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月度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月度工作计划管理,有效实施绩效考核,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直属单位本部业务主管及以下人员(以下简称被考核人)。
第三条实施程序
(一)被考核人每月6日前通过公司协同管理平台填写《月度工作计划》和上月《月度工作总结》,呈报直管领导,每迟报一天扣5分。
(二)在填写《月度工作计划》时,应与本人年度主要工作计划及本岗位工作职责充分结合,列出本月日常与专项工作目标,对配合他人的简单工作可不填写或合并填写。目标的制定应明确要完成的主要工作内容、预期结果、完成的日期以及相关工作的权重。目标完成的预期结果尽可能量化,并界定出具体的量化指标;如目标不可量化,应界定出可衡量的描述性指标。同时说明完成该项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并注明与本部门其他人员或其他部门的工作接口事项。
(三)直管领导对《月度工作计划》认真审核,并与下属及时沟通,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作合理调整。《月度工作计划》作为检查、指导工作的依据。
(四)为确保工作计划有效完成,各级主管以及员工均应履行相应的指导与反馈责任,以便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纠正与改进。
(五)在填写《月度工作总结表》时,可列入上月计划外重要工作。直管领导对下属呈报的上月《月度工作总结表》应严格考核,客观公正地评价,指出优点及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该项工作于每月10日前完成。
(六)月度工作计划制定与考核通过《月工作计划考核流程》实施,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月工作计划考核操作说明》。
月度考核结果根据工作需要分级授权:部门领导(直属单位负责人)可通过报表形式查看本部门(单位)人员考核结果;董事长、总裁可查看所有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
(七)员工年终考核执行公司总部考核办法,半年度不再组织考核。全年考核结果由月平均考核结果及年终考核结果加权计算,各月平均考核结果权重为60%,年终考核结果权重为40%。
第四条考核要素及权重
考核要素及权重:由员工工作绩效(上月工作目标完成)、计划的制定与执行情况、综合素质三部分组成。其中工作绩效所占权重为60%,计划的制定与执行情况所占权重为20%,综合素质占20%。具体评价指标见《月工作总结评价标准表》。
第五条考核结果运用
月度考核结果作为核定月绩效工资的依据;年度考核结果与年终预兑现奖金挂钩,并作为提供培训、岗位调整的依据。
二O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月工作总结评价标准表
类别要素评价因素描述本月目标完成能够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工作目标,工作结果超过和达到预期的要求。本月工作量、工作绩效工作责任、技(60%)术含量、难易程度工作改进与改善情况计划制定与执行(20%)计划制定工作方法执行力度自律意识与责任感理解判断与解决问题能力本月工作量明显超过平均水平以上,工作责任大,技术含量高,需承担的风险较高精力和情感,并能同时推行多项工作。工作具备前瞻性,工作过程注重创新,主动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绩效水平。工作计划完备、符合岗位要求与实际工作需要,能按轻重缓急排定工作次序,权重工作思路明晰,方法得当,专业能力经验丰富,能独立完成。对于工作能快速投入,勇于面对困难,第一时间完成任务。为人正直,坚持原则;维护公司利益,以成本最低化完成工作目标;遵守纪律;忠具备良好的理解判断能力,很好地理解工作任务需求;善于发现问题,并正确解决利用口头或书面形式主动沟通;乐于倾听,及时有效反馈信息及工作结果。综合素质(20%)表达与沟通能力合作与服务意服从上级安排,履行承诺;愿意与他人分享工作经验和方法;支持同事及协作部门识、集体意识工作或人员提供最大程度的便利;热爱公司、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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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美公司管理制度★
月度工作计划管理办法ZH.001.1-201*
201*年10月14日发布
三美公司
1.目的
为确保公司经营总体目标得以实现,进一步规范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的管理,提高工作计划的实效性和严肃性,提高各部门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的提报、编制、实施与考核。3.术语
工作计划是指综合管理部以公司名义下发的月度工作计划,一般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3.1重大项目: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有较大影响的非日常、非重复性、非例行性工作项目;公司领导下达的指令性计划项目。3.2重要项目:各部门当前重要工作项目和年度部门目标责任项目。3.3一般项目:涉及其他部门,需协调共同解决的工作项目;为解决生产经营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和矛盾,由各部门向综合管理部提出的需要其他部门帮助解决的需求类工作项目;合理化建议实施项目。4.职责
4.1综合管理部是公司月度工作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月度工作计划的编制下达及计划完成情况的检查、考核、评审。
4.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月度工作计划项目的提报、计划的执行及所提报需求计划完成情况的认证,并负责向综合管理部反馈计划完成情况。5.管理内容
5.1公司月度工作计划的提报、编制及下达。
5.1.1各部门指定专人(名单报综合管理部)负责本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的提报工作。
5.1.2各部门提报月度工作计划时,应重点围绕质量、成本、生产效率、基础管理提升等方面提出项目内容,说明具体的实施方案、完成标准、完成时间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具体按工作计划提报表填写(附件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于每月28日前报综合管理部。
5.1.3综合管理部根据各部门提报的工作计划项目和征集的计划项目,编制公司月度工作计划,经各部门负责人会签并对各部门下达工作重点和指令性工作任务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于每月30日前下发公司各部门执行。5.1.4各部门根据公司月度工作计划编制部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5.2月度工作计划的实施
5.2.1属责任单位独立完成的工作计划,由责任单位负责按照计划进度要求按期完成。
5.2.2需两个或以上单位协调共同完成的工作计划,由责任单位牵头,协调配合单位及有关单位,按计划进度按期完成。5.3月度工作计划的调整(延期、更改、取消)
5.3.1公司月度工作计划因客观原因或条件发生变化而不能按期完成的,责任单位应在计划到期前3日内填写工作计划调整申请单(附件二),注明调整原因等,经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批准后送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按调整后内容继续跟踪考核。
5.3.2未经计划提报单位同意或主管领导未批准而擅自调整的项目,视作未完成项进行考核。
5.3.3连续两次延期按未完成项考核。
5.4对于各部门月度工作进度计划完成与未完成的界定:5.4.1完成
按月度计划的标准要求完成,对完成的效果采取了有效的标准化措施或者从硬件上进行了改善,彻底地防止再发生或反弹。5.4.2未完成
未按计划要求操作或未做,虽然采取整改措施但改善效果出现反弹的。5.4.3主次责任界定
公司月度计划中凡涉及到部门之间配合的会注明主次责任,主次责任的划分原则上按60%与40%,但在检查计划的过程中检查人员会根据实际计划的完成情况判定具体的责任划分比例。5.4.4延期
对于有特殊原因没有按时完成的项目相关部门应提前3日打延期报告,报告经主管副总经理签批同意后此项目可延期至下月完成,有特殊原因但没有延期报告的项目按未完成处理。5.5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检查、评审
5.5.1责任单位在工作计划到期后2日内填写考核回执表(附件三),经提报单位主管签字认可签批后反馈至综合管理部,逾期不报,按未完成考核。5.5.2责任人填报考核回执表时必须注明或附带相关资料,如领导签发的文件、提交的报告、有关领导批示的报告等,以便计划提报单位验收及综合管理部进行检查、考核。
5.5.3对重大项目或对完成有疑义的项目,由综合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计划提报单位对其进行评审、验收。5.6考核
5.6.1各部门每月必须提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根据各部门承担的职能职责、工作量的大小将各部门月度工作项目计划提报的基数确立如下:
部门基数质量部6综合销售采购部财务部制造部管理部部843105各部门应积极创新工作,主动提报工作项目,每少于基数1项,负激励部门负责人50元。
5.6.3根据工作项目评审结论,对未完成的工作项目对于责任部门负责人每项负激励100-500元(重大项目500元,重要项目300元,一般项目100元),其中负责人承担20%,其余80%由参与者按比例承担,由责任人进行分配。5.6.4综合管理部人员将随时对各部门的计划完成项目的标准化情况进行检查,如果出现反弹,按每项10元负激励相关责任人,并要求相关责任部门重新采取措施进行固化。
5.6.4未按时提报工作计划及其完成情况的,每次负激励负责人20元。5.6.5工作计划未完成,责任单位隐瞒事实而计划提报单位未仔细审核就签字认可的,每项负激励责任单位、计划提报单位签字人各100元。
5.6.7综合管理部每季度对各单位提报的工作计划及计划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评审,对于本季度完成情况较好的部门给予正激励100元;对于各部门超基数部分工作项目,根据项目的重要性及完成情况的评审结论,给予参与者工资总额1%-5%的奖励。6.附则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7.附件
附件一:月工作计划表附件二:工作计划调整申请单附件三:考核回执表
附加说明:
本办法提出部门:综合管理部本办法归口部门:综合管理部本办法起草人:李宝灯本办法审核人:谭维青本办法批准人:李海福
本办法使用范围:各部门、科室、车间附件一:
子序号④
三美公司()部201*年()月份工作计划
序业务模号块项目名称③①②项目内容⑤验收标准⑥责任单位⑦责任人⑧参与人⑨完成时间⑩提报单位:编制:审核:批准:编制日期:年月日
注:本表由各单位提报人每月2日前提报综合管理部。附件二:工作计划调整申请报告单提报单位工作计划调整申请报告单调整内容申请调整理由表号:生效日期:201*.1.2编号:备注项目名称调整前调整后责任人实施部门实施时间部门意见上级领导意见注:本表由责任人在工作计划到期前3日内提报综合管理部。":null,"page":{"ph":1263.375,"pw":893.25,"v":6,"t":"1","pptlike":null,"cx":0,"cy":0,"cw":893.25,"ch":1263.375}})RYM.005.005.A-201*月度工作计划管理办法第9页共13页
附件三:
考核回执表
考核回执表表号:生效日期:201*.1.2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提出单位项目责任人完成时间完成情况项目提出单位意见上级领导意见考核结论本表由责任人在计划到期后2日内提报综合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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