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化内镜室随访制度
消化内镜室随访制度
为了积极推行院前、院中、院后的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将医疗服务延伸至院后和家庭,使住院病人的院外康复和继续治疗能得到科学、专业、便捷的技术服务和指导,也为进行科学研究、总结经验,从而提高内镜诊断水平,减少误诊率,特制订内镜室随访制度。
一、凡在内镜室诊断治疗过程中发现疑难病例,需进一步到上级医院进行诊治者,如需行超声内镜、行ESD等,应进行登记随访。
二、凡在内镜室进行的内镜下治疗的,应进行定期随访,了解治疗效果,总结经验。
三、凡需多次行内镜检查治疗者,如萎缩性胃炎、食管静脉曲张、吻合口狭窄扩张治疗后等,应定期随访,告知患者复查期限,做好预约工作。
四、凡内镜下影像,提示患者需复查者,如病理与内镜影像不符、病理提示上皮内瘤变等,应进行登记随访。
五、内镜下确诊消化道肿瘤,应对其后续治疗进行随访,了解其手术、放疗、化疗及未治疗等不同治疗的效果、生存质量、生存期,并了解术后病理与内镜病理的符合率。
六、凡在内镜诊断过程中发现特殊或有科研价值的病例,应进行登记,做好随访工作。
七、凡内镜诊断需行内镜下治疗者,应进行随访,了解其治疗情况。
八、随访方法以电话随访为主,也可进行上门随访及信件随访。九、随访结果应及时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姓名、年龄、住址、电话、内镜诊断、随访时间、随访内容、随访医师等内容。
十、随访医师一般为患者的内镜诊治医师。附:
内镜室随访登记表随访登记表
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内镜诊断随访日期随访内容随访方式随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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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铁路分局医院
消化内镜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从事内镜诊疗和内镜消毒灭菌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具备内镜消毒灭菌方面的知识,定期参加相关的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二、分区合理,设立病人候诊室(区)、诊疗室、消毒灭菌室、内镜贮藏室等。消毒灭菌室应当保证通风良好,内镜诊疗室应当设有诊疗床、吸引器、治疗车等基本设施。
三、不同部位内镜的诊疗工作应当分室进行;上消化道、下消化道内镜的诊疗工作不能分室进行的,应当分时间段进行;不同部位内镜的消毒灭菌工作的设备应当分开。
四、灭菌内镜的诊疗应当在达到手术标准的区域内进行,并按照手术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
五、工作人员消毒灭菌内镜时,应当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防渗透围裙、口罩、帽子、手套等。
六、内镜及附件的数量必须同接诊病人数相适应。内镜活检钳必须达灭菌水平,胃镜、肠镜应达到高水平消毒。
七、清洗设备齐全,应配四槽或五槽清洗消毒槽、高压水枪、多酶洗液等。内镜及附件使用后立即清洗、消毒或灭菌。清洗消毒或灭菌时间应使用计时器。内镜的清洗消毒灭菌必须符合卫生部《内镜清洗消毒操作规范(201*版)》要求。
八、内镜室做好内镜清洗消毒的登记工作,包括就诊病人姓名、内镜编号、清洗时间、消毒时间及操作人姓名等事项。
九、每日诊疗工作结束,必须对吸引瓶、吸引管、清洗槽、酶洗槽、冲洗槽进行消毒灭菌。用75%的乙醇对消毒后的内镜管理进行冲洗、干燥,储存于洁净柜内,镜体应悬挂、弯角固定钮应置于自由位。
八、胃镜室每日诊疗工作开始前,必须对当日拟使用的胃镜进行再次消毒,当日不再使用的胃镜消毒时应延长消毒时间。
九、用于灭菌的2%戊二醛应每日监测有效浓度。灭菌后的活检钳按无菌物品储存要求进行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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