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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凤镇201*年矛盾纠纷大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19:16:25 | 移动端:集凤镇201*年矛盾纠纷大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集凤镇201*年矛盾纠纷大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集凤镇201*年矛盾纠纷大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以提高社会矛盾的调处效率,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扎实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方法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建设“平安镇”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集凤镇“加快发展、争先进位”主题,遵循“大稳定、大调解”的工作思路,以“小矛盾不出镇、重大矛盾不出办事处、矛盾不上交”为工作目标,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分级办理,限期处理”的调解工作机制,全面构建集凤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办组织协调、信访、司法具体实施、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的格局,达到调解资源大整合、调解体系大健全、调解机制大联动、调解能力大提升,保障和促进街道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集凤镇社会矛盾纠纷调解领导中心。镇党委书记张体先任组长;副书记黄晓明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集凤派出所、集凤司法所、集凤镇法庭和镇府各部门。下设办公室在综治办。进一步完善制度,在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悬挂,以时时鞭策我们牢记宗旨。三、工作实绩

今年1-5月,我镇调解共成功调解纠纷达14起,其中边界纠纷7起,婚姻家庭2起,邻里关系3起,交通纠纷1起,资源纠纷1起。实行严格排查制度,每半月下基层入户调查,掌握不稳定因素,做到矛盾早发现,早解决

2、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各镇、单位负责人及时总结汇报近期矛盾调解情况,研究解决矛盾新办法,新途径。

3、加强领导。对矛盾纠纷复杂的,成立工作组实行领导包案,强化领导责任制,限期解决,极大地增强了领导的责任心,有力地确保了矛盾纠纷的化解。

四、存在的不足

我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对各种规章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对人民群众的提出的意见重视不够,排查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我们要加倍努力学习,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扩展阅读:201*年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总结

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201*年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总结

今年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全面完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快速、准确、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为维护全区平安稳定、巩固嘉陵“全国平安县区”的优势地位、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

为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大调解”工作的安排部署,确保相关工作取得实效,分局高度重视,年初召开专题党委会对“大调解”工作相关文件进行仔细学习,深刻领会文件内涵,将思想统一到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形成共识。同时,分局成立了以副区长、局长李强为组长,其余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国保大队、治安大队、法制室、信访室、各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国保大队,由副局长邓艳兼任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国保大队长严松,法制室主任文亮、治安大队长杨爱武任副主任,国保、治安、法制和各派出所相关民警为成员,负责“大调解”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分局还组织召开中层干部会、全体民警大会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安排部署大调解工作,切实增强了民警做好“大调解”工作的决心和信心。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今年是全国政法系统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起步之年,分局牢牢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将“大调解”与社会矛盾化解结合起来,形成合力,整体联动,强势推进。一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要求各部门建立起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开展好矛盾纠纷基层排查、重点对象排查等工作,搭建网上联系交流平台;二是强化公安行政调解,在民警中间扎实开展“三懂四会”培训,并建立和完善社区警务室、派出所调解室、分局信访接待室三级调解网络,建立专职调解员、群众调解员、专家调解员三支调解力量,确保实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处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信息化、数字化;三是强化涉警信访化解,广泛开展内部规范执法专项教育和治理、涉警信访问题摸底排查、依法治访等活动,同时对领导和民警主动下访开展化解进行考核;四是强化应急处,建立完善了维稳情报信息工作机制,建立起了分工明确、响应及时、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机制,建立了以指挥中心为龙头的指挥体系,明确突发事件指挥处程序,做好特殊状态下的群众工作;五是提高群众满意度,建立了以民意为导向的基层民警绩效考评机制,实行开门评警,提高民警在“大调解”工作中的能力和执法的透明度、公信力和满意率。

三、全面推进,成果显著按照“大调解”工作目标,分局探索出“4×3”十二工作法,组织发动全局公安民警开展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户大走访活动,深入排查化解影响辖区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矛盾,与基层组织和辖区单位密切配合,认真调处各类纠纷,“大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一)“三查”控源头,防范重苗头。分局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明确了社区民警、协警和辖区单位内保人员职责,实行深入走访排查矛盾纠纷,做到查找矛盾纠纷源头,控制住矛盾纠纷苗头。一是矛盾纠纷梳理排查网格化。分局将排查触角深入到辖区企业车间、大、中、小学班级、重点单位科室、居民小区和农村家庭等社会基本单元,确保从源头上及早发现各类矛盾纠纷。二是日常疏理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对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敏感节点、重大事件及特定阶段开展梳理排查,力争第一时间发现问题,把纠纷苗头化解在初始阶段。譬如,在年初的“两会”和“上海世博会”前夕,专门对辖区有上访苗头的人和事及企业拖欠民工工资情况进行梳理排查,消除了15起上访苗头。为掌握“富士康”事件是否对嘉陵工业园区企业员工带来影响,园区派出所社区民警积极配合重点单位内保人员深入企业车间班组与员工亲切交谈,引导员工正确看待“富士康”跳楼事件。针对辖区企业破产、债务纠纷、征地拆迁等易于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使国基公司破产倒闭和维康公司债务纠纷等问题未引发群体性闹事和上访事件。三是专项排查与重点控制两不误。今年以来,分局各派出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组织社区治保人员对辖区可能引发肇事、惹祸的精神病患者、“两劳”人员就业状况和有暴力倾向的家庭和社会人员开展专项排查,对可能影响辖区安全和谐稳定的特殊人群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确有特殊困难而自身又无力解决的困难户,配合社区基层组织开展定点帮扶和救助;对危及辖区社会治安稳定的人员,派出所与基层组织实行双责任人制,把防控责任落到实处,从源头上做到有效防范,最大限度地减少减小社会影响和危害。

(二)“三访”得民心,和谐保稳定。分局把大走访活动与“大调解”工作、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构建警民和谐关系,确保社会稳定。一是坚持限时走访。社区民警除正常警务工作外,必须确保每周有三天时间到居民小区、企业车间班组与社区居民和企业员工面对面地座谈、交流,谈感受、提意见,广泛收集社情民意,民警将意见和建议当场做好笔记,能当场答复解决的,立马答复解决;需要所领导答复解决的,回所后立即向所领导汇报落实;需要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汇报解决的,由所领导负责落实。二是坚持联合走访。在社区民警走访中,涉及到不属于公安职能范围的意见和建议,则由社区民警会同当地基层组织,共同做好群众引导工作,当好社区“向导”,积极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汇报,跟踪结果,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三是坚持领导回访。对社区群众和企业员工向民警和派出所反映处理的重点疑难问题,派出所内勤民警必须逐件做好记录,事后由所领导进行效果跟踪回访,特别是涉及到户籍管理、纠纷调解、案件办理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由所长进行逐件回访,对没有落到实处和落实情况令群众不满意的,由所长征询当事人意见后,能立即答复解决的当场拍板解决,不能解决的承诺办理时限,妥善解决,直到群众满意为止。今年1至10月,各派出所民警深入社区、企业、农村走访群众人均达到125天、走访群众201*0多人次,搜集社情民意9000多条(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1800多人次,妥善处群体性事件34起,使辖区社会治安稳定、社会和谐,群众安居乐业。

(三)“三调”融一体,合力化干戈。分局在推进“大调解”工作中,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融为一体,做到化干戈为玉帛。一是当好主角,邀请多方参与调解,在办理辖区因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中,社区警务室积极转变执法观念,树立调解执法理念,主动邀请乡镇司法所调解员和当地干部群众代表参与,将公安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出一条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用大家的智慧调解出令人满意的效果,不仅使疑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而且最大限度地防止了公安民警在治安案件的调解中处不当引发民转刑和小纠纷引发大矛盾的情况发生;二是当好配角,积极服务基层调解,对辖区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一般民事纠纷,社区警务室既不袖手旁观,也不越俎代袍,而是坚持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为主,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一边向当事人进行法律政策宣传,一边耐心细致地进行思想开导,尽一切可能使双方矛盾得到化解;三是当好导演,全面协调共促和解,对辖区内出现的重大债务、合同等经济纠纷,公安民警主动邀请司法、法院、检察院具有经济法律知识的在职或退休人员担当专家调解员,主持参与经济纠纷案件的调解,避免调解走入死胡同,使纷争升级。

(四)“三早”争主动,快处平事端。一是早发现快预警,通过在辖区内物建维稳信息员、联络员,构建基层维稳情报信息网,对具有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和可能诱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基层社区民警通过情报信息网络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预警,为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处决策争取了主动;二是早报告快出警,社区民警在接到涉稳信息后,一边向上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报告,一边迅速深入群体性事件人群中,多方听取不同声音,获取有价值情报,掌控事件苗头,从中理出处头绪,为妥善处群体性突发事件提供有效建议;三是早处平事端,今年5月,分局燕京路派出所在接到债权人到维康陶瓷公司讨债围堵公司大门的闹事事件信息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控制事态的发展,一边对债权人的诉求给予理解、同情和关注,一边又耐心地向债权人和债务人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尽力说服和引导他们在“法”、“理”、“情”的框架内合情、合理、合法地妥善处理问题,对一时不能解决的,积极协调有关党政部门领导到场调解、答复,不仅缓和双方矛盾,平息了事态,而且为最终解决问题找到了一条捷径,使问题得到园满解决。

四、严格督察,确保实效

分局成立了纪委、督察大队、法制、信访、治安、国保等部门组成的督导组,对各部门“大调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督导,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导致矛盾纠纷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分局信访室定期对各部门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审查,并上网公示和通报,较好地推进了分局“大调解”工作深入开展。

尽管分局“大调解”工作总结出了一些经验,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部门对“大调解”工作认识不够,平时强调较少,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题高;二是还有一些尚未办结的信访案件,调处力度和效果不明显;三是民警群众工作能力有待提高,调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在下步工作中,分局将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形成具有制度性的工作措施,在各部门全面铺开,推进公安分局“大调解”工作再上台阶,取得全面的进步和发展。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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