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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作业人身安全通用标准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19:01:48 | 移动端:行车作业人身安全通用标准

行车作业人身安全通用标准

铁路车站行车人身安全标准(TB1699-850)1985/12/27发布1986/7/1实施1、行车作业人身安全通用标准1.1班前禁止饮酒,班中按规定着装,佩带防护用品。

1.2顺线路走时,应走两线路中间,并注意邻线的机车、车辆和货物装载状态。严禁在道心、枕木头上行走,不准脚踏钢轨面、道岔连接杆、尖轨等。

1.3横越线路时,应一站、二看、三通过,注意左右机车车辆的动态及脚下有无障碍物。

1.4横越停有机车、车辆的线路时,应先确认机车车辆暂不移动,然后在该机车车辆较远处通过。

1.5必须横越列车、车列时,应先确认列车、车列暂不移动,然后由通过台或两车车钩上越过。勿碰开钩销,要注意邻线有无机车、车辆运行。严禁钻车。1.6不准在钢轨上、车底下、枕木头、道心里坐卧或站立。

1.7严禁扒乘机车车辆,以车代步。

2、接发列车作业人身安全标准2.1熟知站内一切行车设备,并随时注意使用情况,如遇设备发生异状或变化时,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并采取安全措施。

2.2接发列车时,必须站在《站细》规定地点,随时注意邻线机车车辆动态。2.3向机车交递凭证时,须面向来车方向,交后迅速回到安全位置。

2.4折叠式授受机树起后,必须插好插

销,用完后及时恢复定位,接车时,应站在授受机来车方向的前方。

3、调车作业人身安全标准3.1必须熟知调车作业区的技术设备和作业方法。

3.2上下车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3.2.1上车时车速不得超过15km/h,下车时车速不得超过20km/h。

3.2.2在站台上上下车时,车速不得超过10km/h。

3.2.3在路肩窄、路基高的线路上和高站台超过1.1m的站台上作业时,必须停车上下。

3.2.4蹬乘内燃、电力机车作业时,必须在机车停妥时再上下(设有便于上下车脚蹬的调车机车除外)。

3.2.5上车前应注意脚蹬、车梯、扶手、平车、砂石车的侧板和机车脚踏板的牢固状态。

3.2.6不准迎面上下车。

3.2.7不准反面上下车(牵出时最后一辆除外)。

3.2.8上车时,要选好地点,注意地面障碍物。

3.3在车列、车辆走行中,禁止下列行为:

3.3.1在车钩上,在平车、砂石车的边端或端板上坐立。

3.3.2在棚车顶或装载超出车帮的货物上站立或行走。

3.3.3手抓篷布或捆绑货物的绳索,脚踏轴箱或平车鱼腹形侧梁。

3.3.4在车梯上探身过远,或经过站台时站在低于站台的车梯上。

3.3.5在装载易于窜动货物的车辆间和货物空隙间站立或坐卧。3.3.6骑坐车帮。3.3.7跨越车辆。

3.3.8两人及其以上站在同一闸台、车梯及机车一侧踏板上。

3.3.9进入线路提沟、摘管或调整钩位。3.4手推调车时,必须在车两辆车进行,并注意脚下有无障碍物。

3.5在电气化区段,接触网未停电,未接地的情况下,禁止到车顶调车作业。在带电的接触网线路上调车时,禁止蹬上棚车(在区间和中间站禁止蹬上敞车)使用手制动机,编组站、区段站在接触网高度为6.2米及其以上的线路准许使用敞车手制动机时,不能站在高于闸台的车梯或货物上。

3.6去专用线或货物线调车作业,须事先指派专人检查线路有无限障碍物、大门开启状态及线路两侧货物堆放情况,事先派人检查有困难时,应在《站细》中规定检查确认办法。

3.7带风作业时,必须执行一关(关折角塞门)二摘(摘风管)三提钩的作业程序。

3.8摘接风管、调整钩为时,处理购销时,必须等列车、车列停妥,并得到调车长得回示,昼夜有调车长防护,夜间必须向调车长显示停车信号。

3.9调整钩位、处理钩销时,不要探身到两车之间,对平车、砂石车、罐车、客车及特种用途车,应特别注意端板支架、缓冲器、风挡及货物装载状态。3.10溜放调车作业应站在车梯上,一手

抓牢车梯,一手提钩,不准用脚提钩或跟车边跑边提钩(驼峰调车作业除外),严禁在车列运行中抢越线路去方面提钩。

3.11车辆运行中,使用手制动机时,必须使用安全带,要做到“上车先挂钩,下车先摘构”。不能使用安全带的车辆,如:平车、矿石车、罐车、守车等,作业时必须选好站立地点。

3.12严禁使用折角塞门放风制动。3.13使用铁鞋制动时,应背向来车方向,严禁徒手使用铁鞋,并注意车辆、货物状态和邻线机车、车辆的动态,严禁带鞋叉上车。

3.14单机或牵引运行时,严禁在机车前后端坐卧。

3.15使用折叠式手闸,须在停车时竖起闸杆,确认方套落下,月牙板关好,插销插上后方可使用。3.16作业中严禁吸烟。

4、扳道(清扫)作业人身安全标准4.1接发列车时,必须站在《站细》规定地点,随时注意邻线机车车辆动态。4.2在扳道作业时,应遵守扳道作业方法。除因作业必须进入道心外,均应站在安全地点。

4.3清扫道岔前应得到车站值班员或有关人员的同意,清扫电气集中道岔或联动道岔,必要时,应先将安全木楔置于尖轨与基本轨之间,清扫后及时将清扫工具撤除,并向车站值班员或有关人员报告。

4.4在臂板信号机上更换灯泡、摘挂油灯、调整灯光时,必须使用安全带。附录(补充件):运转(副)车长作业人身安全标准1、出乘前禁止饮酒。值乘中按规定着装,佩戴防护用品。

2、顺线路走时,应走两线路中间,并注意邻线的机车、车辆和货物装载状态。3、横越线路时,应一站、二看、三通过,注意左右机车车辆的动态及脚下有无障碍物。

4、横越停有机车、车辆的线路时,应先确认机车、车辆暂不移动,然后在该机车车辆较远处通过。

5、必须横越列车、车列时,应先确认列车、车列暂不移动,然后由通过台或两车车钩上越过。勿碰开钩销,要注意邻线有无机车、车辆运行。严禁钻车。6、不准在钢轨上、车底下、枕木头、道心里坐卧或站立。

7、严禁扒乘机车车辆,以车代步。8、下雪时,及时清除守车车梯及通过台上的冰雪。9、必须熟悉担当区段的沿线及各站设备情况和《站细》有关规定。

10、检查车辆时应注意机车车辆动态,发现车辆下部有异状或装载货物需要整理时,必须与机车乘务员取得联系后,方可处理。

11、在车站调车作业时,应依照“调车作业人身安全标准”作业。

12、在守车通过台上站立时,要把紧栏杆,在车梯上望时,勿探身过远,注意沿线信号机柱、道岔表示及其他建筑物。

13、在列车运行中,严禁跨越车辆。路局劳动通用安全作业标准1、班前充分休息。2、上岗前禁止饮酒。3、工作时不准嬉戏打闹。

4、工作中坚守岗位,遵章守纪,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严禁脱岗、串岗、私自替班、换班。

5、工作中按规定着装,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用具。

6、禁止穿高跟鞋、拖鞋及光脚上班。7、作业场所、场地平整、整齐、清洁。8、工作前认真检查工作场地、环境、设备、机具,确定良好后方准作业。9、正确使用生产工具和设备。10、工作中严格执行劳动安全作业标准、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上标准岗、干标准活、说标准话、交标准班”的标准化作业程序。

11、熟记并一丝不苟地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2、横越线路时,应一站、二看、三通过,注意左右机车、车辆动态及脚下有无障碍物;通过桥梁隧道时,应确认两端无车开过来后方可通过。

13、横越停有机车车辆的线路时,应确认无移动可能,然后在该机车、车辆一端5米以外绕行通过(车辆检修作业人员除外),严禁装车底,必须要横越列车和车列时,客车从车门越过,货车应紧握扶手由制动台或车钩上越过,并注意邻线来车。

14、严禁在机车、车辆底下、端部、铁

道道心、钢轨上、枕木头、桥梁上、隧道内坐卧,休息时,应到线路以外安全的地方休息。

15、搭乘机车、车辆时,必须停车上下(调车人员工作时在规定的速度内除外)。

16、在线路上和接近线路作业人员,要坚持同去同归;有指定安全线路的要走指定线路,禁止走道心、枕木头、岔尖和侵入线路限界。

17、不准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或携带火种。

18、不准擅自拆接电线。

19、不准在吊装范围内通行或停留(装卸作业人员除外)。

20、不准在六级以上强风时露天进行高处起重作业。

21、不准在高处随意投递材料、工具。22、不准在列车、车列、机车、车辆上向车外抛递杂物。

23、使用各种手持电动工具、地处潮湿场所的用电设备必须配有触电保护装置。

24、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停机后在处理(信号除外)。

25、禁止无证驾驶机动车辆。26、特殊工种禁止无证上岗操作。27、各级干部不得玩忽职守,强令工人违章和冒险蛮干。

28、对新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并进行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准分配工作,并将安全试卷存入人事档案内。29、在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设新的技术设备、制造新的产品或调放工人工作的时候,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和考试。

30、合同工、学徒工、实习人员、干部劳动在学习期间,不准单独顶岗;对定职、定级和改职工人,均必须经安全技术考试,鉴定合格后方准顶岗。

31、各级领导必须坚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32、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时,必须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一定要做到主体工程和劳动保护措施、防尘防毒措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必须同时验收安全卫生设施并要有劳动、卫生环保和工会组织参加,没有这些部门签字盖章,不准施工投产。

33、各单位必须建立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路局每年春秋两季、站、段、厂、场、公司每季、车间每月、班组每日应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活动。

34、在站内施工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与车站值班员办理登记、签认手续;施工单位要在站内设联络员,随时与值班员了解列车和调车作业情况,及时通知施工防护员;车站值班员、信号长要主动配合和介绍列车运行情况,做到互控、联控。

35、各级各类检查组,在深入现场检查工作前应进行自身安全教育,以身作则,遵章守纪,并要指定专人负责人身安全工作。

扩展阅读:铁路车站行车作业人身安全标准

《铁路车站行车作业人身安全标准》

一、行车作业人身安全通用要求

1.班前禁止饮酒。班中按规定着装,佩带防护用品。

2.顺线路行走时,应走两线路中间,并注意邻线的机车、车辆和货物装载状态,严禁在道心、枕木头上行走。不准脚踏钢轨面、道岔连结杆、尖轨等。

3.横越线路时;应一站、二看、三通过,注意左右机车、车辆的动态及脚下有无障碍物。4.横越停有机车、车辆的线路时,先确认机车、车辆暂不移动,然后在该机车、车辆较远处通过。

严禁在运行中的机车、车辆前面抢越。

5.必须横越列车、车列时,应先确认列车、车列暂不移动,然后由通过台或两车车钩上越过,勿碰开钩销,要注意邻线有无机车、车辆运行,严禁钻车。6.不准在钢轨上、车底下、枕木头、道心里坐卧或站立。7.严禁扒乘运行中的机车、车辆,以车代步。二、具体作业人身安全要求1.接发列车作业人身安全

(1)应熟知站内一切行车设备,并随时注意使用情况,如遇设备发生异状或变化时,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并采取安全措施。

(2)接发列车时,必须站在《站细》规定的地点,随时注意邻线机车、车辆动态。(3)向机车交递凭证时,须面向来车方向,交递后迅速回到安全位置。2.调车作业人身安全

(1)必须熟知调车作业区的技术设备和作业方法,以及接近线路的一切建筑物的形态和距离。

(2)上、下车时,必须逮守以下规定:

①上车时,车速不得超过15km/h;下车时,车速不得超过20km/h。②在站台上、下车时,车速不得超过10km/h。

③在路肩窄、路基高的线路上和高度超过1.1m的站台上作业时,必须停车上下。

④登乘内燃、电力机车作业时,必须在机车停稳时再上下车(设有便于上、下车脚蹬的调车机除外)。

⑤上车前应注意脚蹬、车梯、挟手、砂石车的侧板和机车脚踏板的牢固状态。⑥不准迎面上车。

⑦不准反面上下车(牵出时最后一辆除外)。⑧上下车时要选好地点,注意地面障碍物。(3)在车列、车辆走行中,禁止下列行为:

①在车钩上,在平车、砂石车的边端或端板支架上坐立。②在棚车顶或装载超出车帮的货物上站立或走行。

③手抓篷布或捆绑货物的绳索,脚蹬轴箱或平车鱼腹形侧梁。④在车梯上探身过远,或经站台时站在低于站台的车梯上。⑤在装载易于窜动货物的车辆间和货物空隙间站立或坐卧。⑥骑坐车帮。

⑦跨越车辆(使用对口闸除外)。

⑧两人站在同一闸台、车梯及机车一侧脚踏板上。⑨进入线路提钩、摘管或调整钩位。

(4)手推调车时,必须在车辆两侧进行,并注意脚下有无障碍物。(5)在电化区段,接触网未停电、未接地的情况下,禁止到车顶上调车作业。在带电的接触网线路上调车时,禁止登上棚车(在区间和中间站禁止登上敞车)使用手制动机。编组、区段站在接触高度为6.2m及其以上的线路上准许使用敞车手制动机,不能站在高于闸台的车梯或货物上。

(6)去专用线或货物线调车作业,须事先指派专人检查线路有无障碍物、大门开启状态及线路两侧货物堆放情况;事先派人检查有困难时,应在《站细》中规定检查确认办法。(7)带风作业时,必须执行一关(关折角塞门)、二摘(摘风管)、三提钩的作业过程。(8)摘结风管、调整钩位、处理钩销时、必须等列车、车列停妥,并得到调车长的回示,昼间由调车长防护,夜间必须向调车长显示停车信号。

(9)调整钩位、处理钩销时,不要探身到两钩之间。对平车、砂石车、罐车、客车及特种车辆,应特别注意端板支架、缓冲器、风挡及货物装载状态。

(10)溜放调车作业应站在车梯上,手抓牢车梯,一手提钩。不准用脚提钩或跟车边跑边提钩(驼峰调车作业除外),严禁在车列走行中抢越线路去反面提钩。(11)使用手制动机时,必须使用安全带要做到“上车先挂钩”“下车先摘钩”。不能使用安全带的车辆,如平车、砂石车、罐车、守车等,作业时必须选好站立地点。(12)严禁使用折角塞门放风制动。

(13)使用铁鞋制动时,应背向来车方向,严禁徒手使用铁鞋,并注意车辆、货物状况和邻线机车、车辆的动态。严禁带铁鞋叉上车。

(14)单机或牵引运行时,禁止在机车前后端坐卧。

(15)使用折叠式手闸,须在停车时立起闸杆,确认方套落下,月牙板关好,插销插上后,方可使用。

(16)作业中严禁吸咽。

3.扳道(清扫)作业人身安全

(1)接发列车时,必须站在《站细》规定的地点,并随时注意邻线机车、车辆动态。

(2)在扳道作业时,应遵守扳道作业方法。除因作业必须进入道心外,均应站在安全地点。(3)清扫道岔前应得到车站值班员或有关人员同意,清扫电气集中道岔或联动道岔,必要时应先将安全木楔置于尖轨与基本轨之间。清扫后及时将清扫工具撤除,并向车站值班员或有关人员报告。

(4)在臂板信号机上更换灯泡、摘挂油灯、调整灯光时,必须使用安全带。4.运转车长作业人身安全

(1)必须熟悉担当乘务区段的沿线及各站设备情况和《站细》有关规定。

(2)检查车辆时应注意邻线机车、车辆动态,发现车辆下部有异状或货物装载需要整理时,必须与机车乘务员取得联系后,方可处理。

(3)在车站调车作业时,应依照“调车作业人员安全标准”执行。

(4)在守车通过台上站立时,要把紧栏杆,在车梯上望时,勿探身过远,注意沿线信号机柱、道岔表示器及其它建筑物。(5)在列车运行中,严禁跨越车辆。

(6)下雪时,应及时清扫守车车梯及通过台上的冰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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