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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的对策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16:32:32 | 移动端: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的对策

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的对策

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特殊人群----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管理是巩固监狱、劳教所教育成果,保障社会稳定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帮人、育人,实现“灵魂再塑”的社会系统工程。深入扎实做好这项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根据本乡的实际情况,我们在实践工作中狠抓了回归接茬、安置扶持、帮教服务三个环节,坚持“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的工作规则,立足基础,不断健全组织网络,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水平,为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联合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特殊人群安置帮教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很大程度制约了我乡安置帮教工作开展。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领导重视不够。表现在领导对安置帮教工作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此外,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职能未得到充分发挥。虽然乡村都成立了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组成。如法庭、司法、公安、民政、财政、工青妇等。在实际工作中,领导小组职能未得到充分发挥,真正参与安置帮教工作的基本上是司法行政部门孤军作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和安置帮教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协调下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参与支持下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队伍力量薄弱,业务素质不高。虽然各乡镇成立了司法所,但许多所专职只有1人,并承担司法所大量工作。司法助理员兼职过

多,精力、时间不够集中,综合素质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和形势的发展。造成工作上无创新,没有主动性和积极性,有的司法助理员觉得待遇低,占着位置不愿做事,强调客观原因和困难多,主动想办法做工作少,忙于应付,加之法律知识缺乏,不会或不善于做帮教安置工作。

(三)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得不到有效保证。各乡镇基本上存在着没有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安置帮教工作开展。在工作中不仅帮教过程中有重大疾病的刑释解教人员,而且举办释解人员培训班等都需要一定的经费。

(四)衔接工作不够完善。有少量脱管失控人员:一是有些监所没有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将部分的释解人员基本情况函告我县安置帮教办公室,致使我们无从联系。这些释解人员进行安置帮教工作,部分监所《通知单》书等不规范。有的释解人员通知单滞后一个月以上,让有的回归人员萌发了无人问津的感觉。二是回归人员到安置帮教机构报到没有强制性规定,因而绝大多数的回归人员不到司法所报到,造成乡镇安置帮教工作站对回归人员的家庭情况、住址不能掌握,给帮教工作带来难度。三是少数“三无”(无家可归、无家可靠、无业可就)人员释解后因没有家人、亲人的帮助,致使继续流落他乡务工,而安置帮教组织却不能及时掌握他们的情况。四是对重点人员监控力度不够,而做好释解重点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防止重新违法犯罪的关键,有的村对这项工作不重视,表现在重点人员摸排不认真、不细致、对重点人员的帮教缺乏措施,致使帮教工作只在登记表上反映。

二、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对策和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作为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

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摆上议事日程,抓紧抓好。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把安帮工作纳入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之中,层层签订责任书,定期考核和奖惩。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的格局,乡镇要成立安置帮教领导小组,村成立帮教小组,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在组织机构上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部门联系,完善衔接机制。在工作中坚持把有效衔接作为安置帮教工作首要环节来抓。第一把好衔接关:1、乡镇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在收到刑释解教人员释放通知书后,三日内将通知书复印件递交释解人员所在村安置帮教小组,要求他们通知本人到乡安置帮教办公室报到。2、对每一名回归社会的释解人员必须进行登记、记录释解人员基本情况、家庭成员、家庭生活情况和婚姻情况等内容,并建立个人档案。3、及时家访释解人员回家后乡、村帮教小组随即指派帮教人员对其进行家访、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同时签订帮教责任书。在了解家庭情况和思想状况时帮助他们解决困难。4、加强与公安派出所的横向联系,每月定期与派出所联系,交换有关信息,校对人数情况,对去向不明的释解人员进行查找,防止漏管。5、及时进行法制教育,促使他们知法、懂法、遵纪守法。

(三)确保安置帮教效果。绝大多数的刑释解教人员渴求获得新的生活,得到社会的帮助,既要安其身,更要暖其心。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政策,不嫌弃、不歧视,为做好释解人员教育转化工作应做到:、监所帮教与社会帮教相合。司法所与监狱建立联合帮教协作关系,签订联合帮教协议。建立联合帮教体制。每年12次深入监狱开展送温暖活动,为服刑在押人员回归后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前期准备。、抓帮教制度落实。一是落实帮教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帮教制

度。每一名帮教对象有明确的帮教责任人。签订《安置帮教责任书》和《保证书》。二是落实以帮教质量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制度。即“四个一”制度:即“一个一档案”、“一人一套法律书”、“一帮一结对子”、“一年一次交流会”制度。、典型教育与专题教育相结合。注重培养典型,通过发现典型、宣传典型,让释解人员学有榜样,教育有题材,同时组织回归人员参加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路线方针教育,守法致富教育,浪子回头等教育活动。

(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当前就业难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社会问题,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由于其自身文化水平低,经济基础差,缺乏劳动技能,加上社会岐视等原因,其就业安置更加因难,所以必须加大技能培训。一方面,注重在押人员在改造期间的技能培训,力争当地政府的支持将职业技能培训延伸监、所。实现监所生产技能培训与社会技能培训有机结合,为回归社会择业奠定基础,同时监狱与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建立狱内职业介绍机构,预先提供劳动力信息咨询。就业政策咨询,帮助提高自某职业能力。另一方面做好释解人员回归社会机能培训,服刑人员释放前一个月,针对其释放后的去向及其自身技能状况等,与其签订《职业培训意向书》,并提供专业工种任其选择,以便劳动保障部门向劳动保障部门推荐其就业或参加其职业技能培训。

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我们基层司法行政一项重要任务,在今后实际工作中不断探素新形势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思路,新途径,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现“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工作职责规范化”为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10年6月28日

扩展阅读:关于推进XX镇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1

关于推进七里镇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的

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镇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在上级部门和镇党委、镇政府的关心及支持下,按照要求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日常的工作中也存在不少问题和难点。为了更全面地了解我镇对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的工作现状,研究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在新形势下的特点和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将工作引向深入,近期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门摸底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我镇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的基本状况(一)刑释解教人员及社区矫正人员基本情况目前,XX镇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在册人员15人,均为男性,年龄在20-47岁之间,其案件类型分别为:抢劫、盗窃6人,强奸及强奸未遂2人,故意伤害2人,寻衅滋事1人,窝藏、转移、销售赃物3人,安置帮教率为100%;社区矫正在册人员18人,其案件类型分别为:交通肇事犯罪2名,盗窃5人,故意伤害4人,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4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1人,开设赌场罪1人,合同诈骗罪1人,刑罚类型均为缓刑。

(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把好接茬关。一是及时造册建档。收到劳教所寄发的通知书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办通知后,我们就着手做好接茬准备工作,其次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及其亲人工作使其随同一起接人。在接茬时,对刑释解教人员在监、所的表现情况和家庭状况进行详细的记录,为以后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提供资料、打好基础;二是及时签订帮教责任书。同有

关村组、家庭签订帮教人员、被帮教人员帮教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帮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三是及时家访。刑释解教人员回家后,村(组)帮教工作小组帮教人员到其家中进行家访,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并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四是及时进行法制教育。通过赠送法律常识读本、组织学习法律知识等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促使他们遵纪守法;五是及时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根据各人的不同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使他们能够自食其力,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把好安置关。主要采取两种安置形式:一是对“回归”人员,先由村一级帮教小组具体负责落实承包地,让他们有地可耕。二是鼓励自谋职业。对“回归”人员积极鼓励他们出门打工,并对一部分一时找不到工作的人员,尽量为他们创造条件,鼓励他们从事个体经营。、突出重点管理。对不满管教、意见较大的刑释解教人员逐一纳入重点管理对象,积极谢协同责任区民警落实日常检查管理,结合突出性、阶段性的综治工作特别是“严打”工作,做到每次必查,每查必摸清底细,坚决杜绝这部分人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三)社区矫正对象帮教管理工作

社区矫正人员的接收和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市司法局规定的程序执行。、坚持“六个必须”,确保矫正工作取得实效。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逐人建立档案;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3-4名工作人员和1-2名亲属组成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要求矫正对象每周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每月进行书面汇报,并坚持做到“六个必须”,即矫正工作初期必须与矫正对象见一次面、必须进行一次谈话、必须建立一份

档案、重大节假日协同派出所人员必须上门走访、矫正对象思想波动时必须过问、矫正对象本人及家庭出现困难时必须在政策范围内帮困解难。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这个工作程序的规范不但强化了矫正对象遵纪守法的意识,也让我镇接管的矫正对象中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使我镇的矫正对象管得住、管得牢。、落实四个同步,实现社区矫正向安置帮教的无缝对接。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矫正期满之日,即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在办理解矫手续同时,安排安置帮教小组与解矫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纳入安置帮教体系管理。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解矫后,矫正对象身份转变,原有的一套基本材料随之移交,重新建立归正人员一人一卡一档,经过社区矫正后,这部分人员底子清、情况明,建档工作非常顺畅。三是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建立同一人矫正、同一人帮教的工作机制,实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与安置帮教责任包办制度,降低帮扶成本,提高帮扶效果。四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相互借鉴之处,“管控、教育、帮扶、感化”是两者在管理上共通的四部曲,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司法所工作压力大

在实际工作中,乡镇司法所不但承担着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任务,还要承担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繁重的工作,同时还要肩负乡镇党委、政府分派的其它中心工作任务。目前,乡镇司法所一般是多块牌子、一套班子,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司

法所难以承受。

(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难。

一是安置渠道不畅,再就业困难。安置就业难主要原因是大部分释解人员文化水平较低(大部分是初中以下)、缺乏专业技术;一些释解人员好逸恶劳的恶习很深;且社会上对他们存在一定程度的偏见和歧视;加上一些释解人员对就业的工作岗位要求过高,所以,他们很难找到相对合适稳定的工作。

二是存有抵触情绪,帮教工作难开展。释解人员自悲心理严重,不愿提起往事,对帮教人员的帮助推塘、躲避;释解人员逆反心理严重,对帮教人员进行家访时,有的家属和释解人员认为家访对其影响不好,侵犯其隐私,拒绝帮教小组上门走访帮教。

三是衔接管理不到位,帮教工作脱节。衔接工作涉及公安、司法、监狱、劳教、看守所等多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各个工作环节之间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致使少数释解人员回归社会的信息不能及时传递到基层安置帮教办。如:有的监狱、劳教单位不按规定的格式印制《刑释解教通知书》,人员信息缺乏,有的内容不详细,地址不具体,而有部分刑释解教人员更使用假姓名、假地址,经常是查无地址,查无此人。个别监管场所没有提前一个月或迟寄《刑释解教通知书》,经常是收到通知书后见不到人或刑满释放人员回来后仍未收到通知书,给安置帮教工作带来脱节。

四是释解人员的流动性大,有的刑释解教人员从监狱释解之后,根本不回原籍,有的回家后即外出打工谋生,安帮组织无法跟踪掌握相关情况,帮教小组不能及时与其联系实施帮教,且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排查和摸底,

加重了基层帮教组织的负担和压力。

五是安置帮教机构无执法权,基层帮教力量薄弱,对长期不登记报到、不愿接受帮教的释解人员,缺乏强制性手段。

(四)缺乏必要的经费支持。基层基础建设薄弱,司法行政机关安帮工作经费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安帮工作的开展。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的办公用品、宣传资料、表彰奖励、调查研究和技能培训等都需要必要的经费,对刚刑满释放又面临生活困难的,和在帮教过程中生活面临着困境需要帮扶的释解人员,没有专项经费,不能对他们进行有效的帮扶。

三、解决的办法和对策

(一)发挥主体优势,调动社会力量、发挥司法所的主体作用。目前,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是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以乡镇司法所为主体开展的。为增强司法所做好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一是要把两项工作列入司法所重点考核内容;二是要分层次培训,提高司法员业务水平;三是要积极争取政府财政支持,不断改善司法所办公条件;四是要配备足够的工作人手。、发挥村、镇领导小组作用。在乡镇、各村成立两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镇、村、组三级组织网络经常化模式。同时对小组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工作程序、要求和方法等,既有效开展工作,又能收到较好宣传效果,保证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有序、顺利开展。、充分调动社会力量。聘请具有法学高素质的社会志愿者,对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矫正对象和回归人员予以帮教,对社区开展两项工作理论进行研讨等。广泛发动组织社会力量参与两项工作,为矫正对象

和回归人员提供社会辅导、心理矫正、帮助教育、技能培训和临时救助等各项服务。畅通生活补贴和困难救济申领渠道,努力解决好特殊人群及其子女就业、就学、就医、居住、生活等困难。

(二)建立工作制度,保证措施到位

为确保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力争做到“三个建立”:、建立信息化管理制度。编制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流程图,健全信息动态网络,明确专人负责,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广泛收集有关动态信息,了解两种人员以及重点人口管理等情况,提前介入,掌握了解违法犯罪人员进入司法程序全过程的第一手资料,摸清底数,从而超前掌握有关信息。建立刑释解教工作网页和数据库,将有关资料全部输入微机,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可信数据,为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奠定基础。、建立两项工作联动制度。镇、村分别成立两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各村委会以及厂矿企事业单位设立两项工作小组,形成镇、村、组三级工作体系,使社区矫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联动,为做好两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组织保证。、建立工作责任制。制定出台《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对帮教工作的性质、档案管理和检查考评等分别做出明确规定。每年初,镇党委、镇政府与各村、各部门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将两项工作列为一票否决内容;把“无重新违法犯罪”作为主要考核目标对所各村进行考评;各村、企事业帮教组织与社区矫正对象及刑释解教人员签订帮教协议书,明确帮教小组、帮教人员和帮教对象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实行奖惩兑现,从而形成镇、村、组三级工作责任制,保证全镇

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层层有责任,帮教对象个个有人管、有人帮局面。

(三)切实解决难题,加大工作力度、拓展安置渠道。一是各部门要鼓励刑释解教人员在社区服务业的岗位就业,特别是政府开发的面向镇居民生活服务、企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和社区公共管理的就业岗位以及清洁、绿化、公共设施养护等公益性岗位上实现就业。二是加大职业培训,打破刑释解教人员进入劳动力市场的瓶颈。劳动行政部门给予优惠政策,使刑释解教人员能够享受到一次免费烹饪、电工等各类职业技能的培训,努力做到培训和考证相结合,培训和用工相结合,有的放矢进行职业培训。三是强化就业指导。从实际出发,引导刑释解教人员转变就业理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四是创办安置基地。司法行政机关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共同扶持过渡性安置实体或基地,重点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前的过渡性安置,基地人员必须做到对刑释人员不另眼看待,工资没有二致,待遇一视同仁,生活上主动关心。、提供经费保障。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需要适当的人、财、物的投入作保障,经费来源应当有畅通的渠道,建议通过三种方法解决:一是政府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计划。二是在创办安置基地和实体上,给予一定经费支持,提供一定优惠政策,使其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是制定相关制度,多途径筹措资金,从根本上解决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费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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