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教育专项活动学习心得体会
师德教育专项活动学习心得体会
龙场中学:李兴洪
为提高教师对教育法律法规的的认识,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校组织了全体老师一起学习了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活动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等。通过此次学习,让我们较为准确地理解了各项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明确了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改变了“教师不学教师法,难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为哪般,困扰不知错在哪”的现状,有利于我们增进守法护法的意识,树立依法维权的观念,自觉落实依法治教的行为。不少老师表示,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一定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依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
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导致师德失范现象的因素很多,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教师教育理念陈旧,其理念还停留在应试教育的框框里,只注重学生的智育发展,忽视了学生人格培养,没有注意心灵的沟通。二是教师缺乏良好的心理品质,而教育学生需要良好的心理品质,心理品质的缺乏轻者对学生恶语中伤,重者对学生体罚。三是在利益的驱使下急功近利,缺少爱心,不会关爱学生。四是教育评估机制,仍以应试成绩为核心,教师面对各方面的压力,延缓了师德建设的进程。师德形成决非一种表面的具体行为。任何一种师德表现都能折射出深层的
东西,它包含着人才观、学生观、质量观、管理观、学习观、评价观等一系列相关理念在内的综合观念。一句话,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
20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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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教育专项活动学习心得体会
望谟县一小伍正宽
为提高教师对教育法律法规的的认识,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1*年11月2日起,我校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启动了师德专项教育活动,通过近一个月的学习培训,全体老师一起学习了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活动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等。通过此次学习,让我们较为准确地理解了各项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明确了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改变了“教师不学教师法,难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为哪般,困扰不知错在哪”的现状,有利于我们增进守法护法的意识,树立依法维权的观念,自觉落实依法治教的行为。不少老师表示,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一定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依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通过参加“如何做家长、社会、人民满意的人民教师”的讨论会,深刻领会到,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有爱心、责任心、耐心、恒心和进取心。有爱心,必须爱生如子,把每个孩子都当着自己的孩子看待,把爱倾注在每个孩子的身上;有责任心,就是要对每个孩子高度负责,要关心每个孩子的学习、生活以及课外的活动情况,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和需求,认真教书育人,认真上好每一节课,认真批改好每一次作业,做到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有耐心,就是对待学生,尤其是后进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发现其稍有进步,立即表扬,尽量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善于捕捉他们的闪光点,要相信他们会变好;有恒心,就是要长久坚持,不离不弃,不要一遇到困难就萎靡不振,一定要坚持再坚持,坚信努力就会有收获;进取心,就是要活到老学到老,要与时俱进,不断吸取新鲜的知识营养,才能跟得上时代的步伐。
对近段时间发生的一些案例,我们的感悟较深,如毕节垃圾箱闷死辍学儿童一事,作为教师,我们要随时注意搞好控辍保学,关注每一个学生,当发现学生缺课时,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多次进行家访,了解学生的困难及需求,为他们排忧解难,从而使他们安心学习,达到控辍保学的目标。但是,看到我们望谟县城的各大网吧,白天、夜晚,那些适龄儿童在里面没日没夜的玩,我真痛心,这些儿童应该是在教室里面学习的,但是为什么他们却在网吧里面上网而无人管呢?我郁闷。明明门上挂着“未成年人禁止入内,”可是在里面上网的全是未成年人,谁管?这些学生又是哪个学校哪个班的呢?
对于一些教师干第二职业,进行有偿补课或者用车去拉学生上学放学,以谋取私利,我觉得很不应该,因为我们应该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教育教学上;对于发生的一些教师强奸学生的事情,我们深感震惊,学生,就像我们自己的孩子一样,我们是学生的第二人父母,我们应该以父母一样的胸怀对待学生,千万不能有非分之想,否则就会禽兽不如啊。
总之,通过一个月的师德专项教育活动的学习、反思和感悟,受益颇多,教育颇深。教育是一门学问,更是一份平凡而伟大的事业,我们在与大家分享这次师德培训的收获和感悟的同时,感悟了教育离不开爱心、责任心、上进心、耐心、恒心,只有把这“五心”认真贯彻落实,才能把教育事业推向更高的台阶。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
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任何一种师德表现都能折射出深层的东西,它包含着人才观、学生观、质量观、管理观、学习观、评价观等一系列相关理念在内的综合观念。因此,我们要更新我们的教育理念,整改我们的师德师德师,更好的做好一个学生喜欢、家长信任、人民满意的人民教师而奉献自己的毕生精力。
201*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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