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人民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司法局司法所
201*年人民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在县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人民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达到了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稳定的目的。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
以乡司法调解中心为核心,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的三道调解防护网,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共同参与、遍布全乡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司法所把治保、调解、信访结合起来,形成了“三位一体”的调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了化解矛盾纠纷的综合优势。
二、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人员
进一步明确司法所干部工作职责,按照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各部门的职能,整合内部资源,发挥综合优势,每天有干部在调解中心办公室值班,实行司法所、综治办人员联动联调,保证了每起纠纷有人问、有人管、有结果。三、严格规范调处流程
按照受理、告知权利义务、调解、整理归档、办结的工作流程,以司法、综治为主,各部门各负其责、联动联调,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坚持依法调处,切实规范调处程序。
四、完善基层调解网络
第一,以调解中心为龙头,以社区调委会和纠纷调解员、纠纷信息员为基础,其他调解组织形式为补充,明确专人负责,并与调委会
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配合联动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体系。
第二,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一是要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技能。加大对大人民调解员特别是新调整的调解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认真学习《人民调解条例》,掌握人民调解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通过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案例分析讨论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狠抓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技能。二是要狠抓民间纠纷的调解成功率。加大对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要做到:一般纠纷当天调处,复杂疑难纠纷一周之内调结,对涉及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重点排查、重点分析、及时上报、联合调处。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力、人民调解卷宗不规范、受理的案件久拖不办等现象,镇司法所将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三、抓责任和制度落实,构建责任格局,规范调委会建设,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在排查工作中,办事处调解中心采取领导分工负责制,组织调解人员逐社区、逐组进行地毯式排查,同时抽调得力人员对重点社区、重点场所开展重点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分析情况,研究对策。形成了“层层有事管,事事有人管”的调解工作格局。
五、加强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通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切实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做出积极贡献。截至6月底,我办事处各调委会共计调解纠纷13件,无一起因调解不力而导致的重大案件发生。
司法局司法所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
扩展阅读:201*年上半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1*年上半年孔滩司法所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入贯彻省、市、县党代会精神,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重要一年。今年上半年全镇人民调解工作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紧紧围绕“强化党政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制度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推进衔接联动、攻坚疑难矛盾”六个重点环节,着力化解关系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突出矛盾,为全镇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将20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党政领导,健全领导机构,提供组织保障一是我镇已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易宗海同志为主任,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大调解协调中心,对全镇的人民调解工作进行统一协调、指挥,进一步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镇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把人民调解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按实支付,提供了财政保障。人民调解个案补贴落实面达100%。
二、完善机制,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村(社区)相应建立健全了预警机制,形成信息员、村(居)民小组、村调委会、预警网络。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县司法局。预警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各单位对属于本辖门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社区)、疑难纠纷不出镇。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不管找到那个部门都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然后转交责任部门调处,切实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镇、村(社区)两级都确定了领导接待日。镇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村(社区)每月排出处理纠纷值班表,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五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未能及时发现和有效化解引发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等责任倒查机制,对因调解工作不力,导致矛盾纠纷激
化,甚至引发重大案件、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队伍建设,扩大调解覆盖面
为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形成布局合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工作有力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在原有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增设了以村民小组、楼院为调解小组,小组组长为调解信息员,受该所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领导。做到了各村民小组、楼院都有一名以上的信息员,确保纠纷信息畅通。
四、统一标准,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一是统一制度建设标准。大调解中心及人民调解委会统一建立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社情)汇总分析;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管辖督办等制度;各调委会统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八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二是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三是统一队伍建设标准。各调委会组成人员实行选举与聘用相结合,并报司法所审查、备案;司法所负责培训调委会主任。
四是统一调解中心和调解室建设标准。每个调解室都有人员、有档案、有牌子、有办公场所,形成了镇、村、组三级调解网络。镇、村(社区)两级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使调处中心成为整合力量、联动各方的调处机构和工作平台。
三、加强调解员业务培训和送法上门活动。
针对每个调解委员会在调解程序、建立卷宗、拟定调解协议书等方面存在的不同问题,司法所对调委会成员加强了业务培训,对人民调解的相关技巧以及文书的制作进行了讲解,并围绕该村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将人民调解知识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关政策、法律规定进行了宣传。调解员认真听完课后都表示受益匪浅,期望上级多提供业务指导书籍和培训机会。为规范调解档案,司法所对各调委会的个案档案进行具体检查指导。
四、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治理,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处理为有效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制定了《宜宾县孔滩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人民调解“促和谐、保稳定、迎接党的十八大”矛盾纠纷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孔镇府[201*]16号),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组织领导、活动安排、工作要求,对活动做了全面部署。通过贯彻落实村(居)调委会一月一排查,镇调委会一季一排查,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
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切实有效地预防了“民转刑”、自杀、群体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等事件的发生,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上半年我镇各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件,邻里纠纷件,合同纠纷件,赔偿纠纷件,劳动纠纷件,村务管理纠纷件,土地承包纠纷件,施工扰民纠纷件,房屋宅基地纠纷件。未发生“民转刑”和非正常死亡案件。(6月份再重新统计)
五、法制宣传与人民调解有机结合,加大宣传力度在个案调解中,始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引导大家遵纪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扩大了人民调解影响力。
六、下半年打算
目前,人民调解已成为镇人民政府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司法所及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化解纠纷的一个重要平台。我们将进一步落实“服务群众8件实事”,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把我镇的人民调解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创建“和谐平安孔滩”做出新的贡献。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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