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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关于201*年境外投资联合年检工作有关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18:23:53 | 移动端: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关于201*年境外投资联合年检工作有关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关于201*年境外投资联合年检工作有关

湖南省201*年境外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

操作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下简称“商务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联合发布的《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投资联合年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商合函<201*>60号)精神,湖南省商务厅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将联合开展201*年湖南省境外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和对象

(一)年检时间:201*年6月1日201*年7月31日(二)凡年检年度以前由境内投资主体直接投资以新设、收购(含参股)方式设立的境外企业(使用援外资金设立的境外企业、金融类境外企业除外)均应参加年检。如201*年的年检对象为201*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境外企业。

二、年检步骤:

(一)各境外投资企业的境内投资主体登陆湖南省商务厅网站(),下载境外投资联合年检的相关资料。

1、以纸制形式上报《年检报告书》。登陆湖南省商务厅网站,下载、填写并统一用A4纸打印《年检报告书》(全套)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报送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另一份报送地方外汇管理部门并同时提供上一年度境外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的中文译件。各境内投资主体应根据境外企业情况认真填写《年检报告书》。同一境内投资主体、不同境外企业应分别报送上述材料。

2、投资主体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网址:)下载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企业客户端软件,并通过登陆该系统客户端填写电子版报告书中的表二后,直接向所在地外汇管理部门提交报告书,并保证所提交的电子数据与书面材料对应内容严格一致。

客户端下载使用方式:

登录网站常用下载201*外汇年检专题下载客户端软件添加用户以用户身份重新登陆境外投资管理年检信息报送关注外汇局审核情况。

(二)年检材料报送流程:各境内投资主体(除中央企业外)将一式二份的年检材料(包括提交给商务主管部门的资料)统一提交外汇管理部门。外汇管理部门在对境内投资主体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数据进行审核后,将年检企业评分情况以及商务主管部门所需的材料交给商务主管部门(详见报送年检材料流程图)。报送的材料:填写完毕的《年检报告书》(一式二份,其中外汇管理局一份,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一份);上一年度境外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的中文译件,年检证书正本(每个境外企业对应一套上述材料)。3、领取年检证书:参检企业在8月31日后到湖南省商务厅对外经济合作处领取年检证书。4、报送年检材料流程图:境内投资主体下载《年检报告书》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企业客户端软件并填写数据。6月1日7月30日期外汇管理部门收取企间将填写完毕的年检→→业上报的年检资料并审核。材料等资料交外汇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定期到外汇管理部门收取企业上报的《年检报告书》及其他资料。参见企业在上报材料参检企业在8月30日后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后到湖南省商务厅对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外经济合作处领取年检证书。息系统企业客户端查看年检信息。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及辖内各中心支局联系方式

外汇局名称湖南省分局联系电话0731-843016110731-84301785联系人熊敏、许斌湘潭市中心支局株洲市中心支局岳阳市中心支局衡阳市中心支局邵阳市中心支局益阳市中心支局常德市中心支局娄底市中心支局永州市中心支局郴州市中心支局怀化市中心支局湘西州中心支局张家界市中心支局浏阳市支局醴陵市支局0731-582644790731-288398850730-82135050734-82335270739-53940630737-62054660736-77108360738-83210910746-63216050734-28857480745-27201*40743-82239720744-82226490731-836261520731-23233287周国元、赵泽雄袁韩、李日新候罗政、程建唐宁琪、张劲松申东、陈煦王慧娟、肖为香关群、刘义勇曾亚芳、唐阳平刘素瑛、姜上璞王玺、何涛邱开基、刘英石亚杰、李正帮危俊、邓少山李志剑丁慧玲湖南省商务厅联系方式

处室名称对外经济合作处对外经济合作处

联系电话0731-822871810731-82289516联系人郭宁陈锡林

扩展阅读: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201*年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201*年境外投资联合年检工作有关操作事项的通知

各境外企业投资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下简称“商务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联合发布的《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投资联合年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商合函<201*>60号)精神,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将联合开展201*年上海市境外投资企业的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和对象

(一)年检时间:201*年6月1日201*年7月31日(二)凡年检年度以前由境内投资主体直接投资以新设、收购(含参股)方式设立的境外企业(使用援外资金设立的境外企业、金融类境外企业除外)均应参加年检。如201*年的年检对象为201*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境外企业。

二、年检步骤:

(一)各境外投资企业的境内投资主体登陆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网站(),从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网站“通知公告”栏上下载境外投资联合年检的相关资料。

1、以纸制形式上报《年检报告书》。登陆上海市商务委员委网站,点击“通知公告”,进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201*年境外投资联合年检工作有关操作事项的通知”,下载、填写并统一用A4纸打印《年检报告书》(全套)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报送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总部,另一份报送地方外汇管理部门并同时提供上一年度境外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的中文译件。各境内投资主体应根据境外企业情况认真填写《年检报告书》。

2、投资主体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网址:)下载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企业客户端软件,并通过登陆该系统客户端填写电子版报告书中的表二后,直接向所在地外汇管理部门提交报告书,并保证所提交的电子数据与书面材料对应内容严格一致。

(二)年检材料报送流程。各境内投资主体(除中央企业外)统一将年检材料(包括提交给商务主管部门的资料)提交外汇管理部门。外汇管理部门在对境内投资主体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数据进行审核后,将年检企业评分情况以及商务主管部门所需的材料交给商务主管部门(详见报送年检材料流程图)。

报送的材料:填写完毕的《年检报告书》(一式二份,其中外汇局一份,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一份);上一年度境外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的中文译件,年检证书正本(每个境外企业对应一套上述材料)。

报送地址:陆家嘴东路181号308室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资本项目处境外投资科。

联系电话:58845308、58845486联系人:马先生、朱小姐。

3、领取年检证书:参检企业在7月31日后到上海市商务委员会领取年检证书。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地址:娄山关路55号2205室电话:52881111转1537,1550分机联系人:刘菁沈未来。

4、报送年检材料流程图: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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