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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19:09:49 | 移动端: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消毒灭菌及管理部门必须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备查。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监测方法见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1*年版)。

1、对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应进行化学和生物监测。1)化学监测: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进行有效浓度监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每日监测,戊二醛的监测,每周不少于一次。用于内镜消毒或灭菌的戊二醛必须每日或使用前进行监测。

2)生物监测: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2、对消毒、灭菌物品进行效果监测。

消毒后直接使用的物品(包括各种消毒后的内镜及其他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生物监测,细菌总数<20cfu/件,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包括各种灭菌后内镜如腹腔镜、关节镜、胆道镜、膀胱镜、活检钳和其他灭菌物品)每月进行生物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3、压力蒸汽灭菌的监测。

必须对压力蒸汽灭菌器进行物理、化学、生物监测(遵循《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1)物理监测: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和时间等灭菌参数。温度波动范围+3℃以内,时间满足最低灭菌时间的要求,同时应记录所有临界点的时间、温度与压力值,结果应符合灭菌的要求。

2)化学监测:应进行包内、包外化学指示物监测。具体要求为灭菌包包外应有化学指示物,高度危险性物品包内应放置化学指示物,置于最难灭菌的部位。如果透过包装材料可直接观察包内化学指示物的颜色变化,则不必放置包外化学指示物。通过观察化学指示物颜色的变化,判断是否达到灭菌合格要求。采用快速压力蒸汽灭菌程序灭菌时,应直接将一片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待灭菌物品旁边进行化学监测。

3)生物监测:应每周监测一次

4)B-D试验:预真空(包括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应每日开始灭菌前进行,B-D测试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

5)灭菌器新安装、移位或大修后均应进行物理、化学、生物监测。生物监测、B-D试验应连续进行三次,三次均监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4、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的监测

1)物理监测: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每个灭菌周期的临界参数如舱内压、温度、过氧化氢的浓度、电源输入和灭菌时间等。灭菌参数要符合灭菌器的使用说明或操作手册的要求。

2)化学监测:每个灭菌物品包外应使用包外化学指示物,作为灭菌过程的标志;每包内最难灭菌位置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通过观察其颜色变化,判断其是否达到灭菌合格要求。

3)生物监测: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灭菌循环的生物监测。5、紫外线消毒:应进行日常监测、照射强度或生物监测。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积照射时间、使用人签名和新灯管照射强度监测,新灯管的照射强度不低于90W/cm2,使用中灯管的强度不低于70W/cm2。照射强度监测应每半年一次,生物监测必要时进行。

6、环境卫生学监测: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应定期(每季度)或不定期开展重点部门环境卫生学监测;当医院感染暴发怀疑与环境有关时,应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并加强洁净设施的使用维护与监测;每月对各级别洁净病室及手术部手术室至少进行1间静态空气净化效果的监测。

7、污水监测:总余氯每日至少检测2次,粪大肠菌群每月检测不得少于1次,致病菌每年检测不得少于2次,监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

扩展阅读:内镜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1、使用中的消毒剂应每季度进行生物监测1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监测1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2、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每日监测;使用中的戊二醛应加强监测,常规监测每周不少于1次。用于内镜消毒或灭菌的戊二醛必须每日或使用前进行监测,并做好有关记录。

3、消毒物品每季度监测一次,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4、使用紫外线灯管和空气消毒机消毒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监测和生物监测。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对新灯管和使用中灯管应进行照射强度监测,30W普通石英新灯管的照射强度不得低于90uW/cm2,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uW/cm2,每半年监测一次;生物监测必要时进行,经消毒后的物品或空气中的自然菌应减少90%以上,人工染菌杀灭率应达到99.90%;

5、各种消毒后的内镜(如胃镜、肠镜、喉镜、气管镜等)及其消毒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其合格标准为:细菌总数≤20cfu/件,不能检出致病菌。凡穿破黏膜的内镜附件如活检钳、高频电刀、细胞刷、切开刀、导丝、碎石器、网篮、造影导管、异物钳等灭菌物品必须每月进行生物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6、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的监测,每季度进行监测。当怀疑医院感染与环境卫生学因素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监测方法及卫生学标准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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