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自律工作情况汇报
廉洁自律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区纪委、区组织部的具体安排,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本职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现结合本人的实际将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本人廉洁自律执行情况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了自觉执行党风廉政规定的自觉性。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学习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政策。切实把为人民服务,致富一方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按照上级纪检部门的有关要求,经常性的学习党纪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学习中央提出的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不断增强自律意识,提高自身思想修养,与党中央和上级保持一致,以此端正工作作风、生活作风。
2、正确对待权力,认真履行好职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做到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切实履行好自己工作职责,能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一年来,没有违反廉政规定和制度的行为。对家人能严格要求,严以律己。妻子在教育战线工作,我们能经常交换意见,互相督促,从来没有利用职务为家庭谋私利,从事个人经商活动。在公务活动中由本人经手的事务,一律经班子成员共同审批同意,本人不自作主张。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能抓好落实,同志们能经常进行思想交流,互相鞭策,互相促进。在财务工作管理方面,制定了请示申报,再逐级审批的严格程序,杜绝了违纪违规事件的发生。
3、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积极配合上级领导做好工作。能够同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勤奋工作。真正做到该做的事情积极去做好,不该做的事情不去管闲事,该忙的忙,不该忙的不忙。廉洁自律,保持共产党员本色。按照纪委、组织部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对照各项规定:(1)、没有收受过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2)、没有到任何单位和企业报销过属于自己支付的费用;(3)、没有违背“十个严禁”、“三个不准”的规定;(4)、没有拖欠公款、将公款借给亲友或违规到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5)、保持了艰苦朴素,没有奢侈浪费和到过高档娱乐场地消费活动;(6)、没有驾驶公车。
二、今后廉洁自律工作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一要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并深刻领会其思想内涵,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自己实际工作。要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保证。平时,要经常性地学习上级纪检部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廉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要在具体工作中,在有关程序和细节上公开透明,严格政策,为经济发展和服务人民群众用好权,把好关,要在廉政责任书的基础上加以细化,明确个人及本人所联系的部门执行好廉政制度的具体规定,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
三要对单位同志进行经常性思想沟通,及时把握本单位廉政建设执行情况。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针对存在的实际问题,及时改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同时,自己也要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倾听下属意见,对照廉洁自律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经常性对照检查。身先士卒,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
总之,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个人廉洁自律方面,我严格执行了有关的制度规定,无一例不廉洁行为发生,取得了一定成绩。今后我要继续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个人及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争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扩展阅读:反腐倡廉工作报告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市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这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全省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年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一、201*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简要回顾201*年在市委、市纪委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五中全会和全省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财政工作中心,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注重财政源头治本和预防工作,不断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机制,着力推进财政改革和制度建设,为构建和谐财政、促进安达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证。现将一年来我局反腐倡廉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组坚持把贯彻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促进财政工作的重要抓手,摆在首要位置,在工作中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财政工作的整体部署,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从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上下功夫,以机制建设促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职责分工明确,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年初根据干部人事变动,及时将责任制分工进行了调整,进
一步明确了党组书记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明确局人事股负责具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事项和组织协调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各股室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全局顺利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是目标分解与落实同步进行,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根据省厅、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部署,联系财政系统自身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今年着重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风建设、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加强监督检查等五个方面进行任务分解,并逐条细化分解到人。由党组书记、局长与党组成员、分管局长签订责任状,再由各分管局长与分管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业务工作“双重”任务,做到两项工作“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总结、一起考核”。由于领导班子重视,责任明确,各级责任人较好地履行了“一岗双责”的职能,坚持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财政业务工作齐抓落实,达到了统筹兼顾,相互促进的效果。
三是坚持考核制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发挥应有的效应。为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更好地落到实处,坚持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通过组织责任人
自查自评,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请服务对象和特邀监督员评议等,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年终评比相结合,与干部奖惩任用挂钩,并及时反馈考核意见和整改要求。对在检查中发现苗头性的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做到防患未然。
(二)突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惩防体系建设中的长期任务。围绕逐步强化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思想意识,坚定崇高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价值取向,积极创新教育方式、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一是紧扣教育主题。聘请有关专家教授,举办思想政治和廉政教育讲座;突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反腐倡廉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等党的创新理论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等社会主义价值核心内容的教育,并组织全局干部进行十七大精神和新党章知识竞赛,使党员干部的“六个观念”得到了明显加强。二是注重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有选择性地组织播放了《大案聚焦》等警示教育片,使党员干部自觉增强严于律己的防范意识。三是实施诫勉谈话。对新录用的人员和新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必谈,明确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要求。对极少数同志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积极做好事前防范工作。四是利用宣传载体。在局域网上开设了“廉政专栏”,经常把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资料输入网上;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使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深入到乡镇财政所,夯实了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五是坚持述职述廉。中层以上的领导干部,每年都要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述廉,通过对“一岗双责”、一分为二的自我剖析,既看到所取得的成绩,也认识到有待改进的问题,既起到了激励促进作用,也达到了自我教育的效果。并建立科级干部廉政档案,把干部的基本信息和廉洁自律状况记录在案,为提拔任用干部积累了廉政资料,起到了间接的教育效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宣教活动,做到廉风常吹,巩固了不想腐败、不愿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积极打造“效率温馨”财政
一方面努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带动机关作风建设。我们把作风建设和行风建设摆到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突出位置来抓。局党组专题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胡总书记的讲话,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局班子成员认真回顾和反省存在的问题。对反腐倡廉工作一定要负总责,推诿不得;对反腐倡廉体系建设一定要高起点,滞后不得;对重点项目及重点资金一定要多盯防,马虎不得;对一把手身体力行一定要带好头,逾规不得;对班子成员廉洁自律一定要善提醒,坐视不得;对干部队伍警示教育一定要绷紧弦,松懈不得;对亲属及身
边工作人员一定要严要求,纵容不得;对违法违纪案件查处一定要出重拳,姑息不得”。
另一方面,通过实践好“八项服务承诺”,促进了财政行风的根本好转。一是深入推进制度建设。围绕理财为民、服务群众,规范行为的工作理念,进一步注重了各项制度的完善。各业务科室根据制度的适用情况,开展了深入调研,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财政资金管理内部操作规程》和《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制度,同时对内部监督管理方面的19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减少了因制度不够严谨而导致的漏洞,并精心汇编《安达市财政局规范权力运行相关制度》,为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规范财政行为、优化经济环境、促进行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二是加强内部审计。除了市审计部门的年度审计外,纪检组监察室配合财政监督检查局,对部分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进行了内部审计,查阅所在单位的财务管理情况。从内审的结果来看,上年度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多数得到了及时纠正,进一步规范了财政财务行为,依法理财的理念和廉洁自律行为得到了加强。三是畅通信访渠道。开设了举报电话和信箱,随时接收群众投诉上访,及时查处各类问题;并聘请了党风、行风监督员,主动掌握财政干部廉政信息。坚持“三个依法”做好信访工作,对每一宗信访问题,做到尊重客观事实,认真开展调查,从爱护
干部、服务群众、维护公正的立场出发,澄清事实,做好工作,确保信访工作件件落到实处。四是强化行风监督。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领导层的监督,认真抓好人大、政协提案办理;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及时收集行风动态信息,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切实整改,财政部门形象不断得到提升。
(四)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促进干部廉洁从政一方面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围绕监督权力运行,推进民主理财,促进干部廉洁自律,创新公开方式、拓展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效用和质量。局党组专题召开专题会议,对党务政务公开做出了布署,从五个方面改进工作:一是简化公开手续,扩大了公开范围,除重大事项和涉密性的内容是不公开外,其他内容都进入局域网公开。二是规范公开程序。严格按照党务、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到不漏项、不违规,操作上更加规范有序。三是不遮掩要点。对涉及群众利益、社会密切关注的事项以及党务政务工作的决策规定,除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外,都向机关干部和社会群众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扩大了依法行政的透明度和群众参与的知情权,也为加强群众监督提供了有效的平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另一方面,反复重申廉洁从政规定,严明廉政纪律。要求党员干部自觉地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在工作中必须做到“三个加强”:加强预算管理、加强部门沟通、加强服务到位。“三个不允许”:不允许在贯彻上级政策以及承办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重要工作上执行不到位、有失误;不允许在相关政策出台以及部门协调沟通之间有推诿、有失误;不允许在工作中由于责任心不强、服务不到位有错误、有延误。“三个决不能”:决不能以服从代替原则、决不能以局部代替整体、决不能以情感代替规范。年内,尚未发现干部违纪现象。另外,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述职述廉、重要情况通报等项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完善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还结合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逐条进行对照检查,限期进行整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良好行为,有效促进了财政系统党风、行风和廉政建设。
(六)积极推进财政改革,深入抓好源头治理一是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围绕推进公共财政体制建设,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和收支分类改革,继续完善预算、编制、监督三分离的运行机制,并从严加强预算审核和内部控制,财政内部制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有了
明显提高;完善财政信息披露制度,增强了预算的透明度;按照“健全制度、强化管理、规范程序、夯实基础”的工作思路,201*年我市实现了国库集中支付全履盖。
二是切实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把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全面取消执收单位的所有非税收入过渡性账户,实行收缴分离和收支脱钩并举,实现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为从根本上解决手工票据核销期长、管理不便的漏洞等问题,全面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逐步实现“票据电子化、核销自动化、管理网络化、反腐数字化”。
三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按照财政管理与改革的要求,预算管理监督、财政专项支出监督、财政收入监督进一步加强。今年重点加强了对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对20项强农惠农资金的检查,通过采取宣传发动、自查自纠、督促指导、交叉检查、整改落实等步骤,共查出滞留14723万元、挤占挪用72万元、贪占18万元,并及时召开会议,下发了《关于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交叉检查中有关问题整改意见的通知》和《上饶市认真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明确整改第一责任人,限期整改。通过检查,资金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健全,对纠正源头上的不正之风产生了积极的效应。
(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新成效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是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财政的重要职责。近几年来全市财政系统认真践行“八项服务承诺”,较好地树立了“心系群众、财政为民”理念和“效率温馨”的良好服务形象,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取得了新成效。为扎实推进行风评议工作,市局成立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并抽调精干人员具体组织实施。建立了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库,对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逐条整改,力求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取信于民。我局财政局高度重视评议工作,被授予“201*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二、201*年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201*年是“十二五”规划第一年,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内外严峻经济形势影响、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推进财政惩防体系建设的关键年。主要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切实加强对积极财政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政治纪律是党最重要的纪律。面对今年严峻的经济形势和复杂的社会形势,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政治纪律,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宣传,促使财政系统的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在思想和行动上自觉和以胡锦涛
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财政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宏观调控决策部署方面既要思想统一、行动迅速、不折不扣地执行,也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各级财政部门特别是财政监督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予以惩处。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政令畅通。
加强对积极财政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财政监督和行政监察,着力保障中央和省财政各项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中央和省扩大内需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防止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二是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调控、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等方面财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反宏观调控政策的行为。三是切实保障改善民生的政策和资金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对“三农”、教育、就业、社保、住房、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等民生投入的监督检查,保障公共财政的阳光照耀民生。
(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财政部门
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
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财政部门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对所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要加强财政干部党性修养和道德教育,促进财政干部作风建设。财政是国民经济管理的重要部门,尤其要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在密切联系群众上、在求真务实上、在开拓创新上、在修身立德上、在艰苦奋斗上、在发扬民主上、在遵守纪律上身体力行,切实解决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的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地的六个方面的问题,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一是要把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作为各级财政部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认真检查分析,切实进行整改;二是要在财政党员干部队伍中普遍开展一次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的专题教育活动,主要领导要带头讲一次党课,提高广大干部的认识;三是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求真务实,要多深入基层,了解民情,践行宗旨,研究和解决财政改革和发展中的问题,保证党的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四是财政部门要带头过紧日子。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坚持勤俭办
事,规范公务接待,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出国(境)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在党性和作风修养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把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把加强党性和作风建设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指标,列入干部考核任用体系中;把严格执纪与组织处理相结合,切实解决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财政系统党员干部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政治责任感。
(三)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认真抓好财政部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财政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勤政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立财政部门秉公理财、廉洁服务的良好形象。要丰富教育内容和形式,提高教育效果。采取集中教育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加强廉政教育。要加强财政勤政廉政文化建设,全市财政系统要继续以“效率温馨”为主题,践行“八项服务承诺”,开展好“财政与我”征文活动,组织
学习好《正道直行》、《财苑警示录》等勤政廉政教材的学习。
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着重抓好以下工作:(1)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2)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3)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在风景名胜或公园区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4)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5)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各级财政部门要紧密结合财政部门实际,开展自查自纠,把严格执纪与必要的组织处理结合起来,着重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财政部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重点查办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结合财政部门特点,严肃查办以下几个方面的案件:利用资
金管理分配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干部任免权进行贪污、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权色交易的案件;利用工作便利为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案件;干预招标投标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失职渎职,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对任何腐败行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加大对违法违纪人员及其亲属和特定关系人非法所得的追缴力度。
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各级财政党组要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指导和组织协调,大力支持财政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工作,财政有关职能机构要积极给予配合。要强化案件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改进案件审理和信访举报工作。要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深入剖析研究,做到查处一起重大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努力实现办案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相统一,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深入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工作。巩固和扩大政府采购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成果,认真做好问题整改,继续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严重违纪和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加强注册会计师、评估师等市场中介组织的诚信体系建设和执业监管,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
(五)扎实开展全省财政系统“机关效能年”活动
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目的是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建设人民满意机关。各级财政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对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作用,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年”活动。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扎实推进活动的各项工作,要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二要把握重点,在推动机关效能年活动上下真功夫。财政部门的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位财政干部职工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依法办事、快速办事、高效办事。要在优化发展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加强监督检查上下功夫求突破;要加大改革和制度建设力度,在抓好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上下功夫。三要加强监督检查。要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专项效能监察等形式,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的督促和指导。着重督查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大事项的效能建设落实情况,及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各级财政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和效能监察,搞好信息反馈。
(六)完善财政部门惩防腐败制度体系和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
构筑对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是财政部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推进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加强对各级财政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政谈话和定期打招呼会等制度,促使领导干部忠于职守、廉洁奉公。积极探索监督关口前移方式和途径。
建立规范权力运行的长效机制。财政部去年开展了权力“搜索”、监督定位、流程规范工作,并建立和完善了部内各司局各单位的工作流程,建立了规范权力运行的长效机制。财政部要求今年省级以下各级财政部门要全面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结合各自实际,加强对权力的界定、规范、制约和监督,不留“死角”。
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坚持任前公示制度,健全和完善督查问责制度、干部考核奖惩制度、干部作风评议制度,改进考核方法,防止、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大力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务公开的领导办事机构和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开事项和公开渠
道,统筹规划,分步骤、分层次、分内容、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加强政务公开的信息平台建设,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各级财政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实施情况的执法监察,督促落实相关要求,积极推进公共财政“阳光运行”。
积极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督促财政干部依法理财,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加强廉政监察,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强化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积极开展效能监察,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推动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
(七)深化财政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财政源头治本作用
(1)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将部门预算改革延伸到基层预算单位,完善支出标准体系,扩大绩效考评试点。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完善分配关系,逐步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推进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2)健全国库管理制度。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将所有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逐步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加强国库现金管理,健全覆盖各级财政的动态监控机制。(3)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大力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收支脱钩试点范围。(4)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严格实行“管采分离”,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
规模,完善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监督处罚工作机制。(5)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实施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继续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严厉查处乱发津补贴等违规违纪行为。(6)强化财政监督。全面开展对“小金库”问题的专项治理。开展强农惠农专项检查“回头看”,重点对退耕还林资金、救灾救助资金和农业项目资金等开展检查;加强中央新增拉动内需项目资金、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决策落到实处;积极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政府投资的监督检查和投资评审。(7)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严格控制新建楼堂馆所,纠正超预算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积极探索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和配置标准,加强行政单位资产收入管理。(8)推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改革。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和企业运行成本。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压缩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公务购车用车、会议经费等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务定点饭店管理。
(八)进一步加强财政纪检监察系统自身建设
财政纪检监察部门肩负着为财政改革和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使命,担负着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和财政干部安全的重要职责。各级财政党组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全力支持财政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财政纪检监察干部。各级财政纪检监察部门要紧紧依靠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部门党组的领导,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积极组织参加中纪委和财政部监察局的各类培训,并切实加强对县(市、区)财政系统监察纪检工作的指导,大力推进全市财政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夯实财政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确保财政反腐倡廉建设持续深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同志们,财政反腐倡廉建设任重道远,使命光荣。让我们坚定信念,团结奋进,为实现上饶经济健康发展、干部健康成长“双健康”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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