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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17:50:45 | 移动端:急诊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急诊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急诊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1、急诊预检分诊工作应由具有护士资格证书和急诊临床工作经验的护士或护师担任,不能让实习学生或卫生员在预检分诊处分诊,以免影响预检分诊质量。2、预检分诊护士应有较强的急诊意识和急救理论,掌握急诊就诊标准和分诊原则,力求准确率>90%,协调各专科问题,礼貌待人文明用语,耐心细致,维持良好的就诊环境,使工作秩序化、规范化、减少医疗隐患和纠纷,严防交叉感染。

3、分诊护士接诊后,应对病员做以下必要的护理体检:采集生命征(T、P、R、BP、痛反应)、观察神志精神状态、查看瞳孔变化、对光反应等,简单询问病史,初步判定病种后转到相应科(诊)室。如病情复杂,难以立即确定科别的,由分诊护士指定初诊科室处理,实行医师首诊负责制。对可疑传染病员,按急诊科有关制度汇报及处理。

4、分诊护士应具有冷静机动灵活的头脑,善于统筹安排,分清病员的轻重缓急,决定病员就诊次序及就诊程序。一般将病情由重到轻分为四级。

(1)一级为致命性的,如果得不到紧急救治,很快会导致生命危险。(2)二级为严重的即有潜在性危及生命的可能。

(3)三级为紧急但病情稳定,即急性症状不能缓解的病员。(4)四级为病情相对稳定的,多为慢性疾病急性发作病员。

其中一级和二级病员应先进抢救室,先抢救后挂号;三级病员应先挂号后入抢救室,四级病员作一般急诊处理。

5、对所有转院、110转入、120接入病员皆应先进入抢救室,并详细交接。6、对执行公务受伤的执法人员、警察、武警官兵、军人、见义勇为者,应优先接诊,确保绿色生命通道畅通。其中属于公安干警的,按公安民警因公负伤绿色生命通道的有关规定执行。

7、如在短时间内接诊较多类似病症且有相同病史,怀疑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应提高警惕,立即向当班医生、120调度室、院总值班、急救中心领导等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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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预检分诊制度

1.预检分诊工作由有经验的高年资护士担任,护士须在5分钟内对患者进行处置,判断病情危重程度并确定相应首诊科室,安排患者挂号或进入抢救室,及时通知有关医师尽快接诊。

2.对患有或疑患呼吸道、肠道等传染病的患者,均应到相应门诊就诊,同时对预检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经排除传染病后再进行二次分诊。

3.必要时,挂号、交款、取药等均可由医护人员或陪伴者代办。(危重患者应先通知医师抢救,后补办手续)。

4.执行首诊负责制,各有关科室接到分诊护士通知后应及时接诊,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

5.遵守绿色通道制度,遇符合绿色通道的患者应立即按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执行。遇大批伤病员或突发事件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协同抢救。遇涉及法律等问题应向公安部门报告。

6.对无急诊值班的专科要叫有关专科医生参加会诊。

7.对不符合急诊条件的病人要作妥善处理,并做好解释工作,不能轻率从事,以免延误病情。

8.分诊有困难时,应由护士长组织护士共同会诊解决,以提高分诊质量,分诊符合率应在90%以上。亦可请医师协助分诊。

9.做好各项病人信息登记工作,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接诊时间、初步诊断、去向等。无陪护的病人应及时与家人或单位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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