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灭菌效果及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及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1、高压锅消毒灭菌监测:工艺监测每锅进行,并有记录。化学监测每包进行。
2、使用中消毒剂灭菌剂监测:含氯消毒剂进行有效浓度监测。
3、紫外线强度及日常监测:凡使用紫外线灯的科室,(1)按标准按装,(2)坚持日常监测,并做好详细记录,(3)每3-6个月对照射强度监测一次(强度高于90uW/c,6个月监测一次;70uW/c-90uW/c3个月监测一次;(4)对合格灯管发“紫外线灯强度监测评价卡,不合格灯管及时更换。
4、、环境卫生学监测:定期开展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治疗环境,空气,物表,医护人员手卫生等微生物监测,保障医疗卫生环境安全。
5、医院感染监测资料的总结分析和反馈:院感科对医院感染监测资料做到月汇总,季分析,年度总结评价。
十四、腹泻门诊管理制度
1、腹泻门诊每年从5月1日开始至10月31日止。2、腹泻门诊接诊范围:急性腹泻(病期在一周内)为主的急性肠道传染病、慢性腹泻急性发作者、急慢性腹泻病的复诊者。凡腹泻门诊接诊的病人一律按急诊处理。
3、腹泻病不管在腹泻门诊还是在急诊室都要有详细的登记,化验结果也要单独登记。
4、腹泻病员无论是在腹泻门诊还是在急症室都要进行“霍乱病SPA协同汇集凝集实验,如果症状典型,病人来自疫区,除做SPA快诊实验外,同时作细菌培养。
5、发现法定传染病的疑似病人或已确诊病人,必须迅速电话报告凉山州CDC。
6、在霍乱病流行期间,要设立霍乱病防治机动队,做到人员固定,药械齐全,实行24小时听班。
7、病人排泄物、呕吐物要经过消毒处理才可以倒掉
扩展阅读:内镜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1、使用中的消毒剂应每季度进行生物监测1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监测1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2、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每日监测;使用中的戊二醛应加强监测,常规监测每周不少于1次。用于内镜消毒或灭菌的戊二醛必须每日或使用前进行监测,并做好有关记录。
3、消毒物品每季度监测一次,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4、使用紫外线灯管和空气消毒机消毒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监测和生物监测。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对新灯管和使用中灯管应进行照射强度监测,30W普通石英新灯管的照射强度不得低于90uW/cm2,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uW/cm2,每半年监测一次;生物监测必要时进行,经消毒后的物品或空气中的自然菌应减少90%以上,人工染菌杀灭率应达到99.90%;
5、各种消毒后的内镜(如胃镜、肠镜、喉镜、气管镜等)及其消毒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其合格标准为:细菌总数≤20cfu/件,不能检出致病菌。凡穿破黏膜的内镜附件如活检钳、高频电刀、细胞刷、切开刀、导丝、碎石器、网篮、造影导管、异物钳等灭菌物品必须每月进行生物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6、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的监测,每季度进行监测。当怀疑医院感染与环境卫生学因素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监测方法及卫生学标准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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