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对标实施方案
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面对标活动实施方案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我局紧紧围绕推动转型、科学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为巩固扩大创先争优活动成果,持续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争先进、创一流、促赶超的内生动力,按照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相关要求,特制定如下对标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切实把开展全面对标活动作为推动中心工作的强力抓手和有效办法,紧紧围绕推动转型、科学发展目标,突出“提升能力、提升标准、提升效率”,扎实开展对标定位,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对照可学可比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标准,进行多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对标。
二、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根据行业发展的最新要求和自身实际,按照量力而行、循序渐进、适度超前的思路,科学确定标杆标准,既不制定不切合实际的目标,也不能随意降低标准、敷衍了事。
2、突出重点原则。根据上级“对标”活动要求,结合职能特点,以干部调动、人才流动、职称评聘、军转安置、公务员招录、工资审批等项工作为重点,以促进就业、加大社保力度为抓手,培育典型,示范引导,以点带面,进而推动“对标”活动在全局铺开。
二、主要内容(一)确定对标对象
立足我局实际,以赶超本行业、本系统先进、争创全市先进单位为目标,确定高碑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我局对标对象。通过全方位开展对标定位行动,站在高处看自己,创先争优不停步,真正使人人争一流、事事争一流、时时争一流成为全体党员的共同追求和一致行动。
(二)对标对象好的经验与做法
1、工作作风比较过硬,能够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推行行政公开办公,实行挂牌上岗,坚持文明接待。积极规范行政行为,实行“公开承诺制”、“岗位责任制”、“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考核评议制、追究问责制等。
2、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全体干部职工,凝心聚力,团结一致,认真查找和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问题,推进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全面发展,促进经济平衡较快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三)确定我局工作目标
1、进一步转变职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与有关部门的积极协调配合。搞好内部协调,精简办事程序,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常事快办,要事督办。
2、在推动各项实际工作中,实现就业局势基本稳定,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劳动关系总体和谐,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我县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三、全面对标
各科室要紧密结合自身发展实际,重点在经济社会发展上对标,通过积极开展与高碑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四比四提”为主要内容的对标活动,查找与高碑店人社局在发展理念、发展方式、发展水平上的差距与不足,寻找缩小发展差距、实现快速赶超的新途径、新办法,完善推进措施、改进工作作风,加快推进后发赶超、跨越发展步伐,力争在短时间内实现各项工作整体提升。
1、比岗位技能,提高干部职工业务素质。结合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打造学习型行业,建立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干部职工队伍,以行业一流技能水平为标杆,广泛组织开展各类岗位练兵、技能培训等活动,使每个职工都具有扎实的业务知识、娴熟的工作技能,努力造就一支与行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队伍。2、比团队协作,提高综合竞争能力。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倡导团队的协作精神和互补精神,大力营造充满工作激情、齐心协力、争创一流的工作氛围,在全局上下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凝心聚力的工作局面。3、比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把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落实到增速提效、工作创新中去,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重实际、干实事、求实效。建立一支雷厉风行、真抓实干、敢于承担责任、富有奉献精神的队伍,展示我局良好的社会形象。
4、比服务质量,提高行业服务品质。全面提升窗口服
务质量和水平,广泛组织、引导和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瞄准高水平的服务品牌和服务标杆,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建功立业活动,创新管理方法,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畅通群众监督诉求渠道,与服务对象建立起良性和谐的相互关系,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全力打造“服务型”机关。
五、赶超措施
1、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大力倡导“换位思考、亲情服务”,强化服务意识,淡化权力观念,深入开展文明窗口创建工作,抓好局机关各项制度建设,坚持首问责任制、一岗双责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追究制等制度。
2、进一步做好人才文章,着力健全引育并举的人才工作机制。以灵活的方式引进人才,采取柔性引才等方式,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智力,以多样的载体集聚人才,构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平台;以菜单式培训培育人才,主动与省内外高校“联姻”,举办各类培训,提高人才技能素质。
3、千方百计拓展就业空间,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强化对就业困难对象的就业援助,继续实施“零就业家庭”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再就业援助工作,确保各项政策的落实。
4、进一步抓社会保险扩面,通过政策宣传、劳动监察等手段,拓宽保险覆盖面。加强对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监管,加大劳动保障执法力度,建立劳动保障监察“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举报专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努力遏制违法、违规用工现象,重点解决拖欠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和使用童工问题。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全面对标活动,是提高服务水平,展示人社形象的重要载体。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全面对标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耿建铭局长担任,副组长王建成、张春宝担任,成员由各科室(局)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2、做好宣传发动。召开对标活动动员部署会,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利用公示栏、标语、网络平台等形式,重点宣传“对标”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目的、进展情况和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典型事例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强化素质培训。依托干部培训、业务培训、法规培训等有效的形式,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增强责任意识、形象意识、服务意识,切实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和服务水平。4、建立长效机制。及时将对标实践过程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措施、手段等适时进行总结,与对标单位进行动态比较,持续改进对标标准,及时修正、完善下一阶段对标活动计划,以循序渐进的方式开展对标行动,推动人社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201*年4月22日
扩展阅读:关于开展“夺旗争星”活动的实施方案
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夺旗争星”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调动各窗口服务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争先进、促赶超、创一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有红旗就扛、有第一就争”的良好氛围,形成部门与部门、职工与职工之间相互竞争的良好局面。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设定不同类别的“旗、星”,采取评比、竞赛等多种形式,让“红旗”切实流动起来,让“明星”切实闪耀起来,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服务水平,为人社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二、活动内容
结合各窗口服务部门的工作实际,在“夺旗争星”活动中,共设立“三面流动红旗、三类模范明星”。三面流动红旗,即:文明执法流动红旗、优质服务流动红旗、开拓创新流动红旗;三类模范明星,即:文明执法模范星、优质服务模范星、开拓创新模范星。各部门要通过广泛发动,确保全员参与,大力营造“夺三旗、争三星”浓厚氛围,形成人人争先进、事事争一流的良好风气。
三、评比标准(一)三旗标准
1、文明执法流动红旗标准:
①执法理念端正。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执法就是服务、执法就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理念,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②执法依据充分。严格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履行职责,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得超越法律规定越位或越权执法。
③执法行为规范。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行政执法相对人,不得态度冷漠、言行粗暴。正确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所采取的执法措施和手段必要和适当,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实现执法效果的,应当采用对行政当事人权益影响较小的方式,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刁难或加重处理。
④执法程序到位。有严格的办事流程,无违规执法、随意执法、乱执法等现象。
⑤执法信息公开。各执法服务部门要将执法范围、职责、权限、时限、程序、许可条件、收费项目及标准等信息,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查阅。
⑥执法责权明确。切实加强人社执法队伍建设,确定执法岗位,明确执法责任,强化执法手段,保障执法效能。坚持权力和责任的统一,正确行使职权,杜绝滥用职权、相互推诿、行政不作为等现象的发生。
2、优质服务流动红旗标准:
①制定服务标准。结合部门实际制定简明具体、易于操作、便于考核的规范化服务标准。
②公开办事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公开相关法律、政策,公开办事指南、服务项目,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给群众带来方便的同时接受群众的监督。
③规范服务流程。制定规范的办事流程,做到所办事项流程科学,努力缩短服务对象的等候时间。
④规范服务环境。各类相关服务设施齐全,办事窗口环境整洁优美,服务标识统一醒目。
⑤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使各项服务事项落实到人,形成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
⑥推行“一站式服务”模式,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3、开拓创新流动红旗标准:
①部门负责人思想解放,树立与时俱进的创新理念,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人社工作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②敢于突破传统思维模式,在部门内部营造出敢于超越、敢于开拓、锐意进取的良好工作氛围。
③结合本部门实际,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建立创新工作机制,善于研究具体问题,提出创新工作举措,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保障。
④研究谋划年内创新突破工作,制定出具体推进或落实措施,在实际工作中,能够以创新的思维、创新的目标、创新的方法抓好工作落实。
(二)三星标准
1、文明执法模范星标准:
①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在接待群众、解答咨询、受理申请时,做到热情接待、认真记录、耐心解答。
②坚持按时办结制,对所受理事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时,要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并确定解决时限。
③在进行执法检查、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和执法依据。④在做出处理决定前,明确告知当事人有关的事实、理由、依据,并做好相关记录,做到手续完备,程序到位。
⑤坚持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仪容严整,不得在饮酒后上岗执法。
⑥使用文明用语,在接听电话、接待群众时应做到语气亲切、用词恰当、以礼相待、热情大方。
2、优质服务模范星标准:
①政治思想好。坚决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政治觉悟高,思想品德好,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各项活动。
②业务技能精。熟练掌握本职岗位业务知识与技能,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能迅速、准确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业务能力达到本部门一流水平,工作无差错。
③组织纪律严。服从领导安排,自觉遵守本部门的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出勤率高。不擅离职守,工作时间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积极参加本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无违规、违纪现象。
④服务质量优。处处为群众着想,热心为群众办事,使用文明用语,热情周到,礼貌待人,从未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无群众投诉。
⑤服务形象佳。穿着整洁,举止大方,工作牌佩戴端正。⑥表率作用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团结同志、尊老爱幼、助人为乐,时时处处发挥表率作用。
3、开拓创新模范星标准:
①树立创新观念,善于在实际工作中总结经验教训,敢闯敢试、敢为人先。
②创新工作思路,善于运用所学理论、业务知识,提出有分量、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每季度至少提1到2条。
③创新工作方法,求真务实,不作表面文章,善于探求解决问题的新途径、新办法。
四、评比办法
流动红旗和模范明星实行每半年一评比,产生文明执法流动红旗1面、优质服务流动红旗1面、开拓创新流动旗1面;文明执法模范星3名、优质服务模范星3名、开拓创新模范星3名。获得旗、星的部门和个人将列入局表彰先进的必要条件。
1、申报与推荐。“夺旗争星”评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的评比形式。各有关部门每半年要对活动开展情况作出小结,对照评比标准自愿填报流动红旗和模范明星申报(推荐)表,报局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
2、民主测评。局活动办将会同有关科室根据申报(推荐)情况,对符合条件的部门和个人组织民主测评。
3、检查与审核。局活动办每半年到部门对“夺旗争星”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检查和民主测评情况,对各部门申报(推荐)表进行审核,并提出评比初步意见,提交局党委会审定。
4、审定。召开局党委会,讨论审定获得流动红旗部门和模范明星名单。为符合授旗条件的部门授予“流动红旗”,为符合授星条件的明星颁发“荣誉证书”。
5、表彰奖励。对获得旗、星的部门和个人,局将在“七一”表彰会和年终总结表彰会上进行表彰,并在局年终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部门获得“流动红旗”的每次加2分,个人获得“模范明星”的每名加1分,年内未获旗、星的部门年终考核扣5分并取消评定实绩突出部门资格。六、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夺旗争星”活动由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开展,并适时进行督导检查。各部门负责人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2、注重协调,统筹兼顾。各开展部门“夺旗争星”活动与促进本部门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处理好开展活动与推进各项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3、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对“夺旗争星”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要及时进行总结,提升典型层次,并通过媒体报道、宣传窗、简报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努力在全局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4、实事求是,杜绝虚假。推荐评选工作务必认真细致,自下而上,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本部门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的意见。所推荐的部门和个人事迹必须真实可信,群众公认,经得起检验。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凡属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选资格,予以通报批评,并作出严肃处理。
20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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