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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苏州盐务局盐政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18:33:52 | 移动端:201*年苏州盐务局盐政工作总结

201*年苏州盐务局盐政工作总结

201*年苏州盐务局盐政工作总结

201*年,在省局以及苏州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以稳定苏州盐产品市场安全为中心,坚决打击假冒伪劣盐产品.进一步加强盐政队伍和部门形象建设,严格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根据统计今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856人次,检查农贸市场1850家、零售商店15845家,查处盐业违法案件584件,查处违法盐产品1162吨,罚没款166.72万元.

一.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全面提高法制意识

盐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必不可少的食品,我局积极响应号召,以对人民健康负责的态度,坚决落实食盐安全的各项措施。国家颁布法令,为的就是紧紧抓住关系人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立足建立和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建设食盐安全放心工程。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对食盐生产的重点环节,对食盐销售的重点区域和食品加工行业进行了重点监管。确保苏州食盐安全,我局今年做出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采取各种形式向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广大消费者宣传食盐安全的意义和作用,增强他们的食盐安全责任意识、防范意识和诚信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支持食品放心工程的良好氛围.

(二)通过媒体、网站、内刊等多条渠道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质量信息;三是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加大食品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的宣传力度,提高知名度。在5月15日,我局联合其他部门组织了消除碘危害的宣传活动,走上街头,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

(三)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动群众提供案件线索,开展食盐打假,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案件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充分运用执法职能和手段,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加大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处的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加强日常巡查工作,进行刑事打击,进一步巩固盐产品市场安全

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是不够的.良好的盐产品环境还需要我们执法队员不懈的工作.今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856人次,检查农贸市场1850家、零售商店15845家,查处盐业违法案件584件,查处违法盐产品1162吨,罚没款166.72万元.盐政执法人员严格依据国务院《盐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加大市场稽查的执法力度.其中要了解市场,分析市场的变化,掌握一切可利用的信息,有的放矢,做好盐政执法工作.在苏州郊区的各处公司食堂,农贸市场,超市中都能有我们执法队员的身影.其中还破获了一些大案.苏州市黄伟商行当事人黄金春于201*年8月7日被我局查获经销假冒伪劣食盐计40余吨.我局依法将此案移送给公安部门处理.8月9日黄金春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公安局刑事拘留.201*年9月10日被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检察院宣布逮捕.当事人黄金春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1*年11月30日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黄金春因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壹万元.此案让执法人员知道他们身上所担负的责任保障全市人民的用盐安全.

在近几年的专项整治活动中,非盐企业小工业盐的生产和销售已经受到很好的监控,为小工业盐市场的长效监管及食盐市场的长治久安奠定了扎实基础.但仍有一小部分不法之徒在利益的驱动下,进行着非法的小工业盐的销售.我局执法人员在不懈的努力之下破获了徐先良非法经营工业盐一案.11月份,鲁潍(福建)盐业进出口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在未经我局的同意之下,私自进行工业盐的购进与销售,扰乱了工业盐市场的正常运行,后在我局的警告之下仍不停止其违法行为,11月12日我局在苏州火车站查货徐先良刚购进的一批工业盐,故立即组织人员将其查封.11月14日我局将徐先良非法经营工业盐一案移交苏州市公安局处理,此案正在进一步的调查处理中.

三、成立市公安局驻市盐务局联络室,为市场监管再添利器

6月6日,苏州市公安局驻苏州市盐务管理局联络室正式成立,苏州市公安局、盐务局,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等单位有关领导参加了联络室成立的揭牌仪式。市公安局驻市盐务局联络室,是在市场形势十分严峻、刻不容缓的背景下成立的,是市公安部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是对盐务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极大支持和帮助,必将为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再添利器,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震慑态势。设立公安驻盐务联络室,将打击与建设、监控与预防相结合,探索将打击盐业违法行为纳入社会控防体系的可行性,努力建设盐业市场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对构筑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打击的无障碍化通道,建立当前形势下打击盐业犯罪行为的快速反应机制,彰显合作成效,都具有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

市公安局驻市盐务局联络室成立后,在联络员的协助下,我局顺利查处了一些大案要案。6月13日,根据举报线索,我局在木渎金山浜地区一举端掉了以陈海波兄妹为主要成员的假冒小包装食盐销售团伙,查获串案4起,查处盐产品3吨,罚没款1.35万元。金山浜属苏州市外来人口主要居住地之一,人员多且复杂,治安较差,没有公安部门人员的协助,案件很难顺利办完。7月9日,同样在联络员的协助下,我局顺利查处了江苏格林兰针织有限公司私购小工业盐案,责令该厂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其违法所得7800元。此外,市公安局联络员还协助查处了其他案件。四、进一步加强盐政队伍和部门形象建设,严格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

(一)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树立盐务部门良好形象。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局于3月18日走进苏州广播电视总台新闻综合频率节目(同步由市政府门户网站视频直播),现场解答广大群众有关问题,期间有一位王姓消费者反映其购买小包装食盐似乎有问题,但又不大讲的清楚。直播结束后,我局领导及盐政部门负责人同电台记者一道,去该消费者购盐处实地了解情况后,做出了解答,该消费者表示很满意。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到群众食盐消费的事情,我们都认真予以对待,这是加强盐务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需要,更是对外构建和谐盐业的需要。

(二)加强盐政队伍建设。盐政人员的素质教育和办案带头人的培养是我局近几年队伍建设的重点,今年,我局进一步强化了这方面的工作。一是鼓励骨干人员在空闲时多学习,相互交流执法经验,在办案中多锻炼,同时及时对疑难案件给予指导,提高其带头实战能力。二是组织主要执法人员参加第四期苏锡常联合执法培训。

(三)盐政队伍建设重中之重是加强盐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下半年,我局执法人员统一参加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的考试,通过率为100%.只有熟悉各项法规,才能在执法过程不知法犯法,正确处理没一起案件.年底,在省公司组织的执法考试中,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充分证明我了我局执法人员过硬的专业知识

以上是我们今天所做的工作以及取得成绩,当然还有许多方面的还急需改正.如在执法过程中,群众会有抵促情绪,这就需要我们加强法制宣传的力度,使其知道假冒伪劣食盐的危害性.今年也查到再一次使用或贩卖假冒伪劣食盐的个体,怎么样进行更好的说服教育,不再犯同样的错误也需要我们更好的解决.盐贩子现在也会钻法律的一些漏洞进行贩盐活动,这就需要执法人员加大日常巡查的力度,不放过一个可疑的方面.这些问题在201*都会努力的去解决,确保苏州有一个有良好的盐产品市场.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

扩展阅读:历年解析201*年度盐政工作汇报

掌握NE5000E/80E/40E产品的体系结构掌握NE5000E/80E/40E的单板构成掌握NE5000E/80E/40E换板操作了解NE5000E/80E/40E升级操作

201*年度盐政工作汇报

无锡市盐务管理局

201*年,我局根据省局领导在全省盐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从建设和谐无锡高度出发,认真学习法规,切实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加大缉私力度,有效地打击了盐业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处盐业违法案件319起,查处盐产品1257.2吨,没收盐产品136.4吨,查获非法私运盐产品船只2艘、车辆7辆,罚没款63万余元,向公安机关移送盐业违法案件2起,涉案人数4人,目前已有3人被检查机关提捕,1人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全年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诉讼案,未接到任何有关盐业方面的群众投诉。无锡市局被无锡市委宣传部等四委办局评定为201*年专业法宣传优胜单位,一人被无锡市人民政府评为201*年度无锡市社会求助服务工作(110联动)先进个人;宜兴局获得201*年度宜兴市社会求助服务工作(110联动)先进单位,201*年度宜兴市整规工作先进单位,201*年度宜兴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201*年度宜兴市行政执法案卷评定二等奖,一人被评为宜兴市依法行政先进个人;江阴局获得201*年度价格诚信企业荣誉称号。全市继续保持碘盐覆盖率,碘盐合格率,合格碘盐食用率居全省先进水平,促进了我市盐业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进一步巩固了碘缺乏病防治成果。

一、加强思想领导,明确盐政工作目标

在往年盐政管理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围绕我市盐业市场的特点,年

初局领导在行政办公会上多次强调盐政工作的重要性,并就全年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制定了盐业市场整规工作计划,要求全体盐政人员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各项联动措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致力于打击犯罪、维护市场、服务群众,从而推动我市盐业经济的持续健康反展。

二、创新形式,保持食盐安全宣教工作顺利进行

201*年的宣传工作将重点放到了农村,将农村盐业法制宣传和食盐安全健康教育作为一项根本性工作来抓,因为农村地区仍是打击私盐的主战场,仍是市场监管最薄弱的地方,也是提高碘盐“三率”的潜力所在,我们不断积累总结,创新形式,将宣传工作与盐政执法日常宣传有机结合,做到有声势、有广度、有深度、有力度,将盐业法规宣传和食盐安全知识普及到寻常百姓家庭。具体来说,我们做了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发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全员参与,营造氛围。借助电台电视台报社网络等强势媒体以正面宣传与曝光盐业违法案件相结合,引导广大消费者购买放心合格食盐,营造良好的食盐安全氛围。全年共在各类报刊上刊登文章30余篇,“1.10”、“3.15”、“5.15”、“12.4”等各类宣传活动电视媒体都进行了现场报道,同时对盐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情节恶劣,甚至暴力抗法的单位,我们通过报刊和电视媒体曝光达10余次。一城两市都积极参与“行风热线”栏目,宜兴局还在FM96.1兆赫开办了为期半年的《盐务之声》广播,系统有效地宣传了防治碘缺乏危害的必要性和盐业法规,成为设立在缺碘地区的盐务宣传主阵地。

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电视宣传,网站公布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

和奖励政策,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共同投入到打击盐业违法中来,今年以来共接到各类盐业违法举报30余起,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是带动。充分利用我们的宣传阵地推广普及盐业法。

城南和锡澄两个食盐配送中心,设了法律咨询触摸屏以及各类盐产品的展示(包括真假食盐的对比),供各类用盐企业和个人学习盐业法规;

无锡局在局公告栏定期张贴法制宣传海报,在设的食盐安全村定期召开食盐安全座谈会,张贴横幅,进入居民家中进行碘盐检测,调换不合格碘盐和非碘盐,对农村居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江阴局在《社区广场》地方刊物设立盐业专版作为江阴市盐业特色宣传的窗口,得到了江阴市地方政府、各委办局及广大市民的好评

完善网络宣传阵地,将省局公开承诺和无锡市盐务局对社会的公开承诺在政务网上公布,将盐业法律、法规,举报投诉电话及举报奖励办法在网络上公开,并将稽查动态情况及时上网,接受市民监督。

采取流动宣教,边检查边宣传的方式将法制宣传融入到日常的执法检查中,通过到各农贸市场,生活小区,食品生产企业散发传单,与用盐户签定食盐安全承诺书,提高自觉性。

三是联动。善借外力,整合政府、社会资源,协调联动

四月初,我局针对去年华庄镇在全市的碘盐普查中存在问题较为突出的情况,借助华庄镇净慧寺大型庙会活动,与市疾控中心以及当地村委取得联系开展了一次碘盐宣传活动,在庙会现场设立了摊位,开展防治碘缺乏病知识宣传,受到了当地群众的肯定。

六月份,为保证夏季考试期间食盐安全,协助有关部门完成高、中考任务,

更好地促进“和谐无锡”建设,我局根据省局要求与教育部门取得联系,开展《食盐保安护考专项行动》,对中、高考考点学校食堂,及其附近的饭店、饮食摊点等饮食行业和食品加工单位重点检查并广泛地进行食盐安全宣传教育,彻底清除不合格食盐,确保夏考期间不发生食盐安全事故。

十月份,我局和卫生局、教育局、社保局联合开展了201*年秋季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专项检查,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查处。同时,为配合此次专项检查,突出成效,我局获得了教育局的大力支持,在全市22所小学开展碘盐包装袋抽检活动,涵盖锡山区、惠山区、新区各行政区域,共收集碘盐包装袋1.7万只,通过盐政人员的细心检查,发现硕放、杨市地区有假冒伪劣食盐出现,并顺藤摸瓜查处了数个假盐窝点,扎扎实实推进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宣传和食盐专营利国利民的宣传,共筑食盐安全社会体系。

三、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私盐活动

经过往年的集中整治,我市盐业违法案件数量虽有所增加,但涉及刑事治罪的案件明显减少,盐业市场相对稳定,外省私盐冲销我市食盐市场的不法行为有所收敛,从查处的案件分析,问题主要集中在食品加工行业和销售假冒小包装食盐,对此,我局全体盐政执法人员保持清醒的头脑,继续严厉打击盐业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私盐、假盐线索坚决一查到底,不让其有蔓延的可能。

针对使用不合格食盐、非碘盐的案件有近60%均发生在城乡结合部,且使用者多为无证无照的黑作坊的具体现况,我局将稽查重心转移到城乡结合部;同时,对重点地区实行重点监察,年初制定了对广益市场,八达市场,金桥市场三大私盐案件频发地的整治计划并付诸实施,查处贩私售假窝点数10个,

在市场内起到了震慑作用。

四、加强横向协作,发挥110联动效能(一)、会同公安部门联合查稽盐业违法案件

1、我们在执法过程当中有时会遇到暴力抗法,这时不但正常的执法不能开展,连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也会受到威胁。今年以来我们在杨市、阳山、西漳、长安等地执法受到过阻扰,但得到了当地公安部门的及时援助,方使得执法得以正常进行。

2、对非法贩运盐产品运输渠道的有效截堵工作,我们得到了高速公安部门和市公安公交分局各查报站及江阴地方海事局的鼎力支持。

根据省局苏盐[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开展了“遏制上海方向违法盐产品联合行动”。在行动中,一方面通过与县局以及邻近兄弟单位消息互通,建立快速反应联动机制掌握线索,另一方面加强与高速公安部门的协作,加强对锡宜高速和沪宁高速的监控和无锡各治安查报站的盘查。我局已将“遏制上海方向违法盐产品”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来抓,常抓不懈,努力构建“区域协作,联防联管”体系。今年以来共查获违法运输盐产品车辆6辆,船只2艘,查处盐产品1040吨,没收盐产品103.6吨,有效遏制了外来工业盐对我市食盐市场的冲击。

3、将刑事打击作为遏制盐业违法的重要手段。对日常检查中,涉盐违法情节严重的违法当事人进行重点监控,及时将所掌握的证据材料向市公安经侦、治安支队通报,及时登记在案;遇有重大案件线索,经侦与治安干警都能提前介入案件的调查,为刑事打击盐业违法做好前期准备。临近年底(12月2日),我们根据掌握的大量证据,协助公安治安部门对一贩私团伙展开刑事调

查,目前已向公安机关移送盐业违法案件2起,涉案人数4人,目前已有3人被检查机关提捕,1人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成功地一举铲除了长期盘踞在无锡两大食品批发市场的安徽贩私团伙,并通过对案件的调查侦办将无锡乃至苏南地区最大的3个副食品批发市场内的几乎所有调味品经营者进行了一次犯罪典型教育,有利的保障了无锡两节的食盐市场秩序。

(二)与其他联动单位协作,制止违法行为

1、加强与卫生、工商、质监等横向部门的沟通,获得稽查工作上的支持:如粮食局提供给了我们全市豆制品加工户的名单,让我们对豆制品行业全面整治变的有的放矢;市质监局给予我们技术上的支持,让我们在查处假冒促染剂冲击工业盐市场时有根有据。

2、在盐业稽查中发现其他行业的违法行为也及时向相关部门移送,赢得了联动单位的好评:如在南站一食品加工场我们发现当事人使用保险粉泡制豆芽,立刻向南站工商所反映此情况;我们还多次查获加工假冒太太乐味精窝点,都及时将案件移送工商和质监部门。

3、开展多部门合作的联合检查行动,发挥合力,切实维护了食盐市场的稳定。今年以来我们在无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织下,联合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的开展一系列的专项检查行动:开展了“五一”食品市场联合整治行动;7-9月开展了“肉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十月,我局和卫生局、教育局、社保局联合开展了201*年秋季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专项检查。

五、学法用法工作在全体盐政人员有效开展

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通过自学、组织集体培训、考核的形式开展盐政人

员普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学习制度化。继续完善盐政人员学法制度,定期举办法制讲座,通过电视电话专题学习以及邀请专家讲课的形式开展法制培训,做到每月一次业务学习,每个季度组织一次政治廉政学习,尤其对今年刚颁布的《物权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劳动法》等新法律、法规我们开展了多次系统性的学习,组织开展专题讨论。

二是盐政执法人员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

4月份,先是由无锡市局组织在宜兴开展了锡、宜、澄三地盐政人员法制培训,并邀请宜兴市人民法院行政庭毛建平庭长作了题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权的运用”的生动讲座;接在月底由省局组织在苏州开展了全省的盐政人员法制培训,高密度的培训使盐政人员的业务技能都有显著的提高。

7月初,随着《物权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省局组织全体盐政人员通过观看网络电视专题讲座对《物权法》进行学习,让我们认识到该法对我们盐政执法中对罚没物资的处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依法行政的同时不能侵害私人财物。

8月中旬,全体盐政人员参加了市政府举办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讲座,由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参与起草人、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司副司长方军博士为我们上了生动一课,让我们更清楚得认识到公布施行该条例的意义,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意识。

9月,随着《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颁布实施,省局和市局组织了一系列学习《特别规定》的培训活动,观看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专家《特别规定》专题讲座,召开锡、宜、澄三地盐政人员专题研

讨会,剖析《特别规定》。

11月底,根据省局要求,开展全体人员执法考核,由省局统一出卷,专人监考,主要是考核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基本法和刚推出的《特别规定》的掌握情况,为此我局全体盐政人员考前进行了系统的学习,顺利通过了考核,进一步巩固了自己的专业执法技能。

六、规范盐政绩效考核提高盐政执法效能

我局在03年开始全面实施盐政考核机制以来,陆续制定了一系列盐政管理方案,以绩效考核为抓手,以落实目标责任为核心,以实现目标管理为手段,积极开展执法绩效考核,逐步将人管人向机制管人转变,人考人向机制考人转变。通过几年来的绩效盐政考核管理工作实践,促进管理升级,保证政令畅通,转变工作作风,有效地提高食盐市场监管效能。

(一)、夯实基础,提高管理效能

1、建好台帐。201*年,我们在往年盐政档案检查的基础上,对盐政档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修正,将案件处罚决定书由过去的手工填写方式全面改为电脑规范制作,并力求制作说理式处罚决定书(这项工作江阴局完成的较好),完善了盐政工作台帐内容,比较全面地反映了盐政管理各个方面的情况,规范了盐政档案工作,为盐政档案的最终立卷归档作了准备。

2、运用现代化手段,做好盐政统计工作。我们将盐政工作的执法情况、转批户管理等情况及时输入无锡盐业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网上查询,即可知道各类盐政记录及所需的材料,为领导决策提供了方便。

(二)、制定有效盐政绩效考核指标原则

1、绩效考核指标应与盐政工作的社会职能相一致。

我局将“全年碘盐合格率和覆盖率达到95%以上”的完成任务作为盐政考核的必保指标,《无锡盐业公司效益工资分配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该指标“未完成扣部门全年效益工资5%,部门主要负责人扣10%”。

坚持行政执法和处罚的合法性、适当性。发生因执法程序不当,有违反规定的情况,或发生复议属执法部门不当,每起扣部门效益工资5%;查案结案率未达到标准要求或查处不力,扣部门效益工资3%。

2、绩效考核指标应与企业的经济目标相一致。

《无锡盐业公司效益工资分配实施细则》中将盐政考核与公司效益挂钩。盐政人员效益工资考核全部与本年度公司的小包装食盐销量、食品行业用盐销量挂钩,两盐的销量增减直接影响盐政人员的效益工资收入,使盐政人员的盐政工作目标于企业的战略目标有机的统一,盐政部门人人以帮助食盐部门完成两盐的销售为己任,对食盐市场的管理也日趋主动。

3、注重对行政执法过程的监督管理。

为了防止执法人员在工作中投机取巧、不规范操作、急功近利、不重视追究源头等现象的出现,我局要求盐政人员严格贯彻执行《江苏省盐务管理局依法行政暂行规定》等七项制度和规定,并在本局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违法执法的惩治办法,还制定实施了《无锡盐务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考核办法》。《办法》就盐政执法过程中的纪律问题作了十不准规定,经济上与效益工资挂钩进行处罚,情节较重的给以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处理,促使盐政人员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这样真正做到了“重素质,重业绩,二者不可偏废”。

(三)、盐政绩效考核过程中的规范管理和监督制约

激励机制推动盐政稽查效果是显而易见的,但必须要较规范的监督管理机制相配套,从而严格履职,依法行政。所以,我局以国务院法规及省政府规章为基础,认真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确定执法责任、执法评议考核、落实执法责任;用一套规范的执法过错追究办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从而达到对执法行为做到有效监督。

1、梳理执法依据。我局组织全体盐政人员对正在运用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学习,并梳理执法依据,将执法依据梳理在政府网站及我局的网站上发布,这样及方便了广大市民的监督又为执法队员查找与运用执法依据提供了便利并督促了每一个执法人员正确运用法规、规章。

2、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明确了盐政部门分工,确定了部门中不同岗位的职权及任职条件,并细化了各个岗位应当承担的工作事项的流程及规范要求。从部门分工、岗位定责、作业指导自上而下三个层次,对盐政执法职权进行了科学全面的明确与分解,把权力和责任具体落实到了行政主体的内部机构和具体执法人员身上,使每一位执法人员都明确了执法流程、执法标准、工作程序、工作时限等问题。

3、严格落实案件审批制度。坚持由稽查队填写案件处理审批表,由盐政处长初审,再由分管盐政的副局长审批的流程;大案要案采取会商制度,处罚决定通过会议讨论做出,新的《盐政人员奖励办法》对重大案件需要合作的作出了由局领导统筹安排的规定,避免个别稽查队本位化,体现了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团结协作精神。

4、坚持执法过错追究制度。严格按照《江苏省盐务管理局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盐政案件进行考核,并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

强化教育,警钟长鸣,使得大家严格遵守行政执法和处罚的合法性、适当性。

5、违纪行为坚决惩治。严格执行《无锡盐务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考核办法》,我局曾对违纪人员做出过相应的处罚。其中有5人被处以不同数额的经济处罚和组织处理,1人被调离盐政岗位。

6、阳光化处理案件。每个稽查队每天必须将工作日志及案件查处情况输入电脑,便于接受领导和同事的监督,今年起开始施行各稽查队案件上墙制度,通过公示各稽查队案件查处进度达到互相激励的效果。

七、积极开展盐业地方立法工作

针对现行的国务院《盐业管理条例》、《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以及《无锡市盐业管理办法》等其中的一些条款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局利用无锡市特大型城市的优势,并借鉴国内一些省(直辖市)的经验,积极开展盐业地方立法工作。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年度地方立法计划的安排,我局成立了立法起草小组,由局长亲手抓该项工作,于201*年初便着手开始调研和组织起草,期间多次召集江阴、宜兴骨干以及盐业系统有丰富经验的一线执法人员参与起草,并多次邀请市人大法制工委、财经工委、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经过三次修改形成了本报送稿。报送稿报市政府后,市政府法制办按照立法程序,书面征求了市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对各方面提出的修改建议,市政府法制办、市盐务局一起逐条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梳理和论证,进行了反复修改,并经市政府同意,形成了本《条例(草案)》。

新的一年,我局将认真贯彻执行省局的各项工作指示,继续发扬吃苦耐劳、攻坚克难、勇于拼搏的盐业精神,认清形势,明确目标,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力求进一步净化食盐市场环境,努力开创无锡盐政管理工作新局面。

无锡盐政处20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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