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学法制宣传日活动总结
辽源市实验中学法制宣传日
活动总结
按教育局市关于开展201*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校认真地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师生员工学习了《宪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内容。遵纪守法的意识不断增强,学校的各项工作在法制的轨道上稳步地开展。
此次“12.4”活动的主题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通过宣传在学校中努力形成科学执教、民主执教、依法治教治校的良好环境;引导广大师生掌握基本法律,提高法律素质,营造一个学法律、懂法律、用法律的良好局面。
一、明确意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法律意识。
学校通过组织全校师生学习有关精神,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宣传,并充分利用播音室、法制教育影碟片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法纪教育,积极营造学法氛围,增强师生遵纪守法观念。在全校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通过一系列的宣传使全校师生达成一致的共识:法制宣传工作是一件关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能否顺利进行的大事,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也是衡量和决定教育成败的一个关键因素。
二、注重活动的创新,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学校开展了多种教育活动。内容涉及专题讲座、法律学习、知识竞赛、文明礼仪教育等活动。活动以《宪法》为主线,组织本学校人员积极参加全国普法办等部门组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知
识竞赛》网上参赛活动并开展灵活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取得明显成效
认真按照综合治理规划的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师生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开展学习《宪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内容,达到“二个提高,二个转变,一个推进”,即全面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由提高全体师生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转变;为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机构。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提高实效上下功夫,使学校法制教育逐步走向深入化、规范化、科学化。积极开展“五五”、综合治理教育,全面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水平。学校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要求,重点组织全校师生学习《宪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内容,做到教材、课时、人员三落实。为确保法制宣传教育顺利进行,积极组织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如开展法律咨询、组织法律知识竞赛考试,举办各种法制专题讲座、法制宣传板、广播等方法和形式,把普法宣传搞活搞实,使广大师生受到生动形象、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提高师生学法、懂法、用法、遵纪守法的水平。
3、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全面贯彻“依法治校、以德育人”的重要思想,努力贯彻落实《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积极开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培养公民法律意
识,为教育科学发展,通过普法与师德教育的紧密结合,提高广大教职员工的法律素质和进行法制教育工作的能力;注意纠正教育行政中的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违纪、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教职工严肃查处的力度;努力做好行风评议工作,对行评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彻底整改。
总之,我校在今年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中,经过努力,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然也不足之处,我们希望通过全社会努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共同构建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辽源市实验中学201*年12月
扩展阅读:实验中学201*年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
彝良县实验中学
201*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
201*年12月4日是全国“六五普法”第三年法制宣传日。我校为切实开展好20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进一步推动我校法制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彝教通〔201*〕1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一、活动主题
20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为:“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围绕这一主题,引导广大师生行使好公民的权利,履行好公民的义务,依法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青少年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遵纪守法,努力学习,逐步培养法律素质,做合格的公民,共筑伟大中国梦。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的社会氛围,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时间安排
20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四、活动安排:(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余定文(校长)副组长:熊洪彦(副校长)
组员:陈夏元黄仁贵童庆湘唐克方李昌丽薛君荣梅征春各班班主任。
(二)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法制宣传活动由校长直接领导,各相关负责人、各班分工配合,将主题纳入活动计划。
(三)宣传任务及责任分工
1、11月30日(周五)下午,利用最后一节课时间邀请角奎镇派出所黄警官为全校师生上一堂法制宣传课,以此作为12.4法制宣传月活动的正式启动,发出活动倡议。
2、12月2日(周一),利用升旗仪式的“国旗下讲话”内容为法制宣传内容,学习部分法律知识。
3、在学校校讯通、宣传栏、“校园广播站”上增设法制宣传栏,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4、全校教职员工通过政治学习,例会宣传学习有关法律法规,采用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校干部、教师、员工进行法制知识宣传。
5、从12月4号起,各班收集资料出一期法制宣传黑板报。
6、各班主任利用每周一下午的班会时间,开展法制主题班会。
7、组织学生观看法制教育片、讲法制故事、读法制名言等,在我校学生中,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树立我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的好行为习惯。
以上活动由德育处时时监督,力求通过“124”法律宣传活动真正增强全师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五、活动要求
1、全体师生要高度重视,要注重实际效果,切实加强指导;要积极动员广大师生支持和参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2、各班要将活动的过程性材料整理好,及时上交德育处归档。
彝良县实验中学中学
20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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