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矿煤质管理实施细则
XX煤矿煤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为稳定和提高我矿煤炭质量,加强原煤生产、运输等各环节煤质管理,适应市场需求,依据《煤炭生产事业部201*年煤炭质量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我矿煤炭赋存条件及实际煤质状况,特制定煤质管理实施细则。
认真贯彻执行“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方针,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以质量求效益”的原则,加强煤炭生产、运输全过程的煤质管理,确保原煤质量符合公司及用户要求。
矿生技科主要负责日常煤质检查工作,生技科专人负责采掘工作面煤质情况,矿煤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种宣传活动,加强职工的煤质教育工作,包括煤质知识的普及、工作面煤层赋存状况的了解、现行煤质制度、措施的贯彻等。
矿属各科室、采掘队、机运队、矿物工程队,在煤炭生产、运输等各环节的质量控制活动,必须遵守本细则;煤炭生产、运输各相关环节,依照本细则规定相应承担煤炭质量责任。各有关合作单位要建立严格的煤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各环节煤质标准、质量责任。建立全面的煤质管理体系,即煤质行政管理体系、煤质监督检查体系和煤质管理实施体系,形成生产、运输全过程的煤质管理网络。健全矿、科、队及班组各级煤质管理机构,下级煤质管理机构对上级煤质管理机构负责,在业务上接受上级煤质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指导。在地质、工程设计、采掘煤质预测等方面研究保证和提高煤质的措施。制订矿煤质中长期规划,指导矿井生产与接续。通过优化工作面布置方式、合理选择回采方法等技术措施和手段,改善煤炭产品质量,满足公司及用户要求。
充分利用班前、后会,集中学习日等一切宣传手段,坚持不懈地开展煤炭质量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以煤炭产品质量为主线,建立健全煤炭质量管理网络,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方法,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建立煤炭质量管理的\"事前预测预报,事中过程控制,事后信息反馈\"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
在日常检查中,煤质管理人员有权对存在严重煤质问题或隐患的作业点停止其作业,并责令其整改。
矿月度生产经营分析会议要分析总结上月煤质指标完成情况和煤质管理工作,布置下月煤质管理工作。
煤质管理考核由生产技术科月末组织一次,按考评细则内容检查打分,依照《白家梁煤矿煤质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奖罚兑现。
第二章煤质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充分利用班前会、集中学习日、专题会议等形式,坚持不懈地开展煤炭质量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员、全过程的质量意识。
第十五条矿煤质管理领导小组根据伊泰集团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矿实际,制定煤炭产品质量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定期召开煤质分析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提高煤质的具体措施。
第十六条在日常检查中,煤质管理人员应依照《白家梁煤矿煤质管理实施细则》及其它相关制度、措施、办法等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并提出整改要求。第十七条矿月度生产工作例会要分析总结上月煤炭的质量情况和煤质管理工作,布置下月煤质管理工作。第十八条各采掘、机运队每日生产调度会议上要通报煤质完成情况,提出提高煤质的建议,并在每日班前会下达矿煤质管理领导小组安排提高和保证煤质的措施、办法等。第十九条驻矿地质负责人应按时向矿领导、生产技术办提供各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包括相关煤质的图纸和资料。第二十条矿煤质管理领导小组从开采设计、采煤方法、采掘管理、技术操作、运输系统各环节考虑,必须充分考虑到影响煤质的因素,积极采取提高煤质的有效措施。第二十一条煤质指标专项负责人负责收集有关煤质资料。做好采掘巷道和工作面的煤质预测、预报、信息反馈工作。建立煤质化验台帐,绘制、收集有关图表(水、灰、硫等值线图和挥发份、灰分等值线图)。第二十二条综采工作面煤质管理措施、认真执行两级公司的《煤质管理实施细则》、本矿制定的《煤质管理办法》和各项煤质保证措施。、采煤机除内外喷雾外,其余冷却水都必须由管路引出到溜槽外,不准混入煤流,且采煤机喷雾必须呈雾状。、工作面和两顺槽不允许有积水,如有积水应及时设水泵,并派专人排水。4、工作面溜子和转载机的冷却水,应排到专用的水箱中并由水泵排出。、采煤机在割煤时应做到“停机停水、开机开水”。、工作面或两顺槽的积水未排完时、不允许开机割煤。、经常检查维护工作面供回液管,给排水管路,不发生跑冒滴漏现象。、煤机采割煤时绝对不允许割底板。、采煤机割煤时绝对不允许割顶板,视顶板情况,必要时可预留100~200mm顶煤,以防冒顶漏矸。、工作面发生顶板破碎或漏矸时,应及时将支架超前拉出;并且将掉下的矸石捡出。11、工作面遇地质构造时,应及时汇报矿煤质管理领导小组、生产技术办或调度室,并制定有效可行的煤质保证措施。、两顺槽煤壁、底板上不能留有木楔、铁丝、石块等杂物,必须派专人检出,集中回收。13、当煤壁、顶板淋、渗水增大时,应加快推进速度。、综采工作面割煤过程中若发生顶板破碎、漏矸,应及时停机组织人员将矸石块捡出,无轨胶轮车外运;工作面矸石量较大,井下难以分离外运时,地面安排人员分离矸石,将矸石捡出后利用装载机装车运往指定卸载点。班组长负责每班的煤质检查工作,每次升井后要向队长说明当班的煤质情况,并作详细记录。
第二十三条综采工作面煤质管理措施、认真执行两级公司的《煤质管理实施细则》、本矿制定的《煤质管理办法》和各项煤质保证措施。、综掘工作面掘进过程遇构造、顶板破碎、漏矸,矸石量较大时,不得上皮带运输,可就近掘倒车硐存放矸石。、工作面遇地质构造时,应及时汇报矿煤质管理领导小组、生产技术办或调度室,并制定有效可行的煤质保证措施。、带班队长、班长、煤机司机要注意煤层结构,若发生变化,应及时调整掘进层位,尽量避免由于地质构造造成的飘层、破底现象。、工作面溜子和转载机的冷却水,应排到专用的水箱中,并由水泵排出。6、工作面或两顺槽的积水未排完时、不允许开机割煤。7、检修班每天必须将运顺撤水管流下的水抽干净。、当掌子面渗水增大时,应先探排水,将水控制后方可掘进。9、经常检查维护工作面给排水管路,不发生漏水现象。、班组长负责每班的煤质检查工作,每次升井后要向队长说明当班的煤质情况,并作详细记录。
第二十四条机运队煤质管理措施1、各转载点除铁器要及时清理。、各转载点杂物、浮煤等要及时清理,符合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经常检查维护责任范围内的供回液管、给排水管路,不发生跑冒滴漏现象。4、按照矿有关制度要求作好责任范围内的文明卫生、积水抽排等工作。第二十五条工作面给排水管理、采掘工作面必须合理布置排水系统,并配备足够的排水设备和人员,确保煤水分离,工作面有积水时应采取及时打设集水窝,巷帮挖水沟等疏排水措施,保证皮带运输巷,运输机头和机尾,采掘工作面无积水。禁止把外部水带入皮带、刮板机破碎转载机内。、井下皮带运输巷水幕处上方要设防雨棚,防止水进入皮带。采煤机、综掘机要做到开机开水、停机停水。、加强对供、排水及喷雾洒水管路的检查、维护和管理工作,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采掘工作面要根据工作面上覆岩层水文地质情况及下覆奥灰水赋存情况,提前安设足够的预排水管路,并备好水泵,以便发生涌水时进行及时排水。
第三章煤质奖罚办法
第二十六条管理人员煤质奖罚办法
由于预测预报不及时或出现较大偏差;由于相关措施的失误造成煤质事故的;工作计划、总结不及时、不准确;影响煤矿效益奖,每次罚生产技术办相关责任人500元;如果圆满完成公司月度下达的煤质管理指标则奖励1000元。
第二十七条生产合作方煤质奖惩办法
各生产合作方(山东隆源公司、鄂尔多斯龙源项目部、矿物工程队伍)必须完成公司月度煤质管理指标,月度煤质指标要求发热量允许降幅为10cal\/g以内;降幅超过10cal\/g以上,每降幅1cal\/g罚款山东隆源公司200元、罚款龙源项目部50元,煤层赋存条件发生变化,遇特殊地质构造,煤质指标降幅原因得到公司相关部门认可,全矿绩效奖不受影响,不做奖罚。
第二十八条各采掘面煤质奖罚办法1、综掘工作面无故割顶、破底,发现一次罚龙源项目部500元,情况严重者加倍处罚,并罚项目办1000~5000元\/次。、如发现综掘工作面掌子头至转载溜子积水未抽排而生产,一次罚龙源项目部500元。3综掘工作面需要挑顶拉底时,必须采取二次成巷的措施,发现未分落、分装、分运的视情况每次罚龙源项目部201*~5000元。、发现工作面1m范围内存留杂物不进行清理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方500元。、发现煤中或除铁器上出现设备零件,追查其来源单位,视体积、重量大小,每件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如发现设备冷却水进入煤中,或煤机喷雾不呈雾状喷出,每次罚隆源公司500元。7、综采工作面顺槽出口50m范围内存有积水而未及抽排,每次罚隆源公司500元。8、采煤机不割煤而未停水,每次罚隆源公司500元。、综采工作面无故出现割顶、底现象,罚隆源公司500元,如因割顶而造成工作面漏矸、漏顶现象,视其严重程度,罚款1000~5000元。、综采工作面出现漏矸、漏顶现象而未采取及时、有效的支护措施,每次罚隆源公司500元。、工作面遇地质构造影响到煤质而未及时向技术科、矿部汇报且没有制定煤质保证措施,视影响的严重程度,每次罚责任方1000~201*元;如由于人为因素造成措施执行不力,视影响严重程度罚相关责任方500~1000元。、发现综采工作面两顺槽出口50m范围内煤壁帮锚杆、木楔等未拔除,底板存有杂物等,每次罚隆源公司500元。、各转载点浮煤未及时清理,处罚款500元。、供回液管、给排水灌管路发生跑冒滴漏现象,造成巷道积水或漏水进入煤流中的,处罚责任方500元。、对于工作面积水达到长、宽5m,深100mm而影响煤质的情况,处以区队5001000元罚款。、各采、掘工作面必须完善供排水系统,发现利用运输溜子、皮带排水,出现水石煤等现象,每次罚款5000元。、对检查人员所提出的问题、隐患不积极整改的,加倍给予处罚,对于屡教不改者,责令停产整顿并追究责任合作单位负责人。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各生产合作单位认真学习煤质管理实施细则,在执行中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第三十条各生产合作单位必须成立部门的煤质管理小组,结合我矿的实施细则和现场工作实际,详细制定煤质管理办法和措施。
第三十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矿煤质管理领导小组,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文来自:中国煤矿安全生产网()详细出处参考:\/Management\/guanlizd\/201*03\/Management_51281_3.html
扩展阅读:煤矿煤质管理办法1
煤质管理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市公司有关煤质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树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安全是企业的效益”意识。进一步稳定我矿原煤生产质量,提高商品煤煤质,建立煤质管理制度,健全煤质管理体系,对煤炭生产进行全过程监控,狠抓煤质管理不放松,加强对生产各环节的质量控制,使我矿的煤炭产品能够适应市场的需求。根据上级公司的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矿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煤质管理机构
煤质监督检查和煤质管理实施体系,形成从工作面、生产、运输、入仓全过程的煤质管理网络,成立矿、科队、班组三级煤质管理机构。(一)成立矿煤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梁庆宏副组长:张卫东刘长青
成员:石存彪邱宇善陈华吝孝虎武涛李笑冰苗黎明李会锁刘益陈东山牛长顺成升升薛林杰申小明靳崇亮(二)设立煤质监督检查机构:
调度中心质量管理组负责全矿煤质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工作。(三)成立煤质管理实施机构:
各队成立煤质管理小组,队长任小组组长,副职及技术主管为小组成员,班组长兼任煤质员。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原煤质量。各班组为煤质措施的执行机构,相应成立煤质活动小组,并在生产过程中开展全面煤炭质量管理活动。
二、管理职责与权限(一)煤质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与权限:、负责全矿的煤质管理行政领导工作,领导煤质管理机构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煤质管理。、指导煤质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管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3、负责推广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检测手段,并根据煤质情况进行技术研究,优化工艺流程,满足煤质指标。、组织召开煤质分析会,制定提高和改进煤质的措施,落实对各生产单位的煤质考核指标。、负责制定和修改煤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违反煤质管理有关规定和煤质管理出现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
(二)矿级领导的职责与权限:、矿长为煤炭产品生产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煤质管理工作。、生产副矿长负责生产过程中的煤质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煤质问题;负责煤质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和对各单位的考核工作,对产品质量负直接责任。、总工程师负责产品生产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和质量检验工作,组织制定提高煤质的技术措施。、其他矿领导按职责分管范围开展煤质管理工作。(三)职能部门的职责与权限:1、质量管理组煤质管理职责与权限:
(1)在煤质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落实各项煤质管理制度。(2)负责研究煤层和煤质变化规律,制定提高煤质的措施。当生产过程中煤质发生变化时,及时向矿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影响煤质的因
素。
(3)负责从生产到入仓全过程的煤质管理工作,得到影响煤质的信息,及时落实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有权对违反煤质管理办法的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进行处罚。
(4)负责井下原煤生产检查样的采取,组织做好煤层煤样和生产煤样的采集、送验、汇总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向矿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化验分析资料。
(5)参与《作业规程》的会审,落实保证煤质的具体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煤质技术管理工作。
(6)负责煤炭生产全过程的调度指挥和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生产单位煤质管理工作出现的问题。有权对产品质量事故进行追查和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7)参与日常煤质管理工作,煤质检查员负责井下原煤生产、运输过程各环节的煤质监督检查,发现违反煤质管理措施的现象或煤质管理存在问题,现场落实责任单位纠正解决。有权对违反煤质管理办法的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进行处罚。、生产办煤质管理职责与权限:
(1)负责从矿井生产技术管理、生产计划安排及组织实施,到矿井技术改造,实行全过程的煤质技术管理。
(2)在保证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在技术设计、工艺流程、煤层配采、采煤工艺、等方面提出提高煤质的建议,对影响煤质的技术方案和措施进行修改和完善。
(3)在工作面开采设计、采煤方法、顶板管理、操作技术等几方面充分考虑影响煤质的因素,积极采取提高煤质的有效措施。
(4)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要根据煤层煤质情况制定降水、
降灰措施。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必须完善,配备足够的排水设备和人员,保证煤水分离。
(5)加强采掘工作面的顶板管理,提高支护质量,避免漏矸。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实行分掘、分装、分运、打排矸硐等措施。
(6)协助煤质管理机构进行日常的煤质管理工作,有权对违反煤质制度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经营办煤质管理职责与权限:
负责煤炭经营计划的编制和成本管理,有权检查煤质计划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同时依据煤质管理办法进行奖罚兑现。(四)各队煤质管理职责范围:各队队长是全队煤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全面的煤质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矿煤质管理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将煤质指标分解到班组,煤质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并严格管理,认真检查与考核。、对本单位煤质管理存在的问题,要积极组织整改落实,并制定煤质保证措施,信息及时反馈到质量管理组。4、班前会要安排落实保证煤质的具体措施。5、对本单位的煤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三、煤质管理制度、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1)煤质管理人员要对井下原煤生产、运输环节的煤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场解决生产单位在煤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保证煤质措施落实到位。
(2)煤质检查人员工作中必须严格、认真,对查出的煤质问题,要
坚持“四不”原则,即:不迁就、不照顾、不讲客观、不搞下不为例,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一律按规定给予从严处罚。
(3)当生产和煤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煤质。不符合煤质要求,立即采取措施,否则,绝不允许生产。3、月度煤质活动分析会制度:
(1)每月定期组织召开一次煤质活动分析会,提出各单位煤质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落实解决。
(2)对煤质管理工作提出质量改进意见,使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四、煤质管理日常处罚办法
为了不断提高和稳定我矿的产品质量,以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采取重奖重罚的原则,提高煤质管理人员和各生产单位抓好煤质的积极性和责任心。、由于管理不到位或工作失误,严重影响原煤质量或造成质量事故,一次性处罚责任单位1000-201*元,责任人100-200元。、采面无构造影响等原因人为割顶、割底,长度10m以上,厚度0.1m,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100-200元。、掘进中出现大面积割顶、割底,长度50m、厚度0.2m,处罚责任单位1000-201*元,责任人200-500元。、采面因移架不及时、支架接顶不严密造成架前连续漏矸,每次处罚责任人100-200元。、采掘工作面漏顶或遇地质构造带,矸石必须单独处理,如进入运输系统,视情节轻重,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1*00元。、采掘工作面有积水但没有排水设备,每发现一次处罚队长200元,如有排水设备而未排水,处罚带班队长100元,处罚水泵工200元。、采掘设备停机,未及时停冷却水,或生产时喷雾水不成雾状,每
次处罚责任人300元。、采面煤机冷却水必须外排,未外排进入煤流,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200元。、要严格控制采面刮板机链和链轮的润滑水量,要调整好喷水角度和水量,减少外水直接进入煤中,因不控制润滑水量,人为造成大量外水进入煤流,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200元。、采面、主运系统供排水管路出现跑漏水影响煤质,每次处罚责任人200元。、胶带机机道、主运系统水幕下必须设置遮水棚,遮水棚破损外水进入系统,每次处罚责任人100元。、井下机道及工作面内的高水煤和脏杂煤必须经过处理。未处理或处理不彻底而进入系统,根据性质和数量,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1*00元。、刮板机、转载机顶链带煤泥水及水淹底皮带影响煤质,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1*00元。、外水进入生产系统或进入煤仓,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1*00元。、采掘工作面100米范围内,每班必须有专人进行杂物清理,如发现一处杂物,处以责任人100200元罚款。、杂物进入运输系统或煤流中,视杂物情况,每件处罚责任人200元,处罚队长100-500元。、工作面50米范围内出现杂物,视煤中杂物性质进行处罚。出现铁器、木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品等杂物,处罚责任人200-500元。、要加强除铁器使用管理。除铁器上大型杂物要当班清理,清理不及时或不彻底,每次处罚责任人100元。、除铁器出现故障要及时处理,无特殊原因不及时排除故障,处罚
责任人200元,处罚队长200元。、无特殊原因,有除铁器不使用,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200元。21、现场设备,设施维修所产生的废弃物品,检修班有专人负责单独处理,不能混入煤中,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200元。、生产环节必须对使用设备、设施的紧固件、易损件专人检查,防止因松动磨损、撞击等因素造成脱落,混入煤中,每出现一次处罚责任人200元。、要及时清理除铁器上杂物并按种类、数量登记,除铁器杂物未及时清理或无清理记录,每次处罚责任人200元。、公司煤质检查,凡影响本矿煤质管理工作的现象,对责任人罚款201*00元。、其他违反煤质管理制度的现象,视情节一次罚款1001000元。五、煤质考核奖罚办法、被考核的主要单位有采煤队、掘进队、机电队。、从全矿工资总额中提取10%为煤质工资,与煤质指标完成情况挂钩。各单位综合指标考核标准为90分,对于月度综合考核分超过90分的单位给予奖励,对于月度综合考核分未达到90分的单位给予处罚。施行煤质管理一票否决制,对有公司煤质罚款的单位综合得分大于90分不进行考核奖励。、单位月度煤质综合考核分达到规定分值的不奖不罚,每超过考核分值0.5分,奖励单位煤质考核工资总额的1%;依次递增,奖励上线为18%,如整体考核指标完成较好,在此基础上单项科目(工程质量、煤质管理、文明生产)考核优良可另加奖励最高上限为50%。、矿属其他单位(包括机关人员)按照煤质指标完成情况挂钩。以月平均发热量同计划指标相比每提高、降低10Kcal\/Kg,在煤质工资的基础
上增、减5%,奖励上线为50%,扣减下限为全额煤质工资。、根据全矿煤质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奖罚兑现。对于管理工作搞得好,完成煤质指标的单位给予奖励;由于管理工作不到位,未完成煤质指标或煤质管理出现问题的,进行处罚,各生产单位依据奖罚结果,把奖罚金额落实到责任人、班组和重点岗位人员。
六、附则、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员工学习煤质管理办法,在执行中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各单位要成立本单位的煤质管理小组,结合矿煤质管理办法,详细制定本单位煤质管理办法和措施报质量管理组。、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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