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年度宁波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补助计划的通知
关于下达201*年度宁波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补助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分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201*年度宁波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请指南》的有关规定,现将“201*年度宁波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补助计划”(见附件1)下达给你们。本年度共安排72个项目,计划安排资金5300万元。其中市级环保资金计划安排4461万元,各县(市)区配套资金计划安排839万元。请你们根据《宁波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申请项目资金。现将申请项目资金的有关事宜说明如下:一、列入本年度补助计划的政府类项目开工实施后,项目单位可向市环保局和财政局申请划拨计划补助资金,申请材料应包括资金申请报告、资金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项目投资明细表(格式见附件3)、项目合同、资金预算、开户银行等反映项目概况、进度和资金使用的材料。
二、列入本年度补助计划的企业类项目开工实施后,项目单位可向市环保局和财政局申请预拨不超过计划补助额40%的资金。项目经环保部门竣工验收后,项目单位可再次向市环保局和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经市环保局和财政局审核,按核实后的实际投资额结算补助余额,也可以在项目完成后一次性提出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的资金申请材料,应包括资金申请报告、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项目合同、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结论、项目投资明细表(见附件3)、开户银行等材料。
三、列入本年度预算计划的项目应于201*年底之前完成,不可跨年度申报资金。其中列入本年度补助计划的农村综合整治“以奖促治”类项目完工后,按《宁波市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甬财政工〔201*〕527号)规定,根据相关县(市)、区环保和财政部门出具的实施绩效考核报告下达奖励资金。
四、申请材料一式两份,统一报送宁波市环保局计划财务处受理。根据项目单位的资金申请要求,宁波市环保局和财政局核实后将分批下达专项资金。
五、补助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政策、财务规章制度、招投标管理等规定,专项资金应全额用于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各级环保和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本地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情况。
附件:1.201*年度宁波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补助计划2.宁波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申请表3.宁波市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投资明细表
联系人:宁波市环保局计划财务处,戴忠水,87130030宁波市财政局工交商贸处,楼小尘,87188173二O一O年五月十二日
扩展阅读:关于公布201*年度鄞州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宁波市鄞州区环境保护局文件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鄞环201*19号
关于公布201*年度鄞州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9号令)、《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第17号令)、《宁波市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甬政发[201*]138号)和《鄞州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鄞环[201*]14号)等有关规定,鄞州区环保局和财政局共同编制了《201*年鄞州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宁波市鄞州区环境保护局,张雪儿,87525608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顾琴飞,28866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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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201*年度鄞州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加强环境污染防治,推进生态区建设,提高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省、市、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具体要求,特制定本指南。
一、项目申报原则
鄞州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必须遵循诚实申报、公正受理、择优支持、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项目申报范围
(一)主要污染物减排治理项目。
(二)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主要包括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程;饮用水源保护区和重要环境敏感点的综合整治工程以及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治理项目。
(三)新农村建设环境基础设施试点项目,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无害化治理。
(四)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示范项目。主要包括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及应用;各类废弃物再利用和节能、节水、减污、增效的循环经济试点项目。
(五)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及应急处置等建设项目。主要包
括环境监测、监察及信息系统建设;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大气环境质量、地面水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和环境应急处置系统建设及政府应急处置环境污染事故费用。
(六)涉及环境保护、环境规划、生态建设等研究课题。(七)国家和省、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以及按规定的配套项目。
三、项目申报程序
项目组织或实施单位向区环保局提出申请。申报截止期限为201*年9月30日。项目资金结算期间一般为201*年10月1日至201*年9月30日。
四、项目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分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为申请专项资金的正式文件,附件为每个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材料,具体包括:1、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设计、实施方案,包括项目的目的、技术路线、投资概算、申请补助金额及使用方向、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预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等;3、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其他支持申报的辅助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按A4纸尺寸制作,要求装订成册,并有封面和目录。申请材料报区环保局和区财政局各1份,由区环保局财务统一受理。各申请单位应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
性、规范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不受理该项目的申报。
五、项目评审与实施
申报专项资金的项目,由区环保局审查后,会同区财政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或审核,根据评审或审核结果,由区环保局和区财政局联合下达年度专项资金项目补助文件。
项目组织或实施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财务规章制度、招投标管理等规定,科学、合理、有效地安排和使用资金。
附件:1.鄞州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附件:2.鄞州区项目投资明细清单
附件1
鄞州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名称:(公章)
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
项目单位所在地:鄞州区
填报日期:年月日
鄞州区环境保护局鄞州区财政局制
单位地址隶属关系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人单位类型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生产技术经济效益项目预期社会效益效益环境效益主要建设内容、工艺流程、主要技术指标项目总投资及其构成、邮政编码市(县、区)局(公司)办公电话办公电话行业类型传真传真手机手机资金筹措和落实情况
开工时间申请资金金额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及排放情况(或减排量)目前主要环境保护措施近三年排污费交纳情况ISO140001认证情况预计竣工时间项目纳入国家规划情况项目审核情况(政府主管部门填写)区环境保护部门意见(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区财政部门意见(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2
鄞州区项目投资明细清单
申报单位: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名称:
项目计划序项目投资内容号数量金额项目实际投入内容投入时间项目执行情况数量金额借方科目贷方科目凭证号审核数
主题词:环保专项资金申报通知宁波市鄞州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201*年4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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