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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五星乡行政调解工作制度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19:16:09 | 移动端:兴文县五星乡行政调解工作制度

兴文县五星乡行政调解工作制度

兴文县五星乡行政调解工作制度

为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矛盾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创建平安五星,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行政调解,是指五星乡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职权过程中,对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因行政管理产生的行政纠纷,对其自身职能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纠纷,积极依法进行协调和疏导,解决矛盾纠纷的方法和活动。

第二条为切实加强我乡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特成立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行政调解办公室”设在综治办,明确一人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有关部门明确一人兼任调解员,负责相关业务方面的调解工作。

第三条行政调解工作领导组的职责:

(一)指导行政调解办公室及相关业务部门开展调处工作;

(二)每年一次听取调解工作汇报;

(三)负责涉及多部门的协调工作;第四条行政调解办公室的职责:(一)负责当事人申请接待,案件登记;

(二)协调安排行政调解员、安排调解事件、地点,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三)负责调解文书的制作、送达、案卷归档和管理。第五条行政调解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自愿原则。行政调解要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不得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方式或调解结果。

(二)合法原则。行政调解要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侵犯国家利益,不得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平等原则。行政机关应该充分尊重行政管理相对人自愿、充分、真实的表达自己意愿和诉求的权利,公正、公平地调处争议纠纷。行政机关作为一方当事人时,与管理相对人在调节过程中地位平等。

(四)积极主动原则。行政机关应增强行政调解意识,主动排查、化解行政争议,探索研究化解行政争议的新机制,主动加强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组织的沟通配合。

第六条行政调解的范围

(一)乡政府机关在行驶职权过程中,对乡政府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因行政管理产生的行政纠纷;

(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与乡政府机关管理职能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民事纠纷;

(三)民事纠纷发生后,因行政机关的介入,又引发的行政纠纷。

第七条信访人来访,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和行政复议,行政管理相对人提请相关部门维护其权利,按照我乡业务分工由相关部门接待,经征求当事人意见,同意先行调解的,告知当事人到行政调解办公室进行登记,填写《行政调解申请书》。申请表应列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争议的事由、本人的要求。当事人不能书写的,由接待人员按当事人口述内容填写,并向当事人宣读确认无误后,由当事人签字或按手印。

第八条行政调解的时限

行政调解一般应在立案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行政调解程序,应在1个月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办公室批准可延长办结期限,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

第九条行政调解的程序

(一)行政调解办公室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行政调解申请书》,经办公室同意后,进行案件登记:

(二)行政调解办公室根据争议内容,及时确定行政调解员,并将当事人的申诉材料交调解员审阅;

(三)调解员与调解办公室商定调解时间、地点和参加

人,由调解办公室通知有关当事人;

当事人一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调解的,视为其不同意调解,按自行撤消调解处理:

(四)行政调解员主持调解,应当听取当事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并做好调解笔录;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向其他组织和人员调查。

(五)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由行政调解员制作行政调解协议书。行政调解协议书由有关当事人签名,行政调解员署名确认,加盖我办印章,送达有关当事人后,行政调解书生效;当事人拒绝接收行政调解协议书的,视为调解不成。

对调解不成的纠纷,由行政调解员宣告行政调解结束,并告知有关当事人根据争议性质,按法定程序分别向信访、仲裁和复议机关申请处理。

(六)调解结案或调解不成的案件,由行政调解办公室整卷归档。

第十条对行政调解达成协议的争议案件,经当事人同意,可持行政调解协议书,向行政调解办公室申请置换争议调解书,加盖我乡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不履行商务争议调解书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一条行政调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一)不得拒绝接受纠纷当事人的调解请求;(二)不得以冷漠推诿的态度对待当事人;

(三)不得徇私舞弊、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四)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和商业秘密;(五)不得侮辱、压制、打击报复当事人;(六)不得请吃受礼、索贿受贿。

行政调解工作人员在行政调解活动中,有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渎职、失职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本规则由行政调解办公室负责解释,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扩展阅读:兴文县五星乡201*年行政调解计划

兴文县五星乡201*年行政调解计划

201*年,五星乡行政调解工作将以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目标任务为载体,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以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帮教安、法律援助等为重点,不断强化各项职能作用,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工作规范、特点鲜明,力争行政调解建设再上台阶,为构建“平安五星”、“法治五星”,促进五星经济文化大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目标:

1、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确保纠纷排查机制能切实发挥发现纠纷、预防纠纷激化的作用;2、全面提高调解员业务素质;工作要点:

1、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依托已建立的“三位一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调委会等调解组织网络,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每一月组织一次排查、分析,每季度组织一次汇报、上报协调处理情况。对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采取以块为主、以条为辅的条块结合排查办法,坚持常规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突出排查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切实做到排查到位,调解

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纠纷排查报表的上报管理制度,将其作为基层调委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2、进行业务练兵,加大调解员培训力度

如何切实发挥人员调解员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上的源头作用,是我乡今年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201*年我乡将举办两至四期人民调解员培训班,讲解“人民调解法”“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全面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以会代训,并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业务培训。

3、加强基层建设,确保“五有”

基层调委会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前哨,基层调委会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将大大提高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成功率,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4、进一步提升“大调解”机制活力。根据乡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参与乡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努力当好建设“大调解”机制的联络员。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在实践中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工作力度,发挥大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二、做好“六五”普法的调研和启动工作,进一步深化“六五”普法,推进我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工作目标:

1、做好“六五”普法的启动工作;

2、加强重点对象普法力度,扩大普法覆盖面;3、围绕中心工作,做好重点热点法律法规宣传;4、继续创新普法工作手法,使普法工作更具实效;工作要点:

1、深化法律“社区”活动,对重点对象进行多方位的法制宣传

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社区”活动,着重加强社区干部、城乡居民、外出打工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打工人员的普法力度。计划201*年开展重点对象法制讲座4场次,现场普法咨询(竞赛)活动4场。

2、加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做好《劳动合同法》《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及其它新的劳动法规的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消除部分劳动者对法律的误解;使用人单位能把握《劳动合同法》的精神实质,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维护企业、劳动者合法利益。3、开展以“一学三讲”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深入和完善,干部的法律素质和群众的维权意识在不断提高,但相对而言,部分干部和群众的责任意识和义务观念却没有相应提高,甚至有乡淡化。为此,我们要开展“一学三讲”(即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注重法律宣传引导,促使群众形成“权利义务相一致”的法律观念,促进社会和谐。

4、配合乡党委政府做好“六五”普法规划和具体工作的安排

201*年是“六五”普法开始的第一年,也是关键的一年,针对整个五年的普法工作行政调解要积极配合乡党委政府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总结“五五”普法经验,查找不足,为更好的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打好根基。三、加强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工作目标:

1、拓展业务,规范发展;

2、服务大局、当好顾问,维护政府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

3、把“法援”打造成民心工程精品。工作要点:

1、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内部管理

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任务和目标要求,做到奖罚有据、奖惩分明;制定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理顺案件受理程序,完善档案管理工作,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法律援助良好运作。

2、积极开展法律广场服务咨询

认真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助手工作,开展好“12.4”广场法律服务活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台,建设法治政府。3、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宣传

通过各种渠道深入宣传法律援助,使广大群众,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了解法援,懂得利用法援来解决涉法问题,争取把“法援”打造成民心工程精品。4、建立健全法援工作网络

法律援助工作方式要从“等上门”变为“走下去”,在乡行政调解和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提供便民服务;主动与居委会、妇联、残联、社保、劳动、信访等部门联系,为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以充分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司法公正。

四、切实做好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以及安帮教工作,做到工作全面达标工作目标:

1、杜绝矫正对象因漏管或不当而导致的重新违法犯罪2、帮教率,安率均达标工作要点:

1、全面落实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工作,对矫正人员的管理落实到位。

2、签订安帮教责任书,完善帮教组织建设与六个社区全面签订安帮教责任书,建立帮教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完善帮教组织建设,确保每个帮教对象有独立的帮教小组、完整的帮教档案,杜绝因漏帮、漏管导致重新违法犯罪。

3、对社区矫正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走访谈话不定期对社区矫正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走访谈话,进行思想状态和工作情况跟踪摸底,严格执行矫正规定。4、做好矫正帮教接收准备工作

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及劳教乡的沟通联系,确保矫正工作及帮教率,安率均达上级要求。五、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目标:

打造工作作风踏实、业务技能较高、职业道德意识感较强的高素质队伍工作要点:

1、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工作责任制,加强分工与协作,奖惩分明,强化人员岗位意识,全面提升行政调解工作实力和工作业绩;以工作制度管理和档案管理的规范化为主要内容,促进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2、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升工作能力

制定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增强全体人员学习的自觉性和紧迫感。确保全体人员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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