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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种站发〔201*〕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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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种站发〔201*〕54号

渝种站发〔201*〕54号

重庆市种子管理站关于

种子检验员证定期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种子管理站、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根据《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大纲》的规定及农业部有关种子检验员证定期审查工作的要求,今年将对201*年、201*年取得资格的检验员进行定期审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定期审查材料申报

种子检验员定期审查由本人提出申请,受聘检验机构统一填表上报。严格按《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种子检验员证定期审查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141号)要求,如实提供如下材料:

(一)种子检验员证定期审查申请表;(二)种子检验员从事种子检验工作的总结;(三)接受继续教育的证书或证明文件;

-1-

(四)受聘检验机构出具的工作情况证明;

(五)其他相关材料。同时将《种子检验员证》一并交回。二、审查对象

根据种子检验员证届满两年必须参加定期审查的规定,今年参加定期审查的对象为:201*年、201*年获得资格的检验员。

持证检验员因调离、退休或其他原因不再从事种子检验工作的,由原受聘检验机构出具相关证明。

三、报送时间

定期审查申请材料请于201*年10月15日前报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地址:重庆南岸区南坪东路二巷12号,邮编:400060。联系人:刘捷,电话:890201*7。特此通知

附件:种子检验员证定期审查申请表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农业种子检验员证△审查通知抄送:委保国总农艺师、粮油处重庆市种子管理站办公室201*年9月21日印发

扩展阅读:汤发[201*]54号

汤发[201*]54号

关于印发《汤口镇201*年“十星级文明户”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村(居)委会:

《汤口镇201*年“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研究,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黄山区汤口镇委员会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汤口镇201*年“十星级文明户”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两个重镇”和“一流旅游名镇、休闲养生福地、文明和谐新区、综合服务基地”建设,扎实推进汤口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更好地发挥家庭的积极作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201*年“十星级文明户”争创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以创建“十星级文明户”为载体,通过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在全镇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激发群众的创业热情,促进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通过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推动全镇经济和社会和谐有序发展。

总体目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争创活动,旨在把广大群众吸引和凝聚到“四个文明”建设中来,通过“十星级文明户”的争创活动,引导广大镇民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进一步改善村容镇貌,发展农村经济,逐步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二、创建标准和评选方法

参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办法》执行。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由农户自主申报村(居)民小组审核村(居)民代表大会评议评议结果在镇有线电视、网站、村(居)公示屏公示,镇创建“十星级文明户”活动领导组审核验收,对获得“十星级文明户”的统一授牌。“十星户”实行一年一评,每年凡挂牌“十星户”违反某“星”要求的,及时取消其“十星户”资格,以此往复,步入良性循环轨道。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年5月底前完成)

镇文明办通过镇有线电视、网站、公示屏发布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争创活动公告,广泛宣传争创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和申报程序。各村(居)通过召开争创“十星级文明户”动员会和村两委分组包片的方式逐户上门宣传发动,力争使争创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争创氛围。

第二阶段:农户(社区居民户)自评(201*年6月20日前完成)

各村(居)农户对照“十星”内容和评选标准,进行自查自纠,补缺补差,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目标,积极开展争创活动。

第三阶段:申报互评(201*年7月20日前完成)

1、村(居)向农户广泛发放申报表,由农户自主申报。2、村(居)组织召开“十星级文明户”评议会议,对申报户进行审核。

3、将民主评议结果报镇文明办,并通过镇有线电视、网站、村(居)公示屏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1*年8月5日前完成)

镇创建“十星级文明户”活动领导组对公示名单进行审核验收。

第五阶段:表彰授牌(201*年8月底前完成)

镇党委、政府对评选出的“十星级文明户”进行表彰授牌。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争创活动是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有利于提高镇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引导广大镇民努力成为“四有”新人;有利于动员广大群众参与改造环境,移风易俗的实践,创建优美环境和优良秩序,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调整和改善社会人际关系,形成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社会风气;有利于找准农村四个文明的结合点、在促进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把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落实到千家万户。2、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各村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组,并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创建工作。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涵盖了全镇的每一个家庭“细胞”,是一项以人为本的群众性活动。因此,必须切实抓好宣传工作,要注意宣传的广泛性,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完整地宣传活动的意义、作用,力求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参与,以“星”为荣,争“星”进位的良好氛围。同时对家庭领域的热点问题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解疑释惑,化解矛盾,保证活动顺利推进。

4、注重实效,确保效果。各村(居)要从实际出发,与群众的需求紧密结合,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讲求实效,并做好活动期间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材料的上报工作。

5、此项活动纳入村(居)年度考核。

附件1:汤口镇201*年“十星户文明户”评选办法

附件2:汤口镇201*年“十星级文明户”参评申报表汤口镇201*年“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办法

第一条根据新农村建设和文明村镇创建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汤口镇“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办法。

第二条汤口镇村(居)所有农户、居民户中广泛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

第三条汤口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领导组、各村(居)两委、人大代表、村(居)民代表、负责“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工作。

第四条“十星级文明户”争创评选活动,按照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原则,运用思想教育为主、正面教育为主、自我教育为主的方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

第五条道德星: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尊老爱幼,拥军优属;无歧视、虐待、遗弃老人、妇女、儿童行为。

第六条守法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无偷盗、欺诈、乱占耕地、乱搭乱建建筑物、乱砍滥伐树木及聚众斗殴等违法行为,家庭成员无无证流动经营、尾随兜售、欺客宰客、追客拉客等违规行为。

第七条义务星: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参与兴办村内集体公益事业和社会公益活动;积极交纳各项合理规费;适龄青年依法服兵役。

第八条致富星:依靠合法经营,勤劳致富,年家庭人均收入不低于本村人均收入,家庭生活水平逐年提高。

第九条计生星: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无早婚、早育、未婚先孕、超生。

第十条科技星:热爱科学,不断增强科技意识;参加科技培训,订阅报刊杂志,努力掌握12门实用技术;积极参与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种植、养殖和特色经济,不断提高运用科技致富的能力。第十一条新风星:树立良好家风,家庭成员文明礼貌;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移风易俗,厚养薄葬;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支持殡葬改革;不参与“法轮功”等邪教帮派活动。第十二条文教星:尊重知识,尊师重教,支持教育事业,学龄儿童无辍学;有健康向上的家庭文化活动,参与社会文体活动,远离黄赌毒。

第十三条团结星: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无打架、斗殴、骂人行为。

第十四条卫生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室内整洁卫生,房屋周围无堆放、搭建、杂草、垃圾、污物,力求门前屋后有绿化;饮用水卫生安全,积极参加改水改厕,按规定建卫生厕所;环保意识强,不污染环境。

第十五条“十星级文明户”标牌由镇文明办统一制作。对评选出的十星户由镇创建工作领导组负责挂牌。

第十六条守法星、义务星、计生星、道德星纳入一票否决。第十七条对于获得十星的农户,镇、村(居)在今后的招工、当兵及对农村的各项优惠政策执行中,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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