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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税务局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集中检查督查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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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税务局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集中检查督查自查报告

地方税务局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集中

检查督查自查报告

县地方税务局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自201*年入驻县行政审批中心以来,在县委、政府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的正确领导下,以税法为依据,积极认真的为纳税人开展工作。最大程度的简化手续,方便纳税人,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真正做到了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使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地税局窗口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县地税局党组高度重视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贯彻实施,专门召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全县地税系统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识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了主管领导负责制,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障了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贯彻实施。

二、全面组织学习,完善软硬件设施

为提高审批中心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县局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做出了详细的培训安排,采取专门培训、集中辅导、学习、考试等措施。结合审批中心工作实际,经常性的学习专业法律知识,认真学习等各种税法知识。提高了审批中心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更好的开展工作、服务纳税人,县局为审批中心工作人员配备三台新电脑,及其新式的打印机;购置新型网络设备直接和省局联网。并委派县局信息中心随时跟踪服务。做到全年设备不出故障,不耽误纳税人一分钟的宝贵时间。

印发各种税法知识材料,让纳税人了解最新的税法知识和相关条例。让纳税人做到阳光办理、有法可依。

三、公开服务承诺,主动接受监督

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通过效能网、南阳市监察网,及时录入办理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实行来访登记、实行限时办结、推行公开办税、主动接受监督。同时,在地税局内部网站上公布《县地方税务局行政审批承诺》,公开涉税审批项目、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需提交材料、是否收费、办理部门、联系电话、投诉监督电话等内容,供公众了解和监督。为保证监督渠道畅通,县地税局对外公布的投诉电话必须24小时(包括节假日)有人值守,对因电话无人接听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启动问责机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8月份共受理服务承诺事项996件,限时办结996件,没有超时办结、服务态度差、未一次性告知、推诿扯皮和其它不良情况。

四、构建综合体系,发挥监管合力

与做好税收工作紧密结合,努力把四项制度的原则规定内化

为税收工作的本质要求,与既有的各项制度有机融合,相互协调,形成综合体系,发挥监管合力。当前,县地税局正大力推行四个结合:

(一)把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与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紧密结合。

(二)把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与工作人员考核紧密结合。(三)把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与加大问责力度紧密结合。(四)把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与创建优秀办税服务单位紧密结合。

县地税局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经过不断的修正、改进、完善,现已经取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多次被南阳市和县委、政府评为先进单位。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自身的差距和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由于新征管系统和契税征收系统的上线,许多纳税人不了解,致使双方产生一些误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将一如既往做好审批服务工作,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强化服务,促进发展,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县地方税务局

二零一二年八月九日

扩展阅读:关于税务行政审批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税务行政审批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的报告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根据省局《关于开展税务行政审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皖国税办201*87号),

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专门召开由相关业务科室参加的工作布置会,明确自查内容,并结合年度税收执法检查,要求对涉及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摸清底数,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纠偏。经梳理,我局负责受理或审批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共21项,其中,属于法律设定的审批项目6项、属于行政法规设定的3项、属于国务院决定设定的2项、属于其他类设定的10项。经检查,我局对现有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审批,均严格按照总局《办理纳税人涉税事项操作指南》规定的程序、时限进行办理;对已经取消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未采取事前备案方式或者指定咨询机构实行变相审批;对已经取消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严格按照后续管理的要求进行监督管理。

二、存在问题

(一)审批操作步骤不够明确。在现行的税务行政审批操作中,如对增值税退税的

税收优惠,一般按照政策规定先对纳税人的税收优惠资格认定审批,然后对纳税人的每一次退税进行审批,尤其是即征即退纳税人,一个纳税人年度履行的退税审批手续太多,现行的税务行政审批政策规定了资格认定,没有明确每一次退税是否都要进行审批,但从实际操作都要审批,建议对已作资格认定审批的,退税时不再履行审批手续。

(二)与征管软件衔接不够顺畅。综合征管软件设定的“审批”程序与实际审批程

序不尽一致,有的可操作性不强。有些已经取消的审批项目,在综合征管软件操作中仍需经过层级审批、文书流转。如农林牧渔、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已改为备案类减免,但综合征管软件中仍要做减免税审批操作。

三、工作建议

(一)及时清理审批项目。建议上级局及时清理、整合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相应出

台相关行政审批操作规程,以利于基层明确审批项目,规范审批流程,提高执法效率。

(二)整合审批表样设计。目前,各类税务行政审批表格繁多,建议制定统一的税

务行政审批申请审批表,归并有关采集内容,统一报表样式。

特此报告,请予审阅。

附件: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登记表

二○○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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