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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威海市社区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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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威海市社区建设情况的报告

关于全市社区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7-1910:22:06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汇报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工作,把城乡社区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工程来抓,努力构建自治程度较高、社会秩序稳定、生活环境舒适、公共服务完善的和谐社区,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解决社区居委会人员经费场所问题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有力推动了社区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全市共有城市社区134个、农村社区352个,在改善居民生活、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市先后有15个单位被评为省级以上城市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其中,3个单位荣获国家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称号。一、城市社区建设基本情况

(一)社区建设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城市管理体制思路,我市初步建立起与和谐社区工作相适应的新型城市基层管理制度和财政管理制度,实现了“权力下放、财力下沉、重心下移”,为构建和谐社区提供了可靠的体制保障和财力支撑。城市基层管理方面,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街道管理体制的意见》,重点理顺了市、区、街道之间,街道与社区之间,以及政府及其部门与社区之间的关系,通过分级管理和上下配合,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房屋租赁、环境整治、计生管理等16项具体事权下放到街道。同时,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把政府及其部门的基层管理和服务职能落实到社区。财政管理方面,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建立起以地方税收分成为主要内容的新型财政管理制度。市政府下发了《威海市关于调整市区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实行地方税收增收分成制度。在街道设立财政所,建立街道协管税收制度,将部分税种的协管权下放到街道。税收上缴后,由区级财政按一定基数返还街道;税收超过基数部分,全部返还街道。这一措施,不仅充分调动了各街道协税护税的积极性,而且很好地保证了街道有相对充足的资金来开展社区工作。

(二)社区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我市由于建市时间短,社区建设起步较晚,基础相对薄弱,影响了社区正常工作的开展。为解决这一问题,在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多个文件,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制约我市社区建设发展的“无人管事、无钱干事、无场所办事”三大难题。截至201*年底,全市134个城市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总数达到716人,比201*年增长47%;居委会工作人员年人均生活补贴达到2.6万元,比201*年增长44%;97%的居委会办公和服务用房面积达到或超过规定标准。社区基础设施的改善,有效保障了社区活动的正常开展和社区功能的有效发挥。一是解决“无人管事”的难题。实行从机关干部选派、面向社会招考和从下岗职工、退役士兵、大中专毕业生中选聘的做法,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热爱社区工作的优秀人才,经过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后,到社区任职,不断优化社区干部队伍结构,切实改变社区干部年龄偏大、文化偏低、能力偏弱的问题。加强对社区干部的教育培训,凡新进入社区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社会工作专业培训,以提高管理社区和服务居民的能力。建立考核评议制度,增强社区干部积极履行职责的主动性和能动性。目前,全市社区居委会成员平均5.4职,45岁以下的占63%,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0.2%。二是解决“无钱干事”的难题。将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生活补贴和相关养老、医疗等保险以及办公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要求各市区设立不少于办公经费80%的社区专项经费,用于社区居委会组织开展公益性活动。对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社区居委会成员,按照不低于上年度所在市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201*年,市级财政共拨付254万元用于补助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生活补贴。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按照每千户每年不少于1万元的标准拨付,部门工作进社区应拨付的“费随事转”经费,全部留给社区,确保了社区工作的正常运转。三是解决“无场所办事”的难题。我市规定,老城区社区居委会办公和服务用房面积要达到150平方米以上;达不到标准的,由房管部门从公管房中调剂,或由各市区、开发区提出具体建设意见,在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在原址改扩建或另行选址建设。对三区新建或购买办公和服务用房的居委会,从福彩公益金中给予每处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目前,全市共投入补助金400万元。对新建社区,要求社区居委会办公和服务用房总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规划部门要一步规划到位,并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明确标注。在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时,对未按规划方案配套建设社区居委会办公和服务用房的,不得办理规划竣工验收手续。对开发建设单位擅自出售按规定建设的社区居委会办公和服务用房的,房管部门不得办理产权登记手续。201*年,我们还在全市统一了社区标志、社区门牌模式、社区标准名称和社区辖区示意图,进一步规范了社区挂牌行为,提高了社区的凝聚力和为民服务能力。

(三)社区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在坚持开展传统社区服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社区服务领域,初步建立起覆盖社区全体成员、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一是推进社区就业服务。健全了市(区)、街道、社区三级就业工作网络,建立下岗职工、失业人员数据库,提供就业再就业政策咨询、再就业培训等技术指导。充分发挥社区学校的优势,组织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定向培训和转岗培训。大力开发托幼托老、钟点工、配送快递、家电维修等便民利民家政服务岗位,引导下岗失业人员转变择业观念,实现再就业。二是推进社会保障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方面,采取自建、合建、市场参与等方式,加强老年公寓等养老设施建设。目前,全市社区老年公寓共有床位201*张,入住率达80%。社区救助服务方面,加强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社区慈善事业方面,在每个街道建立“慈善超市”,在每个社区建立捐助接收站点,积极开展慈善救助活动。社区志愿服务方面,积极动员青少年和身体健康的离退休人员加入志愿服务队伍,组织开展扶老助残、环境保护、医疗咨询等志愿服务活动。三是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为重点,初步建立起覆盖全体居民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有效解决了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以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或每3-5万人口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0.5-1万人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并按标准配备相关人员。重点开展了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保证居民可以在社区享受到安全、便捷、经济的卫生服务。四是推进社区治安服务。在每个社区设立一处警务室,并按每3000人配备一名片警,常驻社区,做到“一区一警”或“一区多警”。社区民警通过走访调查、宣传发动、巡逻守护等形式,建立起收集、反馈社情民意的工作机制,形成以驻区民警、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和义务相结合的群防群治网络。五是推进社区文化、教育、体育服务。深入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不断加强社区环保、卫生、绿化等综合治理,为居民营造出整洁、优美、舒适、温馨的社区环境。大力建设社区文体娱乐设施,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文体活动网络。积极组织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社区文体活动,如“激情广场大家乐”、“大型民间艺术表演”、“纳凉晚会”、“温情邻里”、“邻居节”等,形成了家庭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交相辉映的繁荣局面。二、农村社区建设基本情况

农村社区建设起步较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首次提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任务,荣成市被确定为首批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市。201*年,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在我省全面推开。两年来,全市各地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村级组织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机制。目前,全市共规划农村社区680个,已建成农村社区352个,在建173个,剩余155个计划在201*年底前完成。

(一)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初见成效。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既是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途径,也是构建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的客观要求。为此,我们借鉴城市社区建设经验,大力加强集办公、文化体育、科普宣传、治安保卫、计划生育、医疗保健以及生产生活物资供应等为一体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努力解决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短缺、服务资源匮乏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累计投入2.07亿元,建成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352个,覆盖村庄1584个,占全市农村总数的59%,79万农村居民从中受益。依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我市积极推进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同时,我们还加快构建社区居民自助互助服务体系,发扬和睦友爱、邻里互助的优良传统,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通过建设政府公共服务、村民自我服务和市场化服务相结合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让广大农民群众更好地共享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创新多样。按照因地制宜、便民利民的原则,我市积极探索形成了四种各具特点的农村社区建设模式。一是以文登市为代表的“多村一社区”模式。主要是以现有乡镇为单位,对所辖村进行重新整合,划分农村社区,每个社区确定一个基础条件较好、经济实力较强的村为中心村,集中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社区范围内的各村提供方便多样的服务。二是以荣成市为代表的龙头企业带动模式。主要是鼓励和引导企业与农村联手建设生产基地,构筑“企业+村庄+农户”的格局。例如,荣成市好当家集团兼并周边7个村庄后,当年利税实现翻番,被兼并的村庄人均收入增长3倍以上。依托集团公司,这些村庄先后建起规范化的生活小区,既避免了由于人口分散而导致的投资分散和资源浪费,又便于对集中居住区配套设施进行统一建设和管理,逐步实现农村经济的规模化、农民福利的职工化和资源配置的科学化。三是以环翠区为代表的“村改居”模式。主要是对没有或只有极少量耕地的“城郊村”进行“村改居”,由村委会改为社区居委会。改居后,新组建的集团公司集中精力抓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居委会主要承担社区服务和社会事务管理。“村改居”的办公经费、居民福利、公益经费等从集团公司的经营收益中拨给居委会。四是“一村一社区”模式。这种模式在各市区均存在,主要是以现有建制村为基础,一个建制村建立一个社区服务中心,主要依托村“两委”来组织运行。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尽管近年来我市各级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工作,市政府也出台了相关文件,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在领导体制方面,上海、青岛等地都是在市委设立了专门的城市工作办公室,直接领导、协调、监督、考核各级各有关部门,工作力度大、措施强、效果好,而我市只是在各级成立了社区工作协调机构,日常工作由民政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缺少刚性约束,推动政策落实的措施不够硬、效果不明显。另外,在财政投入方面,由于投入力度不大,导致社区服务设施整体档次较低、规模较小、功能较差,缺少具备一定规模、服务功能完善的精品型社区。

二是社区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受基层管理体制和政府职能转变等因素的影响,各职能部门在推进公共服务进社区方面还不够到位,社区公共服务体系还没有有效建立,社区服务社会化和市场化程度较低。由于社区建设总体水平不高、公共投入短缺,社区居民虽然从“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但大多尚未享受到社区建设给他们提供的高效、快捷服务,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普遍不强。

三是农村社区建设需要进一步推进。从全省情况来看,不少地区对农村社区建设都是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投入、高水平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相比之下,我市的农村社区建设主要以综合性服务中心建设为抓手,管理和服务水平比较低,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投入,快速推进。四是“村改居”社区管理亟待完善。随着“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逐步完成,“城中村”村民陆续回迁到位,大量的外来居民入住新建小区,“城中村”社区日益成为各种利益关系的交会点、各种社会矛盾的集聚点和社会建设的着力点,迫切需要依托社区平台来强化社会管理,完善公共服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确保每个居民的合法权益都得到应有保障。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开展城市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根据省里有关要求,在全市广泛开展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树立一批样板。我们将积极向市政府建言献策,增加社区建设投入,在市区范围内打造2-3个规模较大、档次较高、功能完善的城市精品社区,力争办公和服务用房面积达到201*平方米以上,同时具备“一站式”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室、医疗卫生室、计生室、警务室、阅览室、健身室、书画室、居民学校等场所,充分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同时,在社区组织建设、人员队伍建设、平安建设、社会保障、文化教育、环境卫生等方面打造社区品牌,突出特色。

(二)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服务体系。积极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切实转变职能和工作方式,大力推进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体育、就业、安全等公共服务进社区,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网络,直接向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广泛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和各种自助、互助服务。大力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发挥其在整合社区资源、拓展服务领域、提高社区自治能力、促进社区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广泛开展歌咏、书画、摄影、棋牌、舞蹈、曲艺等群体性娱乐活动,提升社区居民的幸福指数。

(三)加快完善社区自治功能。加强包括社区居民大会、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在内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大力发展社区慈善协会、老年协会、志愿者服务协会等社会组织,逐步形成以社区党支部为领导核心、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决策、社区委员会议事、社区工作者办事的居民自治结构。建立和落实社区工作准入机制,凡属于城乡基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随意转嫁给村(居)委会;凡委托给居(村)委会办理的有关事项,应当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将有关工作和经费一并交给社区。

(四)稳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一是在充分调研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认真制定我市农村社区布局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方案,为农村社区建设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二是重点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和完善集办公、公共服务于一体的场所设施,为农村居民提供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公益服务。三是依托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积极作用,发展完善医疗卫生、文体教育、计划生育、民间纠纷调解、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社区警务等服务功能,促进农民群众老有所养、残有所扶、孤有所帮、病有所医、贫有所助。

(五)加强“旧村改造”后社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当前,旧村改造已进入收尾阶段,及时做好旧村改造后的社区建设工作,健全完善新设立社区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对于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做出批示,前阶段,我们民政部门也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结合“城中村”社区建设的实际,本着有利于加强基层社会管理、有利于“城中村”社区建设长远发展、有利于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我们起草了《关于加强城中村改造后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并由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出台。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指导各市区对城中村改造后的社区进行规范化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总体水平。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城乡社区是居民衣、食、住、行的聚集区域,是体现群众利益最直接、联系群众最密切、反映群众呼声最集中的领域,加强社区建设,对构建人居威海、文化威海、和谐威海具有重要意义。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审议,是对我市社区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我们将按照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要求,适应新形势,采取新举措,努力推动我市社区建设工作再上新水平!

扩展阅读: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对全市社区建设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对全市社区建设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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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对全市社区建设情

况审议意见的报告威政字〔201*〕75号

市人大常委会:

201*年6月29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民政局局长李富胜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社区建设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针对会议提出的问题以及工作建议,市政府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在工作中认真落实,取得明显效果。现将落实审议意见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社区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为加强对全市社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201*年,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威海市社区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街道管理体制的意见》(威发〔201*〕21号)、《关于进一步解决社区居委会人员经费场所问题的实施意见》(威政办发〔201*〕51号)、《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威政发〔201*〕45号)、《关于加强“城中村”改造后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威政发〔201*〕28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有力地推进了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开展。下一步,我市将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工作机制,建立党委政府目标考核、居民群众评议和社会各界参与评议相结合的绩效评估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和积极性,努力推动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今年,重点是对照全省城市示范社区和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考核验收标准,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民主自治、优化社区服务、强化社区工作队伍建设、突出品牌特色等工作。近期,拟召开一次全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重点推广环翠区打造精品社区的经验做法,争取每个市区打造一批规模较大、档次较高、功能完善,具备“一站式”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室、医疗卫生室、计生室、警务室、阅览室、健身室、居民学校等场所的精品社区,全面提升我市社区建设的档次和水平。

二、推进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搭建为民服务工作平台

近年来,我市大力加强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社区居委会办公和服务用房基本达到规定标准,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进展顺利,保障了社区活动的正常开展和社区功能的有效发挥。目前,全市旧城区社区居委会办公和服务用房面积达到150平方米以上,新建社区居委会办公和服务用房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建成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269个。下一步,我市将统筹规划,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解决社区组织办公、服务用房和居民公共活动场所等基础设施问题。对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区连片改造居民区的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由开发商负责建设,确保社区居委会办公和服务用房与小区建设、旧城改造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验收、同步使用。按照社区居民活动空间最大化、使用效益最优化要求,充分发挥已建成的各种社区服务设施的作用,使之成为社区居民共同活动的场所。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方面,按照聚集人口适度、服务半径合理、资源配置有效的要求,合理布局,确保农村居民享受到快捷、方便的服务。按照建筑面积一般在500平方米左右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村级组织办公场所或其他闲置场所,建设集管理、服务、活动、办公等功能为一体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形成以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为主体,室内外专项设施相配套的农村社区服务设施体系。对按标准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资金确有困难的社区,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补助,努力调动基层的积极性。到今年年底,荣成市、文登市和经区将实现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其他市区在201*年前实现全覆盖。

三、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

近年来,我市积极拓展社区服务领域,初步建立起覆盖社区全体成员、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对社区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市将不断拓展社区服务领域和服务内容,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和质量,逐步形成政府公共服务、居民志愿互助服务、市场提供服务有机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一是推进政府公共服务进社区。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将政府公共服务延伸和覆盖到社区,满足社区居民就业、救助、计生、社会保障、卫生等方面需要。二是积极组织居民开展自助、互助和志愿服务。发扬和睦友爱、邻里互助的优良传统,组织社区居民广泛开展扶贫济困、医疗卫生、心理咨询、法律援助、技能培训等志愿服务活动,鼓励驻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开展群众性自助服务,为居家的体弱多病和身边无子女老人提供应急服务,为优抚对象、残疾人及特困群体缓解生活困难提供服务。三是大力推进社区服务业发展。鼓励各类组织和个人参与城乡社区服务业,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开展家政服务、养老托幼、餐饮购物、农资供应、信息查询等便民利民服务。按照有关规定,从政策和资金上支持社区便民利民服务业发展,鼓励个体经济参股或兴办社区服务企业,引导社区服务向产业化、网络化、社会化发展。

四、加强“城中村”社区建设,推进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

为加强“城中村”社区建设工作,今年6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中村”改造后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威政发〔201*〕28号),对做好“城中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社会事务管理、社区服务等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环翠区和高区、经区积极行动,制定了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确定了试点单位,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下一步,将认真做好村民资格认定、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界定、股权分配等工作。工作中,依据村民自治原则,在重要事项上充分听取和尊重广大村民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村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根据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度,我市将及时做好社区调整工作,条件成熟的成立新型社区,按规定解决好社区居委会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办公和服务用房等问题,确保社区服务工作正常开展。对尚不具备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条件的“城中村”,引导村(居)委会以满足社区居民需要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承担起所辖区域内的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

五、健全完善新型基层管理体制,保障社区事务管理责权利的统一充分认识和尊重宪法和法律赋予社区居委会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性质、地位和权利,积极探索建立社区工作准入机制,凡属于城乡基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随意转嫁给村(居)委会;凡依法应由居委会协助办理的事项,应当为居委会提供必要经费和工作条件;凡委托给居委会办理的有关事项,应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购买岗位”等形式,将有关工作和经费一并交给社区,保障社区事务管理责权利的统一。同时,进一步加强包括社区居民大会、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在内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大力发展社区慈善协会、社区老年协会、社区志愿者服务协会等社会组织,完善社区综合性功能,逐步形成以社区党支部为领导核心、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决策、社区委员会议事、社区工作者办事的新型居民自治结构。进一步明确社区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地位,完善民主选举、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等制度,大力推进居务公开,畅通居民参与社区事务决策与管理渠道,保证居民的选举权、知情权、决策权和参与权。

以上报告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二O一O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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