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补费工作总结
关于201*年度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
管理工作总结的报告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为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促进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201*年,我局在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和万源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国务院第150号令)、《四川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省政府第52号令)和上级部门有关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的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正、依法的征收原则,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征收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为核心,以实现矿业开发秩序根本好转为目标,我局不断创新思路,标本兼治,成立了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组,利用“土地日”、“地球日”为契机,认真宣传贯彻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各项制度,不断加大依法征收力度,提高工作收率,逐步达到足额征收,保障和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
二、规范制度、做到依法征收
1、为加大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力度,我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下发了《万源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201*年度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征收原则,制定了详细的征收工作方案和缴纳方式,明确了法律责任,一是抓重点辖区、重点矿种、重要企业的补偿费征收管理,根据矿产品市场行情,提高了补偿费的征收率。二是矿山企业负责人签订《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缴责任书》,强化征收考核,保证了征收工作全面落实。三是推进分级征收,充分发挥矿管股、国土资源所的征收责任,将非煤矿种的征收任务落实给各国土资源管理所,进一步完善了征管工作体制。四是强化补偿费征收与采矿许可证管理、矿山企业年检等环节相衔接;对没有足额缴纳补偿费而申报补偿费勘查项目、资源保护项目的矿山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促使矿山企业积极履行缴费义务。
2、根据达州市国土资源局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采取非煤矿山由各国土资源所进行征收,煤矿及洞采非煤矿山由矿管股和局财务室进行征收的方式,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并与矿山年度储量动态监测、矿山企业年检等管理环节相结合,建立补偿费征收台帐,加强对采矿权人提供的矿产品产量、销售收入等资料的监督管理。截止12月底,全年共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20万元,完成达州市局下达的征收入库任务。
三、存在的问题
1、由于大部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处于停产状态,若按产量计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完成征缴任务有困难。
2、大部分非煤矿山因矿产品质量较差,价格低,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导致产量低,无法全额征收。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是我们矿政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大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的宣传力度和征收力度,加强领导,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征管制度,强化管理,切实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一年一月七日
扩展阅读:关于201*-201*矿补费征收情况报告
镇国土资字[201*]166号签发人:洪少隆
关于201*-201*年矿产资源补偿费
征收工作情况的报告
商洛市国土资源局:
为了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和《陕西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切实做好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完善制度,夯实责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近年来我县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管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管理,依法征收
近年来,由于我县可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经过长期开采,
储量不断减少,已探明矿产资源面临枯竭,企业后续资源严重不足,资源面临枯竭,大的矿山企业正在建设中尚未投产,再因经济危机,矿产品价格下跌,矿山企业效益很不景气,停产半停产企业不断增多,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难度越来越大,矿产资源管理工作量大业务重,征收数额越来越少。为了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安排,精心部署,集中力量加大征收力度,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征收任务。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加大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体,深入重点矿区,加大了《矿产资源法》、国务院150号令《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省政府9号令《陕西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使广大采矿权人对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工作有了正确理解,矿山企业按时上报财务报表和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申报表,按期缴纳,提高了依法缴费的自觉性;二是加强领导,夯实责任。为把征费工作落到实处,由分管领导亲自抓,征管股全面落实,分东片、西片、国营三个征收小组把任务分解到人,严格考核,实行奖罚。三是依据国务院150号令《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9号《陕西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办法》以及中省关于矿产资源补偿费缴库办法、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核查规定等制度和规定,对全县矿山企业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缴纳情况进行全面稽查和清收。四是严肃工作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坚持补偿费专户管理,日清月结,及时入户,定期上解,做到不截留、坐支和挪用。票据管理严格实行登记制度,交旧票换新票,做到票帐相符,认
真如实地填写上报各种报表。
二、201*-201*年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情况
(一)矿山企业的生产、缴费情况:近年来,几个大的矿山企业特别是镇安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镇安县双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镇安县锡铜铅锌矿业公司,已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面临枯竭,可采矿石品位低,企业效益不景气,利润小,仅能维持生产,有的企业不能保证职工工资的正常发放。201*年镇安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30”溃坝事故发生后,为了汲取惨痛教训,所有矿山企业全部停产整顿,又因矿产品价格的波动,这几年真正恢复正常生产的矿山企业没有几家。个体小点矿山企业生产不够正常,停产的多,生产的少,有的时产时停,征收工作耗时费力,征收数额小,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难度很大。
(二)近三年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缴情况:201*年度,应缴费企业49个,实际征缴数45万元;201*年度,应缴费企业47个,实际征缴数30万元;201*年度,应缴费企业47个,实际征缴数38万元。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1、受镇安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30”溃坝事故影响,全县选矿企业全部停业整顿,查隐患,搞整改,请专家对尾矿库进行稳定性分析,导致大多数矿山企业停产停业,启动恢复生产缓慢,给矿补费征收工作带来诸多困难。又因经济危机和矿产品价格的波动,致使铁矿、铅锌矿、钒矿等矿山企业停产,生产企业减少,征费数额也随之减少。
2、建议在矿产资源补偿费使用方面,多向基层倾斜,用于改善基层办公设施和办公条件,更好地加强矿产资源管理。201*年机构改革,矿产资源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职能划并至土管局,合并成立国土资源局,矿管办黄金局18人划转到县国土资源局,因人多编制少难以确定到人,全都没有进入财政工资统发,财政供养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县财政只按编制人数拨付人头经费,人员工资、职工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地质灾害防治监测仪器和设备、工作经费等都靠单位征收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维系和保障,经费严重不足。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任务繁重,工作量大,干部职工的财政供养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职工情绪大,影响日常工作,为此,经局领导多次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请求解决,截止201*年底,通过市局才解决了我县矿管人员的财政供养问题。
二0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矿补费征管报告抄送:档(二)镇安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201*年10月3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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