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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服务中心的一些看法与观点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18:58:22 | 移动端:关于行政服务中心的一些看法与观点

关于行政服务中心的一些看法与观点

关于行政服务中心的一些看法与观点河南省平顶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几年来,全国各地围绕建立行政服务中心的目的、意义争论不断,对中心的发展前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大部分中心的成立,受到了普通老百姓的拥护与认可。热热闹闹开张,冷冷清清收场的也有,但毕竟是极个别的现象。这场自下而上的,“没爹没妈”的自发式改革,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办事人员的时间和成本,提高了速度和效率,同时,也有效地遏制了审批腐败,优化了当地的发展环境。

下面,我结合平顶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实际,以及我们在中心建设方面做的一些探索和思考,谈一点自己的看法。一、关于行政服务中心的定位问题

要办好行政服务中心,使行政服务中心更好的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首先要解决行政服务中心的定位问题。给行政服务中心定位比较难。因为从我们国家几十年的发展历程看,过去的改革都是由中央提出,各地党委、政府在上级的指导下推进,干什么?怎么干?中央讲得很清楚。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则不同,这项改革由市县两级发起,中央没有,省级也很少,现在就有那么六七家。中心怎么建?建成什么样?各使各的招,各想各的法,没有统一的标准。

但是,要建设好中心,给中心正确定位的问题又回避不了。不解决定位问题,不知道行政服务中心是什么,也就办不好中心。从平顶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几年的建设实践看,同时总结一些兄弟中心的建设经验,我们认为,各地的行政服务中心,无论是政府的派出机构,还是政府的直属机构;无论叫行政审批中心或便民服务中心,还是叫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机构性质不同,名称叫法各异,但没有本质的区别。它们都是按照转变政府职能、转变管理方式、转变干部作风,提高行政效率、提高服务水平、提高防腐能力,服务人民群众、服务改革开放、服务经济建设的思路和要求,遵照“公开、公正、便民、高效、廉洁、规范”原则,把管理与服务、监督与协调、规范与引导有效结合起来,积极应对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由党委、政府共同决定建立的一个从机制上转变干部作风,从审批上优化发展环境,从源头上遏制审批腐败,从做法上同国际接轨,从行为上方便服务对象,从体制上推进服务型、效能型、法制型政府建设的载体和平台。用通俗的话讲,中心就是一个方便老百姓的“服务器”、提高行政效率的“加速器”、转变政府职能的“转换器”、推进依法行政的“整流器”、优化发展环境的“净化器”、遏制审批腐败的“监控器”。

也有人认为:行政服务中心是一个以透明、便民、规范、高效为特征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务的办公场所。我们认为,这个界定仅仅把中心定位于一个集中办公的场所,有些过于简单化,未能完全体现行政服务中心的科学内涵。比较而言,我们认为还是前面的概括较为全面一些。二、关于行政服务中心的功能问题

也就是哪些事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办公,集中服务。

在行政服务中心刚刚成立的时候,主要目的是为了革除过去行政审批工作中的一些弊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当地经济发展环境。如当时东南沿海的一些中心,开始就主要以办理投资审批为主。随着内地一些地方中心的成立,他们在吸收东南沿海城市的中心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开始把那些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审批事项纳入中心,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我们认为,随着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化,审批事项的减少,各地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功能将会弱化。在这种情况下,要想把中心办好,必须树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观点,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推进服务型、效能型、法制型政府建设的载体和平台的作用,在做好审批工作的同时,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大目标,积极完善中心的服务、监督等功能,把面向群众、面向企业、面向社会乃至面向单位的各类行政审批、行政服务、招标投标、中介服务、行政收费等事项纳入中心,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提供优质服务,优化发展环境,加强事前监督,遏制腐败发生,推进政务公开,促进社会公平。一般来讲,一个功能完善的中心,在服务内容上至少包括五个方面:许可与审批、公共资源的公开交易、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统一收取、中介与垄断组织的公开规范服务以及便民事项。

三、行政服务中心的发展趋势

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从1999年开始,已经历了将近10年的时间。时间虽然短暂,但中心的发展十分迅速。据报道,目前,全国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已达到4700多家,几乎覆盖了全国各地的市、县两级政府,而且已开始向省、乡镇两级延伸。中央领导多次到一些中心调研,就中心建设提出明确要求。许多专家、学者也纷纷涉足这一领域的研究,为中心发展寻找理论上的支持。特别是《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从法律的高度为中心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总结各地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实践,结合国外集中行政审批工作方面的成功经验,以及学者的理论研究成果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我们认为,按照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三权分设”的设想和行政许可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规定,以及行政服务中心不断追求高效率的内在要求,行政服务中心的发展将要经历三个阶段:

一是初级阶段,即初步集权阶段。通过强制方式,把各单位的审批事项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办公,变暗箱操作为阳光操作,变分散办理为集中办理,变间接监督为直接监督,变各自为政为联合行政。通过办公场所、办公方式的改变,有限度地提高行政效率,让群众少跑一些腿,初步改变“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的衙门作风。

二是中级阶段,即适度集权阶段。在各窗口单位内部成立行政服务(许可、审批)科,把单位内部的许可、审批职能相对集中到一个科或两三个科,再将这些科室整体前移到行政服务中心办公,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以解决后方科室与前方窗口不协调不统一,单位内部互相扯皮,让群众两头跑的问题,通过内部体制的适度改革,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三是高级阶段,即高度集权阶段。打破现有的行政管理体制模式,按照行政许可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规定,在地方政府的组织机构中设置行政许可局,把原由各单位行使的行政许可(审批)职能剥离出来,上收政府后集中交给行政许可局。通过体制的根本性变革,彻底解决一个地方政令不通、单位之间各自为政的问题,实现政府职能的统一、规范、高效运作。

目前,大多数行政服务中心已经开始进入第二个阶段,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的中级阶段,也有个别地方的中心仍处在第一阶段,即初步集权阶段。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各地行政服务中心最终走向第三阶段,即高度集权阶段将是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

四、平顶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当前的中心工作

平顶山市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于201*年8月。中心成立之初,我们始终坚持把效率和服务作为中心能够存在和发展的两大前提,在提高效率和搞好服务上下了很大功夫,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中心成立后,我们在认真清理项目,实行“凡批必进”的基础上,通过落实“三集中”、“九进厅”(“三集中”即把各单位的审批事项相对集中到一两个科室,把单位的审批权集中到窗口,把单位的审批业务集中到中心。“九进厅”即把单位的审批事项、审批科室、审批专用章、证照打印系统、证照年检、内部网线、领导签字、有关中介组织和业务骨干纳入大厅),实行“一站式”集中服务以及联合审批、简化审批程序等措施,进厅项目平均办理时间大幅度下降。特别是201*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优化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法制办、市编办联合对进厅项目与办理时间再次进行全面清理与规范,同时通过实行环节控时,再造业务流程,进一步压缩了进厅项目的审批时间。经认真审定程序、压缩时间,500个事项的办理时间已由法律规定的10755个工作日,压缩到2585个工作日,压缩掉8170个工作日;与刚进中心时的办理时间6219个工作日相比减少3634个工作日。目前,我市500个进厅项目的办理时间,已由原来的平均21.5天下降为3.9天;即办件达到160个,占32%;有252项办理速度居全省首位,比例达到进厅项目的50%以上。

在优质服务方面,我们始终坚持“服务至上”的宗旨,先后推行了代办服务、陪办服务、预约服务、快递服务、上门服务、电子服务、限时服务、微笑服务、联合服务等多种服务形式,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多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眼下,最重要的就是搞好新大厅建设和整合行政审批资源,成立行政服务科的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使用面积一万多平方米的新的行政服务大厅正在顺利施工,估计今年年底可投入使用。同时,建立全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完善监督管理手段。此项工作与中心新大厅(行政服务综合楼)网络建设同步进行。在不久的将来,我市的每个进厅项目从受理到办理的整个过程都将处在电子监察系统的监控之内,每个工作人员的言行举止、服务态度也将留下音像资料,任何区域只要点击中心网站就可了解相关信息,市领导坐在办公室就能通过中心网了解各单位办件情况,各部门领导可以随时了解窗口的办理信息并实现网上审批。

今年6月13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会,明确提出将成立行政服务科,整建制前移行政服务中心办公作为整治平顶山市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措施,要求在两个月内完成。目前,整合行政审批资源,成立行政服务科的工作由市编办牵头,正在稳定推进。在总结我市中心建设实际和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在成立行政服务科的工作中将重点抓好行政审批资源的整合和整建制进中心的工作。也就是说,一定要按照监管与审批分离的原则,将单位的审批事项全部整合到行政服务科,使行政服务科专司行政审批业务,并在充分授权的前提下,整建制前移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办公,以从体制上根本解决中心与单位难以协调,窗口与科室相互掣肘的痼疾,尽量减少参与审批的人员和中间环节,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最后,我想强调一点,行政服务中心这项由地市一级兴起的自发改革,之所以能够在几年的时间内遍及全国,并迅速形成燎原之势,这是因为中心在创办过程中始终坚持服务至上与高效便民原则,把政府过去想到而没做到的事情变成了现实,从而深受社会关注和百姓拥护的结果;也是中心的诞生和发展充分体现并实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政府加快职能转变的结果。所以,行政服务中心的出现不是偶然的现象,而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过程;中心的存在也不是临时的,它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相始终,并不断发挥出越来越大的积极作用。

扩展阅读:平顶山关于行政服务中心的一些看法与观点

关于行政服务中心的一些看法与观点河南省平顶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几年来,全国各地围绕建立行政服务中心的目的、意义争论不断,对中心的发展前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大部分中心的成立,受到了普通老百姓的拥护与认可。热热闹闹开张,冷冷清清收场的也有,但毕竟是极个别的现象。这场自下而上的,“没爹没妈”的自发式改革,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办事人员的时间和成本,提高了速度和效率,同时,也有效地遏制了审批腐败,优化了当地的发展环境。

下面,我结合平顶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实际,以及我们在中心建设方面做的一些探索和思考,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一、关于行政服务中心的定位问题

要办好行政服务中心,使行政服务中心更好的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首先要解决行政服务中心的定位问题。给行政服务中心定位比较难。因为从我们国家几十年的发展历程看,过去的改革都是由中央提出,各地党委、政府在上级的指导下推进,干什么?怎么干?中央讲得很清楚。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则不同,这项改革由市县两级发起,中央没有,省级也很少,现在就有那么六七家。中心怎么建?建成什么样?各使各的招,各想各的法,没有统一的标准。

但是,要建设好中心,给中心正确定位的问题又回避不了。不解决定位问题,不知道行政服务中心是什么,也就办不好中心。从平顶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几年的建设实践看,同时总结一些兄弟中心的建设经验,我们认为,各地的行政服务中心,无论是政府的派出机构,还是政府的直属机构;无论叫行政审批中心或便民服务中心,还是叫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机构性质不同,名称叫法各异,但没有本质的区别。它们都是按照转变政府职能、转变管理方式、转变干部作风,提高行政效率、提高服务水平、提高防腐能力,服务人民群众、服务改革开放、服务经济建设的思路和要求,遵照“公开、公正、便民、高效、廉洁、规范”原则,把管理与服务、监督与协调、规范与引导有效结合起来,积极应对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由党委、政府共同决定建立的一个从机制上转变干部作风,从审批上优化发展环境,从源头上遏制审批腐败,从做法上同国际接轨,从行为上方便服务对象,从体制上推进服务型、效能型、法制型政府建设的载体和平台。用通俗的话讲,中心就是一个方便老百姓的“服务器”、提高行政效率的“加速器”、转变政府职能的“转换器”、推进依法行政的“整流器”、优化发展环境的“净化器”、遏制审批腐败的“监控器”。

也有人认为:行政服务中心是一个以透明、便民、规范、高效为特征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务的办公场所。我们认为,这个界定仅仅把中心定位于一个集中办公的场所,有些过于简单化,未能完全体现行政服务中心的科学内涵。比较而言,我们认为还是前面的概括较为全面一些。

二、关于行政服务中心的功能问题

也就是哪些事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办公,集中服务。

在行政服务中心刚刚成立的时候,主要目的是为了革除过去行政审批工作中的一些弊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当地经济发展环境。如当时东南沿海的一些中心,开始就主要以办理投资审批为主。随着内地一些地方中心的成立,他们在吸收东南沿海城市的中心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开始把那些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审批事项纳入中心,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

我们认为,随着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化,审批事项的减少,各地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功能将会弱化。在这种情况下,要想把中心办好,必须树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观点,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推进服务型、效能型、法制型政府建设的载体和平台的作用,在做好审批工作的同时,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大目标,积极完善中心的服务、监督等功能,把面向群众、面向企业、面向社会乃至面向单位的各类行政审批、行政服务、招标投标、中介服务、行政收费等事项纳入中心,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提供优质服务,优化发展环境,加强事前监督,遏制腐败发生,推进政务公开,促进社会公平。一般来讲,一个功能完善的中心,在服务内容上至少包括五个方面:许可与审批、公共资源的公开交易、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统一收取、中介与垄断组织的公开规范服务以及便民事项。三、行政服务中心的发展趋势

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从1999年开始,已经历了将近10年的时间。时间虽然短暂,但中心的发展十分迅速。据报道,目前,全国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已达到4700多家,几乎覆盖了全国各地的市、县两级政府,而且已开始向省、乡镇两级延伸。中央领导多次到一些中心调研,就中心建设提出明确要求。许多专家、学者也纷纷涉足这一领域的研究,为中心发展寻找理论上的支持。特别是《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从法律的高度为中心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总结各地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实践,结合国外集中行政审批工作方面的成功经验,以及学者的理论研究成果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我们认为,按照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三权分设”的设想和行政许可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规定,以及行政服务中心不断追求高效率的内在要求,行政服务中心的发展将要经历三个阶段:

一是初级阶段,即初步集权阶段。通过强制方式,把各单位的审批事项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办公,变暗箱操作为阳光操作,变分散办理为集中办理,变间接监督为直接监督,变各自为政为联合行政。通过办公场所、办公方式的改变,有限度地提高行政效率,让群众少跑一些腿,初步改变“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的衙门作风。

二是中级阶段,即适度集权阶段。在各窗口单位内部成立行政服务(许可、审批)科,把单位内部的许可、审批职能相对集中到一个科或两三个科,再将这些科室整体前移到行政服务中心办公,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以解决后方科室与前方窗口不协调不统一,单位内部互相扯皮,让群众两头跑的问题,通过内部体制的适度改革,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三是高级阶段,即高度集权阶段。打破现有的行政管理体制模式,按照行政许可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规定,在地方政府的组织机构中设置行政许可局,把原由各单位行使的行政许可(审批)职能剥离出来,上收政府后集中交给行政许可局。通过体制的根本性变革,彻底解决一个地方政令不通、单位之间各自为政的问题,实现政府职能的统一、规范、高效运作。目前,大多数行政服务中心已经开始进入第二个阶段,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的中级阶段,也有个别地方的中心仍处在第一阶段,即初步集权阶段。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各地行政服务中心最终走向第三阶段,即高度集权阶段将是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四、平顶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当前的中心工作

平顶山市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于201*年8月。中心成立之初,我们始终坚持把效率和服务作为中心能够存在和发展的两大前提,在提高效率和搞好服务上下了很大功夫,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中心成立后,我们在认真清理项目,实行“凡批必进”的基础上,通过落实“三集中”、“九进厅”(“三集中”即把各单位的审批事项相对集中到一两个科室,把单位的审批权集中到窗口,把单位的审批业务集中到中心。“九进厅”即把单位的审批事项、审批科室、审批专用章、证照打印系统、证照年检、内部网线、领导签字、有关中介组织和业务骨干纳入大厅),实行“一站式”集中服务以及联合审批、简化审批程序等措施,进厅项目平均办理时间大幅度下降。特别是201*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优化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法制办、市编办联合对进厅项目与办理时间再次进行全面清理与规范,同时通过实行环节控时,再造业务流程,进一步压缩了进厅项目的审批时间。经认真审定程序、压缩时间,500个事项的办理时间已由法律规定的10755个工作日,压缩到2585个工作日,压缩掉8170个工作日;与刚进中心时的办理时间6219个工作日相比减少3634个工作日。目前,我市500个进厅项目的办理时间,已由原来的平均21.5天下降为3.9天;即办件达到160个,占32%;有252项办理速度居全省首位,比例达到进厅项目的50%以上。

在优质服务方面,我们始终坚持“服务至上”的宗旨,先后推行了代办服务、陪办服务、预约服务、快递服务、上门服务、电子服务、限时服务、微笑服务、联合服务等多种服务形式,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多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眼下,最重要的就是搞好新大厅建设和整合行政审批资源,成立行政服务科的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使用面积一万多平方米的新的行政服务大厅正在顺利施工,估计今年年底可投入使用。同时,建立全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完善监督管理手段。此项工作与中心新大厅(行政服务综合楼)网络建设同步进行。在不久的将来,我市的每个进厅项目从受理到办理的整个过程都将处在电子监察系统的监控之内,每个工作人员的言行举止、服务态度也将留下音像资料,任何区域只要点击中心网站就可了解相关信息,市领导坐在办公室就能通过中心网了解各单位办件情况,各部门领导可以随时了解窗口的办理信息并实现网上审批。

今年6月13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会,明确提出将成立行政服务科,整建制前移行政服务中心办公作为整治平顶山市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措施,要求在两个月内完成。目前,整合行政审批资源,成立行政服务科的工作由市编办牵头,正在稳定推进。在总结我市中心建设实际和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在成立行政服务科的工作中将重点抓好行政审批资源的整合和整建制进中心的工作。也就是说,一定要按照监管与审批分离的原则,将单位的审批事项全部整合到行政服务科,使行政服务科专司行政审批业务,并在充分授权的前提下,整建制前移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办公,以从体制上根本解决中心与单位难以协调,窗口与科室相互掣肘的痼疾,尽量减少参与审批的人员和中间环节,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最后,我想强调一点,行政服务中心这项由地市一级兴起的自发改革,之所以能够在几年的时间内遍及全国,并迅速形成燎原之势,这是因为中心在创办过程中始终坚持服务至上与高效便民原则,把政府过去想到而没做到的事情变成了现实,从而深受社会关注和百姓拥护的结果;也是中心的诞生和发展充分体现并实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政府加快职能转变的结果。所以,行政服务中心的出现不是偶然的现象,而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过程;中心的存在也不是临时的,它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相始终,并不断发挥出越来越大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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