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职业健康股工作总结
201*年职业卫生工作总结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县非煤矿山企业有25家,危化企业8家,有毒物品危害单11个,其中6个为木制家具喷漆作坊,加油站5个。
二、工作开展情况1、法律法规宣传
在六月安全宣传月,在赶集的时间上街发放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册子,并将相关宣传资料发到乡镇及企业,并组织相关企业和人员进行学习。
2、职业危害申报
目前已完成职业病申报42家,超额完成州局规定的任务,其它的企业的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3、职业健康体检情况201*年共体检了103人。4、职业健康档案的建立
大部分企业在局里的指导下,基本建立了职业健康档案,有些还需进一步完善。
5、工伤保险
大部分企业已依法为工人缴纳了工伤保险。6、上报职业卫生专家库
按州安全监管局的要求,由各相关部门统计汇总,我县共上报了3位分别为矿山、建筑、电力、预防医学、化工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到州职业卫生壕专家库。
7、职业健康检查及处理情况
按年初的计划要求,今年到各企业检查50余次,要求各企业整改75项,责令关闭1项。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我县职业卫生工作存在诸多薄弱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企业业主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
主要表现在部分企业对在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产生的间接性危害和对职工身体的慢性伤害认识严重不足,加上部分企业主法律意识淡薄,对一些非常规的危害和安全隐患重视不够。
(二)是我县多数企业规模较小,职业健康资金投入不足。企业生产经营伸缩性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安全管理相对滞后,工艺装备不良,企业本质安全系数偏低。
(三)是近年农业人口向县城转移,企业大量雇用的农民工、临时工流动性强,未能及时得到系统的培训,职工安全意识不够。
(四)是职业健康安全培训缺失。多数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接受职业健康培训,未按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教育,没有进行上岗前、工作中、离岗后的健康体检,没有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五)是企业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流于形式。多数企业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未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未在企业的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告知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未在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等等。
(六)是多数企业主只顾追求经济效益,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投入不足。多数企业没有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劳动环境不达标,有的企业没有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的防护用品,有的企业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也不到位,少数从业人员自备的简易劳动防护用品不能有效防范职业危害。
(七)是监管工作存在缺位现象,企业管理档案不够完善,对企业监测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在下步工作中努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
一是进一步强化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升职工职业危害防治意识。
(一)是加强职业健康宣传力度。把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40号)结合起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总结,努力营造职业健康“政府大力倡导、全民广泛支持、职工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强化职业健康培训工作。抓好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以及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劳动者的学习培训,加强对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培训,扩大职业健康培训的覆盖面,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水平。
(三)是典型引导,示范带动。在每个重点行业选择2-3家安全生产基础较好的企业作为典型,进行重点培育和辅导,对照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要求,持续改进,不断提高,适时召开现场会,以典型示范带动工作,培育一批管理上水平,企业上档次,职业危害零伤害,基本达到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要求的企业,切实提升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大职业危害申报、检测工作力度,夯实职业健康监管基础。
(一)是摸清职业危害企业底数,建立动态数据库。在全县内开展职业健康调查摸底工作。督促各镇街进一步摸清辖内职业危害企业的底数,并做好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建立和完善职业危害企业动态数据库,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督促指导企业做好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以木器加工、矿山、危化品等行业和使用高毒物品企业作为申报重点,督促指导企业如实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三)是督促指导企业做好职业危害检测监工作。要求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
测,并聘请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定期检测,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并公布备案。
(四)是督促企业切实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督促企业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在企业的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告知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在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和职业危害专项治理行动,促进企业职业健康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开展职业健康监管执法。结合实际制定执法检查计划,明确重点监管企业,对重点监控单位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依托技术服务机构对辖区内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对企业作业现场职业危害状况实施有效监管,促使企业履行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是开展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木器加工、矿山、危化品等行业职业危害治理专项工作。督促用人单位革新技术,更新设备,加快防尘防毒设施技术改造,设立专门机构和管理人员,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职业健康管理长效机制,预防、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对不符合职业健康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提请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三)是落实职业健康监管的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和完善由政府牵头,安监、卫生、环保、人社、工会等部门参加的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信息共享和重大问题定期沟通磋商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适时组织联合检查,推动职业病预防工作由单一部门执法向联合部门执法、由突击性检查向经常性工作转变
职业健康股20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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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职业健康股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职业健康股的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全国、全省、全市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从建立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入手,狠抓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职业危害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
检查等基础性工作,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全区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化宣传,提高职业危害意识。针对生产经营单位普遍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视不到位、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的实际情况,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深入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组织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风电行业等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班,学习了《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有力地促进了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增强了全民职业健康安全意识。
二、落实任务,严格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我局制
定下发了《肃州区201*年职业病健康监管工作方案》,进一步建
立和完善了全区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体系,落实了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对重点行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从业人员提高职业病防护意识提出了具体要求。召开了企业负责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人员培训会,对职业病危害健康安全监管的重要意义、申报系统及程序的应用进行专题培训和讲解,通过培训,使企业负责人和申报工作人员明确了职业病危害安全监管的重要意义,熟悉了申报系统和应用程序,为顺利开展申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并打印下发了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并结合申报工作对重点企业进行了一次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责令其限期整改。认真开展了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今年共有31户重点企业进行了申报备案,建立了档案和台账。对富康家具公司、中材科技、中航惠腾、中复联众、瑞鑫建材、奥凯种子机械公司、国电电力等7户重点企业开展了职业卫生检测和职业危害安全“三同时”评价工作。
三、突出重点,强化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为全面贯
彻落实职业卫生各项法律法规,明确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各项工作措施,规范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我局从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区非煤矿山、风电叶片生产企业和冶金、建材、机械加工、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开展了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检查主要采取现场检查、现场询问、查看资料、与相关负责人座谈等方式进行,分别就职业健康安全监管领导机
构成立情况;企业负责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职业健康档案的建立情况;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情况;职业危害申报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基本条件;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的审核、验收情况;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置、检修、维护情况;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发放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职业危害事故报告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核对检查。通过近两周的检查,共完成了36家企业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和隐患进行了立即整改,如帮助一些还未建立职业病防治机构、职业病防治的相关制度、职业健康卫生档案不健全的企业现场建立健全,并督促一些还未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的企业及时体检,加大日常性的职业卫生培训力度。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明确了整改措施、时限、整改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如一些企业在厂房醒目位置无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问题。
此次检查共下达整改指令7份,发现隐患245条,督促整改234条,发放《职业病防治条例》100余本,并对涉及职业病危害的31户企业建立了档案和职业健康台账。通过本次专项检查行动的开展,使企业负责人高度意识到了职业病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更加深
入人心,提高了用人单位的自觉守法意识和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保障了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四、高度重视,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落实劳动防护用品法律法规和标准,切实保护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结合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我局于7月16日开始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我局主要采取企业自查、行业检查、督查检查等方式对全区劳动防护用品经营、使用单位,重点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建材、机械加工、家具制造、风电叶片制造等行业企业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劳动防护用品采购、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的健全情况;作业现场等劳动防护用品正确配备与使用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的计划情况;劳动防护用品有关知识的培训教育及记录情况;落实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制度情况;经营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和无安全标识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近五年因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或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而引发的事故以及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截至10月底,我局在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85人次,检查56户企业。涉及风电、制造、冶金等企业;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66份。从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看,大部分生产经营企业能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及标准要求,建立了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及个人配备要求等各项管理制度,设立有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有购买和发放记录;对过期报废的劳动防护用品能按规定要求予以更换和销毁。多数企业从业人员能按照规定和要求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也能掌握劳动防护用品性能及作用,对自身所享有的劳动防护权益也能够自觉维护,没有发现不按照规定购买和不使用通过安全标志认可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
201*年,职业健康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职业病危害申报、防治等方面仍然面临诸多问题。主要是监管人员和企业对职业病的危害认识不足、业务不熟、职业病控制管理难度大、职业健康危害监管检测设备缺乏等等。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等方面加倍努力,为全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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