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当好一名基层派出所法制员
基层派出所承担着公安机关大量的执法工作。为加强基层派出所的执法工作,市局在基层派出所建立了法制员把关制度。但以执法实践看,法制员发挥作用参差不齐,一些单位在执法考评中之所以屡屡排名靠后,大多与本所法制员发挥作用不够有关。笔者结合多年来的法制工作经验,对如何做好一名合格的基层法制员进行了研究和总结,希望对各执法单位有所帮助。
一、当好一名称职的法制员,首要的是做好一个“五心”人。派出所的法制员真实发挥了作用就能为一个执法单位添加生机和活力。要当好一名称职的法制员,我认为就得做好“五心人”。一是要增强做好法制工作的“责任心”。作为基层派出所的法制员,时时刻刻要绷紧执法质量这根弦、并在脑海中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要把做好法制工作当作检验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得失的一面镜子,当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过错、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的动力,要把做好法制工作当作自己的具体使命,要时刻想到我这个单位执法质量抓不好,就会影响到全局的执法质量,就会影响到单位的争先进位。二是要做一个真正的“细心”人。执法质量的提高非一日之功,关键在抓平时,从细微之处做起。法制员好比是一个细心的“检查员”,从事的是一项科学的、严谨的工作,只有通过细心推敲,才可以发现本单位民警平时在执法活动中各种各样的执法细节问题。当前各执法单位警力不足,人员素质更是参差不齐,加之少数个别民警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态度不认真,便会产生这样那样的执法细节问题,有的甚至是案件定性错误的严重执法问题。如果一名法制员即使具备了较高的法律知识素质,没有细心的工作作风,就不可能在平时阅卷中发现细小的执法问题。只有通过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比别人付出更多的努力,再细心的品味和找寻问题,才能为其他同志找出存在的不足,从而提出执法问题,进而督促其整改,达到提高全员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根本目的。三是要做一个有足够“耐心”的人。执法质量是年年在抓,时时在抓,但执法细节问题却是屡屡“预警”仍时常再犯。作为一名法制员,面对的是自己的战友,既有老同志,又有缺乏经验的新同志,素质不齐的问题、经验缺乏的问题、处理技巧的问题、责任心的问题,往往是直接导致执法质量问题时有发生的根本原因和症结所在。所以,作为法制员要以最大的耐心去辅导,去指点,去点化,多教一些处理执法问题的方法、经验或技巧,从而促使民警更乐意去整改执法问题。四是要做一个“公心”人。提高执法质量就必须牢固树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理念,没有一颗公正心就不能做到量处适当,甚至产生畸轻畸重。一个办案民警若单纯追求为本单位利益搞执法创收,就会产生畸轻畸重的问题,甚至导致被责任追究,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败诉、甚至发生涉法上访问题,有失公允。作为一名法制员,在公民法律意识普遍提高的今天,更应当掌握好“天平”,只有真正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掌握过硬的执法本领,才能有效履行保护人民,打击敌人,惩治犯罪,服务群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五是要做一个“虚心”人。常言道:“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法制员的作用只不过是“矮子里挑将军”罢了,每个民警都会有他独到的长处,法制员并不见得什么都能干,什么都会,只有善于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的法制员,才会逐步成为一个成熟的法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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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好一名称职的法制员,必先做到“五会”。一是要会学习。常言道“正人先正己”,做一个称职的法制员,更是要比其他民警略胜一筹,技高一招。自己尚且不会,就难以去教本单位其他民警如何去规范执法和操作。所以要比其他民警更会学习。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上要深刻体会其精神实质和立法目的,要有独到的见解,要比别人付出更多的时间来努力学习,力求懂得更多,知道的更广,才会在他人咨询时正确加以解答问题和耐心给予辅导指点,做一个爱学习,善思考的法制员。二是要会办案。积极参与执法办案,尤其是参与办要案、办疑难案件,要会办铁案、办精品案,精于使用办案通,力求办案询问取证时问话更依法,更合乎程序,更加艺术,更合乎逻辑。并做到对每一个民警经手的案件都知道来龙去脉,行政案件经得起复议和诉讼的检验,刑事案件经得起检察院和法院在诉讼环节的检验。三是会管理执法基础台帐。不仅要为本单位建立健全各类基础执法台帐,而且还要会规范各种基础执法台帐的填写,做到台帐与案卷反映一致,不漏登、不缺登、相互吻合一致。四是会写作总结。及时准确地总结阶段性执法工作,准确反映执法数据。对典型案件信息,及时上报,对新案件和存在问题案例准确予以点评,及时予以经验交流,及时反映同志们所做的执法工作。五是会协调关系。案件多发时,分清工作的轻重缓急,清楚哪先办,哪后做,不至于手忙脚乱。针对同志的个性和长处安排工作,以发挥更大的工作效能。
三、当一名称职的法制员还必须做到“四勤”。执法工作是千头万绪的,各项执法活动都要落脚到法制员工作层面上加以反映,要完成好各项工作,法制员在具备“五心”、“五会”素质的同时,还要积极主动做一个勤快人。一是要手勤。要及时或适时的把本单位开展的执法办案、安全检查、治安防范、监管对象考察、行政许可管理一切执法活动和培训教育、检查、考评等有关情况及时用文字材料的形式登记反映出来。要舍得吃苦,多做事、少动口,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二是要耳勤。对所领导布置的工作要入耳、入脑、入心,落实到位;对上级公安业务部门来所检查执法工作要认真听取所反馈的意见,并认真做好记录;对群众报警,求助问题要及时回应和出警;要耳听八方,及时掌握案件线索,注意社会动态,及时反馈上报。三是要口勤。要向领导多请示、多汇报,争取所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要与本单位民警及县局法制民警多沟通,多请教,多咨询,寻求点化性指导和工作理解支持。及时掌握本单位各方面执法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传达县局每次培训业务的内容,做到不“贪污”。四是要脑勤。要善于开动脑筋,多为单位执法质量提建议,为所长及时献计献策。要时刻为单位着想、为同志们着想,学会关心同志们的生活和疾苦,要时刻关心同志们的进步。做到对工作有预见性,要明白什么季度开展什么样的规律性公安工作。根据同志们的执法业务的需要,知道他们缺什么而决定每月培训时补什么。
四、当好一名称职的法制员就要把执法质量抓在平时,规范在点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执法质量的提高同样如此,绝非一日之功,关键在抓平时,从细微之处做起。只有关注平时,紧抓日常,及时纠错整改,才能做到防微杜渐。执法出现了错误轻则民警和其所在的单位遭到投诉和控告,重则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代价是巨大的,教训是深刻的。执法活动就从平时做起,从点滴入手,把日常的接警出警、受理立案、查破案件、行政许可管理等执法活动纳入“月查季考”,采取一案一评和目标管理考核;通过在执法工作中抓规范、抓质量,制定一套完善的考核办法,严把“四关”,确保案件质量。一是办案民警自查,严把“源头关”;二是法制员审查,严把“报裁关”;三是所长复查,严把“裁量关”;四是集体研究讨论严把“定性关”。从案件的各个环节强化民警办案的实体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细节决定成败,要提高一个单位的整体执法水平,就应该认真对待每一个细小的问题,让问题不出现第二次,这样日积月累,问题将越来越少,执法质量就个会呈良性循环,逐渐提高。同时,法制员要切实履行好法制监督职责。为确保办案质量,强化执法监督工作,树立全局法制观念,本着“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的”的原则,把民警的执法执勤活动纳入有效监督,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及时纠正办案中存在的不足。不在利益上争高低,带头做到思想上交心通气、决策上集思广义、工作上支持协作、生活上关心帮助。对自己主管的工作,做到及时勾通情况,互相征求意见,不把自己主管的工作当作私有领地,而是做到分工不分家,互相补台,共同促进派出所各项业务全面开花。
五、当好一名称职的法制员要善于创新工作机制、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为所长切实当好参谋。公安机关实行的是行政首长负责的管理体制,基层派出所长“一岗双责”是队伍管理和业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队伍和业务的重视程度直接决定着一个单位的队伍和业务建设水平,换句话说,也就是一个单位执法质量的高低、优劣取决于单位领导的重视程度。重视有两个必要环节,即思想上的重视和行动上的重视,思想上的重视是行动上重视的前提,行动重视是思想重视的体现。只有所领导重视了,才有利于对单位执法质量的推进。同时,单位执法质量要想追求一个满意的结果,就应该在管理过程上下一番苦心。首先要善于创新工作机制。一是要建立激励机制,要把本年度本单位执法质量考核和目标任务管理等级考核第一名的作为本单位评选先进个人和报功奖励主要依据,并在年度公务员考核评定档次中评为优秀公务员。并兼顾其他民警的感受辅之以其它激励机制,比如给主办案件、多办案件、办精品案件的民警加分或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要给善于写信息、写经验交流材料、写调研文章和上报典型案例的民警加分,以充分调动广大民警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二是建立惩罚机制,对出警不及时、办案超期、累犯执法问题的民警要坚决在考评中予以扣分;三是建立预警机制,通过法制员在平时阅卷等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出来的细节问题,要及时通报到全体民警,促使其不再犯,通过预警提示上级新要求、新改进的做法逐步规范执法;四是要建立执法工作的内部运作机制,执法工作的管理机制是决定执法质量的优劣的关键出路,从案件的受理、案件的分配、调查取证、案件研讨、审核、裁决执行(调解)或移送起诉、整理归档等,从日常的法律学习培训、考试考核,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规定,要完善考评机制和完善考评方法,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顺查与倒查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日常考评与集中考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周查、月查、季考”、“一案一评”,如果不找寻切合本所实际工作规律,不把人、职、事、责进行明确的划分,一个单位的执法工作势必会造成没有生机和活力,这对执法质量的影响是巨大的。其次要善于创新工作思路。执法质量本身就是“质量”和“数量”完美体现。尤其是在提倡提高政府执行力的今天,执法质量要得以完美体现,就必须创新工作思路。要善于在公安工作的治安管理中、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在排查矛盾纠纷中、在治安信息员、耳目提供的线索等工作中,来善于发现案件线索,提高打击力度,从而最大限度地管控好社会治安。通过发掘工作思路来促进和确保我们的执法质量有质有量,从而达到更好地完成各项公安保卫目标任务。其三要善于创新工作方法。基层派出所的工作复杂多样,“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公安法制工作既要全年统筹谋划,又要时刻紧跟上级的安排,既有正常的业务工作又有各时期的专项行动任务,既有重要的又有一般的工作,为此就必须分清轻、重、缓、急,讲究工作方法,做到既突出工作重点又兼顾了一般。这要求我们干工作就像弹钢琴那样十指并用。
笔者认为,一个单位执法质量水平的高低直接取决于本单位的法制员。一名好的法制员不仅要掌握足够的法律知识,弄懂吃透各类法律条文,而且要成为搞好本单位执法工作的顶梁柱,一定要树立起大局意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真正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为推动我局执法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促进我县社会的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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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当好一名基层交警法制员
众所周知,公安机关最基本的职能行为就是为民执法。执法过程是否公平、公正,直接反应了公安队伍素质高不高,战斗力强不强,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直接体现了警民关系是否和谐,社会环境是否稳定。
而作为一名基层交警法制员,他本身的工作立足点就是提高基层交管执法质量,提升民警执法水平。虽然职位不高,权力不大,但责任重要,既要当好执法工作的“监督员”,又要当好执法办案的“守门员”,笔者结合几年的法制工作实践,就如何做一名称职的基层交警法制员,总结出“六念”、“五多”、“四关”,以下谈几点体会。
一、必须具备“六念”是当好基础法制员的前提
一是必须具备法制观念。作为一名交警法制员,必须具备较强的法治观念,在处理每一件执法案件时,必须以法治的眼光发现问题、看待问题和处理问题,在日常工作中经常绷紧法制这根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和依法执法,把做好法制工作当作检验交管工作和队伍建设得失的一面镜子,始终把法制工作当做自己的使命。
二是必须具备公正观念。公平正义是执法工作者永恒的价值追求。如一个民警不牢固树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理念,只是为单位、个人利益而执法,就必然产生畸轻畸重的问题,甚至发生行政复议、、涉法上访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警民和谐。因此,只有真正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始终保持公平公正的执法理念,时时处处用公平公正的标准去检验法制工作,才能惩治犯罪,服务群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
三是必须具备原则观念。法制工作是一项科学严谨而又长期艰巨的工作。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制员,必须把坚持原则放在首位,不能因为沾亲带故、同事、同学或者是朋友,在处理执法问题时心慈手软,姑息迁就。要从本质上给予教育和指点,要耐心去帮助改正错误,从而达到解决问题、严格规范执法的目的。
四是必须具备洞察观念。当前,基层单位普遍存在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警力不足等问题,加之部分民警法制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协管员代替民警执法的行为时有发生,存在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因此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制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洞察能力和分析思考问题能力,对日常执法活动进行观察、对案情进行推敲,善于通过违法处理系统网上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全程网上监督,及时发现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真正达到了全员规范化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质量的目的。
五是必须具备大局观念。作为法制员,要顾全大局,坚决摒弃本位主义和小单位利益,如果只是为了单位利益或本位利益而开展执法监督,客观上必然会纵容或包庇一线执法不规范问题,最终导致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发生行政复议、涉法上访等,给单位和整个法制工作带来无法挽回和弥补的影响和损失,给公安交警带来负面影响,严重损害警民感情和社会稳定。
六是要具备铁案观念。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制员,要学会正确使用法律,积极参与交通违法案件、交通事故案件,尤其是复杂疑难案件的调查取证、案卷制作、案件审核等方面的工作,并提供指导性的独到见解,真正把各类案件办成铁案,办成精品案,经得起行政复议及检察院和法院在诉讼环节的检验。
二、坚持做到“五多”,是提升自身修养的基础
一是多“学习”。要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知识储备和案卷审核把关能力,才能在执法工作中做到游刃有余,通过“每日一训”学习计划,不管平时工作多忙,每天都有针对性的学习一些业务知识,看一些典型案例和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日常工作中要学会积累,对每一起交通违法案件和交通事故案件要深琢磨,平时遇到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多从书本中查找答案,或在网上去向同兄弟单位同事请教,不断累积,最终将法律知识运用得心应手、烂熟于胸。
二是多“思考”。作为一名法制员,在处理每一件案件的同时,要善于思考问题,工作中遇到的难点时要善于问“为什么”多思考、多感悟,对一些案件的办理举一反三,勤加推敲,这对干好法制员工作大有益处。这样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准确把握交通安全法的实质和本性,把握裁量权的标准和尺度。
三是多“实干”。实践出真理,执法工作不是纸上谈兵,它来不得半点虚假。要想摸清案件真相,就得亲力亲为,参与实战,只有脚踏实地的多经手、多处理一些案件,不要只在办公室听取主办人的简单情况介绍,这样很容易被他人误导而失去自我判断能力。因此,我们应亲自多听当事人的陈述,多翻阅案件宗卷,从一些细节入手,确保定案准确性。
四是多“请教”。交通执法涉及面广,案件复杂多变。在工作中难免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在某些疑难杂症的案件上,不同是人有不同的见解和处理方式,就算是处理结果一致,但处理过程中矛盾的化解也有所不同。因此,不要简单处理,要善于同老同志坐下来共同研究,向业务主管部门请教,给领导汇报,使得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多请示多汇报无论对案件的正确处理,还是对我们干警本身来说都是有好处的。
五是多“积累”。做好交警法制工作,不是一日之功,关键在于平时工作经验的积累。只有抓好日常积累,才能有足够的经验和智慧指导法制工作,解决工作问题。日常积累要从
点点滴滴入手,从健全单位和民警执法档案做起,把日常的接警出警、受理立案、案卷制作、行政处罚等具体执法活动以及执法检查、执法监督、执法评议、执法考核等具体的法制监督纳入日常积累的范围。
三、必须严把“四关”,是当好基层法制员的根基
一是必须把好执法办案民警的自查关。要通过执法办案民警对案件的自查自纠,把存在问题解决在源头和萌芽状态,筑牢提高执法质量的第一道防线。
二是必须把好基层法制审查关。要通过中队兼职法制员对案件的审查把关,及时纠正执法办案民警在执法程序、违法行为认定、法律条文引用、违法处理裁决等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错误,筑牢提高执法质量的第二道防线。
三是必须把好大队法制审核关。要通过大队法制员对大队执法案卷逐条逐项审核,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裁决范围内拿出材料审核意见和处罚建议,把纸质案卷和违法处理系统有机结合起来,筑牢提高执法质量的第三道防线。
四是必须把好大队领导审批关。大队法制员对执法案卷要提请和督促列入审批权限的分管领导进行认真的复核审批。对复杂疑难案件要建议和组织集体研究讨,提出集体研究结论和处理意见,筑牢提高执法质量的第四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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