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与总结管理制度L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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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类别:工作总结管理制度试行文件编号:版本:生效日期:201*-02-12审核:制定:类型:C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落实公司目标管理,使公司整体工作方向保持一致,工作条理清晰,定位明确,提高工作效率.实行规范化管理.改善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相关绩效评估提供了依据,有利于顺利开展下一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2.0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行政人员(含试用期行政人员)3.0内容
3.1各部门根据公司和部门实际,制定本部门月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月、周工作计划采用统一
格式编制,每月的工作计划必须于当月的5日下班前交人事部,每周一上午10:00时前必须提交下周工作计划。
3.2各部门负责人、经理、主管应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围绕公司领导下达的指令,对所管辖的各部
门计划进行整合,列出工作计划。
3.3人事部于每月6日下班前将各部门工作计划汇总交总经理,于每周一中午13:00前将周工作
计划汇总交总经理。
3.4月、周工作计划必须要有明确的工作任务、计划完成日期、责任部门、责任人,工作应达成的
重点目标等。
3.5各部门在编制工作计划时,必须对上周、上月的工作计划作出工作总结,正在进行的工作要
说明工作进展程度,未能按期完成的工作计划必须说明未完成的原因及预计完成时间。3.6工作计划的跟进与实施
3.6.1各部门应逐级下达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的实施责任人,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3.6.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重点工作的协调与监控,负责协助落实各项重点工作。
3.6.3各部门在调整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不能实行或中途终止时,应及时反馈人事部,并说明原
因。
3.6.4人事部于每周六、每月底举行工作总结会。会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3.6.4.1通报上周、上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计划。
3.6.4.2各部门通报近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需要协助解决的事项。宁波思颖光电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3.6.4.3公司对下阶段工作提出要求和指引。4.0工作计划管理
4.1没有按时提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处罚款20元/次人,部门未提交的扣部门负责100元
次.
4.2对工作计划按时完成且完成质量较好的,给予表扬,未完成的工作按批评总结。
4.3对于各部门未完成的工作,如果因其他部门或人未配合或配合不好导致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
则根据具体情况对协助部门予以相应的处罚,分不清责任的,由相关人员共同承担,没有责任人时,由直接领导负责。(以上4.2和4.3两项在各部分有月度绩效考核的时候可按考核奖罚)4.4为更好地掌握工作计划的实行,总结、计划必须书面报送人事部或总经办。4.5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具体格式见附件6.0附则
6.1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行。
6.2本制度的指定、修改、监督由人事部负责。
制定:审核;批准:
周工作计划格式
序号工作计划毛先生:13646666691QQ1340525288计划完成日期责任人
周工作总结格式
序号工作计划计划完成日期实际完成日期完成情况宁波思颖光电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扩展阅读: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管理制度
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落实公司目标管理,使公司整体工作方向保持一致,工作条理清晰,定位明确,提高工作效率.实行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0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3.0内容
3.1各部门根据公司和部门实际,制定本部门月工作计划、旬工作计划,月、旬
工作计划采用统一格式编制,每月的工作计划必须于当月的5日17:00前交人事部,旬计划1号,10号,20号17:00前必须提交下旬工作计划到办公室。
3.2各主管,项目经理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围绕公司领导下达的指令,对所管
辖的各部门计划进行整合,列出工作计划。
3.3办公室于每月6日17:00前将各部门月工作计划汇总交总经理,于2号,
11号,21号六17:00前将旬工作计划汇总交总经理。
3.4月、旬工作计划必须要有明确的工作任务、计划完成日期、责任部门、责
任人,工作应达成的重点目标等。
3.5各部门在编制工作计划时,必须对上旬、上月的工作计划作出工作总结,
正在进行的工作要说明工作进展程度,未能按期完成的工作计划必须说明未完成的原因及预计完成时间。3.6工作计划的跟进与实施
3.6.1各部门应逐级下达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的实施责任人,确保各项重点工
作的落实。
3.6.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重点工作的协调与监控,负责协助落实各项重点工作。3.6.3各部门在调整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不能实行或中途终止时,应及时反馈
人事部,并说明原因。
3.6.4办公室于每周五、每月底举行工作总结会。会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内容:
3.6.4.1通报上周、上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计划。3.6.4.2各部门通报近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需要协助解决的事项。3.6.4.3公司对下阶段工作提出要求和指引。4.0工作计划管理
4.1各部门没有按时提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处罚款50元/次。4.2工作计划与总结的内容不完整(重要工作未列入、总经理指示的重点工作
未列入等),每遗漏一项罚款50元。
4.3对工作计划按时完成且完成质量较好的,给予表扬,未完成的工作按100元/项处罚。
4.4对于各部门未完成的工作,如果因其他部门或人未配合或配合不好导致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则根据具体情况对协助部门予以相应的处罚,对责任人处以100元/次的罚款。分不清责任的,由相关人员共同承担,没有责任人时,由直接领导负责。
4.5为更好地掌握工作计划的实行,各部门总结、计划必须书面报送办公室。4.6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具体格式见附件6.0附则
6.1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行。
6.2本制度的指定、修改、监督由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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