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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19:24:05 | 移动端:我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我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我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刘鹏

我是白泥湖劳教所一名基层民警,从事劳教戒毒工作有1年多的时间,自去年10月26日,开始从事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在对强戒学员的管理教育工作中,我把自己置身于他们中间,做他们的朋友,倾听他们的心声,通过自己的付出和大队民警共同努力,帮助许多强戒学员掌握了一些戒毒的知识和技能,增强了戒毒的信心,为他们回归社会成为新人做了自己应做的事。同时,也使自己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增长了戒毒知识,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

一、与强戒学员建立良好的帮教关系

吸毒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同时吸毒人员又是毒品的受害者,所以我作为强戒学员的管教民警的同时,也把自己当做戒毒学员的知心朋友,给他们更多的情感关心,鼓励他们讲述自己的经历、戒毒过程中的成功与失败,倾听他们的痛苦与快乐,了解他们的需求,从而使他们减少与我之间的心理距离,建立良好的帮教关系。学员们一旦发现民警的确在关心他,是值得信赖的时,那么他的自尊心就会增强,学员们也会向积极方面转化。在教育和训练的时候,尽力对学员的实际情况和困难加以理解,对部分经常沉默或经常发表反对意见的学员,我不是一味的教训和指责,而是客观地接受他们意见中可接受的部分,向他们进行积极的分析原因,使他们都能从内心服从,从而为管理教育工作扫清障碍。二、加强对学员们的心理疏导

第一,加强教育引导,使强戒学员深刻认识毒品。学员大多是因为好奇才吸食毒品,对毒品的危害性及成瘾性认识不足,所以我对学员加强教育引导,使强戒学员懂得吸毒不仅摧残身心,而且危害社会、家庭,害人害已,特别是对吸毒人员既要讲明毒瘾难戒,使他们在思想上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同时消除毒戒不了的悲观想法,对戒毒应持务实的态度,既不要过于乐观又不要一味自卑而对戒毒悲观失望。第二,鼓励激励,增强强戒学员的戒毒信心。我经常运用表扬与肯定的方法,对强戒学员在戒毒过程中的各种积极表现,哪怕是十分细微的进步,都给予及时的、恰当的评价和承认,并适时地提出新的要求。在批评其缺点和错误时,也适当肯定本身其积极因素,做到批评中有鼓励,引导他们走出误区,重新树起生活的风帆。第三,进行心理减压,克服自卑心理。强戒学员大都在担心解除强戒后能否被亲戚朋友接纳,是否还被社会认同,是否继续被“边缘化”,还能不能象正常人一样重新生活等心理压力,我经常与学员们进行淡心,多列举戒毒成功榜样的事例,使学员们减轻心理压力。心理压力越大,自卑心理也越强,就越不能树立戒毒的信心、不能安心戒毒,因此,要消除学员们多方面的心理压力,使他们找回自信,顺利实现戒毒目标。

三、建立良好的戒毒环境

为了使强戒学员能安心戒毒、服从管理,我尽力营造一个有利于学员克服自卑的氛围。首先,对强戒学员不歧视、不嘲笑,并努力促使学员的家庭和亲戚朋友对强戒人员不疏远、不遗弃。其次,在强戒学员中宣扬互相帮助、互相爱护的思想,设法使学员们能和睦相处、亲如家人,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第三,学员在强制戒毒期间,在多方面关心他们,做到思想上不嫌弃、感情上常沟通、态度上能耐心、生活上有帮助,使他们深感社会温暖,帮助学员们重新找回自己,安心戒毒,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扩展阅读: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工作初探-201*[1][1].11

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工作初探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实施后,我所按照省禁毒委的统一部署和省司法厅、公安厅《关于认真做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投送交接工作的通知》精神,于201*年6月19日收治首名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现已累计收治1499名。在《禁毒法》相关法律条文未出台前,当前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可参照。我所实行“一所两制”的管理模式,本着边实践、边探索、推进规范收治的精神,借鉴劳教戒毒经验,制定规章制度,从法制教育、行为规范教育、体能康复训练和适当劳动方面,开展了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工作的有益探索。我们发现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工作面临诸多问题,有待规范解决。

一、当前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工作面临的问题(一)收治对象动机模糊难管理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入所后通过学习康复训练,不断加深毒品危害性认识,学会一定的戒毒技巧,克服心瘾,增强拒毒防毒能力,提高操守率是主要目标。目前,我所已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1499名,由于多次复吸毒被处理,大部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家庭关系、经济状况较差,平时家庭的关心、接济较少,离婚率较高,部分人员中存在破罐破摔的想法,很难安心戒毒。一是部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动机模糊、认识不到位,认为强制隔离戒毒所没有权利批准他们是否能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期限,都把希望寄托在当地公安机关身上,从他们的信件和入所通亲情电话中反映都比较明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矫治效果;二是“违法者、病人、受害者”三重身份意识不清,纪律观念淡薄,管理上存在一定的难度。表现为:不遵守日常管理规定,劳动怕苦怕累,有的强调身体因素,企图逃避劳动;地域性集中,因以前大多认识或存在亲戚关系,出现违纪行为互相包庇。

(二)执法主体理念提升不到位

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和劳教工作存在本质上的区别,特别是执法理念、管理模式、戒毒评估、教育手段等方面都有较大的差异。但由于强制隔离戒毒是在劳教制度环境中运行,就不可避免的遭遇到观念、制度、人员上的碰撞和矛盾。在实际工作运转中,许多民警认为强制隔离戒毒是劳教戒毒的翻版,两者换汤不换药,照搬劳教工作模式,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当成劳教人员进行管理教育,不管是管

理方法还是教育手段,基本都沿用劳教工作的老一套,造成了强制隔离戒毒变成了二劳教。

(三)受其它客观因素的制约

1、收治初期存在混管现象。劳教场所增挂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后,所政设施、管理队伍还是在原来劳教环境中运行,出现“一所两制”甚至“一队两制”的管理模式,造成了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管理对象非常复杂,既有戒毒劳教人员,也有其他罪错人员。不同的对象应有不同的管理手段和方式方法,对应有不同的等级处遇,混合管理既不利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身心康复,也不利于其他劳教人员的教育矫治,更违背了《禁毒法》规定的分开管理原则。

2、《禁毒条例》未出台,诊断评估难。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入所后都十分关心自己什么时候能出去,对戒毒效果的评估是该问题的落脚点,也是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难点和重点,由于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科学程度要求高,标准难以统一,在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戒毒效果评估中就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局面,也有很多强制隔离戒毒所直接将劳教考核模式照搬过来,如百分制考核、日常量化考核等等。这些考核虽然有一些促进作用,但要科学的反映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戒毒效果还缺乏科学的依据。

二、正视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戒毒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这些问题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运行之初如果不及时加以疏导和解决,一些观点不及时地澄清纠正,就会严重滞阻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及时规范地加以解决。

(一)深刻理解《禁毒法》内涵,转变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执法理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新的戒毒体系的确立,其核心是针对原有戒毒制度的缺陷,建立起集生理脱毒、身心康复、重返社会于一体的戒毒康复“三位一体”新模式。从限制人身自由的形式上看,似乎与过去的劳教戒毒差不多,都是在一定的时期内,以强制手段进行戒毒,但两者实际上已有质的区别。纵观《禁毒法》,强制隔离戒毒的最大特色是更加强调“以人为本、珍重生命”的执法理念,这也是与劳教戒毒的最大区别。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工作涉及医学、心理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多门学科知识,这对管理民警的素质提出了新的挑战。为了适应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新要求,就必须加强强制隔离戒毒工

作相关的知识辅导和培训,通过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采取所内外经验交流,举办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培训班等措施,提高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民警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转变执法理念。并鼓励民警将日常在管理过程中积累的经验上升为理论,再用来指导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实践,逐步培养一支有较高素质的专业民警队伍。

(二)边收治、边探索、边总结,稳步推进强制隔离戒毒工作

我所抓住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这一契机,认真执行省劳教局《关于认真做好当前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工作的意见》,本着场所稳定、戒治有效这一原则,积极探索,大胆实践。

1、分清对象、依法收治,严格分类管理。目前,我所除了收治管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外,还收容其他罪错性质的劳教人员,同时还要继续管理教育尚未满期的劳教戒毒人员。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管理教育不能简单的与劳教戒毒人员和其它罪错性质的劳教人员的管理教育方式相同,强制隔离戒毒更多地是把对象当“病人”和“受害者”,进行强制性的治疗、教育、挽救措施。要做到这一点,必须首先要分清收治人员的身份,然后才能采取适合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管理教育方式。

(1)配优、配强强制隔离戒毒专管大、中队。一是成立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专管团队,积极动员,加强学习,加深对戒毒工作的认识和理解,转变理念;二是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先由四大队收治入所,然后向其它大、中队逐渐推进,实行编队分开管理。目前来看,我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违纪率减少,并低于劳教人员,能自觉遵守生产操作规程和纪律,较好地完成生产任务。

(2)建章立制,完善戒毒工作管理规定和流程。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没有现成的模式,我所边探索、边总结、边完善,编制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规定》、《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考核实施细则》、《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劳动报酬制度》等,并依法收治,与其他劳教人员相对封闭管理,避免因等级处遇、奖惩制度、教育方式上的不同而增加管理上的难度,稳步推进强制隔离戒毒工作。

2、抓住关键、肃清环境,促进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范运行。禁绝毒品、创造所内无毒环境,是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目标任务,是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治疗和康复的重要保障,也是避免发生交叉感染和其它恶性事故的前提之一。所内毒品和吸毒工具的出现,容易导致群体吸毒、脱逃、群殴、非正常

死亡,共用注射器还可能导致艾滋病毒的大面积感染。这不仅导致治疗和康复工作的失败,而且会给场所的安全稳定工作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所以,有效地堵住毒源,是维护场所正常秩序,正常开展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戒毒和康复工作的关键。

(1)严格安全检查,防止违禁物品流入。一是严格入所检查。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入所要做到“净身入所”,对其所带物品和全身进行严格检查,违禁物品禁止带入,身上可能藏匿毒品的部位都要仔细检查,并对新收治戒毒人员次日尿检。二是坚持定期与不定期安全检查。加强对所部区域内外的巡逻检查,经常清查强制隔离人员的宿舍小组、厕所、浴室、洗漱间、储物柜及劳动现场,严防所内吸毒行为。

(2)严格探访管理。强制隔离人员的探访人条件可适当放宽,除配偶和直系亲属外,对其他出于帮助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戒毒和康复目的的其他关系人也可探访。但探访应实行全封闭的玻璃隔断电话通话,所需生活用品只能在所内购买,所送物品应经所部批准。

(3)严格通讯、邮汇管理。对强制隔离人员的来往信件、邮寄包裹物品要做好严格的检查,并做好登记工作。对所内固定电话、手机等通讯工具和外来人员加强管理,严禁一切移动通讯工具进入“三大现场”。

(三)以人为本、规范管理,维护良好的矫治秩序

维护良好的场所秩序,既是管理工作的目标之一,也是正常开展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基础。没有正常的管理秩序,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治疗、教育、挽救就无从谈起。实践证明,戒毒人员的管理难度大于其它违法人员的管理难度,而科学规范的管理方法正是场所良好秩序的根本保障。

1、探索戒毒模式,实行“三期”管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三期”管理是指根据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需要,结合吸毒人员的特点,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管理划分为三个管理阶段。即:生理脱毒期、治疗康复期、重返社会适应期。

生理脱毒期(入所集训):时间为入所后的3个月。主要任务是让戒毒人员适应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环境和生活要求,安心接受强制隔离戒毒,进行脱毒治疗,逐步摆脱生理依赖。

治疗康复期:时间为入所集训结束后至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的3-6个月。主要任务是通过康复训练和心理治疗,实现体能和心理的基本恢复。

重返社会适应期:时间为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的3-6个月。主要任务是通过强化拒毒意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回归社会适应能力训练来巩固前两期的治疗康复效果,增强回归社会的适应能力。

2、实行规范化管理,强化日常行为规范。针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思想消极、作风散漫、懒惰成性等特点,一方面是日常管理中实行规范化和半军事化管理。主要内容有:“三声"(即:队列行进有口号声、集体活动有歌唱声、文体娱乐有欢笑声);“四化”(即:行动军事化、劳动集体化、卫生经常化、语言文明化);“五固定”(即:学习定组、站队定位、劳动定岗、就餐定桌、就寝定铺)。另一方面是加强队列和广播体操训练,以此来增强体质,树立集体纪律观念。

3、建立宽严相济的管理模式。我们认为,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应立足于戒治保障,拼弃违法处罚理念,借鉴劳教戒毒成熟的管理经验,建立规范的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模式。吸收劳教戒毒“封闭、半开放、开放”三段式管理做法,对戒毒人员坚持封闭管理与开放管理相结合,着眼于开放管理;坚持规范管理与自主管理相结合,着眼于自主管理;坚持社会适应性管理与社会化管理相结合,着眼于社会化管理,构建日常管理制度化、执行戒治规范化、生活保障社区化、环境设施功能化、安全保护强制化的运行模式。在具体管理过程中,要体现宽严结合,灵活有度,以管理手段激励积极戒毒。诸如在新入所戒治人员的管理上要从严,在半开放级以上人员的管理上要从宽;在戒治规范的执行上要从严,在规定活动的自由度上要从宽;在落实保护性约束措施上要从严,在基本需求满足及生活处遇上要从宽,让戒毒人员体验人文关怀,在充满希望中戒毒。

4、实行计分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奖惩的引导作用。对强制隔离人员进行考核的目的是为了使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戒毒康复工作取得实效。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应当从遵守纪律、教育学习、生活卫生、习艺劳动和康复状况等五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评估,做到“日记载、月公示、分期评议、综合评估”,结果与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挂钩。对遵守管理制度好,行为习惯养成好,职业技术培训好,生理、心理康复好的戒毒人员可以缩短强制隔离戒毒期,对那些现实表现不好,尤其是心理康复不好的戒毒人员,应该延长强制隔离戒毒期。通过考核,充

分发挥奖惩的激励、惩处和引导作用,调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戒毒康复秩序。

(四)开展系统教育,提高戒毒矫治质量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教育挽救、戒毒康复工作,需要发挥多方面、多形式教育的综合效应,才能使复吸率降到最低限度。

1、明确戒治目标,促进安心戒毒。我所针对戒毒人员《禁毒法》实质精神把握不准,入所后戒毒动机不纯,贪图安逸,混期度日思想,为强化戒毒动机,明确戒治目标,一是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中开展“明动机树目标促戒治”的“十二个一”系列教育矫治活动,即:(1)写一封决裂书,表明戒毒态度和决心;(2)写一篇戒毒史,深挖戒毒失败原因,制定戒毒计划;(3)唱一首诫勉歌,激励意志,树立戒毒信心;(4)看一部电视连续剧,学习不抛不弃、勇于拼搏精神;(5)开展一次体能比赛,强化健身意识,促进体能恢复;(6)开展一次劳动技能比武,强化劳动矫治意义;(7)召开一次亲情帮教会,促进亲情交流和支持;(8)每日举行一次戒毒宣誓,明确目标,不断强化戒毒动机;(9)每日朗诵一次《我们的责任》,强化责任意识;(10)每日举行一次坐禅反省,培养耐力和定力;(11)开展一次征文比赛,促进戒毒心得体会交流;(12)召开一次专题讲座,引导戒毒人员端正戒毒动机,增强戒毒自觉性。二是加强对戒毒诊断评估工作的正面舆论引导,及时消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不正确思想和言论,把戒毒人员的视线转移到是否已确立戒毒动机这一关键问题上来,从而潜移默化地使他们端正戒毒态度。三是开展个别谈话,了解吸毒史、吸食毒品类型、脱毒等基本情况,开展针对性矫治。同时,加强集体点名教育,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明确“违法者、病人、受害者”三重身份,了解强制隔离戒毒基本管理模式和流程,促其安心戒毒。

2、重视治疗、疏导心理,提高强制隔离戒毒效果。目前,国内外戒毒的成功率很低,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毒品的毒害强烈,吸毒者会产生强烈的依赖和戒断症状,并导致吸毒者严重的生理和心理损害。吸毒者对于毒品的依赖包括生理依赖和心理依赖。生理依赖可以在短时间内得以解决,但是,吸毒者内心深处心理依赖的驱使又会在生理上产生焦虑不安甚至痛苦、冲动等感觉,这种症状即所谓的“心瘾”。心瘾实际上从排除吸毒对脑的损害外,应是某种程度的心理变态,而且是一种慢性的病态,是吸毒者难以摆脱毒品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强

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充分发挥心理医生的作用,用心理学的理论对吸毒行为进行分析诊断,给予积极的心理辅导和心理治疗,并建立系统的教育体系,以期达到解决“心瘾”,有效戒断吸毒行为的目标。一是戒毒初期,要针对戒毒人员的心理特点开展法律、道德教育,进行心理疏导、行为养成教育和规范训练,让戒毒人员认识吸毒的违法性、危害性,接受教育的强制性;二是戒毒中期,要以戒毒心理教育为核心,开展社会主义道德、戒毒心理健康、康复回归、劳动观教育,对特定对象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吸毒人员的法律道德意识,学会心理调节,掌握劳动技能和谋生本领;三是戒毒后期,要积极推进不同类型毒品的危害性教育,开展以吸食海洛因为代表的传统毒品类型、吸食新型毒品类型和感染艾滋病类型为不同类别的分类教育,使戒毒教育更切实、更具针对性。

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工作还涉及生产劳动、生活卫生等方面,生产上尊重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生活环境上更加温馨宽松,更加注重人本性、生命性、和谐性。同时,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工作需要当地公安机关、社区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只有互通信息、交流工作、协商解决工作运行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才能促进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工作更加科学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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