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汇报
阳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国务院的总体布置,全面落实国家工商总局72号文、和省局市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针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现状,结合市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提出的“五个一”要求,深化专项执法检查、强化日常规范监管、提升执法效能,全面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努力实现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食品安全无小事,我们肩负着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重要使命,不仅责任重大,而且关乎老百姓生命安全。因此局党组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案查处无照经营4户,罚款201*元,有效整治和规范了我县食品市场经济秩序,使辖区市场销售过期、变质、“三无”等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得到进一步改观,为全县人民群众建立起了安全放心的购物环境。
三、强化食品和乳品抽样检验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食品抽样检查计划,每月认真开展食品的定期抽检和快速检测,对涉及民生的重要食品、量大、面广的食品以及高风险的食品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应急抽检和专项抽检,深入贯彻工商食字{201*}3号和【201*】172号文深入开展了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经营行为和食品质量为监管重点,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重点检查食品乳品经营者建立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特别是保证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每周定期抽检。严格规范抽检程序,留存抽样检验记录,每月按要求及时向市局上报抽检情况及后处理结果。1至11月,我局在县级财政拨付8万元抽检经费的情况下,按计划购买食品快速检测试剂发放给各基层分局进行食品的快速检测。快速检测食品286个
,婴幼儿配方奶粉也已经抽样检验30个批次,成人奶粉3个其他食品20个。
四、依法规范食品经营,严格实施流通许可。我局按照(工商食字){201*}67号文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食品流通许可的实地核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严格流通许可证的核发。近期,按照省局《关于切实做好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验照工作,我局正在对辖区乳制品经营户的主体资格和许可范围进行重新审查核定,并以此为契机,对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工作进行“回头看”,进一步严格法定条件、程序和有关规定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对不符合法定要求和发证条件的,依法予以注销和撤销;对条件较差的食品经营企业,责令停业整顿;对不符合新规定要求的乳制品经营户,限期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截至目前年我局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份,变更份,注销户,其中核发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流通许可证户,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户,变更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流通许可证户,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户,经营范围取消乳制品经营的户。食品经营户户。
五、加强监督食品经营者自律工作。首先是严格监督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把好进货质量关,要求食品经营者对供货者索要其合法证照,索要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并留存保管,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不得购入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的食品。并将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作为日常巡查工作的重点,对食品经营者不按规定落实查验记录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相关食品的经营。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问题食品造成事故的,一律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给予严厉处罚,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上半年查处的食品案件中有3起为未按规定查验证照和相关文件材料的,罚没达6000元。
三、整治行动中取得的经验:
一是要建立完善的领导体制。这次专项整治活动,我局到所建立起了完善的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协调联动,确保了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二是要广泛发动群众,食品安全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广泛发动,可以提高群众警醒意识、安全意识,又可以依靠群众,提供食品安全线索,为工作开展提供充足信息资源;三是要加强与其他部门联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一项系统整治工程,要依靠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这次活动中,由我局和,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形成一股合力,推动专项整治活动扎实开展。
通过十多天的调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有。
一是农村食品经营大多为个体工商户,缺乏必要的设施,经营管理落后。农村食品安全常识不普及,很多老年人在家中经营食品店,文化水平较低,没有识假辩假能力,使一些批发商有机可乘。二是农村信息化建设相当落后。农村食品安全的信息网络还很不完善,多数地区信息滞后,制约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效率。三是经营者自律和社会监督不到位。面对当前农村食品市场量大面广的实际,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还不够密切,社会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发挥作用不明显,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维权意识、参与意识淡薄,社会氛围还不浓厚。
四、下一步食品安全工作思路
我局将继续在市局和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执法责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努力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食品添加剂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非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使流通环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是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要实现新突破。强化食品安全的源头治理。继续大力实施名牌产品、名优企业带动战略,推动食品质量的提高。强化日常监管,规范行政审批,严格市场准入。
三是将继续开展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抓好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和城乡集贸市场,机关学校食堂,医院周边、学校周边和旅游景点周边等公共场所的食品摊点等重点部位,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商品的不法行为。
四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特别是对农村、校园、偏远山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宣传。重点是对其普及《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加强不不合格食品的辨别能力,知道用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扩展阅读:专项治理汇报材料
崇安新沙河煤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
非常高兴迎来了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莅临我东瑞煤业检查指导工作,在此,我代表全体干部职工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最真挚的感谢和最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将矿井的基本情况和“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情况做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一、地理位置及概况
山西陵川崇安新沙河煤业有限公司距陵川县城西北约13km,位于礼义镇沙河村一带,行政区划隶属礼义镇管辖,矿井位于陵川县城西北13km处,距礼义镇约6km,距高平米山集运站约18km,交通极为方便。
陵川新沙河煤业有限公司为陵川县村办集体煤矿,始建于1994年,于1996年投产,201*年1月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换发的1400000721224号采矿许可证,批准井田面积5.851km2,批准开采15号煤层,生产能力300kt/a。
二、矿井主要地质情况
1、地质构造:井田内总体构造较简单,地层总体倾向西,倾角4°~10°,较为平缓,井田内褶曲宽缓,现未发现断层、陷落柱构造,未见岩浆岩侵入,地层走向变化不大,根据DZ/TO215-201*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对照,井田构造应属简单类型。2、煤层开采特征:本井田含煤地层主要为石炭系上统太原组和二叠系下统山西组,山西组地层总厚为42.05m,一般含煤3层,3号煤层井田内仅赋存于北部的山梁一带,埋藏较浅,破坏严重,目前已无开采利用价值。据区域资料,煤层厚3.50~4.10m,平均厚3.80m,可采含煤系数9.0%;其余均为不稳定的不可采煤层。
井田内可采煤层为15号煤层,15号煤层:位于太原组一段顶部,K2灰岩之下,煤层结构简单,含1层夹矸,顶板一般为K2灰岩,底板为灰色泥岩或粉砂质泥岩,15号煤层在井田内结构简单,为全区稳定可采煤层。
3、矿井瓦斯涌出量:据晋煤安发[201*]35号文《关于晋城市201*年度30万吨/年及以上煤矿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结果的批复》对新沙河煤矿瓦斯等级的鉴定结果,该矿属低瓦斯矿井。
4、矿井水文地质:本区奥灰岩溶水位标高640m,低于15号煤层最低底板标高(15号为950m),所以开采15号煤层不存在底板突水问题。15号煤层矿井水文地质条件总体亦属简单类型。
三、矿井开拓方式
根据井田内煤层的赋存条件和地形条件,以及影响井田开拓及工业场地布置等主要因素,设计在已有工业场地的基础上开拓及井口位置方案内容简述如下:
利用主工业场地内主斜井(并继续施工),主斜井倾角21°,净宽4.0m,净断面11.8m2,斜长288m至15号煤层底板,装备B=800mm大倾角钢绳芯胶带输送机完成矿井的煤炭提升任务,井筒内设行人台阶兼作矿井的进风井和安全出口。
改造利用原沙河矿主斜井做为本次设计的副斜井,副斜井倾角18°,净宽3.2m,净断面7.5m2,斜长220m至15号煤层底板,装备双钩串车,担负矿井的人员升降、材料设备下放、矸石提升等全部辅助提升任务,设台阶扶手,兼作进风井和矿井的安全出口。
主斜井近落平处,布置15号煤立式煤仓,煤仓高度30.0m,煤仓上口向东南方向布置一采区胶带进风巷,平行一采区胶带进风巷30m布置一采区轨道回风巷。煤仓上口沿北偏东方向另掘一条主运输巷与矿井原有运输巷道沟通,平行主运输巷30m布置主回风巷。
副斜井落平后布置副斜井井底车场,出井底车场分别与主运输巷和主回风巷(加风门)联通。利用原回风立井并布置总回风巷与主回风巷联通,担负矿井回风任务,回风立井净直径3.5m,垂深97m,担负矿井的专用回风任务,设梯子间作为矿井安全出口。
四、矿井设计“五大”系统概况1、生产系统概况
本矿开采15号煤层,首采工作面布置在9号煤层一采区,设计采用长臂综采一次采全高采煤方法,全部垮落管理顶板。
2、矿井通风系统概述
矿井采用机械抽出式通风方式,通风系统为分列式通风系统。全矿井共布置3个井筒,主斜井、副斜井担负矿井进风任务,回风立井担负矿井回风任务。
3、矿井防排水系统概述矿井井下中央水泵房设于主斜井井底附近,沿管道、主斜井井筒敷设两趟排水管路,井下水沿主斜井排水管路直接排至地面工业场地井下水处理站。矿井正常涌水量7m/h<1000m/h,7×8=56m<450m。
4、运输、提升系统概述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450kt/a,采用斜井开拓,主斜井装备带式输送机担负全矿井原煤提升任务,副斜井装备单滚筒绞车和架空乘人装置担负矿井除煤炭外辅助提升任务。
5、矿井供电系统概述
五、基建工程进展情况
201*年,晋煤整合办核[201*]27号文件《关于〈晋城市陵川县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方案〉的核准意见》,山西陵川新沙河煤业有限公司为资源整合矿井,整合后的井田面积5.851km2,井田煤保有资源储量24233kt,生产能力为300kt/а。批准开采15#煤层,矿井建设工期为19个月。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全矿布置主斜井、副斜井、回风立井三个井筒,采用“一矿一面”的生产模式。
201*年8月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中被核定为45万吨/年资源整合项目。兼并整合原陵川县杨村镇杨村煤矿。整合后,井田面积为7.平方公里,井田煤保有资源储量为585、9万吨,生产能力为45万吨/年。井田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全矿井布置主斜井、副斜井、回风立井三个井筒,开采井田15#煤层。
我公司从资源整合以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201*年9月27日经市煤炭工业局批准同意我公司从201*年9月28日开始施工,工期为18个月。201*年10月22日经县煤炭工业局验收正式批准我公司第一批单位工程开工建设。
1、建设工程完成情况
截止201*年1月10日停工止。我公司已累计投入工程建设资金7000万元。其中:井巷工程已投入资金5000万元;土建工程、设备、设施等已投入资金201*万元。井巷工程:第一批单位工程:主斜井全长288米掘进工程已完工;78米行人绕道建设工程已完工;集中轨道回风巷全长548米,现已完成422米,还剩126米未完成;集中胶带运输巷全长530米,现已完成120米,还剩410米未完成。地面土建工程:调度楼、办公楼、灯房浴室、3座配电站房已投入使用,筒仓、筛分楼主体工程已完成。2、项目工程推进计划
井巷工程:集中轨道回风巷剩余22%工程量,计划用2个月时间完成;集中胶带运输巷剩余77%的工程量,计划用7个月时间完成。第二批单位工程包括:井底车场硐室、紧急避险硐室、中央变电所;运输道、回风道设备安装;提升、通风、排水、压风、地面生产、安全技术监控、通讯调度以及地面简易厂房、仓库、生活区及环境绿化等一切配套设施建设,还需投入资金5000万元,计划年底全面完工并实现投产试运行。对此,我们已经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落实工程时间、落实责任单位、落实责任人员、制定工期倒排时限,确保施工建设安全、高效、快速开展。目前,复工前的准备工作已全面准备到位。3月21日市煤炭工业局以晋市煤局便字(201*)232号文同意我公司恢复建设;经复查验收,3月28日县煤炭工业局以陵煤一函(201*)29号文同意我公司正式恢复建设。
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责任落实情况
按照晋政办发【201*】172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安全责任,做到“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不留漏洞”构建有效的安全管理保障体系,确保建设安全。
1、我矿严格按“五到位、十要求”的原则建立健全了管理机构、职能科室及队组,完善了各项制度体系,夯实基础、狠抓现场,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能,承担建设方安全管理责任。目前我矿领导班子成员11名,设立11个职能科室,拥有中层管理人员、安全、技术人员等,共53名。开工以来对施工单位人员培训4批次,共计培训员工230余人,培训率、合格率都达到了100%。
2、落实施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各施工单位资质具备,项目管理机构健全,设有安全、工程技术、通防、机电、质量等专业管理部门且人员、设施齐备;各项制度、措施完善并严格落实,实行安全精细化和标准化管理。3、落实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规范工程监理行为。目前现场共有8名监理人员,资质具备、持证上岗;各项监理制度健全并严格落实;设立旁站、现场监督。
四、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1、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201*]22号《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临政办发明电【201*】11号和古政办发【201*】3号文件精神及集团公司的安排部署,我矿于2月18日组织召开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集中整治专题会议,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并对认真开展好本次活动做了周密部署。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了《崇安新沙河煤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董事长和矿长为组长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并对各分管领导和各科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了明确分工,全方位、多层次有效的开展工作。
2、针对此次“专项行动”我们明确提出了四项工作目标:一是全员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这次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自觉、落实上扎实、措施上得力;二是周密部署,全面排查,根据省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内容逐条对照检查,认真落实,不留死角;三是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为依据,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为重点,有效遏制一切安全事故;四是狠抓落实,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措施、方案、责任人限期整改,确保排查出的隐患整改率达到100%,确保这次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3、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月18日2月25日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2月25日5月20日,接受省、市、县和集团公司的监督检查,并进一步整改。
以后的工作中,由安全集中整治领导组组织各专业科室,每逢“10”进行联合检查,各单位要把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整章建制,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201*]22号文件精神,按照“二类矿井”分类“十四条”重点检查内容,逐一对照检查,我们坚持不折不扣、不增不减、不作假不变通,把“专项行动”重点内容细化分解,在“二类矿井”中,逐一对号入座,认真进行了落实整改。我们先后修改了跨年度作业规程和基建纲要、完善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基建相关手续、健全了各种记录、台账等软件资料,进一步加强了工作措施和安排,确保全年安全、基建工作顺利开展。
5、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我们特别突出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工作,坚持定任务、定时间、定责任人、定措施、定资金的“五定”原则,坚持瓦斯治理到位、水患防治到位、顶板管理到位、职工培训和素质提升到位、现场管理监督到位的“五到位”原则,真正消除井上下各类隐患、杜绝各种违章,确保矿井本质安全和长治久安。
6、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成效,我们对各级干部、各部门单位制定了严格责任追究和查处制度。凡是因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敷衍推诿,出现失职、渎职的行为,造成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进行责任追究,严厉惩处,绝不姑息迁就。
7、下一步安全工作计划及重点整治内容:
(1)、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严格落实领导“双带班下井制度”。
(3)、加强培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稳定队伍,确保施工单位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备达标常态化。
(4)、严格按照设计、专篇、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措施等组织施工,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批小建大等现象。
(5)、配足安管人员,加强现场监督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认真落实三方责任,确保安全施工和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
(6)、根据《规程》及有关文件要求,制定相应措施,突出抓好瓦斯治理、水害防治、顶板管理、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等几项工作,确保安全建设。
(7)、加快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讯联络、矿井顶板在线监测、煤炭产量监控、公文信息处理等“九大系统”的设计审批、安装改造工作,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基建进度,合理安排施工,严格执行“三同时”原则。
(8)、按照古煤工发【201*】21号文件“十化”标准,认真整改尽快复工建设,力争按期达标投产。
虽然我们在安全生产、建设管理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离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是存在许多不足,比如:施工单位的职工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矿井整体的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作业现场的动态达标工作还需加强。为此,我们将把此次专项督查组的检查指导,作为一次难得的学习和整改机会。总之,通过开展此次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我们要确保煤矿安全工作实现根本性好转,促进煤炭工业健康、有序、稳
定发展,为“跨越转型发展,构建和谐山西”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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