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辞职的自我保护(劳动法总结)
自辞的: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1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被辞的:
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2情形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中工资的确定:
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部分劳动法条款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培训费用时可以约定违约金,并且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新增)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新增)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有矛盾,无效怎么存在解除?是不是应该是部分无效?)(新增)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个人原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辞而别),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用扣工资的方法作为赔偿。
(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列举上述违法事项任意一条或两条都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结清工作期间的工资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
依据法律条例
(1)《劳动法》。
(2)《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3)《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4)《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的通知》(劳人计[1983]61号、劳人计[19
84]39号)。
(5)《全民所有制单位技术工人流动暂行规定》(劳人劳[1987]14号)。(6)《关于企业处理擅自离职职工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3]83号)。
(7)《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8)《劳动合同法》
(9)《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10)《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扩展阅读:劳动法知识点总结
劳动法的概念: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一些关系的法律。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有密切……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享有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士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劳动就业的概念:从劳动经济学的角度看,是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结合生产社会物质财富并进行社会分配的过程;从劳动者个人角度来看,劳动就业就是劳动者的谋生手段;从劳动法的角度来看,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公民获得有报酬的职业。劳动就业全也称为就业权或工作权,是指公民享有的使自己的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结合实现职业劳动的权利。劳动就业权的基本原则:国家促进就业、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照顾特殊就业群体就业、禁止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就业的原则劳动法律关系的种类:全民所有制、劳动人民群众集体所有制、劳动者个体经营单位劳动法律关系、私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劳动法律关系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依据劳动法规定,能够享有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并以自己的行为行使劳动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能力。工会的职权: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解除合同不适当,工会有权提出意见、用人单位裁员,应听取工会意见、用人单位延长劳动时间要与工会协商。下岗指劳动力与劳动岗位相剥离的状态。下岗的条件与程序:条件:配偶一方已经下岗的、离异或丧偶抚养未成年子女者、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烈士遗属、现军人的配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职工工会的性质是职工自愿组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性组织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企业、事业、机关、无效劳动合同的种类和确认机关:口头约定合同、团体等)之间关于确立、变更和终止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作用: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法律形式之一、是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实现双向选择的重要途径、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劳动生产率、是巩固劳动纪律、减少和预防发生劳动争议的有力措施劳动合同的种类:按用工形式分:合同制工人、农民轮换工作、临时工,季节工劳动合同。按照产生劳动合同的方式分:录用、聘任、借调合同。按照劳动期限分: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协商约定条款:法定的、补充的协商约定条款影响企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的因素: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劳动就业供求状况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的影响因素: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就业状况、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一般来说,最低工资标准应高于社会救济金和失业保险金标准,低于当地平均工资。一边倒性合同、违法性合同、生死型、假冒型、抵押型、保证型合同工作日的种类及概念:标准工作日是指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从事工作或劳动的时间。缩短工作日是指法律规定的少于标准工作日时数的工作日,即劳动者每天工作的时数少于8小时或者每周工作的时数少于40小时。不定时工作日又称为无定时工作日,是指没有固定工作时间限制的工作日。综合计算工作日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和工作的特点,分别采取以周、月、季、年登为周期综合计算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形式。计件工作时间是指以劳动者完成一定劳动定额为标准的工作时间。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立法的基本原则: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工资水平的原则工资总额的部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我国劳动法最后颁布时间:1994年7月5日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计时工资是按照职工技术熟练程度、劳动繁重程度和工作时间长短支付工资的一种形式,是最基本的工资形式。计件工资是按照劳动者生产合格产品的数量预先规定的计件工资标准来计算的工资。特殊情况下工资的种类: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期间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工资、停工期间的工资、企业依法破产时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安全卫生是指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定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法律事实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主题、内容: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客体劳动合同的解除:一、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二、允许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之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且不给予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上述三种应提前30日通知并给予补偿;由于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按照法定程序与被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卫生规程是指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防止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和防止职业病发生所采取的各种防护措施的规章制度伤亡事故的分类:按事故原因的不同分为因工伤亡和非因工伤亡、按伤害程度和伤亡人数可分为轻伤、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伤害事故特大伤亡事故伤亡事故的处理制度职业培训是指根据社会职业的要求以及劳动者择业的意愿,对求职者和在职者的旨在提高其专业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教育和训练。职业培训的分类:以培训对象为标准,可分为就业前和就业后的职业培训、以培训的形式为标准可分为学徒培训、就业训练中心培训、用人单位举办的职工培训、学校的正规培训三、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1提前通知佣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四、劳动合同自行解除。五、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最多不超过12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发。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每满一年发一个月,同时还多发不低于6个月的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后3项同1劳动法最早产生于英国1802年《学徒健康与道德法劳动者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形式:基本形式职工代表大会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者有下列四种情况之一者,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2随时通知用人单劳动合同不得解除的情形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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