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的指导意见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商贸流通业统计工
作的指导意见
商流通发[201*]1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30号)下发以来,各地做了大量基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由于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涉及行业面广、内容繁多,整体工作尚处在起步阶段,仍存在着工作准备不充分、机构和人员不落实等问题。为确保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深入推进,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商贸流通的功能、地位和作用日益增强,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财税收入、吸纳人员就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建立科学全面的商贸流通业统计体系,准确客观地掌握行业结构、区域分布、经营业态等行业发展状况,了解和反映商贸流通企业发展规模、经济效益等情况,不仅是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有效履行管理职能,科学指导和服务行业发展的基础,而且是全面反映商贸流通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科学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的依据。各地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将商贸流通业统计作为内贸的工作基础,履行责任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统计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的主要目标是:要依托现有基础,根据流通领域企业点多面广的实际情况,主要采取典型企业调查的方式,通过2-3年试行,基本建立商务系统以部、省两级为主体,以市县为延展,覆盖商贸流通全行业的统计体系。201*年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商务部统一部署和各行业典型企业选取方案及要求,结合各地实际,科学确定典型企业,夯实部、省两级典型企业数据采集基础,初步形成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数据为主体、以典型企业数据为支撑的统计数据报送体系。201*-201*年逐步扩大典型企业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和巩固统计数据渠道,形成全面、协调、规范的商贸流通业统计体系。
三、加强领导、充实力量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层层抓落实。要充实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健全工作队伍,并进一步完善内部分工协作机制,明确牵头处室及相关业务处室具体职责分工,责任到人。要充分发挥有关事业单位和协会、学会组织的作用,具备条件的地方可设立专门的统计评价中心,暂不具备条件的可考虑在相关单位增设统计工作部门,为统计工作提供有力支撑。要在加强商务系统自身统计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密切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与协作,充分利用统计、税务、工商等部门的基础资料和数据,为确保行业数据科学完整、客观准确提供保障。
四、夯实工作基础
商贸流通企业数量众多,业态多样,区域分布不平衡,行业统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起步阶段,要科学选取典型企业,为今后建立完整的流通行业统计体系打下良好基础。商务部将就各行业选取典型企业统计方案作出专项布置,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充分考虑各行业业态、企业规模及区域分布等特点,抓紧收集当地企业普查名录,及时进行摸底,掌握企业相应资质、经营情况及所具备的统计工作基础条件,保证典型企业选取的科学性、代表性。要制订典型企业数据管理规范,维护企业权益,加强沟通交流,致力于为企业做好服务,充分调动企业报送的积极性。要加快当地统计数据报送系统和信息平台建设,为与全国统计信息平台实现互连互通和信息共享做好准备。要在用好中央财政下达的行业统计专项资金的同时,积极争取当地政府配套资金支持,保障统计工作顺利扎实推进。
五、加强培训与宣传
商务部将专门制订培训方案,编制培训教材,计划从201*年7月开始,重点面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统计工作的处长、相关人员及事业单位同志,组织开展系列培训。各地要结合地方实际和行业特点,分级分类做好培训,面向地市商务主管部门、广大典型企业负责统计工作的人员,重点讲授相关行业统计制度、典型企业选取方法、行业数据测算方法、报送系统流程及要求等内容,保证数据报送质量。同时,要加大统计工作宣传力度,引导有关方面加深对统计工作重要意义及其对整个商贸流通业发展基础作用的认识,形成主动抓好统计工作、科学谋划行业发展的良好局面,并赢得社会各界对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强化工作考评
各地要建立行业统计工作考核制度,完善考评办法,把统计工作质量纳入当地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定期对有关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表彰奖励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商务部将制定统计工作考评办法,对各地统计工作的组织保障、人员配备、任务和资金落实等情况进行考核,适时对各地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相关政策支持的重要依据。
下一步,商务部将就有关行业报表调整、各行业选取典型企业方案、人员培训、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下发工作通知,提出具体要求。各地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要及时报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联系人:胡迪白美蓉
电话:010-8509375885093793传真:010-850937邮箱:ltliutong@mofcom.gov.cn
国商务部
月十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二0一二年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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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认识,再接再厉,扎实做好商贸流通业统计与标准工作12-11-0217:32:提高认识,再接再厉,扎实做好商贸流通业统计与
标准工作
在全国商贸流通业统计与标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201*年6月成都
同志们:
去年底广州商贸流通基础工作会议之后,各地增强了对统计标准等商贸基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一些省市在推动工作开展、加快资金落实、强化人员保障等方面,出现了可喜的进步与变化,工作信心不断增强,按照部里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今天,我们在成都再次召开全国商贸流通统计和标准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总结前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细化任务,动员部署下一阶段商贸流通业统计、标准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认识做好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一)加强商贸统计工作,是商务部门实施行业管理的重要基础。科学、真实、有效的统计信息,是各级政府和商务主管部门履行职能,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计划经济时期,内贸工作的统计体系比较完备,对于中央和地方实施计划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流通体制改革和市场全面放开,我国商贸流通行业发生了深刻变化,政府部门履行职能和管理行业的方式方法也发生了重大转变,在政策制订、市场监管、经济调节、公共服务等方面,对商贸流通行业统计数据和信息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现有行业统计工作基础薄弱,使行业管理能力受到极大制约,亟需改进和加强。我们知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为此,必须从商贸流通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通过开展全面、系统的行业统计,充分掌握流通各行业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发展趋势和存在问题,提高我们科学分析、科学决策的能力,奠定行业管理工作的基础。
(二)加强商贸统计工作,是为流通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商贸流通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作用不断增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对促进经济增长、增加财税收入、吸纳人员就业的贡献日益突出。但是,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与其进一步科学发展的需求还不相适应。近几年,各级政府和商务主管部门在完善流通业发展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及时性、系统性还不够,特别是法律法规体系、政策扶持体系等重要方面还亟待完善和优化。这一方面要求我们必须抓好统计工作,全面、如实地反映流通业发展的成果和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使社会各方面充分认可流通业的重要性和地位,充分了解和理解流通业发展存在的困难,为我们争取政策支持创造条件。另一方面,需要我们通过加强行业统计工作,全面反映流通业发展现状,深入揭示流通业运行规律,真实记录流通业的发展变迁过程,系统监测流通市场变化,及时发现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改变“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状况,找准薄弱环节和政策切入点,从而更好地调整和完善法律和政策体系,为拓展商贸流通业功能作用和发展空间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加强行业统计工作,是引导流通企业加强管理,创新经营模式的重要手段。
提升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水平,增强行业的创新能力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商务主管部门促进流通业发展的重要任务。通过建立完善的商贸流通行业统计体系,准确统计并及时发布流通行业资产负债率、利润率、发展规模、经营结构、现代化水平等各项数据指标,全面反映行业发展状况、变化趋势和行业结构调整的方向,科学分析和评价行业发展水平,帮助企业深入揭示市场运行的规律,使企业能够准确把握自身在行业中所处位置、找准标杆和管理上的差距,明确创新发展的方向,引导企业将资源有效配置到能够最大限度发挥作用的领域,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及时创新和调整经营模式,不断提高核心竞争能力和发展水平。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引导企业通过自身努力,创新发展、做大做强的有效手段。对此我们要学会掌握应用,既要减少不必要的干预,也不能放任自流,无所作为,必须加快转变职能,强化为企业服务的意识。
二、按照相关部署,扎实推进下一阶段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
近期商务部在充分征求各地意见基础上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如何进一步做好统计工作进行明确和细化,提出了相关要求。这次会议提交讨论的相关文件将在修改完善后尽快下发。各地要按照相关部署,进一步明确各阶段目标,在现有基础上奋力抓好典型企业统计渠道建设和统计人员培训等关键环节,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协调、平台建设、政策支持等相关保障,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一)进一步明确目标,理清思路
商贸流通业统计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整体设计、分阶段推进。我们确立的商贸流通业统计体系建设主要目标是:根据流通领域企业点多面广的实际情况,夯实部、省两级典型企业数据采集基础,通过2-3年试行,基本建立起商务系统以部、省两级为主体,以市县为延展,覆盖商贸流通全行业的统计体系。
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分两步走。第一步是今年通过科学选定典型企业,建立起各行业典型企业统计渠道,初步形成以各省、区、市行业数据为主体、以典型企业数据为支持、协调联动、分级负责的省、部两级统计体系框架;第二步是明后两年,将地方统计体系延展到市、县,逐步扩大典型企业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和巩固统计数据渠道,形成全面、协调、规范的商贸流通业统计评价体系。
在实际工作中,各地要遵循“行政主导、典调直报、科学推算、分级负责”的基本思路和原则,坚持以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为主导,省、市、县、企业各级层层落实任务,形成典型企业向商务部门直接报送的畅通渠道,确保数据准确及时,推算方法科学可靠,实现统计工作高效有序、持续深入推进。
(二)精心组织安排,切实抓好典型企业统计
实行划类选典,科学确定具有代表性的典型企业,准确掌握企业主要数据,是确保行业统计客观、真实、准确的前提和基础。各地要按照相关统计制度以及相关文件要求,明确统计对象和典型企业选取标准,认真抓好22个行业的典调统计工作,科学选取全国和地方两级典型企业,通过各方面数据的科学汇总、分析和测算,为准确掌握当地各行业以及商贸流通业总体数据提供有力支撑,为建立科学完整的流通业统计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商务部根据不同行业及其结构特点,结合201*年第二次经济普查以及201*年部分行业数据,提出了各行业的地区选典数量。我大致算了一下,全国实行选典统计的22个行业共计选择典型企业约5万家,平均每个行业大致在2100家左右,平均每个省约为1300家,这个数量并不多。从地区看,安排选取典型企业数量最多的广东省有3827家,数量最少的西藏自治区仅287家。从报送周期看,实行年报18个,占80%;半年报2个,季报1个,月报2个。只要典型企业选取工作落实到位,依托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支持,数据汇总报送的业务量不会太大,我们对完成好任务要有坚定信心。
当然,典型企业统计又是一项系统联动的开创性工作,需要考虑的因素和关注的细节不少,尤其是对典型企业的代表性要求很高,实际运作中可能还会遇到各种困难。各地一定要以扎实严谨、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据我部提出的各行业典型企业选取要求认真组织,做深做细各环节工作,在支持建立全国典型企业库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当地的典型企业库,不断提高典型企业覆盖比例,确保统计质量和效果。
(三)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建立起稳固可靠的数据来源渠道
典型企业数据是行业统计数据来源基础,是决定整个统计工作质量高低的关键。为保证企业报送质量,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企业摸底,掌握企业信用、经营情况及其统计工作基本条件,在按标准选取典型企业基础上,充分调动广大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其真正成为支持体系建设的可靠力量。要加快建立与典型企业的沟通协调机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布置和解疑释惑,使广大典型企业深化对统计工作重要意义的理解,明确承担的相关任务和要求。同时,通过组织企业参加各种业务会议及培训考察,适当共享相关数据信息,以及定点授牌、表彰奖励、与政策支持挂钩等方式,为企业做好服务;通过制订典型企业数据管理规范,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维护企业权益,解除企业各种担心。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使企业真正重视起来,由要我做变为我要做、主动做,为构建商贸流通业统计“大厦”奠定坚实稳固的数据来源基础。
(四)狠抓人员培训,确保培训质量。统计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通过培训使负责和从事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的同志明确各阶段任务,增强业务能力,是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又一关键环节。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各方面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组织好相关培训。商务部计划从8月份开始相继举办综合培训和专业培训,重点面向省级商务部门负责统计工作的处长、统计人员及相关事业单位同志开展培训。各地在积极派员参加商务部各期培训的同时,要重点抓好对地市商务部门以及典型调查企业人员的培训。要尽快制定本地区统计培训工作方案,对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进度等做出具体安排。确保在8月底前完成对地、市商务主管部门及典型企业统计人员的全面培训。培训要讲求实效、增强针对性,对地、市商务部门要着重讲解各行业统计制度、企业基层表内容和报送程序;对典型企业培训,要重点围绕企业基层报表指标和填报要求、报送系统和软件使用等方面内容。
(五)加强工作保障,确保任务落实。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负责抓实抓好,投入更多精力,一抓到底、持续推进。要完善厅局内部分工协作机制,明确牵头处室、相关业务处室的具体职责分工。要进一步充实统计力量,选配懂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相关工作,确保任务落实。必要时可临时抽调相关企业统计人员帮助工作。要充分发挥协会、学会等相关单位的作用,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专门设立统计评价中心或考虑增设相关工作部门,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保障。
二是要处理好与统计等部门的关系,形成各方密切协作机制。在加强商务系统自身行业统计体系建设的同时,密切与统计、税务、工商、公安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赢得各方面理解和支持,充分利用有关方面的基础名录、数据资料,形成信息互补、相互配合、协力推进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是要高标准建设数据信息平台,为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支撑。加快建设统计数据信息采集和管理平台,改变以往人工录入、邮件传送的统计方式,提高数据报送效率和安全性,是做好统计工作的现实要求。目前,商务部正在抓紧推进商贸流通统计信息平台建设,第一步将利用现有典调系统基础,在8月份建成初步框架,具备各地数据统一报送功能;第二步完善汇总、分析、加工等功能,力争年底实现与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典型企业以及相关协会数据信息的全面联网,为各方联动、协调推进统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各地要根据现有基础,加快建设当地统计数据平台,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化、现代化手段开展统计调查,为持续做好统计工作提供技术保障,为建立起功能完善、统一兼容、信息共享的商务系统行业统计信息平台打下基础。
四是要严格资金管理,强化工作考评。近年来,商务部积极安排行业统计工作经费。支持地方开展工作,今后我们还将继续争取相关经费支持。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配套资金,为开展统计、标准工作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确保工作正常开展。要珍惜来之不易的财政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把有限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用在统计工作急需的关键环节,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出政策引导带动效果。同时,各地要相应建立统计工作考核制度,完善考评办法,强化对各阶段工作的量化考评,将考评结果作为相关单位工作考核及政策支持的重要依据。
三、关于流通标准化工作
标准是行业规矩,是评价依据,是规范和引导流通行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反映行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前一阶段,针对流通标准化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商务部会同有关方面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明确今明两年工作重点。结合流通标准化建设“十二五”规划,下发通知对今明两年流通标准化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重点内容、政策措施,指导各方面稳步推进。二是提高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以商务部令形式发布《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并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明确了各有关方面在标准化工作中的定位、权责,规定了标准立项、审定、报批等重点环节工作要求,为各方面协力推进流通标准化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与国标委等部门以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相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的作用,努力建立各方面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四是加大标准制修订力度。在201*年完成332项行业标准制定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又启动了首批242项行业标准制定计划,目前正在抓紧组织实施。今明两年流通标准化工作,要遵循实施应用标准与健全标准体系并举的原则,以标准宣传贯彻、推广应用为统领,以《办法》实施为保障,加大标准推广实施力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各行业标准体系。
需要强调指出,各地商务部门在标准化建设中不是无事可为,而是大有作为。地方最了解企业,是制定标准的基础,实际上许多标准都是先由地方甚至企业制定而后上升为行业标准;地方最掌握标准执行情况,是修订标准的可依靠力量;标准贯彻落实的大量引导促进工作也都在地方。各地下一阶段要积极行动,着力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大力提高流通领域标准应用水平。标准再完备如果放之不用、束之高阁也无实际意义。各地要按照近期下发的通知要求,参照重点标准推荐目录,围绕质量安全、节能环保、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关键环节,大力开展流通标准化示范建设,引导行业、企业提高标准应用水平。同时依托相关标委会和行业协会,大力组织开展“流通标准宣传月”、“流通标准化日”活动,争取在较短时间内使现有重点标准在行业内全员皆晓,并通过新闻媒体集中报道标准化建设先进典型以及标准化工作取得的实效,营造有利于标准应用推广的良好环境,形成广大企业积极学标准、贯标准、用标准的生动局面。
二是抓好完善流通标准体系。今年,商务部拟联合国标委就流通标准体系建设下发指导意见,明确流通标准体系的结构、内容和范畴,引导各有关方面深入开展本领域、本行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导标准制修订工作有序开展。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特点,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基础环节的标准制修订工作,逐步形成各行业健全完备,不同行业间紧密衔接,企业、地方标准与行业、国家标准协调配套的流通标准体系。同时,要从加强行业管理、提升发展水平的角度出发,会同各地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加大地方流通标准的制修订力度,同时积极推荐相关地方标准上升为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为完善商贸流通业标准体系做出应有贡献。
三是提高标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将于7月1日开始实施的《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是商务部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标准化工作进行规范的法律文件,对流通标准化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及时制定落实《办法》的工作意见和工作计划,将贯彻落实《办法》与抓好流通标准化组织、队伍、工作机制等基础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方面依法推进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流通标准化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同志们,商贸流通业统计、标准工作正处于起步攻坚的关键阶段,任务重、责任大,是摆在我们商务工作者面前一项艰巨而光荣的使命,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全面持续推进。我相信,通过大家的不懈努力,商贸流通业统计和标准工作一定会迈上新的台阶,成为加强行业管理和促进行业发展的可靠基础,有力带动商贸流通业发展质量与水平的提升,为促消费稳增长、建设和完善现代流通体系、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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