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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执法监察室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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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执法监察室工作总结

寻乌县201*年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201*年,我县执法监察工作在县纪委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县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的部署和《赣州市监察局201*年执法监察工作意见》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深化重点工程全过程监督为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执法监察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围绕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加强了对扩需促增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按照“三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强化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严格履行职责,组织县发改委、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全县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对38个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进行了重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7个,下发了《整改通知书》12份,督促相关部门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围绕源头治腐,进一步深化了重点工程全过程监督

围绕全县“十大工程”建设的目标要求,加大源头治腐力度,积极探索“五位一体”重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模式,有效遏制了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推动了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促进了工程建设与党员干部健康成长的“双赢”。

1、以整合监督资源为重点,创新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监督保障机制。县纪委、监察局采取主动跟进、全程监督的方式,改革和强化监督工作,成立了“寻乌县201*年重点工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从县纪检监察系统内抽调了30名领导和干部,组成了10个监督小组,对全县“十大重点工程”分别安排人员实行专人专项全过程监督,整合了监督力量,形成了监督合力。并制定出台了《寻乌县201*年重点工程监督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督原则、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要求等,用制度保障监督到位。

2、以筑牢思想防线为重点,建立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防腐保廉教育机制。通过创新教育形式,把廉政教育从工程项目负责人延伸到项目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和工程施工负责人,全力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一是在工程开标前,县纪委安排领导干部在县招投标中心对投标企业管理人员及工程负责人“上廉课”,针对工程建设和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等方

面的教育,使工程建设在开工前敲响警示钟;二是在工程施工期间,组织中标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了集中教育培训,开展廉政教育,做好常提醒。

3、以抓住关键环节为重点,强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运行监督机制。紧紧抓住工程建设中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一是以实行工程预算审核制为抓手,加强了标前重点环节的监督。成立了财政基本建设管理中心,负责监督财政基建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以及审核财政基建投资项目工程的概、预(结)、决算,通过规范施工图预算计算原则及定额基价套用原则,减少工程增项、漏项、重项的发生,使工程预算尽量接近实际,从源头上控制了项目工程造价虚高的现象,规范了项目工程造价和资金的管理。据统计,201*年来,县财政基建中心共审核政府投资金项目255个,审核工程总造价5.87亿元,核减项目预算资金7863万元,核减率达13.4%;二是以改进招标投标方式为抓手,加强了标中重点环节的监督。对部分重点工程试行了网上发布招标文件、网上投标,并在各银行分别设立了秘密账户,通过科学的手段来改进我们现有的招投标方式,有效防止了围标、串标现象的发生。三是以推行“双公示制”管理为抓手,加强了标后重点环节的监督。出台了《寻乌县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双公示制管理暂行办法》,全县“十大重点工程”中的29个项目全部实行了双公示制,有效遏制了围标串标、转包、非法分包和工程质量低劣等问题。

4、以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为重点,建立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责任追究机制。通过各种方式拓宽案源渠道,在县纪检监察网站专门开辟了“重点工程全过程监督工作专栏”,及时公布县重点工程的实施情况、管理情况等内容,让全社会人员共同参与到重点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中。201*年,县纪委监察局对某单位1名主要领导因重点工程监管不力,进行了问责。

5、以强化制度建设为重点,构建重点工程项目防腐保廉长效机制。先后制定了《寻乌县201*年重点工程监督工作方案》、《寻乌县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暂行办法》、《寻乌县建设工程直接发包操作规程》、《寻乌县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双公示制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重

点工程全过程监督长效机制。

三、围绕规范建设市场秩序,深入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对201*年1月1日以来在建和竣工,总概算或实际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共疏理项目32个,其中500万元以上项目14个(25个标段),涉及项目资金2.1亿元,健全完善了项目台账,真正做到实施项目“底数清、情况明”,并扎实开展了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结合扩大内需和重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工作,组织对14个专项治理项目进行了重点检查。发现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不够到位、工程变更审批程序不够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进度比较慢、工程项目建设资料不够齐、工程监理把关不够严等问题5个,下发了专项治理《整改通知书》3份,督促相关部门对存在问题加强了整改。

四、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开展了征地拆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县纪委监察局会同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开展了征地拆迁违法违纪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合发布了《关于坚决查处征地拆迁过程中违纪违法行为的通告》,明确规定了专项治理的8项重点问题,公布了专项举报电话。立案查处征地拆迁过程中的违法违纪案件2件,纠正违规安置问题16起,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征地拆迁领域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做到“阳光征地拆迁”。

五、围绕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开展了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专门成立了寻乌县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寻乌县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201*年以来12个批次用地,31个供应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批而未征土地1宗,供而未用土地6宗,用而未尽土地2宗,企业破产而闲置土地1宗。查处非法用地案件1件,对1名单位责任领导进行了行政处分。

六、围绕“四项制度”、安全生产、民生问题等工作,开展了经常性监督检查

1、加强了对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业和经营性用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四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

检查。按照一手抓规范,一手抓打击工作思路,以规范投标市场秩序为重点,加强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出台了《寻乌县建设工程直接发包操作规程》,对限额以下直接发包工程实行摇号选择施工队伍,建立了投标押证制度,切实防止了围标串标现象。今年来,共受理工程招投标告知205件(次),土地出让告知9件(次),政府采购情况告知7件(次),产权交易告知6件(次)。督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县招标投标中心统一交易,不定期到招标投标中心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加强了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对瑞寻高速公路B7标段“5.1”机械伤害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

3、加强了对廉租住房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廉租住房建设情况及廉租住房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对我县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户进行了公示、复核,对第二期128套廉租住房公开摇号过程进行了全过程监督。

一年来,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组织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监察中发现的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不多,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有待加大;二是对执法监察的深层次工作思考和研究不够到位;三是执法监察工作亮点不多,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明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法,狠抓工作落实,着力解决影响经济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把我县执法监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中共寻乌县纪委执法监察室

201*年12月15日

扩展阅读:纪委执法监察室201*年工作总结

纪委执法监察室201*年工作总结

201*年以来,我室按照上级纪委、监察局和本委局领导的要求,认真贯彻区纪委全会的部署,结合本区实际,按照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廉政建设的要求,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为构建和谐鹿城、推进作风建设做了大量实实在在的工作。

一、开展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重点检查政策落实情况。是否认真落实中央的政策措施,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中央规定的投向,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透明,工程建设是否安全合格。二是督促检查服务到位情况。督促有关部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审批效率,积极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项目提供服务和保障。三是做好自查迎检工作。根据中央、省、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项目督查的要求,认真做好迎检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二次自查。四是中央投资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截止201*年10月鹿城区中央投资项目主要为2个,分别为七都标准堤塘和沿江防洪4两个工程项目,今年中央投为2468万元,地方配套投资额5380万元。

二、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一是强化了对重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结合作风建设年的要求,配合开展大督查活动,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服务工作,充分发挥重点工程建设联席会议的作用,对我区重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联席审议、处理,解决工作中碰到的难题。特别是对涉及工程变更、政策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工程临时突发问题等多方面内容,为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强化了重点工程建设领域的制度建设。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招标等工作的监管,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廉政监管规定实施工程建设工作。出台《关于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若干规定》和《政府投资项目相关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两个文件,做到警钟常鸣。三是强化了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联合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安全检查小组,开展工程领域安全大检查。通过检查消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过检查20多个在建项目,落实整改安全隐患50多处,并及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新发现及尚未治理到位的安全隐患进行查漏补缺。四是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绕城高速指挥部违规政府采购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三、规范行政行为。一是切实加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在区交通局、环保局试点调研的基础上,召开了全区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动员大会,全面推进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落实。至今年10月底,全区24个行政处罚主体(包括市驻区工商、地税二个单位)全部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网上公开工作。在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同时,出台了行政自由裁量公开、行政处罚说明理由、自由裁量标准外处理案件备案、行政自由裁量审查、自由裁量事项集体讨论和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责任追究等六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权规范透明运行。同时开展执法监察督促行政部门落实《行政许可法》,联合区法制办开展法制政府建设有关工作,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事后监督。二是开展环保系统专项执法监察活动。按照浙江省环保系统专项行政执法监察统一工作部署和要求,对环保行政审批、环保资金使用管理、环保行政监管、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群众信访投诉处理以及环保建设建章立制等六大方面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督查。通过专项执法监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使我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轨道。

四、加强动态监督,确保政令畅通。一是认真开展对安全生产法规执行情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做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加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今年共组织调查10起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严格处理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

11个单位或个人行政处罚共计45.32万元,责成事故涉及4个乡镇(街道)和3个主管部门落实相关整改措施。并对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开展专题检查。二是开展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督促相关部门保持对电镀等重点行业和温瑞塘河、制革基地等重点区域的高压执法监管态势。强化重点区域监管,督促配合“绿箭”环境执法行动和专项环境污染整治活动、不断加大对温瑞塘河涉河区域、杨府山涂村“臭源”、洞桥等5个制革基地的监管力度。针对制革基地非法转鼓生产,督促开展专项执法行动14次,依法取缔转鼓462只。三是加强对计划生育、人事行政、防汛抗旱、廉洁征兵及世博安保、中小学校园安全等督查工作。对计划生育工作连续三次排名落后的乡镇(街道)的有关人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对全区公开选拨科级领导干部、事业单位招聘和大学生进社区的招聘进行全过程监督;组织全委干部配合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开展抗台防汛专项检查;参加征兵政审监督等工作,严肃征兵工作纪律。四是加大对党员干部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监管。由纪委牵头联合下发了《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通知》,明确了违法行为的对象、违法行为的界定、违法行为的查处措施、违法行为的处查处程序和建立了违法案件的移送制度,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整治工作,严肃查处违法案件。

五、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牵头工作,召开了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研究开展重点检查工作,落实检查人员,制订检查方案。并于年初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26个单位121个工程项目进行排查。在排查中,严格坚持“三不”原则,即不漏项目、不留死角、不降标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提出整改意见,召开全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会议,针对重点排查发现的问题,部署下步工作措施。

六、规范小额工程的招投标工作。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小额工程招投标行为的规范运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小额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通知》。据统计,自6月份文件下发至今年10月,业主单位或街道(乡镇)招投标中心都能及时将招标信息在鹿城公务网和相关专业网站上发布,全区共59个小额工程都进行了公开招标,投资总金额达201*万,这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了腐败滋生,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节约、简便、效能原则。七、规范国有房产管理、出租的工作。督促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国有房产调查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在前期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管理暂行办法》、《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办法》。

纪委执法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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