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查报告
XX县烟草专卖局行政审批制度
改革工作自查工作报告
县政务服务中心:
为确实抓好我局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我局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查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
行政审批规范工作,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真正体现政府职能部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表现。对此,局领导高度重视,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查工作,作了统一安排部署,并落实专人负责抓好抓落实。
二、行政审批项目情况。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XX县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结合我局行政职能,积极开展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改革工作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方式,规范审批行为,健全行政监督机制”为宗旨,使我局职能从管理转变到服务上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局现有审批、核准事项1项,即烟草专卖零售许可。不列入行政许可,按备案管理的有1项,即烟草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二、规范内部审批事项办理程序。
行政审批实施程序是规范、制约行政许可行为,确保行政审批合法、高效的重要制度。我局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结合实际,由相关部门根据监管需要,制定了《XX县烟草专卖局贯彻实行行政许可配套制度》,严格规范局内部审批事项办理程序。明确并在我局政务公开栏等公示了审批事项的依据、办理时限以及申请办理条件和申请资料,给申请人提供了良好的行政服务。通过自检自查,我局并未发现有超范围审批项目、变相审批或擅自增加审批项目的现象存在。
三、面向社会,及时公布,接受监督。
由我局负责行使的行政审批项目,其依据、内容、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办证程序、时限、审批结果、投诉电话等,在局政务公开栏、宣传栏、单位协同办公网向广大群众公布。方便申请人查询,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利民,增强了办事透明度,提高了办事效率,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虽然我们做了一定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在定安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认真细致地开展工作,为使行政审批和执法工作踏上一个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201*年9月20日
扩展阅读: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查报告
开展行政审批“四减少”改革工作的
自查报告监利县经信局
根据县政府《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四减少”改革工作的通知》(监政办函201*3号)精神,我局着眼于营造一流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规范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办事程序,规范工作流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不断深化,稳步推进,为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通知》下达后,我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紧紧围绕检查的内容、方法和步骤认真组织自检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主要做法
(一)、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情况
我局首次清理之前的行政审批制度项目有5项,分别是:1、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及许可证的核发;2、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的审批;3、煤炭生产许可证核发;4、煤炭经营企业资格认可;5、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许可证核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我局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省政府规章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经查核,我局无变相审批行为。
(二)、规范审批行为和提高行政效率情况
由于所有审批权都在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我局保留下来的行政审核项目有5项,分别是:1、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及许可证的核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39号、《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5号、《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令第196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8号令、《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电力工业部3号令、《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力工业部4号令、《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国家电力工业部5号令、《湖北省电力设施保护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61号
2、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的审批(核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39号、《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5号、《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令第196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8号令、《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电力工业部3号令、《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力工业部4号令、《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国家电力工业部5号令、《湖北省电力设施保护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61号
3、煤炭生产许可证核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5号)、《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湖北省实施《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细则4、煤炭经营企业资格认可(核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5号)、《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湖北省实施《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细则5、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许可证核发
依据:《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条例》以上审核项目均已采取公开栏上墙方式向社会公布。目前我局行政审批全部为零收费,审批手续简捷,全部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采取一条龙式审批,简化了程序,提高了效率,获得了群众的好评。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看,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对于规范许可行为、转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观念,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在实际贯彻实施过程中,尚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行政许可法自身的局限性制约着正确贯彻实施。由于行政许可现状呈现异常复杂的状态,理论上把握还存在某些缺陷。例如:行政许可的范围设定较宽,在实施中难以操作,对现实存在的滥设行政许可现象难以有效解决;列举的事项范围中设不设定行政许可由设定主体自由裁量,这并不能起到限制行政许可设定的作用,使法的随意性增强,在执行当中易被扭曲;再如,对于行政许可的受理、统一办理、联合办理,以及注销等问题,只作了概括的规定,而对如何具体实施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导致有具体操作中的困难。(二)、行政管理需要进一步改善。虽然许可法已贯彻实施,且已经过了大规模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大多数部门和公务员对许可法的基本精神和原则比较了解,依法行使行政许可权的意识也基本确立,但是对许可法的精神实质还没有深刻领会,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深入思考和探索尚显不足。“说起来按法办,事实上按习惯办”、遇到问题不“向前走”而“往后退”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在取消行政许可或审批事项后,有些部门对政府职能和行政管理方式面临的变革没有充分估计,原来通过许可或审批获取管理信息的来源消失,相应的监管措施尚未到位,工作相当被动。三、下一步打算
我们将紧紧围绕经信局中心工作,以实现审批服务与建设监管整体联动为思路,以优质服务、依法行政为工作方法,力求最大限度缩短办理时限,精简办事环节,减少办理手续,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
(一)、建立工作机制,打造高效流程
把报审批服务事项有机整合,实现资源共享,有效发挥窗口的整体功能,促进审批提速。紧紧围绕我局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牵头、协调职能。抓实四项措施:一是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确保项目审批提速。二是优化审批程序,进一步深化并联审批。三是进一步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实行前置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四是加强与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深入推动联动工作机制,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项审批,依法高效、确保办结。
(二)、强化报审管理,严把审批关
严格执行经信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各项制度,科学制定审批程序。同时,加强与各监管科室密切配合,共同加强行业的监管。
(三)、加快重大项目的审批,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按照经信局的安排部署,全力为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提供项目报审“绿色通道”。凡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难事巧办,按照热情、优先、提速的要求,认真做好全程跟踪服务,为重大项目提供最大限度的便利。(四)、提升服务水准,确保零投诉
继续抓好窗口“六个一”(一张笑脸相迎、一句热情问候、一杯热茶解渴、一把椅子请坐、一个准确答复)和“六公开”(服务内容、审批材料、办理程序、收费标准、法定依据、办结时限公开)服务标准,打造“阳光”窗口,实行“阳光”作业,把方便留给群众,把麻烦留给自己,以规范优质的服务,进一步提升报建窗口的良好形象。(五)、围绕中心宗旨,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强化学习教育。采取科室集中学、窗口分散学、个人业余学等行之有效的形式,突出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的学习,重点学好建设行业法律法规,提升政策把握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加强党风廉政、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等方面的教育,牢固树立行政服务理念,促进窗口严格依法行政,规范高效办事,创建文明中心。三是以尽职业责任、讲职业道德、守职业纪律、懂职业技能、树行业新风为主要内容,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总体水平。附件:
监利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审批项目公示内容
审批项目名称审批依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煤炭经营监管办法》、条款审批条件湖北省实施《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细则1、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2、有必要的设施、经营场所及储存煤炭场地;3、有符合标准的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数量限制(有/无)审批程序法定期限承诺期限县级审核、省级审批二十个工作日二十个工作日有煤炭经营企业资格认定需要提交的1、资格申请表;2、工商执照预核准书;3、注册资全部材料目金证明;4、经营场地证明;5、环保合格证;6、计录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理科室办理地点联系人量和质量合格证明。不收费监利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审批科监利县容城镇江城路26号胡红兵联系电话0716---33203附件:
监利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审批项目公示内容
审批项目名称审批依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条款《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湖北省电力设施保护实施办法》、《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审批条件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和企业章程;2、有必要的设施、经营场所及资金和技术手段;3、有专门技术业务人员、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数量限制(有/无)审批程序法定期限承诺期限县级审核、省级审批二十个工作日二十个工作日有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及许可证的核发需要提交的1、供电营业区申请表;2、供电营业区地理图;3、全部材料目供电企业年末基本情况;4、电网经营企业或供电企录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理科室办理地点业双边协议。不收费监利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审批科监利县容城镇江城路26号联系人胡红兵联系电话0716---3320344附件:
监利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审批项目公示内容
审批项目名称审批依据及《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条例》条款审批条件1、从业人员职业技能证书;2、经营场所使用权的合法证明;3、维修检测设备清单;4、工商营业执照。数量限制(有/无)审批程序法定期限承诺期限县级审核、省级审批二十个工作日二十个工作日无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许可证核发需要提交的1、从业人员职业技能证书;2、经营场所使用权的合全部材料目法证明;3、维修检测设备清单;4、工商营业执照。录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理科室办理地点联系人不收费监利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审批科监利县容城镇江城路26号胡红兵联系电话0716---33203附件:
监利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审批项目公示内容
审批项目名称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的审批(核准)审批依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条款《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湖北省电力设施保护实施办法》、《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审批条件1、500KV以上由省经信委审批;2、220KV以上由市经信委审批;3、220KV以下由县经信局审批。数量限制(有/无)审批程序法定期限承诺期限县级审核、市级审批、省级审批七个工作日七个工作日无需要提交的审批表。全部材料目录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理科室办理地点联系人不收费监利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审批科监利县容城镇江城路26号胡红兵联系电话0716---33203附件:
监利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审批项目公示内容
审批项目名称审批依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条例》条款审批条件1、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执照;2、有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经营场所;3、有熟悉第二类监控化学品性能、数据统计的申报人员。数量限制(有/无)审批程序法定期限承诺期限县级审核、省级审批二十个工作日二十个工作日无经营第二类化学品的审批需要提交的1、申请报告;2、工商执照预核准书;3、经营第二全部材料目类监控化学品申请表;4、经营设施场地证明;5、录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理科室办理地点联系人监控化学品制度。不收费","p":{"h":21.06,"w":10.529,"x":361.155,"y":970.979,"z":384},"ps":{"_cover":true,"_enter":1},"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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