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自查自纠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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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政府采购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根据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关于印发凌云县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凌财政[201*]14号)的统一部署,我校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责任,细化工作任务,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主要做法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成立领导机构。自5月份活动开展以来,我们就把自查自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报帐员、各村校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为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结合实际,突出特点,加强对重点环节的自查自纠。根据县里确定的治理重点,结合我校实际,我们重点围绕教育收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质量监督、办公用品采购等环节,坚决查处在操作过程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
1、加强对教辅资料的征订检查。我们始终把加强中小学教材和教辅的选用管理,作为减轻学生家长负担的重要环节来抓。去年秋季学期和本学期开学,我校都派员下到各校检查收费情况,通过查看《教辅资料征订致家长的一封信》、问卷调查,抽样核对等方法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没有发现学校存在违规征订教辅资料现象。2、严格执行《凌云县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县教科局的报帐规定,加强对办公用品的采购的采购管理和检查监督,防止损失浪费。严格执行县财政局关于实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对于价值超过201*元以上的大宗物品采购,均执行政府采购手续。如我校在201*年“两基”攻坚中添加的仪器柜、办公桌、仪器、体育器材、学生课桌椅、床等物品都经过政府采购办购买的。
3、严把学校基本建设审计关。对各学校基建修缮项目决算加强审计,严把各类基建项目工程量的审查关,严格执行3000元以上项目开支必须经过校代会通过,5000元以上项目开支必须征求教科局领导同意方可实施的制度,维护了学校的利益,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是措施到位,建章立制,建立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的各项措施,是从根本和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途径。
1、实行校务政务公开制度。定期将学校的重要资金往来、财务收支情况、重大决议等工作通过公示栏或宣传栏向广大教职工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广大干部的从政行为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进一步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2、畅通监督渠道。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教育系统工程建设、办公用品采购、教育收费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认真对待来信、来访,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查处。同时积极与纪委、公安、信访等部门联系,掌握教育队伍的动态。
3、加强审计监督。对各学校加强基建项目的审计,对工程质量、审批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商业贿赂现象的发生,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加强对学校领导经济责任任期审计和离任审计,规范、监督干部的从政行为,审计结果作为考核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二、取得的成效
通过活动的开展,切实规范了各学校在教育收费、工程建设招投
标、办公用品采购等项目的操作程序,杜绝了各种违规操作现象的发生。各学校在报帐中遵循报帐制度,按照程序用钱,不存在违规现象,也无违反政府采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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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八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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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自纠报告
我区自政府采购推行以来,在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支持下,在政府采购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围绕“依法采购”的宗旨,秉承“健全机制、扩面提质”的方针,不断开创我区政府采购的新局面,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在接到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后,我局立即会同区监察局、审计局,成立了“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部署,并联合转发了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监察局、苏州市审计局关于层转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关于开展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吴财购字201*1号),并于5月27日召集区内各部门一级预算单位以及镇(街道、区)的80多位的政府采购专管员或财务人员,召开了我区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布置会,会上财政局、监督局、审计局的各位领导详细阐述了此次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动员广大的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和镇(街道、区)统一思想,狠抓落实,高度重视自查自纠表格的填报、汇总和上报工作,及时准确地将数据上报至区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小组。
下面将我区201*及201*年政府采购执行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一、采购规模不断扩大,采购范围有待拓宽。
我区的政府采购规模从推行的那一年起,逐年上升,尤以06、07年为盛。201*年和201*年,是我区政府采购规模飞跃的两年。201*年的采购规模首次过亿,达到1.20亿,比上年增长103.47%,而201*年更是一跃上升为3.72个亿,比06年增长了208.12%。从采购范围上说,虽然也日趋多元,进入政府采购的视野的项目也越来越多,但是还有一些采购目录下的项目未能被纳入我区政府采购的范围。
货物类采购一直处于我区政府采购的核心主导地位,这种格局直到07年7月1日政府性工程项目实行政府采购才被打破。06年货物类采购规模为9682.34万元,占当年采购总规模的80.37%;07年货物类采购规模为15971.72万元,占当年总规模的43.03%。相较于工程类和服务类,货物类的采购种类较多、范围也较广,政府采购目录内、限额以上的货物基本实行了政府采购。
工程政府采购一直以来都是我区政府采购的难点和重点,工程采购的拓展,不仅意味着采购规模的大幅度提升,更意味着政府采购范围的完善。在与建设局的多次协调沟通下,从201*年的7月1日起,将在限额以上的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工程项目纳入了政府采购,采购规模效应马上显现。07年全年工程类采购规模达到17985.09万元,比06年增长16331.36万元,占全年采购总规模的48.45%。但是如何宣传并推进工程类政府采购,仍是我们的一个重要课题。
在服务类方面,06年的主要亮点是区内几条道路的绿化养护纳入了政府采购范围,采购额为1133.19万元,政府采购效益比较突出。07年服务类采购范围有所拓展,如药品配送服务、物业管理、电脑维护、水平衡测试等。但服务类采购的范围非常之广,采购内容非常之丰富,要进一步拓展服务类采购的范围,我们要做的事情还很多。
二、采购预算、计划编制随意性较大,预算执行尚欠严肃。虽然每年都在强调部门预算的编制,但每年都存在大量的“计划外”采购。由于缺乏采购的计划性,造成政府采购的分散和零星,使得采购效益无法显现;预算执行不严肃,缺乏计划性。使得采购单位准备不足,有时对政府采购工作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06年起,我区为了配合“金财工程”的实施,着手部门预算软件的开发与使用,在区级机关的范围内推行电子化预算编制。在预算编制软件中也囊括了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但是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些单位虽然编制了预算,但年中执行时发生了变化,预算与执行挂不起钩,有些单位干脆不编政府采购预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区还需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计划执行的环节上,加大监管力度,严肃预算执行,严格无预算采购的审批,逐步做到有预算才采购,有预算才支付。
三、区级部门间发展不平衡,乡镇发展亦不平衡。
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以及我们的大力宣传下,区级机关部门单位大多已经接纳了政府采购,并对政府采购的认识也提高了,越来越多的部门单位愿意走政府采购这一途径。例如卫生系统以及教育系统,在本系统内部逐渐形成一套对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机制,鼓励和引导下属部门参与政府采购,并把采购项目是否参与了政府采购作为了内部考核的一把标尺,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系统采购行为和资金支出。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政府采购在少数部门单位的推行过程仍然比较艰难。
201*年我区全面向镇级推行政府采购制度,虽然采购额逐年增长,但镇级政府采购工作情况开展不平衡,重视程度不一。虽然各个财政所(分局)都有专人负责,但是有的镇(区、街道)在使用财政性资金时的政府采购意识还不强,乡镇领导对政府采购的认识还不够。由于乡镇的资金来源比较复杂,而乡镇政府采购的推进主要依赖于各个财政所(分局)的宣传和资金控制,所以在乡镇推行政府采购的阻力要比区级机关大得多。为此,我们建立了对各个乡镇各所(分局)政府采购考核制度,来推进镇级的政府采购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镇级政府采购仍旧是我们工作的难点和重点之一。
四、依法确定采购方式,严格采购方式变更的审核。
我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文件的精神,依法确定采购方式。不曾出现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的情况。遇有确实需要采取与规定不符的采购方式的,我区也,坚持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原则,充分考虑实际工作情况和需要,严把审核关。认真组织专家论证并在政府采购指定信息媒体上公示,依据政府采购法和江苏省货物及服务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填写市(县)、区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申请表,上报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处审批。
五、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并举,各行其职效率提高。
根据每年政府采购目录,我区的政府采购主要有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形式。集中采购主要指的是协议供货和汽车定点保险两部分,其余的则为分散采购。
按照我区政府采购目录的规定,协议供货的范围主要是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大大提高了政府采购的效率。除了协议供货和汽车定点保险,我区的其他政府采购项目均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进行。
六.依法组织采购、及时发布信息、规范专家抽取。
我区的政府采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从采购项目审批、招标文件确认,到采购信息发布、潜在投标人投标,再到开标定标,一切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做到程序合法。
我区的采购信息,均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采购网(),以及城市商报上发布采购和中标信息。工程类采购项目信息,除了在苏州市建筑市场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采购网上发布。
需要专家评委论证或评分的采购项目,严格按照规定,从唯一的政府采购专家库——江苏省政府采购专家抽取管理系统中抽取专家评委。并且专家是当天开标当天抽取,缩短评审专家与开标之间的时间间隔,强化对专家抽取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趁虚而入,坚决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七、积极落实国家政策,加强对采购人的政策引导。
我们认真学习了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19、20号令的有关规定,学习和贯彻国家、财政部、省财政厅、苏州市财政局的各项规章和制度,依法进行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因此,一方面我们向广大采购人宣传,另一方面在我们对采购招标文件的审核中,努力落实这些导向性政策方针。例如06年我区城区污水处理厂采购的一批节水水嘴,07年区内几条道路的路灯光源采购的是节能光源,区行政中心大楼的多联变频空调机组及新风机组中也要求使用环保冷媒。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对这些政策的宣传力度,全面落实政策。
综上所述,此次专项检查是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过程中,根据政府采购改革发展形势作出的重要决策,既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建立长效机制的有力措施。通过此次检查,我们将摸清和掌握政府采购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和管理体制、监督机制、操作程序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并及时落实整改和严肃查处不规范行为,促进采购人提高依法采购的意识和能力,纠正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堵塞管理与操作执行的漏洞,促进廉政建设,确保各项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得以正确的贯彻执行,全面推进我区政府采购事业健康、有序、稳步的前进。
吴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二○○八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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