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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201*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1)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18:49:19 | 移动端:质监局201*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1)

质监局201*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1)

质监局201*年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201*。。。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市局党组及。。。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坚持“思路就是出路,创新就是发展”的理念,探索稽查工作新思路,向法律要案源,靠规范树形象,以创新求发展,奋力开创执法工作的新局面。现将201*年具体工作总结汇报如下:一、严格食品安全监管

我旗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135家(馒头店21家、熟肉店18、豆芽店4家、糕点蛋糕加工店28家、豆腐店16家、面条加工店4家、粉条店10家、凉皮店2家、饺子店7家、炒货店5家、油炸食品店9家、螺旋藻企业3家白酒厂4家、水厂3家、蜂蜜厂1家)其中有8家企业产品获得QS标志。3月份,我局组织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从业人员培训班”共培训112家小作坊的122人。根据。。。人大的安排由我局拟草了《。。。食品加工小作坊及现做现卖店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并报。。。人大审议通过颁发。根据该办法的有关规定稽查队对符合该办法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及现做现卖店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临时)》,现共有128家食品加工小作坊及现做现卖店办理了《食品生产许可证(临时)》。针对不符合生产加工条件的小作坊及现做

现卖店稽查队要求其进行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食品企业及小作坊的责令停止营业,现停业的小作坊12家。

根据国家局《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及鄂尔多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稽查队开展了针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及现做现卖店使用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工作,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及现做现卖店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状》和《食品添加剂采购配料岗位责任状》。同时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了4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不合格及非食用添加剂行为,并依法予以查处。9月份和10月份,在全旗范围内深入开展了“两节”期间食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主要包括月饼、肉制品、馒头、豆芽等节令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重点检查了食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状况、原材料来源、产品标识等情况。尤其是对月饼生产企业和销售网点进行重点检查,共检查月饼生产企业个。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原材料进货检验:检查月饼生产企业使用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使用的添加剂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使用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小麦粉、植物油行为;2、环境卫生检查:检查月饼生产加工车间是否符合要求,原材料和成品堆放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同时在此次监督检查过程中还对糕点生产企业

生产的月饼进行了随机抽样,并送至。。。疾病防疫控制中心进行检验,检验结果显示本批次抽检的月饼全部合格。

二、组织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按照旗政府和市局的统一部署,继续在全旗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范围内开展以食品质量安全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一是进一步整治潜在的食品质量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进货台账、生产过程、产品检验等各项记录。二是进一步整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三是监督企业严把原辅材料进货查验关、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关和产品出厂检验关。通过大力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切实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和食品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把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关,促进我旗食品生产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三、围绕重点产品落实定检计划

根据年初制定的抽检计划,我局完成了第四季度的抽检,截至目前为止,我局向。。。疾控中心送检了290份食品样品。向鄂尔多斯市食品检验中心送检了3份瓶桶装饮用水样品。抽检涉及产品12种,主要为豆芽、熟肉、糕点、粉条、馒头、豆腐类等;检测项目12项,主要为食品添加剂、微生物、重金属等。合格率为90.3%。

四、完善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加强信息沟通,力争质量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理顺系统内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信息报送机制,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风险情况要及时逐级报告。积极与农业、工商、卫生等监管部门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健全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预测预警体系。根据突发事件发展和应急处置情况,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积极与媒体沟通,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有效引导舆论。

扩展阅读:黎川县质监局201*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201*年黎川县食品生产安全

监管工作总结

201*年我局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紧紧围绕工作职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食品监管工作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履职到位,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没有出任何食品安全事故。现将我局201*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总结汇报如下:一、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根据上级相关文件通知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宣传报道组专门从事打击行动的宣传报道及信息报送工作,对全县15个乡镇场进行分区挂点监管。结合本地实际,我局以县城所在地及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地区,以肉制品、豆制品、辣椒制品、乳制品、面制品为等重点食品,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严打宣传月以来,我局共开展宣传咨询活动1起,悬挂宣传横幅2条,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1次,社区宣传1次,发放宣传材料200份。对7家获证企业及15家小作坊,除了发放严打宣传材料外,还在市局的统一部署下,送达了抚州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明白书,并和企业(小作坊)签订了食品添加物质质量安全承诺书。今年6月14日,县政府统一领导部署下,药监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等单位联合举办黎川县“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我局利用设立宣传咨询台、印发食品安全知识系列宣传小折页、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共发放宣传小折页600余份,接受消费者咨询30余人次。专项整治期间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100多人次,监督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50多家次,对一家获证企业使用的辣椒油进行抽样送检。

二、严格开展问题乳粉清查工作

根据市局统一部署,我子时开展清缴清查工作。重点加强了对辖区内使用乳粉生产其他食品的糕点、面包、饮料、婴幼儿食品、冷饮和巧克力等企业进行筛查,严防使用问题乳粉为原料进行生产加工食品,督促涉乳企业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清查行动启动以来,共出动50人次,排查了15家加工糕点的小作坊,均未发现问题乳粉。对1家糕点小作坊进行了抽样检查,未发现含有三聚氰胺。

三、加强节日监督检查。在县政府领导下,参加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十一”、中秋等节假日及中、高考前的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00多人次,从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着手,对30多家食品生产经销企业、2个集贸市场进行了检查,确保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四、加强获证企业监管。加大对获证企业巡查力度,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照卫生规范的要求,强化对生产现场的管理,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如遇到存在重大问题隐患则要求企业立即停产整顿。对全县7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统一印刷十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依法生产,强化责任意识,严把食品质量安全,以“诚信为本、诚信兴业”为宗旨,牢固确立“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思想观念,以优质产品取信与民,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卫生、安全的放心食品,争做依法生产经营、诚信服务的行业典范。要建立原辅材料进货台帐和产品销售台帐,从源头上管理食品质量,确保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开展食品企业帮扶工作。积极帮助、指导申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照申证要求,合理建设生产车间、购置设备,建立化验室,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今年有1家新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六家食品生产企业完成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工作。

六、存在的问题

在今年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局、县委及县政府的要求目标,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是食品安全监管法律规章制度不全,尤其是小作坊监管办法或条例没有出台,导致对小作坊的监管出现盲区,我们对小作坊监管没有法律依据。二是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一些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食品安全法律意识淡薄,生产场所卫生条件较差,自身管理水平较低,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不强,产品质量安全难以保证。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的小店小厂、小作坊、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隐患较多,有的无证照生产经营,主体责任难以落实到位。三是监管人员少,工作任务多。由于监管人员数量有限,监管工作任务繁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食品监管工作的全面落实。

黎川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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