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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专卖稽查工作中潜在的廉政风险点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17:24:26 | 移动端:前专卖稽查工作中潜在的廉政风险点

前专卖稽查工作中潜在的廉政风险点

前专卖稽查工作中潜在的廉政风险点,主要表现在稽查人员借职务行为之便谋求不正当利益。如将个人感情掺进执法行为,出于个人目的或喜好确定稽查对象;接受检查对象的贿赂或其他好处;接受中间人说情、宴请、送好处;“吃、拿、卡、要”行为;举报案件不受理或擅自处理,举报案件查处结果不上报或泄露举报人信息;以查案为名,与不法烟贩进行权钱交易等不正当活动等。专卖稽查廉政风险防范举措

针对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稽查人员不能廉洁自律而产生的廉政风险,必须全面加强教育、制度、流程和监督措施的完善工作,形成以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为核心的廉政风险长效管理机制。

(一)强化预防教育,增强稽查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1、结合专卖稽查工作特点,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搭建廉政文化平台,深入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突出岗位廉政教育,弱化拜金主义等不良习气的影响,激发引导稽查人员内心的廉政自觉,提高稽查人员对廉政勤政的认同度。通过专题讲座、主题学习等方式,促使稽查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知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帮助稽查人员强化风险意识,自觉地规范执法。同时,以开展“稽查示范中队”创建活动为契机,增强稽查人员的责任和服务意识,签订廉政责任书和明示承诺书,张贴公示,接受监督。以办公室电脑为载体,制作以“廉政”为主题内容的屏保,使稽查人员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政治觉悟。

2、结合案例剖析,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实践证明,案例剖析比硬性的规定和要求更具有教育意义,而身边的案例对稽查人员的警示教育尤为重要。可定期收集整理稽查人员当中产生的不廉案例,查找违法违纪行为产生的内在原因和共性问题,以案例剖析的方式开展稽查执法风险教育,引导稽查人员从烟草系统违法违纪的深刻教训中认识到廉洁自律的重要性,有效减少不廉案件的发生。

(二)强化制度建设,实现制度对稽查行为的全程覆盖

一是要完善制度。制度要发挥应有的防范廉政风险功能,就要在制度设计时坚持与时俱进,尽可能增加制度的前瞻性、严密性、可操作性和科学性。要围绕稽查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一步找准制度建设的盲点、重点和难点,强化制度创新,完善制度体系,使各项制度相互衔接、环环相扣,形成一系列防范稽查廉政风险的“制度控制链条”。

二是要再造流程。对属于流程不严密导致的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完善流程再造,使每一个廉政风险点都有严格的流程控制。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对职责、法定权限、工作流程进行再梳理,并对权力运行和工作流程进行固定、优化配置,逐一确认权力行使的依据、界限和责任,使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相互衔接、制约。同时,将权力运行纳入网上管理,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只要违规操作,将自动启动预警系统,从而降低稽查执法过程中的廉政风险。

三是要健全机制。建立健全查前预警、查中制权、查后反馈的全程防控机制。查前预警,就是实行稽查计划制,防止乱进户,随意检查;实行查前告知制,进户稽查前告知检查内容、检查纪律、举报电话等,接受零售户监督。查中制权,就是实行工作纪律抽查制,对稽查人员进行突击抽查,防止违规违纪行为。查后反馈,就是通过烟草专卖管理信息系统上网备案,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防范执法风险。

四是抓好落实。着重发挥制度的纠偏功能,坚决纠正重制度制定轻制度落实、搞形式主义,维护好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培养稽查人员对制度执行的敬畏感,培养成为支配行为的精神力量,避免“制度空置”和“制度疲软”现象。建立动态防控监督措施和制度,包括具体的实施程序和监督机制。只要存在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和事,就要按规定进行处理,确保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察监督,确保有效防控

稽查廉政风险防范,要着重在落实监控责任上入手,将每一个廉政风险点都置于监督之下,努力将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行为不到位、监督方式不规范引起的腐败现象消除在萌芽状态

1、明确责任。将稽查廉政风险点防控作为专卖管理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源头防腐工作的主要工作,纳入部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汇报的重要内容;将廉政风险点防控纳作为稽查人员日常行为考评指标,纳入员工绩效考核。

2、强化检查。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定期不定期对专卖稽查岗位廉政风险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查清各项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各项廉政风险点是否得到有效监控,对发现制度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及时指出,责成整改,保证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有效运行。

3、警示提示。建立以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三项制度为支撑的警示训诫制度。对客户有举报、有反映,有可能出现腐败行为需要预警的稽查人员,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给予警示提醒;对于苗头性问题和正在演化的不廉行为,给予诫勉督导,及时纠偏;对已经造成错误事实,构成轻微违规违纪的,给予责令纠错,内部惩处,将违纪违法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少数稽查人员发生质的蜕变,滑向腐败的泥潭。

4、开展社会监督邀请行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对文明执法、清廉执法等方面进行不定期抽查与监督。在稽查人员中开展向零售户述职述廉活动。向稽查人员家属发出公开信,倡议他们当好贤内助,关照好稽查人员的思想和生活。将专卖稽查执法活动置于社会监督之中。

5、责任追究。对不认真落实稽查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不积极防控稽查廉政风险以及发生不廉行为或案件的,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企业内部惩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总之,只有全面加强稽查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积极构建廉政风险防范新机制,才能将“廉政风险点”转变为“廉政安全点”,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稽查执法过程中腐败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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