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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江川路街道司法所上半年工作小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19:20:54 | 移动端:201*年江川路街道司法所上半年工作小结

201*年江川路街道司法所上半年工作小结

201*年江川路街道司法所上半年工作小结

一、基本情况

(一)人民调解工作

今年1-5月,街道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209件,调解解决209件,调解成功率达100%;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57份;无防激化案件;外来人员集结区农贸市场调解办公室(新安市场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收受各类民间纠纷36件,调处解决36件,调处成功率100%;“110”接处警276件;各居委的夜间接待室调解纠纷受理122件,调解解决117件调解成功率达95.9%;接待法律咨询服务260件,接待来访人员566人(次)。(二)预调中心工作

今年1-5月,街道预调中心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27起,调处成功27起,调解成功率100%;制作调解协议书3份,赔偿金额0.275万元;受理治安案件委托调解30起,轻伤害案件委托调解2起,全部调解成功,制作调解协议书32份,共计赔偿金额达15.2380万元;接等来访131件,成功处理106件;法律咨询109起,法院接待咨询186起,公证接待39起,代为申请法律援助3件。(三)安置帮教工作

截至201*年上半年,有五年内在库刑释解教人员333名,其中刑释人员249名,解教人员84名;通过各种渠道安置332名,其中劳动就业128名,纳入低保146名,其他安置58名,安置率99.6%,比去年同期提高1.35%;落实帮教措施332名,帮教率达99.7%;半年重新违法犯罪3名,重犯率0.9%。(四)社区矫正工作

截至201*年上半年,司法所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68名。201*年上半年新接收对象7名,期满宣告4名;现有社区服刑人员52名,其中缓刑27名,假释6名,剥权15名,暂于监外执行4名。其中就业人数30名(2名临时工,24名合同工,4名自主创业),其余22名均以以其他方式安置(如低保、司法救助、家庭救济等),没有重犯发生。(五)法宣教育工作

截至今年5月,法宣办开展综合法宣活动5次,法律咨询活动3次,进行法制版面展示3次,共展出版面90余块,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5300余份,开展法制宣传讲座30余场,法制培训3次,组织大型法治文艺演出1场,上报法宣信息20条,各类法宣活动参与人数4000余人,上半年法制宣传活动受众达近2万人。

二、主要工作(一)人民调解工作

1.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司法所认真落实此项工作:今年3月根据区司法局的要求,制订了《江川路街道关于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并且下发到基层各调解委员会,要求按照方案开展活动。通过开展定期排查、重点排查、跟踪排查、专项排查,对江川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做了排查梳理,有效预防了矛盾的激化,并且成功地调处了纠纷。今年1至5月,共进行5次专项排查活动,排查出矛盾纠纷135件,调处135件,调解成功率为100%。

2.运用窗口“一体式”服务,有效提高工作效率。街道综治中心设立的司法、信访、法院、公证、公共户五个特色窗口,主要承担接待来访,提供法律咨询、给予法律援助、受理矛盾纠纷、受理诉讼案件、公证接待咨询、公共户受理等多种服务内容。除了每周一至五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外,每周六上午“1+13”法制宣传站也为百姓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截至今年5月,共接待咨询26件。通过窗口“一体式”服务,既为江川地区百姓提供多元化的法律服务,又为预防和化解江川地区出现的矛盾纠纷奠定基础,从而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社区矫正工作:

1.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矫正和终止工作。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力度,认真做好分级分类矫正工作,严格落实周报到、公益劳动、教育学习、请销假等各项规定。认真组织开展重点人员个别化教育矫正工作,开展个性化矫正13例,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意识不断增强,矫正质量和效果不断提升,确保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2.认真做好罪犯假释前社区社区矫正的衔接工作。为实现假释人员与社区矫正的“无缝衔接”,我们认真落实《监狱机关提起假释前征求意见制度》,提前介入、提前接触,积极做好缓刑前意见征求、假释前意见征求和重点人员出监所必接等工作,跨前一步及时与工作对象本人和家庭衔接,截至201*年5月底共协助监狱对11名假释对象进行其家庭情况和犯罪前的社区表现情况调查,听取公安机关和对象所在社区居委会意见,为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及时、有效地开展,减少、遏制重新犯罪奠定了良好工作基,起到了良好的工作效果。

3.抓好“社区矫正日常行为奖惩制度”的落实。推进社区矫正日常行为奖惩工作的落实,本着对矫正对象负责、对法律实施负责的严谨态度,对表现好的社区服刑人员实施及时、有效的奖励,先后对4名矫正对象实施了表扬奖励,较好地推动了社区矫正日常行为奖惩工作的落实。

4.做好就业指导和司法救助工作。充分发挥志愿者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中情况明、信息准、靠得近、跟得上等资源优势,最大程度的发挥好志愿者的工作效用;加大与劳务所、就业指导中心、辖区内部分企业的沟通联系,目前已为6名矫正对象落实了司法救助。

5.抓好相对集中公益劳动。为全面落实“公益劳动和日常教育相对集中”模式,变原来的分散形公益劳动为有组织、有计划的集中公益劳动,强化集中教育效果,提高劳动质量。今年新增华坪敬老院为集中公益劳动基地,第一季度共组织矫正对象公益劳动累计1786小时。通过分片或分时段进行集中公益劳动的方式,改变公益劳动点分散在各居委会,社区服刑人员劳动质量参差不齐的现状,提高公益劳动的质量。6.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实时定位监督管理”工作。201*年上半年江川司法所共对7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电子定位。司法所向每位新收的矫正对象发放告知书,让其了解该项工作的要求及规定,并且让对象签订承诺书,以规范其行为,配合定位监管工作。司法所在此项工作不断推进过程中,积极探索,寻找问题,制定制度,以使工作开展更加顺利,凸显成效。

7.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落实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公检法司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完善关于审前社会调查、法律文书交接、犯罪人交接、工作数据交换等工作的规定,并依照执行;落实例会制度,矫正月工作分析会、季度评议会等制度,确保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地深入开展。(三)安置帮教工作:

1.推进安置帮教工作站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在本区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建设安置帮教工作站的通知》闵综治办[201*]36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安置帮教工作站的建设标准,推进江川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站的规范化建设,使安置帮教工作场所更加规范,程序更加规范,提高安置帮教工作的成效。通过专门设立安置帮教工作室,增强公安、司法、房管、社保等十一部门间的配合,为刑释解教人员的落户、求职、住房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提供便利,保障刑释解教人员这一特殊人群的权益,增强他们回归社会后在社会上生存的能力。

2.深入推进“六必”工作落实。加大“必访”、“必接”工作力度,按照区司法局年度工作要点和区安帮办明确的年度必访任务,努力将帮教工作关口前移,基本做到一般人员有人帮、重点人员跟踪帮。认真落实特困人员出监所“必接”工作措施,杜绝出现新的去向不明人员情况的发生。截至5月底,新收安帮人员17人,均认真落实“必访”、“必接”工作。

3.做好帮困解难和就业促进工作。以促进就业为突破口,协调辖区内社会帮教志愿者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就业帮困活动,充分利用现有条件,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工作,探索和建立需求导向型帮教模式,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分类帮教工作,不断提高帮教工作实效性。积极组织刑释解教人员参与区司法局举行的针对刑释解教人员的专项招聘会,加强与“杨洪宝工作室”的杨洪宝老师联系,多条途径帮助家庭生活困难有就业需求的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截至今年5月底,已帮助4名矫正安帮对象实现就业。4.加强与居委沟通,从根本上预防“重犯”与“下落不明人员”的出现。每季度召开江川路街道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会议,让各居委调解主任参与到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中,及时了解社区矫正对象与安置帮教对象的生活动态,特别是人户分离情况,从根本上预防“重犯”与“下落不明人员”的出现。目前,居委新报7名安置帮教人员出现人户分离情况,6月上旬司法所将协同派出所、居委会、社工对这7名对象进行核查。

5.做好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关爱活动”。为更好地帮助对象回归社会,在做对象工作的同时,我们拓宽帮教途径,主动将关爱之手伸向他们的家庭。今年,在原“一对一”结对关爱的基础上,对对象家庭开展征求意见,以自愿为原则,决定是否参加关爱活动。目前确认愿意参与关爱活动未成年子女14名,愿意“一对一”结对签约关爱未成年子女4名,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真正让对象本人和其子女都感受到社会的关怀。(四)法宣教育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综治法制宣传月活动”。3月份街道法宣办开展了江川路街道“综治法制宣传月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司法所认真制定活动规划,积极指导和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了“法民族法制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8妇女维权”、“侨法宣传周”、“爱国卫生宣传月”、“拒绝邪教宣传”、“禁毒宣传”等宣传活动;举办了法制文艺专场演出活动。组织开展了法制宣传黑板报评比活动。

2.推进了法律六进工作。一是强化“法律进社区”工作。瞄准《江川社区报》发行量大、传播面广、互动性强、投入较小,适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特点,主动联手街道宣传科、区检察院驻江川检查室,在《江川社区报》开辟了“举案说法”栏目和“你问我答”栏目。坚持每期精心挑选一个具有广泛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和市民生活中的法律困惑问题进行“以案释法”,增强普法、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剖析一案,教育一片的最佳宣传效果。让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在润物无声、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抵达心灵。二是强化“法律进机关”工作。建立江川路街道“法律进机关”网络普法园地,开展了“法律进机关”网络普法工作,利用局域网进行行政法律知识普及工作,系统向机关干部介绍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管辖、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裁量权和标准化执法、行政执法证据、行政执法程序与协调机制、行政执法监督与保障等问题。三是推进“法律进企业”工作。与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公司工会、党委宣传处、安全保卫部联合举办“上锅杯”第二十五届法律咨询活动。与区内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公证、民政、劳动仲裁、调解协会、部分律师事务所一起为公司职工就有关法律问题进行答疑解惑,为部分职工解决了一些心存疑虑的法律问题,受到了单位领导和公司员工的好评。四是推进“法律进校园”工作。运用图片展览、知识问答等形式开展了青少年维权普法宣传工作。(五)依法行政工作:

1.认真落实依法治理和法制城区创建工作。一是健全工作组织。年初,根据上级考核工作要求,司法所汇同党政办牵头调整了街道依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办公室组成人员;成立了街道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理顺了工作关系,完善了工作机制,为认真落实依法治理和法制城区创建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推进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无证(照)经营、群租、工程建筑领域、娱乐休闲场所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六项重点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本级职能范围内的综合治理工作,配合区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行政确认、行政处罚前的调查、取证、证据固定等工作。2.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政府法治建设。一是做好本级行政规程的公开与运用工作。认真落实区法制办、区人事局的工作部署,做好本级行政规程公开前的程序过滤和实体把关工作,确保公开的内容有法可依,公开的事项于法有据,实现其规程的公开和运用与区“大联动”平台的有效对接。二是落实区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要求,按照区政府《依法行政项目化推进表》规定的项目内容、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主动结合区政府督查项目涉及街道依法行政工作的26项工作任务进行逐一分解,明确了项目内容、推进措施、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对应该完善和应该建立的有关工作制度、工作机制,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需要配合上级行政机关做好的有关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对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和有关开展自主培训提出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配合上级行政机关,组织4名不同类型的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参加区法制办组织的与其开展工作、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培训,4名参加培训的工作人员全部取得合格证书。同时为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申请了执法证。四是完成了201*年度具体行政行为的统计呈报工作。五是做好行政案件的出庭应诉、指定管辖和协议管辖案件的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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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秣陵司法所安置帮教半年总结

秣陵司法所帮教安置工作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街道领导的关心帮助下,积极贯彻帮教安置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工作思路,通过进一步的构建和完善帮教安置机构,加强齐抓共管这项有力措施,促使帮教安置工作水平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为维护街道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秣陵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截止到目前为止,我所今年上半年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0人,其中刑释人员3人,社区矫正转入7人,帮教衔接率100%。较好地完成了今年上半年的安置帮教工作。现将半年来的安置帮教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健全组织。

一是街道专门成立了以街道分管书记为组长,综治办、司法所、公安、民政、工青妇、劳保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司法所,并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各村(居)委会还专门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站,并指定专人负责。二是年初每年摸排一次刑释解教人员底数,对新回归的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工作台帐,分类列入统一管理。三是建立了党员、村(居)干部和刑释解教人员家属组成的“三帮一”帮教小组,采取“两定一包”(即定对象、定责任、包转化)和“四有”(即有帮教人员、有帮教措施、有组织领导、有检查落实)的方法,把帮教工作管理落到实处。四是对重点帮教对象,落实村(居)领导干部结对子帮教,定期不定期地上门走访,了解情况,切实为他们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时时处处体现出党和政府的关心。二、完善制度,跟踪管理。

在制度建设方面,一是对在外打工的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了登记汇报制度,为随时掌握他们的去向和思想动态,村(居)帮教工作站还经常性的与用人单位联系,以便有情况及时向街道帮教办公室反馈。二是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检查汇报评比制度。村(居)考察评估小组每半年对刑释解教人员评估一次,并将情况及时向街道反馈,对反馈有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年底对每位帮教对象进行一次总评比,同时制定下年度的帮教措施。这些考察评估资料全部都列入帮教对象的个人档案。三是建立对帮教对象的随访工作台帐,基本做到“五个一”,即填好一张帮教协议书,写好一份思想汇报,落实好一个帮教组织,开好一次帮教座谈会,建立好一份档案。对解教年满三年、刑释年满五年的,根据跟踪档案管理的记载,符合解除帮教条件的解除帮教,达到了不失控,不漏帮的工作要求。三、讲究方法,因人施教。

在帮教工作中,注重方式、方法,做到因人而异,有的放矢。一是对回归人员由所在的帮教工作站会同街道工作人员对其开展一次谈心,提出要求和希望,同时根据此人在谈话中的性格、情绪、爱好等表现,确定帮教小组,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教措施。二是对不同对象进行不同方式的帮教。对表现好、勤劳致富的对象,大力地进行宣传,对婚姻家庭、生活中遇到困难的对象,及时给予帮助,用爱心去感化他、鼓励他、教育他。四、安置到位,提供服务。

在安置工作上,是农村的确保他们有田种,有工做,有饭吃,有钱花。在原籍是农民的调整耕地让其耕种,即便在土地第二轮承包后和农村税费改革中也想方设法落实土地给刑释解教种,在土地的远近、土地的好坏等方面做到和其他群众一视同仁,不轻视,不歧视。对城镇回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对要求进企业打工的,由街道、居两委推荐到需要招工的企业,对要求搞个体经营的人员,为其出主意,想办法,协调工商、市容等部门优先为其办证照。

以上是今年上半年的工作小结,因安置帮教工作是一个滚动式管理的工作,所以,在帮教中成绩一时也难以体现,但重点在保社会稳定上应该说已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目前存在的问题是:1、外出长期打工人员的帮教问题,在一些做法上还需要进一步的探索;2、安置上由于企业在改制后全是非公有经济,回归安置具有一定困难。

江宁区司法局秣陵司法所

二0一二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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