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201*年食品安全考核工作自查总结
201*年青田县卫生监督所食品安全工作
自查总结
根据浙食安委[201*]2号《关于印发201*年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和丽卫[201*]181号《丽水市卫生局转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浙江省20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卫生局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青田县卫生监督所顺利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管和安全保障任务。现根据《201*年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细则》对本所201*年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查,具体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一)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健全情况
1.1.2根据县政府布署,在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移交青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前,本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仍由本所负责监管。201*年,本所按照省市文件精神要求,建立了温溪、船寮、腊口、北山四个分所并分别由科室按片区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在卫生监督基本装备方面,配备有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食品采样箱和食品中心温度计等仪器,具有6台数码照相机,2台摄像机,1支录音笔等取证工具,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监测项目数和取证工具的比例,分别达到75%、65%以上,并且进行了仪器使用(维护)登记制度,有专人负责。
3.1.1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本所现有在岗卫生监督人员21人,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专(兼)职4人,均持有卫生监督员资格证及卫生执法证,有效持证率达100%,在岗人员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达19人,占总数的95.59%;201*年食品安全监管相关经费19万元,均达到省、市相关要求。
5.2.2按照《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要求,本年度共受理行政餐饮许可388份,包括新办263份,延续81份,变更1份,注销43份;所有许可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许可文书、卫生行政许可程序、许可依据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实行一户一档信息管理。平时在卫生监督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做到违法必究,依法执法。截至12月立案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24起、罚没款共计6万元,没有出现有强制性执行的案件,被处罚人基本都能按照处罚决定书的处罚金额完全履行处罚决定,未出现复议现象。
(二)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0.6.1-2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浙食药监食201*26号《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保障群众饮食安全,青田县卫生局结合青田实际,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卫生局局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组,指导工作,并制定打击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方案,深入开展餐饮服务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在201*年的专项整治基础上,青田县卫生监督所与每户餐饮业主签订了承诺书,并分发了有关添加剂的宣传资料和安全使用小册子共计2256份,每户餐饮店均张贴了九部委联合下发的公告和宣传画,在检查过程中对餐饮单位是否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督查,强调宣传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添加剂的危害性,对发现的违法或违规行为及时给予处理。201*年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894人次,检查单位餐饮单位1071户次,通过加大对小餐
饮的巡查和抽检力度。创造高压监管气氛,督促餐饮单位合法经营,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11.“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
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食安办[201*]14号)的精神,本所自201*年6月份开始,根据制定的专项方案,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共出动199车次,581人次,检查户次885户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指出,限期整改。通过严格管理,旨在提高各业主的食品安全意识,加强进货购物的管理,从货源上杜绝不合格肉制品流入餐饮环节。截至目前,没有在餐饮环节上发现有瘦肉精的肉制品,保障了群众的饮食安全。
12.3.1-2加强地沟汕整治、餐厨废弃物管理和食用汕综合治理工作:根据《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和防止“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专项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电201*8号)等文件要求,本年度继续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管理专项检查。对重点餐饮店食用油的进货渠道、采购索证是否齐全,外包装标识是否合格,是否存在使用地沟油现象、废弃油的去向等进行深入检查。专项行动共出动了166人次,检查了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和餐饮店共计368家餐饮单位,至目前为止,尚未发现有使用地沟油现象。
15.2.1-2酒类综合治理工作:为严防来源不明、超过保持期限以及假劣葡萄酒、白酒等非法流入餐饮服务环节,青田县卫生监督所开展了葡萄酒和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此次检查共出动监督员50人次,查了91户餐饮单位,发现有10户单位未建立采购查验索
证登记制度,监督员对其进行指导教育,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其中2户查到过期食品及销售没有中文标识进口葡萄酒的单位进行了立案处罚,共计罚款0.5万元。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对各业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的教育与宣传,要求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完善监管长效机制,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16.1.2-3其他专项整治工作:据浙食安委办【201*】8号文件的指示精神,自5月份开始,对全县各餐饮店、学校食堂开展了专项检查,对有外购糕点、米面制品的餐饮服务单位,督促经营者建立完善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杜绝不合格糕点、米面制品流向餐桌。至6月20日,共出动436人次,检查了218家餐饮单位,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及指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防止超范围和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发生。
同时,认真开展不合格辣椒、燕窝类、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含罗丹明B火锅底料等专项排查行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分别于2月份、4月、6月及时开展不合格食品排查行动,经查,未发现问题食品流入餐饮环节。
17.4.1-2
强化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在日常监管中,全面实
行量化分级管理,本县餐饮店应量化管理单位558家,实施量化分级管理558家,其中54所学校食堂、91所幼儿园食堂和413户餐饮单位,通过量化评分,其中A级单位11家,B级1家,C级546家,并进行一户一档建档工作。在量化分级管理时全面实行监督信息公示制
度,每户均有监督信息公示牌。同时在A级单位,引导实施开展五常法管理工作。力争本县餐饮服务面貌更上一个台阶。
(三)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和有奖举报等制度和落实情况18.2.1因食品监管职责尚未移交给药监局,故仍然使用本所的96301投诉举报电话。举报电话做到专人负责,24小时保持畅通,工作制度齐全,开展了96301接通率专项检查,由所领导亲自督阵,每月一次的抽查,未发生无人接听及超时接听现象,能够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总结及报表。
21.1.2举报电话201*年共受理卫生投诉举报案件45起,其中食品卫生类6起,占总数的13.33%;医疗机构卫生类35起,占总数的77.78%;公共场所卫生类3起;职业卫生类3起。都已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处理,做到接报一起、查处一起,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达100%,并都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举报者。
(四)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情况:
24.1.2食品安全应急事故处理一直是本所工作重点,201*年我所专门召开会议,制定了应急预案,成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动队。应急机动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保证接到疫情或是举报电话迅速到达现场;
27.1.1根据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源性疾病及时报告、公布,201*年度本县未发生食源性食品安全事故。
(六)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工作
33.1.2为了震摄违法犯罪分子,平时监督从严,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对平时的许可、处罚监管信息本所也予以及时在青田
卫生监督网站上予以公告,方便群众监督。
(七)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35.2.2全所职工通过内部自学和培训积极学习《浙江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同时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及时开展社会宣传,201*年,本所共发放相关宣传册3000余份,宣传画201*余份。
37.1.2开展餐饮业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每周三下午定期培训,由监督人员进行讲课并进行考试后才发放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方可上岗从事餐饮服务。从人员素质上提高卫生安全意识。
38.1.2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宣传食品安全知识,201*年全年共编发《青田卫生监督》简报8期,在省市卫生监督所、市县卫生局网站、中国青田网及青田侨报提供信息70篇,被省卫生监督信息网录取65篇,特别是在青田侨网及侨报上信息的发表,大大宣传了卫生监督工作,提升了卫生监督新形象。
青田县卫生监督所二一一年十二月
扩展阅读:201*年食品安全管理指标考核自查总结报告
城口县人民政府文件
城口府文“201*”**号签发人:
城口县人民政府
201*年食品安全管理指标考核自查总结报告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根据重庆市食安委《201*年重庆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方案》渝食安委“201*”7号文件报送要求,我县认真对201*年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我县充分认识到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根据《食品安全法》对各环节食品监管部门职能职责的调整分工,按照重庆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布署,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主任,县食安委成员各成员单位领导任副主任,县委办、宣传部、监察局、财政局等单位领导为委员的城口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县食品安委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卫
生局,并于6月29日召开了城口县201*年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明确了各监管部门职责,县长卢鹏飞就食品安全重要性、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工作目标作了重要讲话,办公室制定了《城口县201*年度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针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10次,及时安排部署了各项工作,使我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明显提高;食品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秩序明显改善。
二、制度建设与监管保障
201*年8月4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印发《城口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基本工作制度》,建立了会议、信息联络、食品安全事件报告、举报投诉、重点场所重大节日监管等共计14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食安委各组成部门监管职责,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根据工作实际与职能变动,县政府完善了对各职能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机制理清监管边界,避免监管交叉和监管空白,形成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合力。修订完善了《城口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预案》,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严格责任追究制。
三、201*年度工作开展完成情况(一)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1.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紧紧围绕打造有机农产品基地县
的发展思路,树立‘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的特色产业发展理念,坚持‘念山字经,写林字文’的战略决策。一是大力实施品牌战略目前全县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达7万亩,涉及镇乡8个,产品7个,制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应用覆盖率达到95%以上,确保了农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了有机农产品的产量。二是以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中心,抽调专业人员组成例行监测专项工作组,对全县果蔬产品农药残留例行监测。201*年全县已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监测点20个,全年共抽检样品923个,合格率97.4%。三是通过加强宣传,强化管理,健全制度,增强农产品安全意识,规范农产品监管流程,提高农产品质量,目前全县已基本建立了企业自律为主体、行政监管为保障、社会监督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四是为加快城口农产品对外推荐,积极与工商部门沟通协作,共同推进品牌农产品商标注册,形成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市场拉动的互动格局。今年成功申报了城口山地鸡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获得国家商标总局商标注册受理并公示,于明年3月正式启用。五是积极组织和筹备参加了201*年1月1519日第九届重庆〃中国西部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暨第十二届重庆名优特新产品迎春展销会,全面展示我县原生态的农林特色产品;扩展农产品对外知名,成功招商重庆市渝农乡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入住我县开发城口山地鸡,为城口山地鸡产业发展做大做强奠定了基础。
2.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整顿。着力解决食品生产环节
的突出问题,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整顿。一是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采取委托乡镇食品执法工作,建立了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落实了食品安全协管员25名;与乡镇签订食品安全委托执法协议书;划定区域,实行企业分类管理,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巡查、回访、监督抽查、质量承诺和预警;二是通过对25个乡镇摸底调查,对去年66家小作坊档案进行了删减,现有符合条件的小作坊23家,获证企业13家,建立了完整的企业档案,实现了动态监管。三是开展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加强证后监管,严格查验2家食品获证企业的年度审查,下发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通知书》;四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非食用原料加工食品的专项整治,切实做到五不放过,帮助企业建立食品添加剂台账,要求企业严格进货、入库、领取、使用登记管理,坚决杜绝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发生;全面排查以乳制品为原辅材料的食品加工企业,严防不合格乳制品原辅材料进入食品加工环节;开展肉制品生产企业原料发光肉、豇豆、蜜饯及白酒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对我县老腊肉、腊香肠进行专项检查,针对我县3家企业监督检验不合格的问题,按照既要严格查处,又要为企业服好务的宗旨,请教专家,走访企业,探讨细节,找出原因,帮助企业走出困境。
3.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顿。以贯彻执行食品安全监管一部法律、一个条例、两个办法、八项制度的法律制度体系
为主线,围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一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培训,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11次,以场镇会院坝会的形式组织学习58次,让经营者明白义务,监管干部明确职责,大大提高了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二是认真开展各项专项工作,按照县食安委和市工商局的统一工作布暑,认真开展08乳粉清查清缴、食品流通许可工作、流通环节食品检验等专项工作,理清了食品经营户底数,规范和完善档案资料,清除日常监管的盲区和死角,规范主体经营行为,规范进货、进销货查验,有效确保辖区重点时段、重点品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食品消费安全。三是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达到处罚一处,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目的,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818人次,检查经营户5428户次,取缔无照经营72户,没收或者销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的食品1471公斤,货值1.20万元,查处经营不合格食品案件10件,案值0.42万元,处罚款8.12万元,查处为无照经营食品提供经营场所案件2件,处罚款金额2.50万元。四是如期完成201*年1月前一单通单据在辖区食品批发商中使用率达到60%,校园及周边食品流通经营者使用率达到100%,4月底前,一单通单据在全县所有食品流通经营者中使用率达到100%的目标任务。从201*年至今,对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进行了多达82400户次的检查,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个,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96件,查获各类假冒伪劣食品4311公斤,货值金额达17万余元,确保了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
4.餐饮消费安全整顿。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明确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突出责任分解,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运行机制,一是准确掌握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现状,对全县25个乡、镇(街道)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广泛深入地调查摸底,准确掌握了全县519家餐饮服务单位的地域分布、持证情况、经营类别,基础设施设备等基本情况,为日常监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以五城联创活动为有效载体,以市容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为重要手段,按照横向抓覆盖,纵向抓延伸的工作要求,在餐饮业中全面实施了餐饮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统一印制了500余套《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培训制度》、《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消费者投诉举报制度》发放至全县各餐饮服务单位。截止目前,共受理餐饮服务行政许可申请262个,已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257个。三是严厉查处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及建筑工地食堂无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强化索证索票、进货验收,积极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全年共完成各项专项检查14个,共出动执法人员838人次,车辆136车次,检查辖区内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建筑工地食堂、集体食堂2746户次。四是采取多种措施深入
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共出动执法人员93人次,车辆21车次,检查辖区内各类学校食堂198户次,检查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161户次,保障了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二)开展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专项整治
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重庆市201*年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了《城口县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专项整治工作工作方案》,组织召开相关成员单位会议,以确保不生产、不流通、不食用废弃食用油脂为全县专项整治总体目标,落实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责任。突出重点,加强宣传,注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加强对食用油流通环节的检查,整顿和规范食用油流通环节经营秩序,集中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食杂店进行了检查,严把食用油进货关、贮存关、销售关,强化市场监管,基本做到了食用油流通来源清、流向明。二是加强对餐饮经营单位食用油的检查,确定以小食店和中、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整治对象,采取多种形式,按照合格1家,放行1家的要求,加大清查力度,对餐饮经营单位进行逐户清查,要求各餐饮单位严格按照《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对餐厨垃圾进行管理。共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车辆11台次,监督检查各类餐饮经营单位287家。通过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的监管,规范了食用油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了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作为食用油再次
流入餐桌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对学生饮用奶安全监管
认真贯彻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和县委十一届七次全委会精神,不断改善我县中小学生的营养状况,增强学生身体素质,深入推进健康城口建设,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小学生营养促进工程的意见》(渝府发[201*]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小学营养促进工程的意见》,于201*年秋季开始实施,一是按照安全是前提、质量是基础、营养是核心的指导原则,县教委、财政局、卫生局、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质监局、审计局、农委、工商局和各试点单位严格按照《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小学营养促进工程的意见》的要求,加强免费供蛋爱心午餐的管理,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二是成立了免费供蛋爱心午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免费供蛋爱心午餐试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审批各试点单位的实施方案,会同县政局下达预算指标。各试点单位具体负责单位免费供蛋爱心午餐的实施和专项经费的管理。推行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的管理方式,建立健全采购、质检、配送、领取各个环节管理制度,确保免费供蛋爱心午餐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为全县109所非寄宿制村小校2029名学生每天免费提供一枚鸡蛋,为试点单位的非寄宿贫困生免费提供爱心午餐,县级财政按每枚鸡蛋0.6元和每生每天2.5元给予补助给予补助,全年按250天计算。目前已经基本到
位。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为使食品安全意识深入民心,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县食安委本着宣传也是一种监管的原则,始终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一是积极开展大型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县食安委各监管部门利用3.15活动、《食品安全法》宣传周、人大代表送健康、爱国卫生月、农民工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大型宣传活动,以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和宣传手册、现场展示假冒伪劣食品等形式,向消费者传授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围绕增强消费者科学饮食意识,大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食品安全监管各成员单位如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分别组织监管对象开展业务培训,并深入企业实施规范督导,树立企业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倡导质量第一、诚信兴商、依法经营的企业行为准则。三是大力发挥食品行业协会作用,全县范围内分类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和技术人员食品安全专题培训,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坚守诚信,自觉加强食品安全生产过程质量卫生安全管理,抵制制售假冒假劣食品行为,努力提高各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水平。
(五)加大“12315”“12365”等品牌建设力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严格按照申诉举报受理程序规定,畅通12315、12365、
59225963工商、质监、药监申诉举报渠道,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节假日期间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同时,县食品安全委员各成员单位形成联动机制,一旦接到投诉举报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及时、有效、妥善进行处置。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处,有处必果。全年共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申诉)不合格食品案例6件,处理6件,处理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72万元。
(六)按要求及时报送各类总结、报表和资料
我县按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及时上报各类总结、报表和资料。今年向上级安全部门报送食品安全信息12篇;上半年报送食品安全半年总结1次;下半年报送食品安全年终总结1次,食品安全年终自查总结1次;全年报送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多次。附件:201*年区县(自治县)政府食品安全管理指标考核细则自
测评分表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1:
201*年区县(自治县)政府食品安全管理指标考核细则自评分表
责任单位:重庆市城口县考核日期:201*年1月8日考核项目(5分)2、区县(自治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品安全组织领导(20分)监管部门职责明确,责任落实。(5分)3、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食品安全管理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问题。(5分)考核内容评分标准一项扣2分,扣完5分为限。分别明确区县(自治县)政府、食安委、各监管部门职责得5分,任一项未明确扣2分,扣完5分为限。年度内召开政府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问题,有文件、会议纪要、图片资料得5分,资料不齐全酌情扣分。计划扣3分,无目标任务书扣2分。自查得分考评得分551、组织机构健全,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有文件、有机构、有专职人员得5分,缺554、制订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落实食品安全目有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书得5分,无工作标任务。(5分)
5、建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议事制度(规则)和办公室工工作制度齐全得2分,无议事制度扣1分,作制度。(2分)无办公室工作制度扣1分。2制度建设与监管保障(20分)6.、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有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得5分,无责任制等,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5分)7、建立健全本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5分)8、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8分)扣3分,无责任追究制扣2分。制定应急预案,能及时应对食品安全事故得5分,无应急预案扣3分,未及时应对食品安全事故一次扣3分。扣完5分为限。工作经费能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得8分,无配套工作经费扣8分,工作经费不足、不能保障工作开展扣4分。按照渝办发201*141号文件要求,及558年度工作开展完成情况(60分)专项整治(30分)9、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包括农产品、食品时制定辖区内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具体实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施方案,分解并落实任务,有方案和整顿进出口环节等。(20分)工作资料得10分,无方案扣4分,无整顿工作资料扣6分。按照渝办发201*132号文件要求,在10、开展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专项整治。(5分)辖区内严厉打击将餐厨垃圾作为食用油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效果不佳的区县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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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对“学生营养促进工程”学生饮用奶原料收购、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11、加强对学生饮用奶安全监管。(5分)未开展专项检查,监管不力的地区扣5分。对不需要开展学生奶工作的区县,允许合理缺项。宣传活动(10分)食品安全投诉和事故处置(10分)信息报送12、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执法队伍、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10分)全年无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扣2分,未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得分,宣传活动效果不明显扣4分。51013、认真处理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受理未及时受理处理举报投诉每起扣1分;未和处理率达100%;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反应机制,及时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或未按规定及时加强预测预警,及时处理食品安全事故。(10分)报告的每起扣2分。1014、按要求报送食品安全信息材料(包括工作计划、专项行动方案、工作动态、报表和总结及因工作需要未按时报送1次扣1分,未按要求报送1次扣1分,报送材料缺1次扣2分。10(10分)临时确定的报送材料等)。(10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创新和亮点,在全市乃至全国具加分项目有借鉴和推广意义。获国家级肯定推广的一次加5分,获市级肯定推广的加3分。(10分)加分累计以10分为限。
未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年内所辖区域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一起扣5分。受国家级通报批评或发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大案在全国造成恶劣影响或被中央减分项目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经调查属实的一次扣5分;受市级通报批评或被市级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大案在本市造成恶劣影响的一次扣3分;受市政府通报批评的一次扣1分。(10分)减分累计以10分为限。
主题词:卫生食品安全自查总结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年1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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