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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牌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18:59:28 | 移动端:农业机械牌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农业机械牌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蒙城县农机监理站

农业机械牌证专项治理活动工作小结

按照省、市农机监理部门的统一部署,依据省农机监理总站《关于开展农业机械牌证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精神,今年5月份以来,我们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了农业机械牌证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规范了我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管理工作。

一、明确目标,加强领导

为确保牌证治理活动的顺利进行,我站成立了农机监理站长任组长,各工作组负责人和档案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农业机械牌证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安排了专人负责。活动中,认真发动,广泛宣传,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要求全站人员努力起来,力争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全面遏制牌证使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杜绝伪造、变造、套用、涂改牌证和使用过期无效的牌证,清理严重破损、变形、锈蚀、字迹模糊不清的号牌和证件,进一步规范农业机械牌证的使用和管理。

二、制定方案,落实措施

为使活动开展的有力有序扎实有效,我们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分阶段,有层次地开展活动,合理布局,灵活安排。整个活动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201*年5月至6月底,全站3个工作组对辖区内农业机械牌证管理状况进行了全面的摸底排查;清理库存的无效牌证11副,进行了清点统计;对辖区内3800多台两年以上没有参加年度检验、审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台帐,利用电视公告、短信平台等各种方式通知农机手补办手续,对拒不办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将公告其农机牌证作废。针对近两年变型拖拉机年检率持续下降的实际,在加强宣传的同时,成立外检服务工作组,设立外检服务联系点七个,为驻点外地农机手参加年检提供极大方便,开展外检服务活动两次,检验变型拖拉机180多台。利用外检时机,宣传安徽变拖管理政策,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

组织公安农机联合执法活动,加大对上道路农机车辆的执法监管,重点对严重破损、变形、锈蚀、字迹模糊不清的号牌和证件进行摸底登记,督促农机手及时办理牌证换发补发手续,保持道路行驶农机牌证使用合法、规范;对伪造、变造、套用、涂改牌证等违法情况重点打击,严厉处罚。执法检查期间,收缴变造、套用牌证11人次采取行政拘留措施2人次;查纠外地登记、外地办证农机60人次,对农机手进行宣传教育,督促农机手及时办理转籍换证手续;对在河南等地办理的无效证件进行清理,并预收农机监理规费,要求农机手限期整改,限期办理。

在治理整顿活动中,201*年7月至8月底,针对摸底排查的情况,依据农业部42、43、72令以及《安徽省农业机械牌证管理办法》(皖农机管[201*]139号)等相关规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彻底治理。同时依据实施方案,狠抓措施落实。

首先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通过组织全站各部门对相关法规的学习,使大家充分认识了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性,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和统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增强抓好专项治理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其次是加强协作,抓好落实。各监理工作组都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了工作计划,明确治理目标,并把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人。同时把专项治理活动与农业机械注册/转入登记、年度检验、审验等各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活动中,各监理工作组与公安农机监管中队,密切合作,在进村入户排查治理的基础上,搞好路检路查,加大了治理力度。

三,严抓重管,突出实效

活动中,我们严抓重管,取得了较好的实际效果。首先是规范了农机监理牌证核发业务工作,农业机械注册登记/转入经检验合格后,牌证由农机监理站直接发放给农民机手,严格杜绝通过中间环节代办代发的现象,以及未检验、未销售先挂牌的问题。二是对严重破损、变形、锈蚀、字迹模糊不清的号牌和证件进行了更换,号牌悬挂、放大字号等严格按照《安徽省农业机械牌证管理办法》(皖农机[201*]139号)文件要求执行;三是对116台两年(含两年)以上未检验、审验的农业机械及驾驶人,办理了补检、补审手续;四是在路检路查工作中,经过宣传动员,收缴更换“安徽S”、“皖NJ”等过期的失效牌证6台次。四是对伪造、变造、套用、涂改牌证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收回牌证,并协助公安部门调查,对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活动开展期间,由于宣传到位,工作细致,没有发生一起拒绝参加补检、补审现象。

扩展阅读:农业机械牌证专项治理活动总结

农业机械牌证专项治理活动总结

根据皖农机监监[201*]9号文件精神,我们深入贯彻学习《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农业部42、43、72令以及《安徽省农业机械牌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上级的部署,对全区农业机械进行了一次摸底排查和整改。具体做法:一、成立专项治理活动领导组:

组长:汪春明(区农委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副组长:杨春国(区农机局副局长)、杨明(监理站长)成员:汤晓宁、郑健雷、沈建、胡利民、王文二、“专项治理活动”的安排

第一阶段:摸底排查。201*年5月至6月底,农机监理站对辖区内农业机械牌证

现状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无库存的无效牌证,对辖区内两年以上没有参加年度检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开展一次排查;对严重破损、变形、

锈蚀、字迹模糊不清的号牌和证件进行一次摸底登记;对伪造、变造、套用、涂改牌证等违法情况做一次调查,对继续使用无效牌证的情况做一次清理登记。

第二阶段:治理整顿。201*年7月至8月底,针对摸底排查的情况,农机监理机构依据农业部42、43、72令以及《安徽省农业机械牌证管理办法》(皖农机管[201*]139号等相关规定,对存在的问题,予以彻底整改。1、农业机械注册登记/转入经检验合格后,牌证由农机监理机构直接发放给农民机手

不经过销售商等中间环节,严禁未检验先挂牌。

2、牌证发放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不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禁止以公司挂户等形式变相办理异地注册登记。

3、严重破损、变形、锈蚀、字迹模糊不清的号牌和证件应予以更换,号牌悬挂、放大字号等要求按照《安徽省农业机械牌证管理办法》(皖农机管[201*]139号)文件要求执行。

4、对两年(含两年)以上未检验农业机械,书面告知参加补检,对拒绝参加补检的收回牌证,对难以收回的公告作废,公告作废拖拉机号牌1217套,换发污损号牌92套。

5、对伪造、变造、套用、涂改牌证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一查到底,坚决收回牌

主动向公安部门报案,触犯法律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加强学习,统一认识。农机监理站组织广大监理人员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部42、43、72号部长令,充分认识到本次“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贯彻执行省农机局下发的《关于印发我局贯彻农业部两个“工作规范”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农机管[201*]138号)和省总站下发的《关于贯彻实施“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的通知》(农机监监[201*]11号)文件要求。

五、明确分工:杨明在专项治理活动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协调公安、安监、交通、纠风等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内、外业的工作统筹安排。郑健雷负责、沈建协助,对两年来未检验的农业机械进行统计;汤晓宁负责、胡利民、秦敏、吴德宣协助,对上道路的农业机械进行检查并按省总站要求进行登记。

宣城市宣州区农机管理局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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