分。财政局窗口在东部城区审批中心考核中,被评为“十佳”单位中的前三名时,给契税所加5分,被评为“十佳”单位中的四至十名时,给契税所加2分,财政局窗口没有被评上“十佳”单位的,扣契税所5分。

(二)服务对象测评

由以下四类人员中构成测评人员进行测评;

(1)从各类处室的服务对象中抽取部分人员参加局优化办组织的测评工作。

(2)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察员参加局优化办组织的测评工作。

(3)请县区财政局相关人员参加局优化办组织的测评工作。

(4)局内部评议:局全体人员参加测评。

以上四类人员的测评结果分别占测评总分的比重分别为30%、20%、20%、30%。

2、评议方式

评议采取发放测评表、网上评议和电子评议等方式进行。

3、测评表设置与计分办法

测评表设优、良、中、差和不了解五个选项。“优”计100分,“良”计80分,“中”计60分,“差”计0分,“不了解”按70分计算。按以上分值,根据回收的有效测评表,采用简单平均法计算被测评单位的初始得分,然后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出该处室、单位最后得分。

评议表设意见和建议栏,请参评人员填写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局优化办负责梳理反馈,并督促涉及处室单位整改。

4、测评表的发放和回收

年终评议采取集中测评和上门征求意见(以集中测评为主)相结合的形式组织测评。测评表按不同类别和对象,由局优化办组织实施并负责发放和回收。

5、考核评议结果排序

按照参评单位日常工作考核和服务对象测评两部分得分,将其相加后得出各处室部门考评总分,并按考评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五、实施办法

1、在局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局优化办各成员单位要按分工及时抓好对内考核工作,同时对口接受市有关部门考核。凡在市优化办考核中加分和失分的项目,相应增加或扣减成员单位牵头处室分值。

2、根据考评结果,按得分多少评选出8个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考虑我局的工作性质,工作特点等因素,先进单位向一类单位进行适当倾斜,先进单位名额分配方案为:一类单位5名,二类单位2名,三类单位1名。被评为先进单位的处室由局进行表彰,给予适当的奖励,并优先推荐参加相关先进评选。凡在年终考评结果为60分以下或被一票否决的处室、单位,即为“不满意处室”。被评定为不满意处室的,取消其一切评先资格,并扣发一定比例的年终目标考核奖金。在局考核中采用市里的考核结果,

即凡被市优化办评为市“服务对象满意十佳处室”的,为局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凡被市优化办评为市“服务对象不满意处室”的,为局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不满意处室”。

六、本考评办法由局优化办负责解释七、本考评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2:

连云港市财政局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考核评分表

序号1考核内容分值细化没有与业务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的扣2分;不能及时有效地纠正和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扣1分;未完成局优化办安排的工作任务的每次扣1分。凡制度落实不到位或违反相关规定的,被局优化办督查发现的每人次扣2分,被市优化办督查发现的每人次扣4分。参照市级机关工委机关作风与行政效能建设考核办法执行各处室、单位信息不少于2条(一类单位不少于4条),少1条扣2.5分。另被局优化办采用的信息每1条加2分,被市及市级以上报刊杂志采用的每条加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不能积极配合局优化办查实投诉件的一次扣10分。被投诉到局优化办经查实的每件扣5分;被投诉到市优化办的每件扣10分。凡因违反制度被局优化办作出组织处理的每人次扣10分;被市优化办通报批评的,所在处室在软环境考核中不得分,并取消参加年终相关评先资格,对当事人要按照《连云港市财政局行政责任过错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违反规定扩大收费范围的每次扣5分,不按标准收费的每次5分,变相收费或有其他乱收费行为的每次5分。行政执法检查报备。不按规定报备的每件次扣4分备得分注长效管理工作情况10分落实制度、规定2情况3行政效能、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宣传报道、信息报送10分20分410分5投诉受理情况20分损害投资发展软6环境行为责任追究10分行政审批、服务7收费8910

5分4分行政执法情况行政执法质量行政审批及窗口工作6分按局行政执法检查制度进行考核5分运用市和东区行政审批中心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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