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信息检查存在的问题
财政资金信息存在问题
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检查,是深化财政管理、推进依法理财、实施财政监督推进绩效评价的有效手段,不仅可以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审核,有重点的解决难点、热点问题,而且可以及时准确地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根据工作实践来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应当引起足够重视。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专项资金投资量大,涉及面广,投资来源渠道多,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拨转环节多,流转到位速度慢,项目基础管理工作薄弱,有的效益实现周期长,管理不规范。多数单位重争项目、争投资,轻决策论证、基础管理;部分单位和领导财经纪律意识淡薄,加之执法部门对查出的问题处理力度不够,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单位处理处罚多,追究个人过错责任少,致使作弊手段愈来愈隐蔽,假账真做,违纪手法多种多样,违规违纪问题屡查屡犯。出现了“犯了就犯了,查了也白查”的情况,导致“违规违纪查不尽,你走我又犯”现象的发生。虚列项目、虚假配套、套取投资、滞留截留,挤占挪用,损失浪费,胡支滥花,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弄虚作假,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严重,主要表现在:一是本单位转移挪用,用虚假发票在本单位列支,少支多报,在工程账虚列,在下属单位虚报;二是巧立名目,采取频繁转账,多头开户,转移资金;三是假借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名义争取专项资金,置换转移资金用途;四是将专项资金转入结余和往来科目,连年结转,随意支出,挪作他用;五是擅自调整或变更专项资金项目,随意扩大使用范围,使用专项资金弥补其他资金不足;六是拨付不及时,中间环节多、到位慢,结余滞
留,抵扣款项,借支挪用,缺乏有效监督;七是不及时办理工程峻工结算,至使应形成的国有资产不能实施有效监管。
二、检查的思路与方法
财政专项资金,名目繁多、支出范围广,专项检查的重点要向资金量大、问题多的项目倾斜,坚决消灭财政监督检查盲区和薄弱环节,要最大限度的提高检查效率,降低成本。主要检查工资性支出、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国债、退耕还林、水利建设、社会保障、农业综合开发、扶贫救灾、教育专款(中小学危房改造)等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会计集中核算后,许多单位通过变相报销票据,虚列支出,套取现金等手段进行各种违法乱纪活动,这种手法较以往隐蔽性更强,检查的难度更大,必须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才能揭露出真相。因此,在检查时,要集中精力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进行检查,对巧立名目,弄虚作假报销条据和转移资金,转嫁费用等不法行为要加大检查和调查力度。以检查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效益性为目标,重点突出对资金流转环节和项目实施现场的检查。一是要掌握总体情况,理清思路,找准切入点。搜集和掌握投资拨款渠道、管理程序、实施办法、银行账户等资料,了解和掌握项目资金基本情况,知己知彼,从源头上摸清专项资金底子。
二是要按照资金流转,支付方向层层跟踪检查。依据资金下达文件及银行兑账单逐笔核对,从收入、支出科目及原始凭证中检查,关注奇异现象,从奇异业务内容或科目对应关系,核对、分析发现疑点
或违纪线索。在检查原始凭证时,首先要鉴别原始凭证的真假;其次,以时间,地点、数字、银行账号等线索,并从往来款项中发现问题,从而发现和查证截留、滞留、挤占、挪用、擅自改变投资项目,擅自划转资金及置换转移资金用途等违规问题。
三是要点面结合,突出重点,有目的扩大检查范围。延伸到县级部门、单位、乡镇和个户。专项资金之间,会存在相互转移、挪用、填补缺口等问题。因此,检查时,对其他专项资金也同时进行检查,并注意不同专项资金之间的往来关系,通过扩大检查范围,深入到用款单位及个户明察暗访,询问核实,会有意外的线索被发现。突出重点检查,必须做到每检查一个环节,每审查一个项目或现场就必须查清、查实,发现问题,一查到底。
四是要重视调查研究,深入项目实施现场检查。既要抓好账面检查更要重视实地调查研究,既要按检查规范运作又要突破常规,善于运用专业分析判断。在随机抽样的原则下有意识地增加重点抽查检查力度,以捕捉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和找出发生问题的原因。要发扬求真务实精神,深入项目实施现场,深入知情群众中询问调查,查看项目实施情况,测评内部监督控制的有效程序,核实资金支付或兑现情况,核查原始管理手续和有关资料。从而发现那些虚列虚报,重复投资,弄虚作假,骗取国家投资的问题,发现那些决策失误,管理不善,胡花滥支,损失浪费问题,以及有关人员贪污腐败,以权谋私等案件线索。
五是要掌握查证技巧,抓住关键环节实施检查。要重视账外信息,
善于从疑点中发现问题。在检查过程中,要善于观察周围事物,了解单位资产负债及资金的整体情况,用心去发现可能存在的疑点,寻找违纪问题的蛛丝马迹。所以应“跳”出会计资料,从“账”外搜索或捕捉信息,这有助于及时、准确地发现一些隐密性的线索。每检查一个项目,首先要选准突破口,只要抓住这一点,就可以牵一发而动全身,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对专项资金来说,资金的具体流向就是突破口,只要紧紧抓住资金流向这个关键,跟踪资金使用情况,违纪问题也很容易被发现。
六是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提高检查效果。专项检查不仅要发现和查处违纪问题,更重要的是运用科学的方法对查证的结果进行分析、总结提高,找出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原因,提出相应建议,为各级部门和领导制定政策、做出决策、加强管理等方面提供真实依据。因此,要增强检查执法力度,严格执法,秉公办事,敢于碰硬,提高检查质量,加大对违规问题的处罚力度。对查出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财政法规予以处理;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案件应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专项调查研究和查证,达成共识,形成合力,确保问题和案件查深、查透、处理到位。
提高检查效果,重在落实检查报告、意见和处理处罚决定。要坚持实事求是,检查报告引用定性和处理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文号及其条款的具体内容,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规正确,定性和处理恰当,避免超出检查范围发表评价意见,给被查单位一个“明白”。真正做到客观公正,划清责任,加大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
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如实报告,在职权范围内予以公开披露和公示检查结果,实行阳光财政;对检查处理处罚决定的落实应跟踪检查,及时掌握情况,确保落实,未落实的,必要时应果断采取强而有力的措施。
扩展阅读:浅谈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浅谈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作者:宋文心刘洋
目录:
一、当前我国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内部监督检查的法律体系尚不健全,难以给财政监
督检查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和管理相分离,相关信息不能共享(三)财政内部监督检查方法比较单一(四)财政内部监督体制机制有待完善二、完善我国财政内部监督检查的对策
(一)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夯实财政内部监督机制的基础(二)以科学监督为出发点,理顺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和管理的
关系
(三)以长效机制为落脚点,创新财政内部监督检查新理念(四)以人为本,夯实基础,积极探索新监督检查机制建设内容提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和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财政内部监督检查的日趋重要,本文拟围绕财政内部监督中存在的财政内部监督法制建设体系的不够完善、预防为主的意识有待加强、规范管理模式有待科学化等方面问题进行剖析,结合工作实际探讨对策,实现内部控制完善,管理效能提升,推进廉政建设的目标。关键词:
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存在主要问题完善对策
财政内部监督检查是指财政部门统一领导、财政监督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的,对本部门内部各业务管理机构和派出机构履行财政管理职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财务与资产管理,本部门内部控制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财政内部监督检查是对财政部门内部权力运行的一种
制约措施,是财政部门做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财政部门内部管理水平的自我检查和评价,更是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的重要环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和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内部监督作为财政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显得日趋重要,地位和作用随之也相应提高。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在强化内部管理、完善职能、严肃纪律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在实际的内部监督过程中,财政内部监督检查职能作用发挥的不到位,职责界限不清晰等问题,已对当前一揽子财政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为此,财政部提出了“坚持科学监督、依法监督,狠抓两基建设,不断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促进建立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新机制”的财政监督发展新要求。本文拟从当前财政内部监督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如何完善财政内部监督监督法律体系,充分发挥其职能;以人为本,提升管理效能;实现科学监督,推进财政廉政建设。
一、当前我国财政内部监督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财政内部监督法律体系尚不健全,难以给财政监督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作为财政监督检查一个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一种经济监督活动,必须以法律制度为
准绳,依法行政。但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具有针对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强的财政内部监督检查法律。尽管201*年,财政部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财政部门内部监督办法》,但存在立法层次低,条款过于原则,内容比较笼统,缺乏明确具体的法律、法规依据,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难以覆盖财政资金运行的全过程。因此,急需建立健全一整套涵盖财政内部运行全过程的内部监督法律制度。
(二)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和管理相分离,相关信息不能共享
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重分配、轻监督”的传统观念,人们往往把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当作一种增收节支的临时措施和整顿经济秩序的特殊手段,没有充分认识财政内部监督检查与管理的必然联系。缺乏全过程监督控制,财政监督注重对预算执行的监督,而对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调整的审查不够,或者很少过问,未能有效地进行全过程监督。在财政监督中存在着工作“缺位”、管理“越位”和职责“错位”的现象。更有人把内部监督检查与业务部门内控混为一谈。认为内部监督就是挑毛病,找岔子,是“自家人搞自己人”的错误思想等等。受这种错误理念的影响,财政内部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基本还停留在浅层面监督上,有的财政部门甚至根本没有开展过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属于“就监督论监督”
的工作思维,使得监督的广度、深度、力度都受到限制,从而不能从根本上防患于未然,信息共享程度明显偏低,也无法同步跟踪监督,跟踪整改更是空谈。
(三)财政内部监督检查方法比较单一
传统的查账手段和监督办法已经落后。内部监督人员急需运用新知识、新手段和新技术进行简单管理,特别是随着“金财工程”的日益推进,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已广泛应用于财政各项管理工作中,部分地区已实行对非税、国库等业务系统实行网络监控平台。从而大大提高了财政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同时也对传统财政监督方式提出了许多新的挑战。从目前财政内部监督检查的状况来看,主要以突击性、专项性等事后检查为主,日常监督检查是盲点,没有建立起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专项检查相结合的财政监督机制。这种单一的事后监督、查错防弊的做法,在工作上带有极大偶然性,极易造成监督盲区,无法对各部门的资金运行实行全过程监控,使监督检查缺乏及时性和有效性,也无法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检查应有的作用,更难以适应现代财政管理的发展需要。
(四)财政内部监督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经济越发展,财政监督检查越要加强,越需要造就一支适应新形势下素质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财政监督干部队伍。但是由于各级财政部门还普遍存在着“重资金分配,
轻资金管理”、“重资金规模和数量,轻使用质量和效益”的倾向,机制的软化造成关系不顺,职责不清,同时,受编制的限制,基层监督机构人少事多,身兼数职,甚至在基层财政监督没有发挥效能等现象,使得有效的监督职能的发挥成为纸上谈兵。
二、完善我国财政内部监督检查的对策
(一)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夯实财政内部监督检查机制的基础
财政内部监督检查作为一种行政行为,必须严格按照财政内部监督制度要求规范地开展监督活动。坚持依法行政是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及其内部监督作用的关键,建立健全财政内部监督法律体系是财政部门依法行政的首要环节,是开展财政内部监督管理的重要保证。
1、明确监督目标和检查方向。开展内部监督检查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财政整体管理水平,促进廉政建设,紧紧围绕这一目标,明确将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信息、资产管理、账户设置者五项内容作为内部监督的检查重点和管理提升方向,尽快出台《财政内部监督检查法》,进一步明确财政内部监督检查的职责范围、工作程序、内控措施和工作纪律,使财政资金的运行完全置于财政监管之下,为内部监督执法工作提供一个准确、客观的执法尺度和强制化、规范化的法律保障。
2、建立健全监督处罚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惩戒作用,对监督检查人员和监督检查对象的财政违法违规行为均严肃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坚持处理事和人相结合,提高监督执行力,取消以补代罚或以罚代刑,建立纪检监察、公检法等联合办案和移送制度,以此显示“威慑力”,起到查处一例、警示一片的作用,增强财政监督权威。
3、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按照“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新机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如《“一把手”岗位责任制》、《机关内部稽核牵制制度》、《机关廉政建设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通过这些制度,把权力分立、权利制衡的思想充分体系在内部监督体系中并确保有效运行。
(二)以科学监督为出发点,理顺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和管理的关系
科学监督是面对政府改革而提出的新课题,财政内部监督是财政管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服务于财政管理,并寓于财政管理之中。财政部门对财政收支活动的管理过程,其实质就是监督过程。财政内部监督检查活动,其本身也是财政收支的管理活动。二者相辅相成,融为一体。
1、科学监督就要正确处理好三方面关系,既正确处理合规性监督与有效性监督的关系,正确处理财政内部监督中
的防与治的关系,正确处理权力监督与理性监督的关系,突出财政资金使用上的合规性及有效性进行的监督,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有效地避免“查到就认罚,罚了再犯”的恶性循环之中。
2、科学监督就要充分利用网络监控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网络监控平台是对财政管理进行监测、及时预警、提早矫正的基础,也是信息化背景下财政监督参与权、监控权、检查权、纠错权的载体和运行平台。按照“设计有接口、浏览设权限、运行控全程”的思路,实现财政监督机构与财政部门内部各业务职能机构的内部预算编报系统、预算指标管理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等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共享,同时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化技术,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提高监督效能。
3、科学监督就要建立财政内部监督结果的公示制度。财政内部监督结果公示制度既是挑战,也是一个强威慑力的机遇。公示制度从绩效的角度看就必须有相应的财政内部监督指标体系为依据,如: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办法、考核制度等,作出合理评价。
(三)以长效机制为落脚点,创新财政内部监督新理念建立健全财政内部监督的长效机制就必须真正实现从从检查型监督向管理型转变,实现从注重查补收入向收支并重转变,实现从关注和查处财政违规事项的纠错型向建立完
善的内控机制、促进财政管理的预防型转变,科学完善的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全方位、全过程财政内部监督体系和运行机制,真正寓监督于财政管理的全过程。实现“预算、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科学的财政管理长效机制。
1、扎实开展事前监督,对部门预算草案进行事前审核。应在实行部门预算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部门预算审核实施办法,对业务机构、预算管理机构和财政监督机构各自相应的预算审核职责进行明确定位,落实岗位责任制。对预算单位的定额、定员标准进行认真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前瞻性优势,对预算编制的方法和程序进行监督,充分发挥其预警机制,实现预算编制的“细化、前瞻、刚性、透明”,避免暗箱操作。以此完善财政内部约束和制衡机制。
2、有效开展事中监控,对国库集中支付环节进行监督。对国库集中支付环节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直接支付管理制度和审核监督制度,对预算指标的下达、预算单位的用款申请、支付机构的拨款程序和监督机构的决定审核权限职责等做出明确规定,并强调专职监督机构的事中监控职能。对一般行政运行费按预算指标和拨款计划进行支付,监督机构应参与用途的审批,主要监督支付资金的合理性、合规性,看其是否按照预算和用款计划被及时拨
付到位以及资金支付程序是否符合工作流程规范。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对具体有特定用途、专项用途或重大项目资金应实行事前审核,在项目申报环节上,由财政监督专职机构进行资料合法合规性审核、实地审核、签注审核意见,做为拨付资金的参考依据,以确保资金支出的合理性、安全性。
3、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凡财政性投资融资项目,包括农业综合开发、基建投资、国债转贷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国家储备等由财政参与投资的建设,财政监督部门要建立跟踪问效制度;参与项目的立项、资金管理、竣工验收决算的整个运行环节,实施对财政管理部门的再监督。
(四)以人为本,夯实基础,积极探索新机制建设为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必须以人为本,完善机构设置,增加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廉政意识,积极探索新机制。
1、以人为本,完善机构设置。“拥挤”的熟人社会,财政内部监督检查的对象是本系统、本单位及其成员,所涉及不只是法律关系、制度约束,还涉及领导关系、同事关系、上下级关系等交错其间。要破常规,求创新,解决好财政监督力量与需要监督事项的相差太大的问题,可以通过增加编制解决,目前普遍认为财政部门最合理的人员力量配置应该
是“三个1/3”,即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政监督各分1/3。机构设置在原基础上提升职权格位,即比同级财政处室应高一级,然后下设几个处(科、股),各司其职。挑选工作经验丰富、年轻有为、业务精通、政治过硬的同志充实到财政监督岗位上来。
2、以人为本,完善考评体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适应新形势,更新管理模式,设立奖惩激励制,实行末位淘汰制,将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同时坚持轮岗交流制度,增强队伍活力,调动监督队伍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提升财政监督队伍整体战斗力和凝聚力。
3、以人为本,严肃财经纪律。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行使分配和使用财政资金的权利,在分配和使用财政资金少时,特别是在频繁的财政收支活动中,能否经得住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与考验,能否做到廉洁自律,将直接决定财政工作的质量和财政干部的声誉和形象。只有通过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起到反腐倡廉的作用。在开展监督的同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建立问责制,强化廉政意识,从而促进财政系统的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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